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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碧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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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和二年,梁明帝当位第十二年,其姊长公主卒。
长公主长女几算戎马半生,长女顽劣不立,久未归家,且次子尚幼,一时家族中落。
自长公主溺死当日,消息来不及封锁,立刻传遍整个京城,开始可谓闹得全京沸沸扬扬,百姓倒不免浅泪沾襟以作感怀惆怅。然未到长公主下棺时,此时早已演变成茶余饭后的闲聊话题。一个深巷子,会初夏,天气渐渐加热,民间稍富庶的人家倒是会在自家小院落里摆个把木凳,到夜时拿个蒲扇胡乱地扇扇,纳纳凉,倒算快活。不过他们快活,难免嘴上老要跟人唠嗑,嚼嚼王侯将相舌根子。
“听说那长公主死了,小郡主回京守孝来了。”这不,一个妇人便在那和邻里说着今日听来的消息。
“小郡主?叶家的那个?”另一个妇人一边撵蚊虫,嘴上还不消停。
“其实说句掏心窝的,一个丫头,管她什么人,在外面野惯了,服个什么管教。自家亲娘死了几天了才回来,怎么不撞死去?”那个妇人显然也是个孝心人,难免对口中说的小郡主感到不满。
“谁说不是?”另一个呵呵笑笑,倒也没去接这个话茬,反而问道,“但不还有小王爷吗?我听说小王爷性格好啊。”
对方却道:“算了吧,小王爷又不是亲生的,而且也没跟他们那一家姓叶啊。我估计啊,长公主那碧筱郡,得归郡主。”
“嘿,你说的倒也是。本来一开始说的不就是给郡主留着的。啧啧,小王爷这过得什么日子...”
两人相对咂完舌,就过了这个话题。毕竟名门贵族的生活离她们太远,她们闲聊了几句口中所说的小王爷的消息后,一时间又蹦跶到了七大姑八大姨家孩子成亲时,一时间又像接了什么活儿得去说媒似的谈论哪家哪家姑娘长得秀正,哪家哪家小伙力气得使。
她们说的那小郡主,姓叶,单名个敛字,现如今也二十多岁了,早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纪,但父母双亡,没个长辈把持,只得皇帝亲自办。比较奇怪的是,这个郡主自幼不生活在京城,很小的时候就被人送走了。长这么大,基本都在外面晃,极少回家,甚至连国家祭天的那几日都不回来。更奇怪的是,皇帝从未怪罪过。
东辽皇室姓郭,但长公主一系姓叶,说起来也是极有故事的。
不过众人说的那个小王爷,却不姓叶,更不提能姓国姓。
叶府。
京城众多官员的府邸,叶府绝对是最小的。但若要论景致,叶府绝对是数一数二的。景致一如各位族长一般清美。
这府邸里有一片竹林,溪水更是纵横贯穿整个府邸。府里无花,无树,建筑物除了房子就是竹子。用小王爷的话来说,全京都找不到比叶府更小的府邸,何况他还是一个古宅。
陆则不需要去操办丧礼,因为丧礼是和他没多大关系的娘的,而且那皇帝也不会让他去办。他,这么多年,做做闲散人,小日子自在得很。这不,刚好他早早醒了,叼着一根不知道怎么在这连棵树都不种的族府里找到的野草跑竹林去了。
他一边蹦跶一边哼小调,府里人就没几个,就算有人看到他这样也没人敢说。毕竟自家人都知道陆则其人在京风评极好是为了顾及养他这么多年的叶家薄面,其他时候,就没学点好。吃喝玩乐,混吃等死好日子,就差没堕落成什么龌龊样了。
陆则有一个好友,叫薛仲,活生生的酒肉朋友。京城的混世魔王,他父亲薛成在翰林院作文职,但他自己却特别喜欢习武,长这么大都没读过几本书,甚至连字都不识几个。如果说陆则只是喜欢混日子,那薛仲就是唯恐天下不乱,成天在京城欺负人。更让薛翰林想撞墙的是薛仲坚决表示这辈子死不入仕。
“怎么你爹又骂你了?”陆则看到在翻墙进到竹林里面的薛仲,乐呵呵地道,“不错不错,翻墙技术有长进。”说着一点都不吝惜赞赏,络绎不绝地夸了几句。
薛仲长得挺斯文,剑眉星目,唇红齿白,随了他那当翰林的爹,当然习武上的这种没天赋也随他爹了。就爬了堵说高不高的墙就气喘呼呼,满头大汗的。他喘了半天,一边呼呼地靠在墙上,一边好不容易蹦了两个字挤兑陆则:“滚蛋。”然后就开始表达对叶家这盖得比城墙还高的围墙。
陆则倒是不生气,转而就在竹林里的石桌旁边坐下来,虽然是仲夏,天热得很,但这大理石的石桌却是冰凉的,一时间竟也些寒得瘆人。陆则拿起桌上的放着的茶盅就要倒一杯水给薛仲,他微微笑着道:“来喝吧,你要是死了,你家老爷子可不得找我姐姐寻仇么?”
