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记(修) ...

  •   “秦小欢,你们那边怎么回事?!今天这么规矩,不叫几个小姐么?!”
      “喂,肖语,我是你未婚夫诶。”
      “。。。。。,有什么关系么。”肖语睁着天真的大眼睛。
      是不是应该避嫌啊!未婚夫诶,身为未婚妻,让他叫小姐姐算怎么回事。想到这里,秦欢嘴角微抽,想要解释说明一下,对上对方无邪的大眼睛,实在难以说出口。
      顿时,秦欢被咽住了。

      顾柔转头望去,就见一个十分烧包,露出自己的腹肌的小白脸,此刻一脸苍白,显然被自己装傻的闺蜜气出好歹来了。
      完全的小白脸的长相,即使对方长了腹肌,也不能忽视对方长了一对勾人的桃花眼。
      按照小说情节里,秦欢可不是这个样子的,对方是个相当帅气的大叔。
      他在小说里戏份最重的男配之一,女主后来回国之后一直很喜欢他,把他当男闺蜜。男主和女主的认识也是他介绍的,他算是红娘的角色。
      这也是,后来他在娱乐圈怎么浪,都没出什么事的原因。
      而且他终身没娶,没想到现在他还有个未婚妻。

      顾柔左看看有看看,确定两人关系相当好。

      “怎么样,这位小白脸是不是长得特别眼熟。”肖语仿佛没有听见,秦欢在听到她称自己‘小白脸’时的抗议声。
      “眼熟,是有点眼熟,不过也确实小白脸。”顾柔随身附和道。

      “喂,顾柔,你今天好像迟到了。”秦欢笑的相当阴险,似乎准备报小白脸之仇。
      “身为小白脸,还小心眼,除了一张脸,什么都不行,性格还糟糕,小语,你怎么就和这种人成未婚夫妻的。你这么好,这么美,要这个未婚夫有何用?”顾柔可怜的看着自家闺蜜。
      “说的好像是哦!”肖语笑眯眯的回到,一点儿也不介意自己未婚夫听到。
      “。。。。。,喂。”不知道,肖语是自己好不容易求来的未婚妻么?你这么当面打小报告也太过分了,求放过。

      今天这个局,是秦欢兄弟促成的,目的就是让他出来好好散心。
      最近秦欢忙于工作,当了一个月死宅。

      秦欢,是五大家族秦家家主最小的儿子,虽说他上头的几位哥哥早早的在公司站了位子,就是他二哥也在不久前被确认成为了少家族。自然秦欢,大家开玩笑时候叫秦小欢的他,还没进公司就被判了否定。
      对于这些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少爷小姐来说,这就像自己的人生被判了死刑,而且是没有死缓的那种。
      从小极其聪明还是金融那方面研究生的秦小欢,哪里能甘心。尤其是这次让那位二爷成功登位的合作案,最初就是强抢秦小欢的。

      这种事情,在场的心里都明白一二分,哪里好安慰。
      而且,商大佬还在,那次的命令传言就是他下的。
      这次聚会本身就是为了好好娱乐。

      “还别说,这个叫顾柔的妞确实很漂亮。”顾柔的脸偏清纯,眉眼间却带着诱惑,这样集魅惑和清纯为一体的姑娘。而且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她是这五个人好久没有玩过的女人的类型了。
      老王看着和肖语有说有笑的顾柔,心中有些痒,“可惜,今天不行么。难得看上个不错的。”
      他家就是开娱乐公司的,美女看的多了,口味也被养刁了。平常这个时候,老王应该和一个或者两个女子,在床上。今天是听说,商大佬回来,他赶过来就为了见一面,要是对方高兴,还能顺便合作。可惜大佬一直面无表情,自然歇了心思。
      真是可惜这位美人。

      大佬微微皱眉,向老王的位子看了一眼,尤其是他还看到有人附和了。

      “要不,咱们去试试?”
      “我就pass了,我那个女朋友我可还没腻呢!”另一位躺在沙发边上的人温良,永远处于女朋友,分手,女朋友的状态,可众人谁都没见过他那位女朋友,大家暗地里猜测不会是炮(男)友(人)吧?!
      “反正我是不会去了,都被拒绝过了,现在只是好奇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
      “。。。。。”

      看来顾柔那丫头在自己出差之后,活得挺好的。
      商大佬心中微微不快。

      “听说你最近在娱乐圈搅风搅水。”肖语刚问完,林可也过来难得关心关心自家闺蜜。
      顾柔嫌弃的瞪了一眼林可,“什么搅风搅水,你们又不让我管理公司,还不许我找点事情做做么。”
      想起,第一去自己公司想要大展宏图的顾柔,被自家两个闺蜜丢在办公室,还找人看着,那都不许去,打了一天游戏,她就悲从心来。

      林可听到这里,脸部表情险些就控制不住了。
      她想到对方上午一个小时,摔了一跤就把公司电路烧坏,自己和肖语抢救一下午,才把部分资料找回的事情,哪里还敢多说什么。
      “你就不能对你的诡异运气,有点自觉么?!”当然因为有顾柔的股份,那家公司之后日进斗金,这家伙就是个招财猫,可惜只适合站在那里。
      “我很有自觉啊,我都没在去过公司,所以才去做了演员么?然后就遇上了一个恶心的男人。”

