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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前尘后事 ...


  •   经过大雨一夜的冲洗,天气变得格外明朗可爱,太阳也愈发的炽热,苍穹大地变得像是个笼屉,其中生物都在寻找遮阴避暑的圣地。
      陆小凤像往常一样早早的从外面溜达了一圈回来,床上的被褥早已更换,整个房间也被他收拾的干净整洁,他今天的心情似乎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愉快。
      他撩起衣袍坐在李寻欢旁边,看到床畔之人仍在酣睡,又回想起昨日夜里的场景,不自觉的笑了。
      李寻欢动了动,翻了个身,许是感觉到了腰背间的酸痛,“唔”了一声,睁开睡眼惺忪的双眸,陆小凤立即趴过去,道:“你怎么样了?头还疼吗?”
      刚才还没觉得,只是被陆小凤这么一说,头还真的有些不舒服,才一闭上眼,夜里的事情就如潮水般涌进来,李寻欢只觉得脑袋快要炸了,他双手抱住头,却发现根本无济于事。
      陆小凤道:“你被下了药,又淋了雨,发了一早上的烧,哦,对了,我在炉子上煨的药应该快好了,我先去看看,你在这里捂一会儿,莫要再出去逞能了,一切有我呢。”
      李寻欢背过身去对着墙,不想理他,他的脸又变的通红,像被蒸熟了的虾子。
      陆小凤见他不说话,怕他出什么事,弓起身子想凑过去看看,不料李寻欢却低低吼道:“滚!”
      陆小凤站直身子,像个犯了错误被惩罚的孩子一般解释道:“我当时也很纠结,我也……我也不是故意的。”
      可李寻欢正在愤怒的边缘,并不想再听他解释:“滚。”
      这次他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因为在吼完他就开始咳嗽,震的整张床都在晃动。
      如果一件事有了结果,那么过程往往就会变的微不足道,更不会有人在乎。
      陆小凤伸出的双手终是停在了半空,然后默默地退了出去:“他也许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
      正是如此想着的时候,又听到屋内的人道:“我们最近最好还是不要见面了。”
      陆小凤悄悄地低下头,他开始后悔当时的做法,甚至不敢去回忆昨天夜里的事情,可他又的确想好好回忆回忆,当时的感觉那么神奇,那么奇妙,他根本就无法忘记,他也舍不得忘记,那是造物主送给人类美最好的礼物。
      可李寻欢怎么办?
      自己又该怎么办?
      真的如他所说最近不要再见了吗?
      最近又是多久?一天?一月?一年还是十年?
      陆小凤觉得整个人都快要疯了。
      莫要说一年了,他连一刻都忍不了。
      所以他决定好好伺候着这位李少爷,希望他莫要记仇才是。

      一提起厨房,大多数人想到的定然是整日被烟熏火燎,在油烟中浸泡,柴火堆满一地的黑暗小屋,可这里似乎与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这里烧火用的柴完全不会有一丝烟冒出来,这里炒完菜漰出来的油渍还不等装盘的菜被端出去就立即就会有人收拾干净,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高端,可却是看不出半点奢华。
      此时陆小凤的人正在“咕嘟咕嘟”冒着泡的搪瓷边守着,而他的魂早已不知跑到了哪里去了。
      旁边走过的小厮好心弯腰提醒道:“大爷,药好了。”
      陆小凤匆忙回过神,下意识的徒手去拿盖子,在意料之中被烫到后慌忙缩回手。
      小厮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块布,道:“大爷想什么事情想的如此投入,连自己的手也顾不得了。”
      陆小凤接过布,垫着掀开盖子,道:“没什么,左右不过一个人罢了。”
      小厮又端了景德镇上好的霁蓝釉过来,放在旁边凳子上,道:“大爷有什么不妨与小人说说,小人或许能替大爷解解闷也说不定啊。”
      陆小凤暗暗打量着小厮随手拿过来的霁蓝釉瓷碗,釉色蓝如深海,釉面匀净,丝毫无半点杂质,感慨之余不仅惊讶道:“你们这里的老板是谁?我怎么未曾听说过?”
