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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   心尖上的朱砂痣

      鬼爷瞧完那鬼之后,默不作声地回到钟毓的屋子。

      钟毓正在收拾行囊,见鬼爷回来了,打算开口问,却见鬼爷一脸别扭,神色奇怪。

      “鬼爷你是怎么了?”

      鬼爷却是瞥了她一眼,半天才吐出一句话。

      “一脸猪头样,你居然还跟我说没异样。”

      起初,钟毓没听懂,半响才想起。

      鬼爷在说那只男鬼。

      鬼爷爱美,自然见不得丑东西,此刻正一脸嫌弃。

      钟毓笑了笑。

      “我倒是忘记这点了,可是总比你之前好看多了。”

      鬼爷的鬼样,可是她见过最丑的。

      鬼爷斜眼瞥过来,钟毓立刻装作收拾行囊。

      “那是被活生生打死的,再好看的模样也是猪头了。”

      鬼爷慢条斯理地解释道,手还狠狠地扯了钟毓的耳朵一把,痛得钟毓连忙求饶。

      他还在记恨刚才钟毓的话。

      竟说他丑过一个猪头!

      ***

      钟毓再去见李瑞。

      这次,依旧是宁安酒楼临窗的位置。

      这天也是晚上了,街上灯火辉煌,提着灯笼照明的人流似火龙,蜿蜒向前,川流不止。

      钟毓对李瑞说了自己的想法。

      “贵府的族学要等一个月才修葺完工,我打算趁此机会先回乡看看,到时候再直接去嵊县。到时候便要麻烦你了。”

      钟毓说得格外不好意思。

      她脸皮还没那么厚。

      李瑞却不觉得这有什么,笑得很开怀。

      趁此机会,钟毓又瞅向了李瑞身后的男鬼。

      那男鬼又趴在李瑞肩上,一张肿/胀猪头脸直面钟毓的视线。钟毓第二次见到,仍是暗自抚了抚狂跳不已的心口。

      还好,还好,没吓死她。

      鬼爷却是在她耳边慢条斯理道。

      “这鬼若是近身李瑞时间过久,李瑞就是铁打的身子也熬不住。我看这鬼也是待了挺久了,怎么这个时候才要变厉鬼了呢?”

      后面的话近似呢喃,声音低沉了不少,然,一直留心鬼爷说话的钟毓却听得一清二楚。

      厉鬼?

      钟毓还没想明白,却听到李瑞笑着说道。

      “我还没跟你说一件事呢,我要成亲了。你等喝完我的喜酒,你再走,成吗?”

      李瑞在京都也有房子,看样子也似乎要定居在京都了。

      钟毓愣了下,不是因为李瑞的话,却是因对面的男鬼又吓到她了。

      那男鬼一双空洞没有眼珠的眼眶流出了血水。那血水变成两行,自眼眶往下,流过脸颊,落在李瑞月白衣裳上,染成暗红污渍。

      鬼爷却道。

      “丑死了。”

      钟毓突然明白了男鬼厉化的原因了。

      落花有情,流水无意。

      果真是惹上桃花债了。

      等钟毓回神时,男鬼已经不见踪影了。

      鬼爷的声音也顺着风轻飘飘地传入钟毓耳朵里。

      “我去去就来。”

      钟毓见李瑞的笑脸,犹豫了一番,才下了决定。先是恭贺李瑞,尔后才问道。

      “其实,我有个问题想要问你,但又怕太唐突了,希望你别介意。”

      李瑞疑惑地示意她。

      “没事,你问吧。”

      钟毓本不想淌这趟浑水,但鬼爷也说了。

      鬼物一般不会轻易现身,既然能让钟毓看见,定是命中安排,与钟毓有缘。若是不解除这鬼物的怨气,钟毓也会折寿。

      钟毓硬着头皮问道。

      “我见你腰间经常系着一个香囊。香囊看来已有些年头,为何你不换下它呢?”

      这香囊,钟毓从第一次遇见李瑞便瞧见了,只是当时没觉得奇怪,现在与男鬼联想一块,便觉得很奇怪了。

      李瑞不缺银两,香囊已有破损却仍是随身带着。

      李瑞显然没料到钟毓会问起这个香囊,先是一愣,尔后才轻轻点了下头。

      “也不是什么不能问的事。”

      李瑞的眼神迷离,在努力回想起当时发生的事。

      李瑞与店小二要了一坛女儿红,给自己与钟毓分别倒了一杯酒。

      酒落肚,李瑞这才将故事与钟毓娓娓道来。

      确实不是一件不能说的事。

      李瑞现今想起,仍记得那人当时送她香囊的情景。

      三年前,李瑞十六岁,因为身体病弱而暂且回到云州小住。

      云州的人比嵊州人更为开放爽朗,经常会相邀李瑞一道外出游玩,偶尔游湖,偶尔诗社对诗。

      云州的山水很美,李瑞在云州过得比在嵊州惬意。

      当时,同时诗社的人有女子也有男子。能识字的男子很少见,只有富裕人家才会允许男子读书写字,而能识字且文采斐然的男子更是少之又少。

      李瑞第一次知晓初心萌动是怎么一回事。

      云州原本就是人才辈出,李瑞在诗社并不是特别优秀,但她还是悄悄借由那人的奴仆之手递了诗过去。

      她觉得这个男子虽是美,但这并不重要,她想知道这男子眉眼间的熟悉感是如何一回事。

      后来,她想起来了。

      是一个幼时玩伴。

      见到这人眼中见她的陌生,她便知晓他是忘记了。

      李瑞只能借由递诗的名义,相邀他,让他早日记起她。

      结果,很少能得到那人的回应。

      但让李瑞觉得惊愕的是,那人的奴仆却是一个奇人。

      竟然有天敢出声骂她。

      骂她蠢。

      “你别再让我递诗了,他都没看的。笔墨纸砚不是挺贵的吗,你还是好好看你的书,写你想写的文章吧。”

