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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倾城(十一) ...

  •   分手的第一年,我写下这个故事让你看到。
      虽然我们之间有很多的遗憾,没有去罗马也没有养金毛,也可能这些遗憾会伴随着我的一生直至死亡。但至少我们对于那段感情都心怀感激,我们都掏出了自己的心,并且借助这段感情褪去了稚气。
      朋友都说我和她的相遇就像是一场电影。我倒觉得挺像夕爷所写的《大城小事》,不过题目该改改,应该是“小城小事”。
      茫茫人海中我已再寻不到像她这般稀世罕有的女子,她来自神秘的异域,她似一只精灵。
      当我的文字写到这时,倏然间瞥见左手上的字母“Y”,那是曾经自残时留下的刀痕,但我只是笑了笑来怀念这段往事。
      对于那段感情,我早在六个月前将它深埋于心底。她应该找一个高高帅帅的学长,那个男生应该会买来很多好吃的喂她,应该会给她唱很多首动听的歌,应该会带着她走遍每一条被雨吻过的小巷,应该会带着她尝遍每个在街角藏着的小店。也许我还能在他们的结婚典礼上见她一面,虽然她未来得及穿上我给她准备的婚纱,但她一定是全世界最美的新娘。祈求那位男生宠她又懂她。
      分开一年,也许我们都有了变化。
      我不再打篮球,也搬出了那个有我们回忆的小镇。那只小猫我再也找不到它,它不想回家。或许它跟我一样都选择了流浪。我剪了短发,脸上又开始长出了痘痘。我变得越来越忧郁,变得有点让人觉得可怜,我尝试过借他人的名义寻找恋人,可是无果。我变得越来越自卑。也许我开始尝试去接受比她差点的女生,我放弃了很多理想。身边没有懂我的人,即使有,我也还是孤独。我不再是她心目当中的学霸,成绩一滑再滑。我也不再重视穿着,反正她又看不到,穿什么都是一种避寒或遮羞的工具,每天拿到什么就穿什么。幸好我在这样的人生阶段里遇到了书,遇到了三毛,遇到了大仲马,还遇到了徐志摩。如今我变得噬书如命,只有书本与我同行,我想试着扣开文学世界的大门,却一直被拒之门外。我开始尝试着做一个像林夕那样的词人,纵使我们云泥之别,但依然不懈地向他靠拢。我一个人孤独的走在路上,不为了庸人的嘲讽而自扰。可能她也想象不到一个曾经从不爱看书的人,会变成一个书奴吧。
      我不奢望能再遇到一位跟她一样既“眼瞎”又特别的女生,因为瑶池不二。我只求在接下来的人生里做自己想做的事,简简单单就好。
      她应该已经学会了这里的方言,或许她不再说普通话。如今她爱上了射箭,痴迷于汉服和汉文化。我也见过她涂上鲜艳红唇的照片,她过得很好,谁又会为了生活不变?
      不过当我看到照片上她傻笑时露出的两颗大门牙时,我觉得时间虽然从我们身上带走了很多东西又同时送给我们很多东西。但是还好,她的眼睛仍未被污染,我仍在心里腾出了最好的位置来安放好有关她的回忆,但愿春天再来时回忆不会发芽。她的光还在,她的花环还在,她的小鹿还在,那条曾一起走过无数次的羊肠小道还在,那盏老旧的路灯还在,我们的酒还在。
      我怀念她,怀念有她的往昔,怀念那段我苦练普通话的日子。
      冬至将近,差一杯咖啡将我唤醒。我庆幸遇见过她。
      今天,我们不再联系。虽然我还是会在喝了酒后一直打那个无人接听的空号,但我已不敢再看她的微信和□□。也不敢再去了解她现在的生活,哪怕只是一点点。
      ……
      离开,不应再打搅爱人,对不对?

      曲生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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