      “这我也听过,叫赵宇,不是他怎么你了。”人家和秦欢一样来自五大世家的赵家,而且他在聚会的时候可不止一次的吹嘘自己呢!?怎么优秀,怎么被人喜欢,怎么和人眉目传情。肖语反正相当嫌弃她。
      “有未婚妻,还出来聊骚女人,没见过这种无聊的男人,还自我感觉良好。”顾柔想到对方又是电话号码,又是微信,还不停地告诉自己房间色迷迷的样子,很是不优雅的翻了个白眼,“这家伙居然当着未婚妻的面,想要用眼神勾搭我,要是他伸手,我保证只要有一次,肯定打的他谁都不认识他。”

      可惜赵宇在结束综艺节目之后,转头进了医院。

      最近这事情传的还有些广,盖因那赵宇实在是太欠揍了,说的话又十分不好听,还大嘴巴。所以在对方出门后不远就被敲了三次闷棍,据说肖语和林可积极配合了。
      “提这混蛋干嘛,我最近要去拍综艺了,我那经纪人给我找了个综艺的,现在不玩个尽心,接下来一个月就没得玩了。”
      最最主要的是,赵宇那个蠢货,不知道为什么被人敲了闷棍(顾柔:干的好,为敲闷棍的点赞,不知道下次能不能加个人)。赵宇现在还在医院躺着,自从顾柔去看过一趟之后,见对方和那里的医护人员眉来眼去的,也就没再去打扰了。
      ——本来想去看笑话的顾柔,差点被恶心一脸。
      “你那个赵姐也算对你尽心尽力了,有几次聚会你都被拍到了,还是她挡下来的。”主要是赵姐见赵宇废了,心有不甘罢了。这话,顾柔可不会说的。
      “赵姐对我最好了,我一直把她当长辈的。”说完,顾柔砸吧两下自己的大眼睛,笑着勾起了两人的肩膀,“你们也最好了。”
      “起开。”肖语脸色微红。
      “。。。。。,知道就好。”林可认真小表情。

      林可来自林家。
      说是小女儿,现在的林家当家主母都五十几岁了,并早早的上了身体哪里还生得出十九岁的林可,自然她的身份也就十分明了,是林大家主的私生女。
      既然是私生女自然长得不像林家主母,林可也不像林家家主,众人想到那位林家主可是好色的人,自然明白林可的长相是随了她那位母亲,脸长得很是魅惑,就连身材也是前凸后翘,她第一次出现在这个聚会的时候,可是让秦欢那小子迷了好一阵呢!
      偏偏有如此身世的林可是个直心肠,对自己好友的好总是掏心掏肺的好。

      肖语,也同属于五大家族肖家的人,可喜欢秦欢,不过这家伙骄傲,作为顾柔的朋友,顾柔不止一次的见到对方面对秦欢的时候一脸的嫌弃,背后却悄悄的窥屏的小动作。
      这家伙和林可是完全不同类型的美女,小麦色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是个运动型的美人。
      肖家什么都不多,就女儿最多,肖家连续生了六个女儿,才得了一个儿子。女孩子多了自然就不值钱了。

      而顾柔只是一位回国上了两年大学的学生。

      三人可是一起打过架的好姐妹,在顾柔穿来之前,亦在穿来之后。
      是的穿越,当然前面也多次提到了,顾柔穿越到同名同性的书中人身上。

      顾柔一个月前醒过来的,都还没搞清楚自己到底是穿越还是穿书时候,开始每夜每夜的做梦,做自己被各种杀的梦境,虽然只是短短的三天,顾柔仿佛经历了一个世纪之久。(看吧,其实你自己真的很倒霉。)
      当然她也在这个过程中知道自己的结局,三世都不得好死,而且死法很是悲惨。

      所以,解决方法到底是什么。
      专门给自己看了自己各种死法,不就是为了好谈条件么!
      当时,顾柔就想反正都是死,以后要是死的那么痛苦,不如现在就地自杀算了。
      脑海里的文字突然间出现乱码。
      顾柔有种她心情复杂,想要吐血的感觉。

      然后就被告知,不能主动和男主分手。
      那是什么鬼,什么男主,然后被强塞一大段记忆,对方还明确用红笔圈出来,还写上‘男主’两字,天知道为什么原本清晰的记忆出现这种不明原因的标记,尤其是因为最近两天对方似乎□□出境过,全身上下打过马赛克,导致的最后结果就是——根本看不清楚脸。
      握草,这原主的记忆也是有毒,都告诉自己不能分手了,前面那个主语的人,却好死不死的打上马赛克,他的脸呢!能露脸么!虽说在床上交流过了,可那是原主,原主?!原主!好不?
      顾柔一时想要毁灭世界的冲动都有了。

      好么!乱码更严重了。
      头痛!!!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记(修)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