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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无尽宠爱 ...

  •   排骨汤的香气浓郁,可母子两个都没了胃口。

      明明是燥热的夏夜,林雨却面色清冷:“你刚看到的照片,不是程牧歌的,是我小时候的。程牧歌很像我,对吧?”提起程牧歌,她嘴角勾起一丝意味不明的笑。

      陆离心里大惊,垂着眼睑,盯着排骨汤里漂浮的油花,愣了半天才闷声问:“您和那孩子究竟是什么关系?那天您远远地看到程牧歌,第二天教授就说要我去实验室干活,现在想起来,应该不是偶然吧?”

      他脑子乱成一团,照片上是妈妈小时候的样子,看起来和程牧歌简直一模一样,难道说程牧歌是妈妈的私生女……他不敢细想,一边心疼自己老爹,一边敛了心绪,等着老妈的解释。

      林雨叹了口气,像在诉说别人的故事一样:“嗯,你很聪明。我不希望你和程牧歌有太多牵扯。你之前说过她来自L市,我没有放在心上,可是那天远远地看到她那张脸,那一瞬间我才心念电转。”

      诗人张枣在诗中写道:让她坐到镜中常坐的地方,望着窗外,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林雨不知道父亲是否曾经后悔过。但她能深切地感受到此刻,面对着自己的儿子陆离,她正在缓缓地扫除记忆的封尘,然后一点点地撕开自己心中结痂了的伤疤,有点痛,但是却有种莫名的轻松。

      就好像小时候磕着碰着之后,伤口上的血痂子总是痒痒的,忍着疼抠掉之后才会觉得莫名的舒爽。

      “你小时候经常问我,奶奶都有爷爷作伴,外婆为什么是一个人生活,那时候我骗你说外公早就去世了,其实……不是,你外公抛弃了我和你外婆。”林雨面色平静,桌子下的手指却轻轻地颤抖着,“我姓林,林,是你外婆的姓。我是土生土长的X市人,不错,但我的身体里流着一半L市人的血。”

      陆离看着妈妈惨淡的笑,心也跟着揪了起来,指甲紧紧地攥紧手掌的肉里。

      她娓娓道来。

      林雨的父亲王一舜,也就是陆离的外公,是L市人。

      王家靠买豆腐起家,祖上起早贪黑地磨豆子、做豆腐,然后再挑到镇子上去买,就这样实打实地挣下了一笔笔血汗钱,积累了几代,王家也算成了当地有名的大家族了。

      等到了王一舜这一辈,家里就这么一根独苗苗,全家人的希望当然毫无悬念地都寄托到他的身上。

      王一舜就这样从最好的私塾一直读到最好的中学,那个时代,初中毕业就已经算是高学历了,然而王家祖上靠做豆腐起家,深知劳动人民辛苦,当然不愿让儿孙辈继续做这苦差事,再加上王一舜有出息,王家便把他送到德国留学,也算是王家祖祖辈辈出的第一个大学生。

      留洋归来,王一舜发现家乡L市依然很落后,那个年代还没有政策上的利好,沿海小城L市的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和千年古都X市无法匹敌。在欧洲见过大世面的年轻人一腔热血,当然是想要出来闯荡,一路北上来到了X市打拼,就在那个时候遇上了林雨的母亲。

      王一舜一表人才、风度翩翩,精通英语、德语,一看就知家境殷实,又是有实打实的真学问的,林雨的母亲很快就被他吸引,两个年轻人很快就坠入爱河,有了林雨。

      讲到这里,林雨忍不住苦笑:那时候沉浸在甜蜜爱情中的母亲一定傻乎乎地坚信她和王一舜会永远这么幸福下去吧……可是彩云易散琉璃脆,世上的美好往往就是短暂而脆弱。

      陆离默默地听着,只觉得林雨的一字一句都像是鼓点一样,震得他的耳朵嗡嗡地响。从小到大,妈妈永远是温柔港湾,无论什么时候她都是个最好的倾听者,可是他却自私地默认妈妈的一生顺风顺水,从未曾想过她也有压抑的往事……甚至就在刚才发问的时候,他还是生气的、质问的心态。

      “当然,这些故事都是你外婆讲给我听的,你外公在我三四岁的时候就回了L市,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说起来,我那个时候还太小,连他的长相都记不大清楚了……”林雨把手闲闲地放在桌子上,极力控制着语调。

      王一舜是在她不满四岁的那年回L市的。那个时候,林雨的母亲还不知道他这一回去,居然就要变成别人的丈夫。

      王家有钱这件事,整个镇上的人都知道。钱本身没有好坏属性,但是一旦和人的贪念挂钩,往往就会变成要命的东西。

      那个年代,有人吃不饱穿不暖,看到别人家有钱,大部分人是羡慕,有部分人则是嫉妒,眼睛红得都能滴出血来了!凭什么,大家都是人,凭什么他王家可以吃香的喝辣的,还把自家孩子送到国外上劳什子大学,而咱们却穷的叮当响,连口饱饭都没着落。

