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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路上 ...

  •   据说还有半天的车程我们就要到达北安的都城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长长地舒了口气。我真的不敢保证说继续呆在这个车厢里,我会做出什么出人意料的行为。北安与西平交壤,北安的都城离西平的都城也不大远,也就四五天的车程。如果是观光旅游,我想我一定会很高兴。
      但是,据说我们时间紧急,所以基本是风餐露宿,披星戴月地过了四五天。这个我也不想抱怨,这年头想混口饭吃谁都不容易。我还算好了,只要坐在马车里,除了无聊点,还算悠闲。忙碌的是那个金子男,不对,现在应该叫言言了。
      话说刚上马车,我就琢磨开了,你说给金子男取个什么名好呢?既然他以后跟我混,那应该跟我姓,所以姓言是没错的啦。但叫什么名呢?想想小说电视中,主人给仆人取得名那可是怎一个挫字了得。女的逃不出春夏秋冬,梅兰竹菊。男的就更郁闷了,什么恭喜发财啦,福禄寿啦,一点责任都不付。言发财?言福?想想就一阵恶寒。想我这么有品位一人,怎么可以取那么恶俗的名呢?
      取个文雅点的,言以轩?恶俗!言傲天?恶心!言于卿?巨雷!思前想后,还是想不好叫什么。最后一赌气决定索性叫言言好了。多么亲切,多么可爱,多么朗朗上口啊,最重要的是多么有品位啊。
      记得第一次叫言言的时候,那个金子男首先是毫无感觉,接下来猛地睁大了眼睛,一脸的抽搐,五官极度地扭曲,我不怀疑如果他能说话的也许会像咆哮马一样大声地抗议。我一脸无辜带好奇地看着他,话说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金子男脸上露出比较人性化的表情。后来,他抽搐的频率越来越小,现在基本上又没什么表情了。唉,让我不得不感慨,人的适应能力真的是很强啊。
      扯远了,说实话,我挺佩服他的。这几天中,如果有客栈住,他负责投宿的一切事宜,如果住在野外,他负责选地址,找食物,找水源,还连带守夜防野兽。几天来,没见他怎么合眼,可人家的精神愣是比我好,这是人吗?
      突然,马车停住了,难道说言言去尿尿了,说来真是奇怪,我和言言同吃同住了好几天了,我愣是没有看到过他方便过。大的也就算了,也许人家便秘,看他的脸也蛮像那么回事的,但是不可能连尿尿都不用吧?他居然很神奇地没让我发现我一次。我兴致勃勃地掀开帘子,发誓一定要好好观察观察。没想到言言还是笔挺地坐在老地方,只是身体有点紧绷,一脸的警惕与凝重。
      我好奇地望周围一瞧,哇塞,好多人啊。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打劫?果不其然,对面一个满脸美人痣的猥琐男对着我们喊开了:“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走过去,留下买路财。”真是的,有点创意好不好,我无聊地打了个哈气,一看这仗势,就知道是上不了台面的小喽啰了,都不用我出手,光我们家言言就可以打的他们落花流水了。
      果不其然,那个猥琐男刚说完,言言手扶剑柄就冲出去了。结果当然是没有悬念的,不到一分钟,人基本都躺平了,地上一片呻吟声。言言笔直地站着,没有回头,也没有动。我刚想问怎么了,就看到前面的灌木丛中很多人钻了出来,像蚂蚁似的络绎不绝。我靠,这什么阵势,难道说这年头当山贼就像我们那里当兵似的,都是义务制的,怎么那么多呢?
      一大帮人涌向言言,虽然言言的功夫很好,但双拳难敌四手,我明显看到他有点吃力了。不过现在我也没有空闲为他担心了,因为还有一大帮人朝我冲过来了,言言也发现了,他努力地向我贴近,我小心地躲在言言的身后。由于多了我这个累赘,言言更是险象环生。突然,他扯着我边打边撤,到了一个比较狭窄的路口,用力地把我往后退了一把。我顿时明白了,他是让我先走。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咬咬牙,手脚并用地往前跑。
      不是我不仗义,在这种情况下,两人在一起就死两个,分开也许还能双活。我们要理智地分析问题,千万不能感情用事。我边跑边安慰自己。跑到力竭,我气喘吁吁地停下来,一屁股坐倒在地,环顾四周。惨了,我好像跑进一个树林的样子了。这可怎么办,天可是渐渐暗下来了,我可不想再重温一回刚来这个世界的悲惨经历。而且,我相信这一次不会有穆慕这样的人出现了,呜呜呜呜,言言你在哪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3章 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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