薛仲闻言,本来和死狗一样瘫软在地上哈气来着,转瞬一个出溜就爬起来了。虽然说长相斯文,但薛仲动作却十分豪迈不拘,同武人无异。他拿过水过后咕咚就全喝下去了,微苦的茶水下肚,喉咙总算能正经说话,他方才道:“哈...说起你姐,她还没回来?”
见薛仲还是这样野蛮,陆则也没表示什么,只道:“是啊。上次见到她,还是重阳呢。”
“......”薛仲怎么不知道,重阳是陆则生辰,九月初九,吉利。那次叶敛特地从离了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匆匆忙忙赶回来,就怕误了时辰。他也知道陆则和叶敛关系极好,刚认识陆则的时候,叶敛恰巧回京住了一段时间,那几天陆则成天到晚在那里姐姐地念叨,叫得他耳根都要出血了。其实这样还罢了,偏偏那郡主不是个省油的灯,也总是“我弟弟最棒啦”。逼得薛仲想和自家老爷子一起撞墙。
一家人就没一个正常的。
一阵无语之后,薛仲还是说了正事:“最近很多人在说碧筱郡的事,还有人说,碧筱郡不该归你。”
“不归我最好,我要是去了江南,怎么混吃等死?”
陆则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人生没有任何志向,真的是没有任何追求。若不是条件不允许,他宁愿不封官加爵,找上几个江湖上结交的朋友,游山玩水,最后年老色衰,年岁将尽的时候,让薛仲拿他前买个棺材,把他葬好了就行了。
他看薛仲脸色黑了黑,只好哈哈过去不聊这个话题了。半晌,陆则看到了薛仲腰间佩戴的玉佩,若有所思,突然就对薛仲道:“今晚看来要入宫一趟了。”
薛仲一头雾水地看着他,懵懂道:“啊?什么?”
是夜。
陆则可以随时出入皇宫,这是皇帝给的特权,长公主一系全部都享有。他早早地候在宫门外,月光清冷,夜如墨撒,一缕缕光线透过云层和宫墙,公偏地照在这个少年身上。忽明忽暗,他的影子被拉得极长,几乎融进了周围林立的宫墙黑影里。唯独他自身散发出的是一股朝阳的暖意,暖融融的,即使这样凄清的月夜也很让人舒服温暖。少年仿若初春的第一缕阳光,照耀到人心窝里,温暖了整个心房。看到远处奔过来一个高挑的身影,陆则原本淡然无波的脸上露出了笑意,立刻迎了过去。
他好奇地看着薛仲手中提着的一个东西,摸了摸下巴,问道:“我的天哪薛明德,麻袋?你这是到抢劫勒索?劫财劫色?我帮你一把?”
薛仲翻了个白眼,无奈道:“祖宗,你可安静办事吧。”
陆则乖乖点头,领着薛仲进去了。刚走了没几步,陆则停下来了。
“小王爷啊,你又要怎样啊?”
“明德兄,你听我说,你千万别冲动,这里可是皇宫,你不能在这里劫财劫......”
“少说几句会死的么。”
“明德兄你怎么这样,我是真心为你好的。”
“哪能呢,你这是真心要我死。”
陆则被噎得说不出来,只好悻悻朝前走,垂头丧气道:“其实是这样的,姐姐她明日就到京城了,我却听说了一些事情。”
原来,这位郡主刚出生的时候,被安上天煞孤星的称号。
虽然这一事风头早被一股的强力手腕捣乱而消了大半,但现在有人说她要是真不怕回京,也不会在外面厮混撒野那么久,早晚她的事还是得被挖出来。世人说,天煞孤星现世,是亡国预兆,她离京城远了也是皇上的意思。国师也说,只要过了十六及笄,她的命数会自己改变的,十六前只要里京远些,厄命难及。
然而这是一种知情人所了解的说辞。
有人说,国师生前曾说过,只要她十六岁前远离京城,等到过了及笄回京,就可保东辽数百年皆繁荣昌盛,国泰民安。苟诛之,便没个定数,是福是祸便不好说了。
“不对。”陆则讲完这件事,作出了评价。
“哪里不对?”薛仲不太懂陆则的意思。
陆则刚要说什么的时候,两个宫装女子的身影突然出现了,他连忙拖着薛仲躲在一座假山后面。
“唉,那个野丫头还没回来?”
“估计对她那腌臜娘亲厌烦死心了吧,野惯了,能学到什么好。连带着一家子都歪风邪气,你看小王爷不就知道了。”
“陆则?也不知道哪来的贱种一个,还是个郡王?叶家就算了,陆家反正我是没听过,这种肮脏龌龊的卑劣低下的种哪学过点好,成日不学无术,呵。”
薛仲听到这些毫不客气的恶毒评论,想也不想,就把陆则的头套进麻袋里打晕过去。
陆则当时还在认真听那两个女子,顿时眼前一黑,晕了过去。等他再醒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了。他觉得后脑勺生疼,下意识去摸,这下才想起来昨晚发生了什么,他听到屋外传来的脚步声,破口大骂:“薛明德你个卑鄙无耻的小人,说话就说话,你还打我,究竟是不是兄弟?”
薛仲正好推门进来,本来系着的玉佩被他解开当小玩意一样绕在手上旋转着一圈又一圈,他道:“哎陆则,有句话我还是得和你说,碧筱郡那个地方,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