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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崩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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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喉头艰涩,摇摇头:“我和他……没有办法走到一起。”
阿姨安慰地拍拍我的手。
我的目光落到不远处略微佝偻着身子的老人身上:“想必您和叔叔年轻的时候也十分相爱吧?”
老妇人沉吟片刻,声音很低,似是陷入了遥远的回忆:“唐山地震那年,我爱人救灾牺牲了。那时候年轻,以为爱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我带着儿子奔波十年,三十五岁患了癌。”
她顿了顿,把轮椅转了个方向,目光移到丈夫身上:“他……是我切了以后唯一还肯把我当做女人宠的人。他包容了一切,包括我的孩子。他也用了十年让我明白,能够偕老的,除了爱情,还有亲情。”
我哽咽了。
她叹了口气,定睛看着我:“孩子,总有一天你会明白,这世上谁离了谁都能活。”
那老人回来了,我连忙站起身来用手背拭去脸上的泪痕,冲他们二人礼貌性地点了点头算作道别,就转身离开了。
我没走两步就看见启明迎面匆匆而来。
他语气焦灼:“你去哪儿了?不是让你在宾馆楼下等我会儿吗?”
还没等我说话,他就将一件大衣搭上我的左肩头。我知他是想为我披上,便顺势抓了衣服的另一角盖在右肩上,至此,衣服才算勉强披好。
即便他掩饰得很好,可我还是捕捉到了他脸上一闪而逝的无力感。
他装作若无其事地握住了我的手,我都能感觉到他手心里因为紧张而析出的汗。我犹豫了一下,最终也没有挣脱,一路上也就任由他拉着了。
那天晚上,我又一夜未眠。
早上五点钟,启明就跑过来敲门。
我顶着熊猫眼,硬是跟着他去海边看了日出。
红日从地平线一跃而起,光芒霎时照亮了大地。
我知道,这是新一天起始的标志。
人生最长也不过百年,因为短暂,我们才总习惯把时间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甚至只越过一个夜晚,都仿佛可以称之为“新生”了。
我看着那大火球活生生绽放在我眼前,便知道对于时间,我只能是无力的,渺小的。
该来的躲不过,该还的也跑不了。爱情死不了人,也不允许人死。
于是我对启明说了那句话:“我们结婚吧。”
启明转过头惊异地看着我,我就又说了一遍:“我嫁你,我们结婚吧!”
他看着我问:“你爱我吗?”
我避开他的目光,凝神又看了眼那轮越升越高的火球。
好久好久,我才重新转向他,看着他的眼睛说:“启明,我会爱你的。”
他单手搂住我,我只得靠上他的肩头。
他就这样抱了我好久,最后他说:“好,我等着。”
我在橙红一片里闭上眼,眼睛里却还是一片橙红……
我决定和孙启明结婚的事我谁也没告诉。登记那天是个大晴天,农历四月十九,明明没有刻意挑什么日子,却偏偏宜婚假宜纳彩,连阳光都看上去喜气洋洋的。
都走到大门口的台阶处了,我却顿住了脚。我顶着一头被太阳烤得发烫的头发,对启明道:“我接个电话,你先进去等我吧。”
他看了我一眼,也没说什么,径直走了进去。
其实并没有谁打给我,我只不过是想打个电话。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了,我必须再赌一把!
于是我拨响了那个人的号码,在长长的“嘟嘟”声里,时间被无限制放缓,我攥紧的手心里却霎时就析出汗来,黏腻一片。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我轻轻闭了会儿眼,深吸口气,迈上了台阶。
当面前的表格只剩最后一项签字时,我的手都忍不住发起抖来。
我想起那次做节目,我和那位想离婚的妻子说的话:“……何必还对着9.9廉价的小红本恋恋不舍呢?”
事实证明,我是轻贱了这9.9的分量。直到这一刻,在我即将得到我口中“廉价的小红本”的这一刻,我却连手里攥着的笔都突觉重若千钧了。
“小姐,小姐……”
我被对面工作人员的声音唤回了神智:“啊?”
直到她递给我一张纸巾,我才惊觉脸上竟有丝丝凉意,伸手一抹,竟然是落泪了。
工作人员的声音传来:“冒昧问一句,您……您是自愿结婚的吧?”
