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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二十九章 一个名叫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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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她,是一个意外。
那时候的他还是一个长满青春痘的矮个子,孤僻古怪,惹人讨厌。那几年,父亲的公司在国内做大了,就开始往国外发展,每天忙前忙后。母亲心疼父亲,也跟着他奔前奔后。
家里时常只有他一个。
偌大的家,留给他的印象只有冰冷和孤独。
初中的时候因为长的白净,周围总是有很多人围着他,虽然他的内心还是像一片荒地那么的沧凉,但他在别人看来只是一个不爱讲话的怪小孩。他其实很喜欢吵闹的环境,所以他喜欢学校,不愿意回自己冰冷没有人气的家,但他没有办法一直呆在学校。
不过幸好,听说高中就可以选择住校,有室友相伴,会交几个兄弟,一起讨论女孩子,一起逃课,一起做一些坏事。他可能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孤独。
就好像一条离开水的鱼,渴望回到大海。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一切都在升高一的暑假变了。
他的青春期来了。他的青春期相较于别人,来的晚却更猛烈。
他不再照镜子,不爱和别人说话,总喜欢默默一个人鼓捣着自己的事情。因为他讨厌那群庸俗的人,他们看他的眼神,除了恶心就是厌恶。
一开始他不习惯,他难过他生气,但后来慢慢的,他觉得,一个人也挺好。
他独来独往,没有朋友,变得越来越阴郁,越来越偏执,整天只沉浸在游戏中,不愿走出来。
老师不喜欢他,同学讨厌他,那群庸俗的人厌恶他。几乎所有人都不愿意和他讲话,连看到他就像是见到了一只肮脏的虫子。他们凑在一起排挤他,欺负他。
直到遇到她。
其实他知道她。
每天晚上寝室里那群庸俗自命不凡的人都会议论她,恶心的对着她的照片说下流的话,做那种下流的事。
许向晚。
他记得她叫这个名字。
宁负韶华,此生向晚。她的名字是出自这里吧?她的父亲母亲应该不会像他的一样,不会为了事业而忽视她,一定很喜欢她,很宠她,将她当成小公主般爱她。
他知道自己家和她的家在同一个公寓。他见到过他们一回,就在公寓门口,他们接她放学回家,她说下次不用来接她,她想独立起来,自己回家,他们脸上露出的宠溺的笑,他们是知道的吧,她是因为知道他们很忙,所以才不愿意他们花费时间来接她。
她多懂事啊。不像他。
他拒绝了家里司机的接送,一意孤行和她一样选择坐公车回家。所以他在每个星期五都会在公交车里见到她。他发现她每次都喜欢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喜欢一边听着歌一边看书,喜欢看着窗外发呆,喜欢……
呵。
其实他也和那群人一样。
一直偷偷关注她。
像个蠢货。
他决定了,这次他要坐在她旁边。毕竟谁都有权利挑选自己的座位不是吗?他想要坐在她的旁边谁会阻止他?谁也不能阻拦他。
如他所愿,他坐在了她的身边。而偶尔的急转弯是他最靠近她的时刻,那时他能够闻到她头发的香味,淡淡的,不刺鼻,很好闻。
她的头发黑而直,梳理得分缝清晰有序,根根分明,就像是黑色瀑布自然而美好。她不喜欢扎起总是散着她的头发,然而这恰好也是他喜欢的。
他好几次想开口和她说说话,可该死的发声体每次一到这个时候就不起作用。是因为他平时不喜欢说话的原因吗?所以他的发声体已经退化了,让他出不了声。
每次他都坐在她的旁边,而她也竟然从来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呵。
她果然也像那群人一样厌恶着他的脸吧?觉得他就是一个臭虫吧,不知天高地厚痴心妄想的想要和她搭讪。
她是这么想的吧,他以为他是谁?
所以他就说,只有游戏才是最好的。不会嫌弃他,永远都在陪着他,不会背叛他。人这种生物,自私自利又狂妄自大,哪有数据诚实听话。他早就知道了。只是遇到她的时候忘了。不过没关系,他现在记起来了。
他越来越孤僻,活的越来越无趣,整天和游戏作乐。
十月三日。
他这辈子都会记住这个日子,永远不会忘。
那一段时间王者这个游戏突然盛行,那群人玩,他不屑,庸俗的人平庸的技术,他也玩,但他玩的比那群人好千倍万倍。毕竟游戏这种东西,很简单不是吗?
