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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晏澄视角】 ...

  •   【晏澄视角】

      作为一个单身父亲,被前任扫地出门以后,我自己照顾五个孩子真的很辛苦。

      尤其是一到夏天,我五个孩子都开始疯狂掉毛。

      唉,当时一时爽,图整齐划一,两只猫三只狗都养的黑毛的,自从我和前任分了以后,就剩下我一个人扫地了,那数量惊人的黑毛在我家地板和瓷砖上堆积起来的时候,简直显得我这里像恐怖片现场一样,满地令人瘆得慌的头发一般的毛纠结在一起,场景很不美观。

      我对我家大闺女也就是那只最胖的黑猫说,你们太不懂事了,我失恋的时候还掉毛,真是要我命。

      但是这五个家伙丝毫不理解我单身养他们几个的辛苦,丝毫不把我放在眼里。

      那狠心离开我的爱人,是个死宅,虽然我爱他爱得要命,可是他爱游戏甚于爱我,这让我很痛苦。

      有一次我问他要游戏还是要我,结果他反问我:游戏能让他猝死,我呢?

      这真的很伤我心了。

      我能怎样,我只能努力气死他嘛。

      可是即便是我这么努力,他却不解风情,一点也不了解我都为他付出了多少,嫌我让他生气。可是明明是他自己问我的:游戏能使他猝死,我呢?

      我觉得我这样很可悲,但是我已经认定了他是我这辈子唯一的爱人,为了知道他到底有多爱我,我对他说,我死了,希望能让他明白我的心,结果他却气得要死,把我和我家五个孩子一起扫地出门,单方面宣布和我分手了。

      可是我还是爱他的啊,我的心里除了他就什么都没有了,他这样单方面强行分手太伤我了。

      他一和我分手,我简直心如死灰,要不是想到我还有两只猫三只狗要养,权力的游戏要追,草莓慕斯要吃,跳跳糖要收集,超级英雄连载漫画要追,买的爆米花机还没到货,我就真的自杀去了。

      毕竟我数了数,我的生命里除了他,真的没啥了。

      我的爱人,有世界上最漂亮的眼睛。他的眼睛实在是过于美丽,如此熠熠生辉如星空中不朽的光辉,耀眼地让我无法挪开眸子。如若不是他有如此动人的眼睛,他那张因为熬夜打游戏面黄肌瘦、还长了几颗痘的脸,与那吸血鬼一般浓重的黑眼圈,真是掩埋珍珠的光芒。

      可是我们最开始相遇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他还没被游戏祸害得这么惨,并且对猝死没有奇怪的执念,那时的他真是好看,好看的让人挪不开眼睛。

      我和他的相遇,是命中注定的相遇。

      那年那月的我站在十字路口,为了我实现世界和平拯救人间的梦想,正在发放传单。我这个人科研精神很重,为了使世界和平,我要不断做调查,即便是被人讨厌也绝不放弃。

      于是,我专挑那些看起来不和平的人们,将我手中的问卷真诚地递给他们——那份对我而言至关重要的男性穿卫生巾能否促进两性平等的调查试卷,承载着我对人类的希冀,送了出去。

      就在这时,他出现了,沐浴着晒死人的阳光,脚踏着一双有点脏的白球鞋,就这么闯入了我的视野。

      天啊!多么清纯不做作的少年,他慵懒柔顺的黑色头发上还沾着中午吃饭的米粒,微微下垂的眼角带着漫不经心的倦意,懒散地将手插在兜里,过马路也不看车,走路不走斑马线,多么浑然天成的人啊!

      一见钟情、命中注定也不过如此了!