      小厮顾左右而言他:“ 大爷的药再不端走可是要失了药效了。”
      陆小凤微微一笑道:“多谢。”
      在回去的路上,他想:“自己本就不是个与人为难之人,那小厮左右也不过是个下人,他既然不想回答自己便不问了。”
      陆小凤自己琢磨着:“只是一个下人怎会随手便拿出霁蓝釉这种名贵之物?这家店里定然还存着什么阴谋。”
      他对自己天马行空、不着边际的想象一向非常自信。也因为他的想法通常都会在某一瞬间变成现实。
      房间里早已是人去床空,蚕丝被被胡乱的丢在一旁,天鹅绒的帐子也被扯掉了半边,只有李寻欢的斗篷孤零零的挂在衣架上。
      陆小凤看到眼前这一幕,脑袋“嗡”的一声,一瞬间像是被整个抽空了,你让他怎么相信眼前的事实?
      他疯了似的撞开门,想要冲进去一探究竟,却不巧开门因为太过用力撞到墙壁而反弹回来,正好打在他的脑袋上。
      陆小凤好像一下子被打醒了,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细细打量着屋内的情况。
      他从门口进来一共走了三步,每一步都只有二十一尺,在危险的环境中,他从来都不敢大意,只是要除了关于李寻欢的所有事情。
      从他走路时两脚之间的距离和鞋子的大小就可以看出,带走李寻欢的人长得并不算高大威猛。
      陆小凤突然蹲下观察起鞋底印来,他很满意自己出门前在门口留下的那层细细的碳灰。可是屋内的脚印并不凌乱,除了从门口到床边一排,再无其他,甚至连返回去的脚印都没有。
      鞋底花纹清晰,根本不可能是倒着走回去的,发着烧的李寻欢,被一个瘦弱的小矮子带走了,陆小凤摸着长得四不像的胡子,思索着。
      然后他就听见楼下传来嘈杂的声音,像是在赌博,又有真真香味飘上来,陆小凤问道味道之后,觉得自己更饿了。
      于是他疑惑着从房间里退出来,看到许多人都往楼下挤,本来安静整洁的地方很快被人群围的水泄不通,人群中还有的正在摇鼓助威。
      陆小凤却没什么心情再去关心别人的什么事,他如今连自己的事情都解决不了。只是他刚一转身,就碰见方才给他端霁蓝釉瓷碗的小厮。
      那小厮如今已换了刚才那身粗布裋褐,如今换了件用水蓝色丝绸缎子做成的半臂,腰间竟还配了块通身透明的玉佩,见了陆小凤,先是怔了一下,随后立即笑道:“大爷要到哪里去?”
      陆小凤关上门,不知有意无意,他不想让别人看到屋子里的东西:“没什么事,随便走走。”
      小厮道:“每年芒种时节前后,老板都会举行竞吃比赛,大爷没事的时候,不妨过去看看,权当瞧个热闹。”
      陆小凤道:“‘东风染尽三千顷,折鹭飞来无处停。’在芒种时节,搞个竞吃比赛,真是有趣,有趣。”
      小厮道:“大爷还不去瞧瞧?”
      陆小凤转过来的身子又转回去,盯着地面道:“你怎么还不走?”
      小厮道:“小人是专门过来给大爷收拾房子的。”
      陆小凤深吸一口气,抱着胳膊,眼神却是在打量他的鞋子:“不用了,你快走吧,千万莫要进去这个门,否则你就要倒大霉了。”
      小厮嘿嘿的笑着,把脚又往衣服里收了收,也不知他是不是听懂了陆小凤的话。
      陆小凤直勾勾的盯着他,知道看不见为止。
      一双鞋有什么好看的?为什么陆小凤要盯着一个男人的脚看那么长时间?

      楼下大堂的中央,已经摆好了两张两丈长,一丈宽的大桌子,每张桌子上都放着五只烧鹅,十只烧鸡,还有半只烤羊和七坛子汾酒,不仅如此,在隔壁的厨房里也正在炖着这些东西,并且这里的老板从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这一次的比赛,所以这次比赛的食物绝对不会出现不足的问题,不管你能吃多少,这里都能保证绝对的供应。
      而且这次的比赛比去年的更加先进,采取了北宋丞相苏颂创造发明的水运仪像台,它能够将吃同样的食物,每个人所用的时间都体现出来,所以无论有多少人参赛,都可以非常公平的选出最佳选手。
      最让人跃跃欲试的还是开场时两个男人抬着一块重约五十斤的大银元宝,并把它放在了两张桌子的最中间。
      现在比赛还没有开始,而四周包括楼上,但凡能看到比赛的地方,都已被人占领,陆小凤实在想不出看人比赛吃饭有什么好玩的,也因为他如今的肚子已经饿的瘪瘪的,闻着楼下烤肉的香味,着实更饿了。
      他实在也很想从二楼跳下去,然后美美的吃上一顿,美其名曰是来参赛的。
      他虽然不是个君子,至少还是个人,而且是个男人,所以虽然他很饿,却没有厚着脸皮蹭吃蹭喝。
      现在所有人都在盯着楼下,这个印象馆里的人都已经出来了,并且都在为楼下的两名参赛者加油助威,陆小凤又摇摇头,自言自语道:“若是能趁此机会再设个赌局,那就更完美了。”
      说完又想想觉得哪里不太对:“能开起这么样的一个地方,说不定这幕后老板根本不缺钱,人家缺的只是消遣,我跟着瞎操什么心,光我自己的事情还不够我做的么?”
