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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猎人攻和他的小娇夫3 ...

  •   日头高悬,初春正午的阳光对于正在赶路的人来说,晒得人开始脱水。

      本就没几个人的官道上,一个人一辆板车正在飞快前行,留下一串灰尘。

      古老灰色的城墙已远远的露出一角,林初清将板车停在一旁,找了个树荫底下喝点水。

      这树荫底下除了他,还有一对爷孙俩正坐在树下的大石上休息,俩人皆是破衣褴褛,看的出家境不太好。

      那小孩儿年岁不大,估计也就将近五岁的样子。对于一辆满是野猪肉的拖车,满脸都是好奇与渴望,似乎是从没见过如此奇怪的野物,便不由的走上前去看。

      这短手短脚的幼童满眼好奇的扒在车缘边,看的津津有味,也不觉得害怕。

      星际时代,新生儿的出生率降到了一个相当低的境界,因此所有的幼崽都是极其珍贵的存在。

      林初清在星际时代是接触不到幼崽的,不管是任何种族。此时能接触到一个,还一点都不怕他,甚至眼中还有些许崇拜。

      这不由的让他掏出在路上采的野果给那个小孩,他当时吃了几个,滋味相当甜美

      那小孩看着红红的果子有点意动,却还是先看了爷爷一眼,直到爷爷点头才接过,并一板一眼的道谢,萌的林初清血槽都空了。

      “壮士这是打算将这车野猪买到城里吗?”

      那老人家看着林初清对小孙子露出善意,便想提醒这年轻后生一下。

      “怎么了老人家?我以前来过州府,想着这州府里应是价格更好。”

      林初清说完还憨厚的笑了笑,似乎是在为自己的小心思有些不好意思。

      老人叹了口气,低声的说着,像是害怕惊扰了什么。

      “那都是好些年前的事了,你怕是近些年都没来过云州府,这里乱了。”

      老人一个乱字,里面包含了无数的辛酸和怀念。

      林初清假装挠头憨笑,表示已经废了大力气来了,要是回去这肉可就坏了。

      老人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林初清听出老人话里未尽之意,神色平静的望着远处的城墙,心有所思。

      古朴大气的门楼的匾额上用大气恢弘的笔锋提了个繁体的云字,似乎述说着这个边关重镇的千年的厚重感。

      这进入云州府的人不多,但仍是战战兢兢的排着队慢慢前行。

      前方有两个士兵在逐个的检查入城人员携带的东西,所谓的检查竟是搜查有无携带钱物,交付了大笔金钱的旅人自是可以快速通过,而无力支付的则被赶走。

      这些士兵光天化日之下,竟做出如此强盗行径。

      可想而知,现在的云州府并没有原身记忆中那样平和美好。

      拖着一辆板车野猪肉的林初清在这些人眼里简直是移动的金库般,其中一个士兵注意到了他,示意另一个值守的士兵向着林初清走来。

      那个士兵看都没看林初清一眼,上手便是摸了下野猪的肚皮,像是检查一下这野猪身上有没有肉。

      “滚吧!这些爷收了。”

      他们检查完后,才分出一个施舍般的眼神,让林初清赶紧进城,却扣下板车。

      林初清手握住系在板车上的绳索,放出刻意压制住的气场。

      这两个士兵只觉得自己犹如置身于千军万马之中,仿佛下一秒便会葬身沙场。

      这气场范围笼罩在俩人身上,在旁人看来,就是这两个士兵不知怎得就犯病了,两股战战,流出一泼带着骚味的黄水。

      不管身后的那两人是否缓过神来,林初清淡定的将板车拖进城里。

      在星际时代,林初清手上的士兵从不敢做出违法犯纪的行为,因为林大魔王会教他做人。

      如今身在古代不便如此行事,不然林初清不会仅仅简单的用精神力碾压他们。

      进入云州府的内城,路上的行人并不太多,一副行色匆匆的模样,神色晦涩不见丝毫鲜活。

      林初清朝着记忆中的集市走去,到了地方,还在摆摊的寥寥无几,显得偌大的集市分外萧条。

      他交了摊位费后,轻松的找了个显眼的位置,将板车停靠起来。

      “新来的?”

      旁边穿着褐色葛布衣衫的小贩艳羡的看着他整车的野猪肉。

      “嗯,是的。不知这位大哥怎么称呼?”

      林初清拿出一个鲜红的野果给那人,不着痕迹的跟人套话。

      根据这人话里的信息,边关不太平,大量的官员家眷和富商早就逃离云州城。

      此刻的云州城里只剩下些没有门路的小户人家和平民,因此,这集市才如此萧条。

      不过,这还有几家小商户还在继续做着买卖,分别是布商,菜贩,和一些木制品。

      “你可知为何?”

      说到这里,那葛布衣衫的小贩精明的小眼神里闪烁的都是名为八卦的情绪。

      “为何?”