      于是,为了我心中的和平,我心中至高无上的梦想,我将手里的试卷递了一张给他。

      一般遇到这种喜欢的人,就是想和他一起共享梦想的嘛。

      毕竟一见钟情是浅薄的,要共度一生的人呀,就是要灵魂沟通的。

      他接过了我手里的问卷,因为正闲得无聊,低头看了看。

      谁知他看了一眼以后,忽然抬头吃惊地望着我,用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惊愕地盯着我看。

      那真是一双好看的眼睛。我总在想,要不是一个人的眼睛里藏着星辰,如何才能折射着如此璀璨的光芒。

      他看看我,看看我发给他的问卷,小声咕哝:“长得好好的一个人,脑子怎么就坏掉了。年纪轻轻怪可惜的……”

      不管他怎样说,我只是想多看他一眼,毕竟他这么好看,仿佛少看一眼就会从我脑海里溜走,可是我想把他存下来,好好保留着才行。

      像千金难求的珍宝,像随时破碎的梦境。

      我本来极力想给他留下一个好一点的印象,却不料这个时候,就在我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出现了麻烦。一个刚才从我手里拿了问卷大概是想当卫生纸的男人忽然跑了回来,指着我大骂道:“你这人有病吧!发的都是什么东西,我儿子刚才盯着看半天!”

      说罢,对着周围的人大喊道:“这人是个变态!欠打的变态!”

      我以为出了这样的事情,他一定对我印象不好了,谁知道他却维护我,转头懒洋洋对那大叔道:“喂,老头,他明显只是脑子不好使吧,话说这么难听,变态什么的,过分了吧。”

      他怎么这么好!

      那中年人勃然大怒道:“你喊谁是老头!我看你们俩都是一伙 的,都是变态!来啊,打一架!”

      我有点害怕了。

      我想维护世界和平,我不想打架啊。

      但是,如果拯救世界一定要用暴力的话,那么我……

      我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他忽然暴起一脚踢在那人裤|裆上,一把抓过我的手大喊:“跑!”

      然后,我就沉浸在幸福的风里,在马路上与他同行,被他抓住手腕一起狂奔了起来,我们一起跑过正午烈日下的十字路口,我们一起闯红灯差点被车撞死,我们一起在自行车道上逆行,我们一起跑上了人行道!

      仿佛被他带往天堂的彼岸,我们一起历经磨难,保护了世界和平!

      他那随风飘扬的头发多好看啊!柔软的发梢在空中飘扬,还有那一粒中午吃饭剩下的米饭粒顽强的留着,在风里随着发梢翻飞,如同白色的宝石,镶嵌在他的头上。

      我的心如擂鼓,在空荡荡的胸膛里狂跳。

      我的爱人,是盖世的英雄。

      他为了保护我,当街踢了一个大叔的裆,还不怕被撞死和我一起闯红灯。

      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我们跑远了以后,我很小心地问他:“你,你叫什么呀?”

      他拧着脑袋看了我半晌,大概是在考虑要不要把名字告诉一个他觉得有病的人,但是他想了一会儿,还是告诉我了:“云颂,住街对面。”

      我很惊喜:“我也住街对面!”

      他淡淡地说:“哦,挺有缘的。以后有缘见啊。”

      说完,拍拍我,走了。

      我已经确定,我的人生,就是这个头发上有米粒的人无疑了。我想要一辈子和他一起过,因为他那么好,那么好,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好了。

      但是其实我和他说我住街对面,是说我家房子也是街对面的,但是不是这条街,是另外一条街,那条街在市中心,与这里隔着小半个城镇。

      后来我和他解释这件事,他骂我有病,但是没关系,他这么好,他哪儿都好,所以他骂我有病都好。

      我在街的一面蹲了三个月,发现他压根不住街对面,他是骗我的,估计他的名字也是骗我的,他压根不想理我。

      我很绝望,我一绝望就要养只猫,于是我养了两只猫。

      我养了两只猫以后忽然发现,他原来是住街的左面,不是街的右面,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简直要惊喜地叫出声来。

      但是这次的我很难过,因为他身边站着一个长得很帅的人,唉,虽然那个人有点像丧尸,但是真的是属于那种很帅的丧尸啊。我以前一直觉得,一个人长得像丧尸是不会帅的,但是这个人竟然如此地与众不同,即便是他就差肤色不是灰色其他地方简直和丧尸一模一样了,但是他还是很帅。

      我觉得就连他身边的人都是如此有特色,讲真的,一个人怎么可能把番茄汤弄到一整件白衬衫上面去呢?怎么可能嘴巴上眼睛角同时沾有沙拉酱呢?怎么可能腿上被撕了一个大口子自己都不知道还是被云颂强行送进医院才接受治疗的呢?

