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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我咋成男人了(捉虫) ...

  •   顾元芷是被身上的伤疼醒的,她努力的睁开沉重的眼皮,入眼的只有一间破烂不堪的茅草屋,缺了一条腿的桌子上几只老鼠在上面爬来爬去。

      她脑袋还是有些昏昏沉沉的,她记得自己是二十一世纪的一个普通女孩,一次交通意外让她穿越到了一个她从未在历史书上看到过的国家,封国。而且还是胎穿到了的顾家大小姐,顾元芷的身上。

      毕竟已经活了二十几年,装个小孩还不简单。顾元芷五岁以后就是京都有名的才女,直到十八岁那年,她外出寻一味香料,在途中被人给害了性命。

      当时她虽然断了气,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自己的身子好像越来越轻,最后飘到了半空中。

      周遭的一切声音物象,她都能清楚的听到感受到。

      所以通过那杀手事后跟他那同伙的谈话,她一下就猜出了这些杀手幕后的主子,宁王,如果不出所料,她那个好堂妹顾元惜应该也在其中起了不小的作用。

      说来也巧,在她得到这香料消息的前几天,她刚刚撞破了她这好妹妹与这宁王之间的苟且。

      这宁王与她自幼有婚约,没想到离婚期还有几个月的时候,竟然给她这么大一个惊喜。

      当时她就不顾那顾元惜的哀求和宁王的再三保证,将腰间的那块定亲玉佩扯下还给了宁王。她又不是捡破烂的,犯不着在这棵歪脖树上吊、死。

      她那次出门一方面是为了找香料,一方面也是为了散散心。

      不过,自己都穿过一次了,这又来一次,看来老天待自己不薄啊。顾元芷想着缓缓的从床上下来,想要看看自己现在的样子。

      看到水盆里清秀的面庞,顾元芷有些欲哭无泪。虽然是一副十岁左右的小孩脸,但这头上顶着的明明就是男式的发髻好吗?

      心里怀着一丝侥幸,她又挪到了屋里,关上简陋的木门,紧接着屋里就传出了她杀猪般的喊声“我咋成男的了!!!”

      顾元芷躺在床上,心情还是无法平复。毕竟上一次穿越是穿越了,但起码性别没给换啊,这次咋性别还给换了呢。

      但祝元芷转念一想,自己上辈子,上上辈子都没有谈过恋爱看,找过男朋友,看来这都是命中注定好的。而且自己几次都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实在不能要求太多,女的也好,男的也罢,自己这辈子一定会吸取上辈子的教训,不能再仗着自己穿越者的身份狂妄自大,锋芒毕露了。

      想明白了这些,顾元芷也不再纠结这个性别问题。

      头还是疼的紧,这局身体还是太虚弱,顾元芷又晕了过去,在其昏睡的时候,这具身体原主的记忆也慢慢的与顾元芷的相融合。

      原主名叫祝庭芳,今年十三岁,村里人都叫他阿牛。原主从小就是个孤儿,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至于‘祝庭芳’这个名字也是里正看到他自小带着的玉佩上刻着这三个字,随口给取的。不过巧的是顾元芷在现代的时候也是叫祝庭芳,不过一想到和个男的重名,顾元芷心里就有点不舒服的感觉。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名字还可以叫回自己的名字。

      原主从小身子骨就不太好,可能是小时候被遗弃的时候落下是病根。所以村子里就算是没有儿子的绝户也不想收养他,毕竟抓药看大夫在陈家村这个小山村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都是土里刨食的庄稼人,这个烫手山芋真的是都不想接。但毕竟是条生命,让他自生自灭大家也都于心不忍。于是就由村里的里正牵头,一户养一个月,银钱由全村的人一块凑。

      就这样,陈家村的人一直把原主养到十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原主竟养成了好吃懒做的性子,也是他自小身体弱的缘故,什么重活也不吩咐他干。

      后来陈家村里正看自己和村里人的一番善心竟被当成了理所当然,而且看原主也已经有能力照顾自己了,就和村里人商议,给他在山脚下的空地上搭理间小茅屋,把茅屋旁的几亩地给他,让他自食其力去了。

      原主懒惰惯了,乍一让他自食其力,他怎么受的了,所以总是在村里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刚开始只是小偷小摸,理正虽然恨铁不成钢,但念他年幼不懂事也就睁只眼闭只眼过去了。但后来原主变本加厉,竟然偷到了村头的陈员外家去了。被逮到后狠命的揍了一顿,这次里正也没有出面,主要是陈员外势力太大,还有就是也想让原主吃了这次教训,以后长长记性。

      但没想到原主的身子虚弱再加上伤口发炎引起高烧不退,竟一命呜呼了,这才便宜了顾元芷。

      到这里,顾元芷终于对这具身体的原主有了大致的了解,看来不太受待见啊,她在心里暗暗嘀咕着。不过这样也好,毕竟已经换了一个人,怎么伪装都容易露出破绽,现在还是少与熟悉祝庭芳的人接触为妙。

      咕咕,顾元芷,现在应该称他为祝庭芳,着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先填饱肚子要紧,又睡了一觉以后,祝庭芳明显感觉精神头更好了点,于是下床准备找点吃的。

      茅草屋没有单独的厨房,只有再屋里靠窗的地方有个灶。灶上的大锅也是锈迹斑斑,看来没怎么用过。灶旁的木桶里还有点水。先把锅洗了吧,这都难不倒祝庭兰,他虽然在封国过了十几年的大小姐生活,但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她只是个普通的农村女孩,虽然后来上大学一直在城里,但这些粗活也都是做惯了的。

      锅刷的挺干净,祝庭芳突然一拍脑袋“还不知道有没有吃的呢,就把锅刷的这么干净”

      不出所料,家里确实没什么吃的,只有一块不知道什么时候的咸菜疙瘩和小半袋已经招虫的玉米面。

      没办法,填饱肚子要紧,这些东西就这些东西吧。

      先把玉米面晒了下,过了遍水,等看不到虫子了,将其倒进锅里,锅里的水已经烧开了。又把咸菜疙瘩洗干净,用洗干净的柴刀砍了几块扔进粥里佐味。至于为什么用柴刀,是因为祝庭芳里里外外翻遍了也没找到案板菜刀这类物件,更别提盐这类调料了。

      锅里的粥好了,祝庭芳没敢熬太稠,一是他现在身体虚弱要吃点汤汤水水的,二是家里就这么点吃的了,得省着吃。

      家里幸亏还有个豁口的破碗。

      连着喝了两碗粥,祝庭芳才感觉走路不飘了。

      看着已经干净的大锅,和仅剩的一点玉米面,祝庭芳摇了摇头,看来还得想办法弄点吃的啊。
      好在现在已经是夏末,要不然这取暖的问题也很棘手。

      拿起墙角那把柴刀,祝庭芳就准备去山上看看,自己就住在山脚下,没理由会被饿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我咋成男人了(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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