      林初清做出一副完全被小贩讲的故事吸引的样子,期待能够赶快得到解答。

      “还能为啥?还不是赶紧将女儿嫁了,来躲避天子选妃。”

      心直口快的小贩嘴巴一秃噜就将事实说了出来,然后又一脸懊恼的赶紧闭嘴。

      林初清得到了想要的结果,也假装配合,不再说这等大不敬的话题。

      这种大型的民间选妃是非常耗费财力物力的,他记得现在边关战事告急,没曾想一国的皇帝还如此荒唐,竟在此时还要举行全国范围的选妃活动。

      俩人刚聊完不久,就有一个管事样子的男子走到林初清的小摊前询问。

      林初清出价不算高,只比武威县高出两成,每斤十二文。

      管事犹豫了一下,最终很是爽利的将所有的野猪肉都定下来,毕竟这是野物,且城里现如今也难得找全如此数量的鲜肉,只不过要求要帮忙拖到主家后院去。

      林初清一口答应,一次性解决省的麻烦。

      那管事除了采买肉类,还需些新鲜的蔬果。

      这整个市场的蔬果小贩不少,他看着林初清旁边的那家穿葛布衣的小贩的蔬果摊上的蔬果水灵灵的,一问价格也合适,便一挥手全都包了下来。

      林初清在将野猪肉运到东家后院的过程中,听出来他们这大概是为了他们东家的某位小哥儿出嫁而匆忙的做着准备。

      到了东家后院,管事将野猪称好,一共两千零三十斤,还有些许零头,林初清与管事讲价的时候抹掉了。

      于是合计银钱,白银二十四两,外加一串铜钱三百六十个。

      这包银钱还是有些分量和体积的,不过林初清不打算去钱庄存起来。

      这世道乱着,钱庄的凭证随时会变成一张废纸,就算是皇商也不可信。

      当然,许多人忧心的被劫,被盗,过重,在林初清这里也完全没有问题,林初清也不担心。

      云州城东市仍是比较繁华的地段,林初清打算在这边采购大批生活用品。

      东市的布庄较多,宽阔的青石板路两旁有上十家布庄,林初清选了个门口摆着绢布和麻布的店家,一进门便有店小二笑着迎上前来。

      “客官,有什么想要看看的吗?”

      店小二是个天生笑脸的年轻人,并没有因林初清身上的破烂衣服而看轻人,让林初清在店里慢慢挑。

      店里面左边是堆的整整齐齐的布匹,右边则挂着大大小小的数套裁剪好的衣物。

      林初清问了小二成衣和布匹的价格,他并不会制衣,如若都买布匹,他可能还要穿一段时间的破烂衣衫,所以他打算直接购买成衣,再购买一部分布匹送人。

      “客官,以您的身量,成衣得要一百八十文。布匹的话,您刚看的绢布料跟这套成衣是一样的,一贯钱一匹。”

      店小二心里也有些嘀咕,这客人也太高壮了,他们这边做的这两套最大的成衣一年都没卖出去,他还以为这两套得卖不出去了。

      林初清一算也差不多,打算将这两套都买了。

      光是要耗费的衣料就得占到一百五十文,其他三十文才算是手工费。

      要知道在星际未来,所有事都可以依靠机械完成,也因此人工费简直是天价,这边得这个价格,林初清还不太习惯。

      店小二觉得好不容易有人来问这款衣服,他报价后,眼见顾客停顿了一下,担心人家觉得贵了,便主动减价五文,只不过这个价格需要将这两套都买了。

      林初清自是没有什么不同意的。

      除了这两套成衣,他还买了两匹青色的布匹,一匹藕荷色布匹。

      他这么大方,自是让店小二心喜不已。

      于是将前段时间收集的一块鹅黄色锦缎送给了林初清,这块巴掌大的锦缎隐隐透着华光,是个好物件,做成荷包送人也有面子。

      这鹅黄色锦缎触手微凉,细腻,透气却不单薄。

      表面类似缎面,颜色鲜亮华丽。

      这布料让林初清想起第一次在桃花树下遇到林谨儿的情形,那时的他身着鹅黄色布衣,一回首就灿烂了时光。

      若是那时穿着这匹锦缎制成的华衣,那该是怎样摄人心魄的光景。

      “这锦缎可有卖的?”

      林初清询问店小二,他可要对林谨儿好一点,他们可是未来的伙伴。

      “客官是要看看这个吗?有的,在后面仓库,我去给您拿。”

      店小二让其他人帮自己看下店,便去仓库拿去了。

      等店小二拿出来后,林初清看着这匹布外还用白色的棉布细细包好。

      整匹鹅黄色的锦缎拿出来打开的效果犹如天边的烟霞,也像是初春的晨曦,颜色即华丽又温暖,比那个小巴掌的布料更加惊艳。

      “客官,这整匹锦缎不拆卖,整匹的价格是十两白银。”

      店小二有点忐忑的说着价格。

      他刚刚不知怎得就觉得这人的气势比城东的王财主还厉害,脑子一晕就拿出了他们店的镇店之宝。

      虽说这人是这个月最大的客户,但是大夏的布匹本就昂贵。

      普通一匹布的价格足够三口之家一年的花费了,更别说这匹特殊的布。

      这说是一匹,实际上仅仅够年轻小哥儿做一身夏衫,而寻常的一匹都够一个成年男人做七八套了。

      林初清看着手里还没捂热的银子,失笑得付清了银子。

      这次两套青色春衫是三百五十文,两匹青色布二两银子,一匹藕荷色布一两二钱,一匹鹅黄色锦缎十两,共计十三两银子,外加五百五十文。

      这下子刚卖野猪得的钱就少了一半,林初清还要去购买些粮食。

      虽说从林谨儿那换得了三石粮食,但他一个成年男性食量大,也就能支持不到两月。

      布庄往前不到三百米就是粮庄,林初清进去问了价。

      比县里便宜一文钱,直接要了一年得粮食,让人给装到板车上。

      林初清之后还陆陆续续买了些日用品,以及师母喜欢的糕点。

      他不知道林谨儿喜欢什么,只是走在路上看见小贩叫卖的据说所有小哥儿都喜欢得头花,确实是做的相当逼真。

      林初清挑了一只粉白的桃花,他住在桃花林里应该是喜欢桃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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