      李瑞被一个仆人这么骂,也是蒙了。

      那仆人骂完她,第二天见她又写了诗来,竟又骂了她一次又一次。

      李瑞初时觉得生气,后来平静了,再后来就觉得好笑了。

      她也不生这仆人的气,只是依旧写诗,拿些好玩意给这奴仆哄他,让他继续帮自己递诗。

      奴仆骂久了,见她似乎没听懂,也就骂倦了没再骂了。

      诗呢,帮她给了。

      哄他的小玩意呢,他也收了。

      七夕时,李瑞相邀那人兰亭一聚,还带了琴,准备弹琴给那人听。

      不过,那人没有来,只有那喜欢骂她的奴仆来了。

      李瑞也想过那人不会来的结果,倒也不觉得失落。

      奴仆见她没说话,以为她很伤心,倒是很紧张地安慰她。

      “我家公子是因为有事才没来的,但是他让我过来替他听你弹琴。等回去后,我会在公子面前替你美言几句的。”

      奴仆的话,让她笑出了声音,却没解释。

      她当真给奴仆弹了一首。

      奴仆问她。

      “你弹的是什么?”

      她回道。

      “凤求凰。”

      奴仆不明所以地问她。

      “有什么典故吗?”

      她耐心给奴仆解释这背后的由来。

      等解释了,她却瞧见奴仆的脸红了又红,他背后的灯笼高高挂起,衬得他脸更红。

      李瑞看着想笑,却忍着不笑,怕被这刁蛮的奴仆又骂上了。

      她又给这小厮弹了另一首。

      这回,她分神看了兰亭的一旁。

      对面的亭子上,有一人的身影格外眼熟。

      李瑞看着面前的奴仆,想着他的话,又看向那人。

      那个有事不能来的人此刻却在她对面的亭子听别人吹笛子,果真是有事呢。

      李瑞心底觉得好笑,弹琴的动作也慢了下来。

      奴仆却在此刻从怀里掏出了东西。

      在李瑞的注视下,奴仆用手帕裹住的糕点也显露在李瑞面前。

      那是两个寿桃包。

      奴仆把寿桃包放在她手上,还有点余温。

      “饿了吗?我听到你肚子在叫了。”

      经由奴仆的提醒,李瑞这才想起一件事。

      天气热,她没什么胃口,出门前也没吃什么东西,此刻自然是饿了。

      但是,这寿桃包是……

      李瑞疑惑地望那奴仆。

      奴仆一张清秀的脸蛋又是一红。

      “今日是我的寿辰。寿桃我做的,不知好不好吃。”

      李瑞放入口中,并不觉得好吃,却也不差,足以裹腹。

      虽是下人,但李瑞吃了他的东西,她觉得自己总得给他个回礼。她摸了摸身上的东西,半天,只有一个香囊。

      怪她今日出门过急了。

      连往日准备的小玩意也没有带出来。

      她只得递上随身的香囊。

      那香囊是爹爹给她绣的,不是新的。

      那奴仆却没有介意,反而欢喜地接过了。

      “谢谢你,这是我第一次收到贺礼呢。”

      等分离的时候,李瑞才注意今日奴仆的不一样。

      往日,这奴仆穿了一身打过补丁的粗布衫,比那人身边另一个小厮的衣裳还破旧。今日却穿了一身素雅的绸缎。

      想来,怕是因为生辰才被主子打赏了吧。

      她回想了下奴仆的长相。

      突然觉得,这奴仆长得也不差,清秀得像她在嵊州的竹林里的翠竹,挺拔而顽强。

      奴仆还跟她说他的名字呢。

      叫什么呢?

      阿洵。

      这个称呼倒是不错。

      后来,阿洵给了她一个香囊。

      “这是给你的回礼。你送我一个香囊,我也送你一个。我就不欠你人情了,两清了。”

      李瑞好笑地说道。

      “你这是多怕我黏上你啊。”

      真是的。

      李瑞摇摇头,笑意不止。

      ***

      “后来呢?”

      回忆中断。

      李瑞从回忆中回过神,有些恍神。摸着那旧了的香囊,一时没说话。

      钟毓不得不开口再问道。

      李瑞眯着眼,才道。

      “后来我因为要考试就回了嵊县。再后来呢,我听到阿洵嫁人了,然后就不知他的消息了。想来,他生活得应当不错吧。”

      钟毓盯着李瑞的眼睛,见她目光清明,没有任何闪躲,便知晓她并没有说谎。

      阿洵。

      钟毓猜测。

      李瑞口中的阿洵估计就是那只男鬼吧。

      若是生活不错,应该不会变成鬼来缠着李瑞的。

  •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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