      然后他目光盯着众人,从头到尾扫视了一圈都没发现有李寻欢的影子,又从尾到头看了一遍,还是没有。
      陆小凤不禁有些担心,他的肚子在咕咕直叫,他本人也已没了看比赛的兴趣。
      他想不出这种比赛有什么好看的,偏偏众人还看得津津有味。
      场上的两个人都在拼命地往自己嘴巴里塞东西,仿佛只要塞进去就能咽下去一样。
      他们的人虽然是在比赛,但是眼神却都直勾勾盯着桌子中间那个用五十斤银子子铸成的大元宝。
      如果一个人吃东西不是为了品尝,也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抱着某种目的,那么再美味的食物对他而言都是一种煎熬,硬撑着吃完了,伤身伤心还浪费食物,简直得不偿失。
      陆小凤又回到自己门口,他的脚步声很轻,又在如此喧嚣之地,自然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是他还是注意到屋内有人在翻东西。
      因为他看到刚刚出门时被自己铺好了的碳灰上又有足迹,然后他整个人都贴在门缝上,想不动声色的看看。
      却听破风之声急急传来 ,陆小凤凌空翻身,躲过一击,然后他就踢开门。
      可是屋里并没有人,只有昨天半夜陆小凤忍受煎熬时打开的窗子现在还开着,被雨打湿了的墙壁还没干。
      陆小凤跑过去,根本什么都没发现,下面是一条街道,赶市的人有很多,他也根本不可能一个个去问。
      所以他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儿,又走了出去,出去之后还很贴心的把门带上了。
      人群依然在盯着下面的比赛,没人会注意到刚刚这里发生的事情,也因为这些事情都不关乎他们自身的利息,所以他们更不会在乎。
      只不过陆小凤出来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门口听着屋内的动静。
      他方才已经看了出来,屋内的人的鞋印与带走李寻欢的人的鞋印大小差不太多,可他并不能确定两个人是同一个人,所以他只能守株待兔,等屋内的人找到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再冲进去。
      只可惜他这次的想法又落空了。
      就在陆小凤已经准备好冲进去的时候,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然后他就听见屋里有人仓皇逃跑而碰到凳子发出的声响。
      等到他冲进去之后,屋里哪还有半个人的影子?
      陆小凤只觉得一股无名之火不知从何处燃起,他强忍着回过身,却发现自己的无名火莫名其妙的出现又莫名其妙的消失。
      “你现在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了,以前你可不是这样子的。”对面的人道。

      他突然发现花满楼的笑有种让人如沐春风的感觉,有一种能治愈人伤口的能力。
      “是不是因为他的原因?”花满楼继续问道。
      陆小凤不知该怎么回答,所以他只能沉默。
      但花满楼却已经完全明白,他突然拉住陆小凤的手,道:“我们是多年的好朋友,你对我难道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吗?”
      陆小凤道:“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又怎么会找到我?”
      除了这个问题,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问题,本来触手可及的线索,如今完全断裂,陆小凤实在没有心情邀请花满楼坐下来喝杯茶再叙叙旧。
      花满楼关切的问道:“你受伤了?”
      陆小凤道:“没有啊,你会不会……”
      话音未落,他就已发现床下有一摊还未干的血迹,然后他道:“我说过你莫要进来这个门,你不听,现在果真倒大霉了吧。”
      花满楼如今有些糊涂,道:“你在跟谁说话?”他现在倒真是希望自己能看得见陆小凤的表情,以便于确定陆小凤是不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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