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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 2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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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呆的是一间低级炼器室,室内炉鼎烈火燃烧,温暖异常。
墨迹给那把长剑做了个合适的剑鞘,插进去后背在身上,莫名地油然而生一种江湖侠客的豪情感。
“我记得自己之前有个祖传灵器。”他想起了自己还未穿越过来时在小说里看到的内容,“后来那祖传灵器还在六弦门时被炎玉给抢去了。”
墨成子闻言皱眉,对那炎玉小子的不满更甚,要不是他已经自爆而亡,老者早恨不得把人拉出来鞭尸万段了。
“后来就一直没有还给过我。”墨迹问:“不知那祖传灵器有什么用处?”
墨成子摇摇头:“这个老身也不知,小主人那祖传灵器长何样?”
墨迹回忆当初在《九天忍尊》里看到的,尽量详细地描述道:“就是一枚翡翠戒指,通体透明,看起来也没什么特别的,平时都是戴在拇指上。”
“这个老身倒是想起来了。”墨成子叹了口气,缓缓道:“那枚戒指老身也在墨夫人身上见到过,想来是当年危机关头塞给你的。”
墨夫人并非墨家人,据说原本是东方孔国一柳姓普通官员的女儿,后来也不知是怎么与墨家主相识的,嫁过来之后也没再回过娘家。
东方孔国信佛,墨家却是修仙,道不同不相为谋,想来那墨夫人当年是与娘家人闹翻了。
如果只是普通官员出身,那那枚戒指想来也只是个普通的装饰物。但墨迹可不这样认为,既然二的三次方也在小说中着重说了是灵器,那肯定不容小觑。
说不定是个神器。
低级炼器室灵气稀松,没办法做到边炼器边打坐,况且墨迹只到筑基初期,也不急在这一刻就把什么都学会。
出了炼器室后,关居士早已经等候在外面,一看墨迹就急急道:“魔尊,那炼毒师捉到了!”
墨迹一怔,这么快?
那炼毒师确实被捉到了,只用了四五天的时间。
那都是魔修高耸的功劳。他似乎是对炼毒师一丝一毫的动作都了解得很,靠着一只毒虫就将对方的隐藏地找了出来。
炼毒师修的是尸道,将自身□□炼制成血傀,本身法力并不高强,唯一令人畏惧的就是使毒,以及其手下操纵的众多由活人炼制成的血傀。
所以其实炼毒师还有另外一个别称,叫血傀师。
这血傀师一向狡猾得很,抓住了□□,其神魂也能够轻而易举地逃脱,然后再夺舍他人从而重生。
只得花费一番功夫,用缚神术将其神魂封印在□□内,方成功抓了起来。
如今那炼毒师就被关押在削骨狱中。
墨迹第一次见炼毒师,颇为好奇,不知被炼制成血傀的身体会发生何种变化。他叫来了明癸,一齐往那削骨狱去。
按照二的三次方在《九天忍尊》里描述的,血傀应该是浑身透露出死气、皱瘪瘪的干尸。如今一看,果然如此,特别是在这阴森寒冷的底下牢宫的衬托下,莫名让人心生恐惧。
“可有仔细审问过了?”墨迹问。
关居士躬身回道:“审问过了,这炼毒师知道自己死到临头,到时老老实实地把一切都招了。”
原来这炼毒师并非是来找墨迹等人为炎玉复仇的,他找的其实是高耸。
说起来也是很巧合,这炼毒师从小的遭遇倒与炎玉有些相似。父亲是个风流公子,惹大了人家姑娘的肚子,却不负责,孩子出生后经历坎坷,常常被人追着骂野种。
最可笑的,便是那风流公子最后却为了一个风尘女子收了心,生下另一个孩子,百般疼爱。这孩子就是高耸。
心里自然是恨的,于是不惜一切代价走上了修尸道,不仅把自己炼制成了血傀,还把自己的母亲,曾经嘲笑过欺负过自己的所有人都炼制成了血傀,为自己所用。
最后是一点一点地折磨自己那所谓的父亲,还有父亲的爱人,和他们最为疼爱的孩子。
只是一不注意,被那孩子逃了出去,还成了前魔尊的走狗。那炼毒师碍于前魔尊的实力,不敢再找上门来。