那天,他突然兴起想看看别人的游戏直播,看看那群人口中的游戏大神到底是什么技术能够让他们这样赞不绝口。但说实话他看了有点失望,他刚接触王者就已经玩到这种水平了。
“能给我看看吗?”
她是这样说的。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她靠的很近,比转弯的时候更近更近,她的发丝都已经飘到了他的嘴唇上,他甚至都能够数清楚她浓密的眼睫毛。
她的眼睛很漂亮,很清澈,很像他小学时候养的后来死掉了的那只小猫的眼睛。他记得,每次它做错事来讨好他的时候,都会露出这样的眼神。
所以,她是在讨好他吗?
应该不是吧。他从她的眼睛里都可以看到他厌恶的长满青春痘的脸。
“能给我看看吗?”
她又重复了一遍。
其实她不用重复,他听的很清楚,每个字都很清楚。她不知道,他一直都在偷偷的关注她,她的每一次呼气,每一次吸气,他都知道,他都听的很清楚。
他把手机往她的方向移了一点,让她能够看到。毕竟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请求他做的第一件事,他怎么能够拒绝呢?
不过他很高兴她没有被自己的脸吓到。果然她是不同的。她不是那群人。真好,他决定还是重新开始喜欢她好了。
他发现她有点毒舌,每次遇到一些庸俗到极点的人,她都会毒舌的厉害。
不过他喜欢。他有点想不通,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人,能够完完全全都符合他的喜好呢。
让他庆幸的是,她父母还没有给她买手机,或是她有,但没有带来学校,毕竟她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同学眼中的榜样。
幸好他不是乖学生,她没有手机,他有。那个时候,有一只手机是很值得炫耀的事情。虽然他没觉得这个是有多自豪骄傲的事。
所以每次他们都不约而同的坐在一起,一起看游戏直播。
哦不是。她在看游戏直播,而他在看她。她可比那无聊的直播好看多了。要不是她喜欢,他才不会去看那无聊的直播呢。
从那以后,他天天数着日子,等待着星期五的到来,和她相处那短暂又有趣的一个半小时。这是他那段时间唯一的乐趣。
他以为他和她之间会有更多的时间相处,没想到很快他的母亲发现了他的不对劲,决定要送他去国外的医院去看心理医生。
他不想。他不想放弃这唯一能和她相处的机会,他还想和她多说说话,他也还有很多话都没能跟她说。
但他知道他不得不去。
因为他要去治好他脸上的青春痘,然后干干净净的站在她的面前,和她说在他心里藏了很久的话——
许向晚,我喜欢你,喜欢你很久了。
他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他的余生,能够有一个她。
所以他必须得离开,但是他走之前,他想他得先要个东西。
告别那天,她发烧了。
他看的出来她很难受,她靠着前面的凳子不停的动着脑袋。
他拉了拉她的袖子。
她回过头来看他,眼睛雾蒙蒙的,特别可爱。
他告诉她这是发烧了。而她竟然都不知道这是发烧!她说她以为她只是困了。她有些惊讶,她告诉他,她自记事起就没有发过烧。看的出来,她的家人保护她很好,就和他预料的一样。她告诉他,她头很难受,想靠一会,等到站了再叫醒她。
他点头。但他没有忘记他的目的。
他鼓起勇气问她,你愿意等我吗。等我治好病,就来找你。上天知道,他说这话的时候手抖的有多厉害,心脏跳的有多快。
她没有回答。
他不甘心,又问了一次,等我,好吗。
这次她回答了。
他清楚的听到,她说好。
他很激动,激动的好像有点过头了,待他回过神来,他的唇已经贴上了她的。
天啊!他不是故意的!
他第一次那么手足无措,就像个闯了大祸的孩子,选择逃避。他甚至都没有向她告别就慌忙的立即下了车。
随意下公交车的结果就是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果然他迷路了。
但是没关系,他很高兴。
他还记得她唇的味道,和他想的一样,软软的,很香。虽然只有一刹那,但相信他,他的细胞告诉他,他已经永远记下了那个味道。
很快他就要离开故土去很远很远一个他陌生的地方治病。
没关系,他什么都不怕。
因为她在等他。她答应过他的,会等他。
既然他拿走了她的吻,那么他还她一生的爱。
一个名叫温煦的男人一生最最赤诚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