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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十年》 ...


  •   大电视屏幕上,游戏人物提着枪,正小心翼翼的在前进。

      手机铃声再次响起。

      “哎,你手机又响了,理一下行不行。”旁边在化妆的男人不满道。
      “化你的妆。”凌源头也不回。
      “那你好歹把声音关了。”
      凌源:“不关。”
      “毛病,”男人白了他一眼,起身,“我去赶通告了。”
      “拜拜。”
      “你什么时候离开我家啊,我现在上升期,你被媒体拍到我就完了。”男人穿着鞋说,“嘁,之前陪你演那场戏的时候已经受尽你家人的白眼了,现在还要收留你,我是倒了几辈子霉才摊上你这兄弟,你出去住酒店行不行?”
      “不行,他们会差我身份证。”凌源说,“我再待几天就走了。”

      男人走后,凌源敛眼,一把丢掉游戏手柄,抓起响个不停的手机躺到沙发上。

      光屏幕上邓文瑞这三个大字就让他气得想砸手机。

      一场毫无回应的暗恋能持续多久,别人他不知道,但他的暗恋已经结束了。

      十年。
      十年光阴,全耗在了邓文瑞一人身上。

      心里已经把写着邓文瑞的小人扎了千百遍,屏幕灭掉,又紧跟着亮起。

      看到屏幕上“谭叙”两字,一个激灵,接电话的动作比猴还快。
      “哥,中午好,午饭吃了吗?”

      “闭嘴吧,”谭叙声音淡淡,“离家出走到几号?”
      “哥,”凌源犹豫片刻,“你还记得你之前答应我,让我进天旭吗?”
      “我可没答应你。”
      凌源道:“你爸答应我的!”
      “那你找他去。”

      凌源很气,他是独生子女,从小就跟在表哥谭叙屁沟后面,小时候被欺负,长大后被冷落,根本感受不到来自哥哥的爱护。
      他正要说话,门铃声响起。

      凌源在好友家住了几天,除了经纪人还没见别人上过门,这会好友出去跑通告了,经纪人自然不回来敲他家门。
      挂了电话,他走到猫眼看了看。

      邓文瑞一身西装,显然刚从公司赶来。

      这人怎么找来的?
      凌源来不及多想,邓文瑞又抬手,不急不缓地按了几下门铃。

      他认识邓文瑞这么久,最烦的就是他这副模样,似乎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变脸——除了他那小外甥宿维安。

      他开始最喜欢的就是邓文瑞的好性子,现在最讨厌的也是邓文瑞的好性子。

      内心挣扎不过十秒,他就啪嗒开了门。

      邓文瑞:“回家吧。”
      “你现在是用什么身份在管我?”凌源问。
      邓文瑞:“老师。”
      “去你妈的老师,有跟学生接吻的老师吗?”凌源嗤笑道。

      “……”明明自己是被强吻的,邓文瑞却说不出话来。

      凌源重重地砸上门。

      *

      见到邓文瑞的第一眼,凌源就知道自己栽了。

      邓文瑞穿着干净的白T,牛仔裤,抱着吉他跟一群美国佬在台上表演。
      他摸到后台时,邓文瑞已经走了,据说他是临时加入演出的,那些美国佬连他电话号码都没有。接下来一个星期,凌源每天都去看这个乐队的演出,但邓文瑞再也没出现过。

      再见时,邓文瑞一身西装,笑容温柔,跟在谭叙身边,向他打招呼。

      他表哥又皮又能干,交际圈里都是比他大好多岁的人,凌源之前对那些人一点兴趣都没有,觉得年龄差太多,有代沟。
      但他现在有了。

      他死皮赖脸的巴在邓文瑞身边,让他当他的吉他老师。
      邓文瑞性子好,却莫名的难讲话,凌源缠了他好几个月,什么招式都用过了,最后还是他爸出马,邓文瑞才点的头。
      过程多曲折不重要,结局是他想要的就行。

      结果吉他课还没开始多久,某天,邓文瑞拉了个男孩道他面前,向他介绍新同学,一个可怜的孤儿。

      凌源当时还是个中学生,想不明白为什么他想方设法才拿到的东西,别人随随便便就得到了。

      新同学比他有天赋——但凌源并不在意,反正他也不是真正冲着吉他去的。邓文瑞似乎也发现了他对吉他并不是真正的热衷,所有经常私底下给新同学单独开小灶。

      凌源不太高兴,但自己不爱学,也不能影响别人不是。

      谁知没过多久,这个新同学偷了凌源一个月的生活费,当时凌源刚从厕所回来,目睹了全程。

      他不缺钱花,这点钱都不值得他眨一下眼,所以也没大张旗鼓,只是把自己的钱包捂紧了,知道新同学家境不好,直到对方回国都没把这件事说出来过。

      *

      后来这些年,凌源把邓文瑞摸透了。

      直男,谈过女朋友,没两天就被绿,笑眯眯的跟别人分手,就再也没谈过。凌源觉得喜欢直男真遭罪,看他跟女人亲近烦,看他跟男人亲近也烦。

      邓文瑞偶尔会发脾气,但从来没有真正跟他吵过架。

      不不……有过一次。

      他出柜的时候,被爸妈打了个半死,哭成狗似的去敲邓文瑞的门,邓文瑞就生气了。
      问他为什么知道,是因为后来邓文瑞给他上药的力度,让他觉得又挨了一顿打。

      他当时特想问,我为你铺好所有路,你凭什么还生气。

      后来他又想,邓文瑞会生气,会不会因为对他也有那么一点喜欢,在心疼他——不给自己一点希望,他根本没法在邓文瑞身边过下去。

      好几回忍不住了,找朋友演场恩爱戏码,想看看邓文瑞会不会开开窍,结果换来他一句记得戴套。

      凌源想,看你把自己给贱的。

      本来他觉得自己还能撑一段时间——等到邓文瑞,或者等到喜欢耗尽。

      但那位新同学回来了,带着那副跟以前一样的可怜模样。
      邓文瑞的同情心再次大爆发,为苏奇鞍前马后的安排这安排那——至少在凌源看来是这样的。

      他突然就觉得腻味。

      于是他抱着邓文瑞亲了大半天。

      “要么做恋人,要么当路人。”
      他当时好像是这么说的。

  • 作者有话要说:  两年前写的一个小短篇,放上来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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