      但是赵景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我和云颂在一起好久以后,我才勉强接受了这个人诡异的生存模式。

      说真的,我至今都不知道他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一天到底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吃饭,他好像就长在手机上了,无论我们两个去哪里约会他都如影随形,无处不在,我除了看见他玩手机看不见他做任何事,他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呢?

      总之,云颂身边的一切,都像是一个迷,无比吸引着我。

      大概是因为,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吧。

      所以他身边的人也如此与众不同,令人心生喜感,无法不将其注视。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怀疑赵景会抢走云颂,因为云颂是唯一一个会照顾他的人,如果他其实心里喜欢着云颂怎么办呢?

      过了很久我终于明白,赵景根本就只喜欢他的手机啊,他简直是人类与手机跨物种恋爱的个中典范了,相比之下云颂算什么,他才不放在眼里啊!

      可是,即便是没有任何人的插足,云颂还是离开了我,他把我赶出了门,我生命终于一切喜悦都离我而去,所有的灯都黯淡下去,冰冷的寒夜覆盖了一切。

      我抱着我家三只黑狗两只黑猫,在他家门口蹲守了三天三夜,就第三天的时候打了个瞌睡,他就搬家了。

      我去找赵景,然而赵景这个人压根没啥东西,他就一个手机可以带着走,云颂去哪儿他去哪儿,反正他和他的手机相亲相爱,亡命天涯,去哪儿都一样。

      我找不到他们了。

      寂寞在心中涌起,孤独在深夜里蔓延。

      我想念他头发上的米粒,想念他漫不经心的神情,想念他的一切。

      每到周末我回家的时候,我爸会照旧催婚:你和小颂什么时候结婚啊?你就认得他这么一个正常人你可别把他搞丢啦。

      是呀,他那么好,那么珍贵,我却把他搞丢了。

      我现在开始后悔了,我当时为什么要和他说我死了呢?现在好了,他烦死我了。

      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去找找他的,毕竟他这么好的人,世界上再也没有了。

      我爸把他一个员工派过来照顾我了,估计怕我失恋想不开,反正这姑娘一天二十四小时盯着我,我上厕所都守门口,跟我门对面喊:你别没事搞自杀,咱们什么都好说哈。

      我和她交流比较有困难,所以只能不交流。

      我让她去问有没有那个小区里飘荡着一个和丧尸差不多的大帅比,毕竟赵景这人识别度很高,而且他在哪儿,云颂肯定就在哪儿,我找起来比较方便。

      终于,我找到了云颂的新家。

      我有很多话要和他说,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我怀着一腔热血进门,却看见他端着别人的粥,还抱着别人哄,我的心里就不好受了。

      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他竟然又养了一条狗!

      一条狗!

      一条狗!

      明明我家五个娃来的时候他都不欢迎的,然而竟然为了他怀里的这个小贱人,他竟然为了他养了一只狗!

      ……我要和这个娘不唧唧的小贱人开战。

  •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预收:
    《人间憾事》
    我七岁那年太皮,扒了我学校一小孩的校服裤。
    我万万没想到长大了他是我老板。
    我已经早就不认得他了。
    可见面那天他和我说,他这辈子都忘不了我。
    哎,我太天真了。
    入职三年半,一直以为那天早上他是在告白。
    我费尽心机想要拒绝他,想了三年了,我一直觉得他对我有意思,对我暗送秋波,对我海誓山盟。
    事实证明确实是我想太多。
    直到他求婚那天早上,我忽然想起来那裤子的事儿了。
    喔?
    喔……
    喔!!!
    死去的回忆,忽然开始疯狂攻击我。
    他他他到底是真喜欢我,还是单纯想要报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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