如今听到前魔尊死了,高耸被逐出异天宫,就想着一解心头之恨。
“魔尊这要怎么处理?”关居士问道。
墨迹:“那些失踪的村民可有找到?“
“找是找到了。“关居士犹豫着答道:”就是都成了没有意识的血傀。”
那就跟一具尸体无异了。
“毁了这炼毒师的神魂,其他的都交给高耸去处理。”墨迹说。
这事解决得太过容易,反倒令他内心隐隐有些不安。
“既是个人恩怨,那为何要杀害无辜的村民?”明癸不解道。
墨迹好笑地捏捏他脸颊的嫩肉,解释说:“有些人杀人根本就不讲道理,这炼毒师要驱驶的血傀不够,自然活人死人都会被他抓去炼制。”
明癸便也没再问。
这件事情过去后,墨迹又提起了去神州大地到处走走逛逛的想法。
一天到晚在这异天宫呆着,也甚是无聊。
但也不能一直游山玩水,毕竟还要修炼,还要学习炼气,还肩负着振兴墨家的重任。
“我想回六弦门一趟。”墨迹说:“当年炎玉抢了我的祖传灵器,想来那灵器应该还在六弦门。”
炎玉叛逃出师门时太过仓促,而那祖传灵器看着也没什么用处,他不可能时时带在身上,倒有可能被藏在他在六弦门的住处。
明癸与墨成子都没啥意见,墨迹去哪他们便跟着去哪就是。
跟关居士交代事情时,墨迹原本是想把异天宫交给高耸处理,谁料那高耸竟是拒绝了,单膝跪地,表示要跟随魔尊。
弦璧听闻墨迹一行人要离开异天宫,也是跟了出来。
若只留他一人在那里,确实不安全。
于是一行五人,浩浩荡荡地出了异天城。
六弦门在南边陆国境地,虽说是离北边有很遥远的一段距离,但墨迹并不打断使用法力。
“魔尊为何不御剑或召唤灵兽直接飞过去?”高耸在一旁道:“我听说最近弦国与陆国两国正在交战,沿途多是刀枪剑雨,倒不如飞过去省事多了。”
墨迹脚步一顿,他倒没有听说过这事。
上次去弦国皇宫时,也没听说过有什么战事。
“修真者不关心这凡人间的琐事倒也正常。”高耸说:“我也是前段时间看那皇都城下忽然来了许多流民,又听百姓们说起才知道此事。”
近百年来,国与国交战早已成了家常便饭。
受这影响,连修仙者、修佛者、修魔者三者之间都是互相不对付的。
就是苦了那住在边境的平民百姓,整日里提心吊胆,还吃不饱穿不暖。
墨迹道:“那就御剑……”
“不!”明癸打断他的话,看着他道:“你很急着找那枚戒指吗?”
墨迹摸摸鼻子:“倒也不急,就算去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那就是了。”明癸说:“那就慢慢来。”
他说得一脸严肃,墨迹笑着道:“好好好,听你的就是了。”
高耸沉着声音道:“明道长,修真本就是逆天而行,若是强行参与到凡人之间的战争中去,更是会受到上天惩罚,还望三思。”
明癸望着头顶的蔚蓝苍穹,叹了口气:“你多想了,我自不会随便插手。”
但是他是凤凰,象征着吉祥和平的凤凰。
他现世那天,百姓手足舞蹈,只因为看到了希望。
他背负的使命,并不仅仅是寻找天命之子。
因为明癸的坚持,几人就雇了辆马车,慢慢地赶路。
墨成子一出异天城便不知去了何处,此时马车内只有四人。
沿途风景甚好,虽也有拖家带口逃难而来的流民,但并不多。
马车内甚是宽敞,墨迹懒洋洋地躺在明癸大腿上,无聊地看着对面两人打坐修炼。
“越往南走,灵气便越稀薄。”墨迹说。
不仅稀薄,而且杂乱不堪,不适合修炼。
明癸没有理他,只是把头探出窗外去看风景。
“明癸。”墨迹隔着衣裳戳戳他的小肚脐。
见他还是没有反应,他伸出两只手,搂住那一截腰肢。
又窄又瘦,马车一颠簸,墨迹就像小黄鸡平时那样顺势把脑袋往对方怀里蹭了蹭。
有一种淡淡的阳光的气息。
这样也算占便宜了。
墨迹“嘿嘿”笑着,从对方大腿上爬起来,好奇地把头凑出窗外,嘴里不满地问道:“看什么呢看着这么入迷?”
此刻马车已经驶出了官道,不见那繁华的街市和喧嚷的人群,只有荒凉的村野、飞扬的尘灰,以及那成群结队的、看起来饥饿得瘦骨嶙峋的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