      人性是很神奇的,有时候简直神奇到诡异的程度。他们看不见王家人起早贪黑磨豆腐的艰辛,只看到人家吃香喝辣的爽快,时间一长,竟然生出了杀意。

      王一舜的父亲就是死于土匪之手。说是土匪,其实有不少都是同村的老熟人。平日里笑脸相迎的熟人,突然露出狰狞面目,成为露着獠牙的恶魔,把王一舜的父亲绑在王家的院子里,架起火堆,就当着王家一家老小的面,残忍地点火烧死了王一舜的父亲,劫掠了些家财,大摇大摆地离开……

      王一舜接到爷爷的消息,回家为父亲治丧,本来是应该带上妻女一道回去的,可是老爷子的信里专门强调,让他一个人回去。林雨的母亲那时就有不好的预感,可她却没有深想,只当是王家的人忙于治丧,没有心思管她这个媳妇。

      王老爷子痛失爱子,一夜间苍老十岁,卧床不起,待到孙儿王一舜回来,自然是说什么也不愿让他离开,要让他留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至于婚事,王老爷子深知只有“钱”不足以保证安全,因此找了个L市当地的官家小姐做自己的孙媳妇,让王一舜娶了官家小姐,这样王家一门也算是和“权”搭上边了,钱权结合,才能保得王家一门的安全。

      王一舜虽然深知这样对不起林雨和她母亲,可是一想到父亲的惨死,再看到爷爷哀求的模样,他怎么可能狠心拒绝?是,他是有才华,那又如何,才学能抵挡坏人的魔爪,能救父亲的命吗?不,只有靠权力,靠实打实的刀枪,才能威慑坏人。

      好在那官家小姐也能识文断字,婚后两人也算是琴瑟和谐,后来还诞下了女儿,这个女儿就是程牧歌的母亲。

      林雨的母亲流干了眼泪,也没盼到王一舜回来,等来的只是一封书信,诉说着他的无奈和不得已。她就算理解丈夫的苦衷,可又怎么能接受从前蜜里调油般恩爱的丈夫如今竟成了别人的夫婿,还有了孩子……

      好在王一舜还算有良心,定期会给林雨母女寄信,也会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想借此减轻心中的愧疚。林雨母亲从来没有回过他的信,但是他寄来的每一封信,她都会一遍又一遍地看,看完之后还会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整理好,一边暗骂他负心,一边视若珍宝。

      陆离不由抬眼凝视林雨,在外人面前,林雨女士是优雅知性的知名作家,在家人心里,林雨是个贤惠的妻子,温柔的母亲,他这个做儿子的,从来只知道向妈妈抱怨自己遭受的挫折和痛苦,却从来没有想过,母亲也有自己的过往,更不曾像今天这样细细聆听她的故事。

      林雨说到最后,微笑的脸上已经留下两行清泪:“你年轻,不知道那个时候孤儿寡母有多难,你外婆这辈子真的过得很苦。”她记忆中关于母亲最深刻的画面就是她坐在昏暗的灯光下,揉着为父亲哭坏了的眼睛,一遍一遍地看着父亲的来信,有时一看就是一夜……

      陆离的拳头攥得紧紧的,有很多话卡在胸口上不来又下不去,他生平第一次恨自己笨拙……他起身去拿了纸巾递给林雨,安慰的话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妈妈只说外婆这辈子没有丈夫不容易,可从小没有父爱的她不也是无辜而可怜的吗。

      陆离迟疑了许久,试探着问:“……妈,您知道程牧歌为什么会出现在沈家吗?”

      林雨嘴角抽了抽,摇头,嘴硬道:“我对她的人生没有半点兴趣,我只是希望你离她远一点。你知道的,她虽然无辜,可是她至少有完整的家庭……”

      陆离咬了咬牙,艰难开口:“妈,程牧歌的父母都不在了。她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都不在了……”说到“外公”两个字的时候,他莫名一阵心悸,程牧歌的外公,不也正是自己的外公吗?

      林雨从前恨过程牧歌的外婆,是程牧歌的外婆抢走了母亲的丈夫,是程牧歌的母亲抢走了她的父亲,是程牧歌抢走了陆离的外公……可是这一刻,好像她前半生的恨和期待都烟消云散,随风而逝。

      她的额角突突地跳了跳,只觉得心里有某个地方瞬间崩塌了,她终于忍不住,双手捂着脸,身体轻轻地颤动,当着陆离的面,就这么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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