我愣了下神,才反应过来她的意思,连忙瞥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启明,他的脸色果然有些不好看。
我赶紧道:“当然,当然。不好意思,我刚刚是太激动了。”
我重新拿起笔,在心里暗自运气。启明突然握住我手腕的时候,纸上一个“戚”字堪堪写完,墨迹尚未干。
“今天日子不好,不如我们换一天再来吧。”
我看着他,只好嗫嚅着开口:“对不起我刚才……”
他打断我:“我明白。改天吧,改天换个好日子我们再来。”
他既如此强硬,我也只好作罢。
那天以后,启明对我依旧很好,每天依旧对我嘘寒问暖。
时隔近一个月,我终于再次回到那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电台大楼里,直播室里的一切却都是我离开时的模样。
我坐在主播的位子上冥思了很久,我又想起在我劝完那妻子之后,张霆默面向全世界对我说的话:“她是我的生活必需品,婚姻是我能给她最昂贵的承诺。你说,她会嫌弃9.9太廉价吗?”
原来就算生活能回到原点,人也不行。同样的话,他不会再说第二遍了。在我一伸手就能够到的距离里,再也没有一个温暖的他。
我疲惫地将脑袋靠上椅背,不自觉地以手扶额,我又想:或者,连生活的原点也早就回不去了?
台里刚经历过一场风波,老主播、职员们走的走散的散,要“整顿旗鼓重开张”并非一件容易事儿,我清楚地知道昔日的荣耀已经不复存在,现在这里不过是一个烂摊子,我知道这个总监不好当。
我答应再回到这里,仅仅是因为我舍不得。
这里是我对着麦克风向全世界说出第一句话的地方,是我播出第一档节目的地方。这里亦承载了我太多的遗憾:我对“七月星话”的遗憾、我当初没有向听众说出那句“我男朋友也是警察”的遗憾,还有就是,我没有在麦克风前答应嫁给他的遗憾。
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借助猎头公司终于成功唤回了几位昔日的干将:芝芝和小郑,以及三个之前干得不错的后台职员。
芝芝本来已经被某传媒公司定下了,但那公司的老总在业界是色出了名的,一听说我回台里“当家做主”了,立马和那老总say byebye赶回来支援了。
小郑的老婆在天姝出事的那两天终于怀上了,谁知孕期反应很是严重。小郑陪着老婆吃,陪着老婆吐,好不容易能吃不吐了,回来一看,天姝倒了,工作没了,正在家忙着联系猎头公司呢,让我逮着个机会雪中送炭,这位准爸爸于是高高兴兴地回来了。
我本以为,工作是可以麻痹某些神经的。可就在我正为节目的重新策划忙得四脚朝天的时候,我的那根神经却再次痛了起来。
那天我难得休息一天,启明却一个电话打来,说他的刚定制的一身西服做好了,他正忙着赶图纸,想让我帮忙去店里取一下。
启明的衣服都是特别定制的,以方便右手假肢的佩戴。平日里他其实很少麻烦我什么事,这天难得主动开口,我自然没有拒绝。
那家礼服店离我住得地方不算远,我徒步过去,却在玻璃橱窗前停滞不前了。
我被橱窗里面展示的一件婚纱吸引住了。那婚纱通体洁白,有半透明的薄纱浮在抹胸上方,宛若托着一束盛放的花枝,整个裙摆由轻纱层层铺展,错落有致,却不显厚重,反而轻盈而舒展,整体宛若天仙,清丽脱俗却不失高贵与骄矜。
婚纱美得耀眼,我却不得不逼着自己移开目光,迈开步子走进店里。
导购很快就把衣服包好送了过来,我正准备离开,冷不防一抬眼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女子从对面试衣间里姿态优雅地走了出来。
那女子便是张霆默曾对我讳莫如深的那个人。好巧不巧,她身上穿得正是刚才我在橱窗里看见的那件婚纱。
她本就生得面容精致,此时此刻更是长裙曳地、娉婷袅娜,宛如画中走出的仙子。
如果说,在她冲着另一个试衣间喊出“霆默”两个字的前一秒,我还自我麻痹似的抱有一丝侥幸:新郎也不一定就是他,那么后一秒,我的世界便轰然崩塌。
那句话完整是这样的:“霆默,你好了吗?快出来让我看看合不合身。”
连掉一颗泪都来不及,我只顾得上提上衣服就跑,拼命地跑,拼命地逃……
短短一站地的路程,我却活像跑了一场马拉松,每一步都踩着生命的极限。
直到关上门,我才敢大口大口地呼吸、顺气,又抓起杯子大口大口地咽水。
全程我都没有流泪,我想我从未有哪一刻比现在更坚强了,哪怕胸口是这样地疼——用锤子一下一下砸的那种疼,粉碎性的那种疼。
一天以后,我收到了那女人约我见面的短信。我之所以敢赴约是因为她说只有她一个人。
她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戚小姐,你好,我是林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