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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第三十四章(完) ...

  •   绿叶丛中露出一抹杜鹃的嫣红,为前庭中屹立的杜鹃树添上斑斑的红影。方浅感到手心发凉,心头紧紧揪著,隐隐地发著刺痛。
      他坐在那儿好久好久,嘴巴说不出半点话来,笔停在本子上已经一段时间,他忘记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没有在纸上纪录下笔记了,可方浅没有为此感到担心,因为整个故事已经纪录在他的脑海中了。
      “真是不好意思啊,我的故事太长了。”刘末年发著吵哑的嗓音,脸上平淡如水。
      方浅长叹口气,思绪方才缓了过来:“刘大爷,我希望你的故事可以再长一点呢,也算是我给你的祝福吧。”
      刘末年问道:“我的故事真的会刊登在报纸上吗?”
      “嗯,还占了整整一个版面呢。”方浅专注地整理笔记。
      “那就好了,要是能找到就好了。”
      倏然,一个纤瘦的中年男子到访了宅第,他看见方浅的时候,并没有表现愕然,反而直接无视了对方,和刘末年说话:“今晚国辉不在呢,我过来做饭一起吃哈。”
      “嗯,好。”
      方浅低声向刘末年问:“这位是...”
      “哦,给你介绍,这是我干儿子,黄乙光。”
      方浅回想起故事中那个胆怯又孤僻的孩子,“啊,原来是黄先生,你好你好。”
      “他跟隔壁村的国辉是爱侣。”
      刘末年蓦然提起的私事直把黄乙光吓了一跳:“干嘛呢?突然在外人面前提起。”
      方浅面露怯色:“我冒昧问一下,国辉是...男的?”
      “是。”刘末年直截了当道。
      “诶!爹,你瞧你又说啥呢?”黄乙光激动地责怪他。
      “人家小方是知情人,你别瞎激动。”
      “啊?”
      看着两活宝斗嘴,方浅也不禁露出会心一笑。容颜老去,家人也逐一离世,幸运的是,老天爷没有把刘末年身边人全都带走,刘末年的身侧还留下当初承诺了要保护的人,他确实做到了,而这个人,也把他视作了最重要的家人。方浅这才意识到,故事虽称不上完满,但有一个暖心的结局。
      方浅跟刘末年道别后,便带上丰收的材料,抬步离开了大宅。
      灵感泉涌的方浅,当晚通宵完成了专题,两天后,报章就在全国发售了。
      专题报道刊登后一个星期,编辑部收到一封来自哈尔滨的信。这种读者反馈时有出现,那天编辑部的同僚也只是平常地拆开了这封信。
      当同僚当着所有编辑面前朗读这封信时,大家的脸色明显骤变,本来还是漠不关心的态度,却在第一句的话音落后,无一不凝神静听。
      信封里有两张光看下已截然不同的信纸,一张平整洁净,明显是写了不久的,另一张则枯黄残旧,显然已有多年历史。
      就在同僚朗读完第一张来信后,大伙们纷纷瞥向方浅,至于方浅,则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在同僚手中夺过了这封信,他按捺著激动的心情,当着所有同事面前正言厉色地向总编请了个假:“总编!我现在要去明溪村!”
      总编也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他扇扇手就让方浅走了。

      方浅万万没想到他会有再次到访刘府的机会,他知道这封信必须得尽快送到刘末年手上,换作别人可以等,可刘末年却未必等得了那么久。
      跑到刘府大门,方浅气吁吁地大喘着气,他注视眼前坐在摇椅上的人,这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依然坐在同一个地方,等待那位魂牵梦萦的爱人。
      和第一次不一样,方浅并没感到紧张,相反,焦急的心情却在催促他赶快把信交到老人手上。
      方浅轻轻地叫唤:“刘大爷。”
      对方只是回了淡然的一句:“来啦?”
      方浅走到刘末年面前,手上还紧握著那封信:“刘大爷,我就开门见山了。今天,编辑部收到一封来自哈尔滨一个退伍老兵的信,他年轻的时候是国民军,在河南前线作战过,他就在战役中,认识了一个同队伍的男子,而那个男子...就是林挚。”
      老人听见林挚的名字时,眼睛稍微瞪大了,他伸出颤抖的手接过信,往口袋里掏出老花眼镜戴上。
      方浅接着道:“里面有两张信纸,一张是老兵写给编辑部的,就信中所说,他找了你许多年,就为了把信交给你,而另一张...是林挚写给你的,”方浅欲言又止,吞吞吐吐下,才鼓起勇气道出接下来的话语,“根据老兵在信中所说,林挚多年前已经在战场上被敌军子弹射中,丧生了。”
      即便已经有了心理准备,随时面临这一天的到来,可刘末年一听,还是当场震惊得无法言喻。站在一旁的方浅愣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要安慰又找不到合适的言辞,直到刘末年开口道谢,方浅才意识到,他需要一个人静静地独处。
      向老人道别后,方浅怀着忐忑的心情回去了。
      刘末年打开信纸,马上就认出了林挚的笔迹,那是他时隔多年再触碰到的,属于林挚的东西。
      数十年前的回忆在脑海深处流淌而出,这再也不是口述的虚无感,所有回忆走到他面前,仿佛回到了过往,回到了林挚还在身边的日子。
      刘末年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泪水,任由它滴落在镜面,散落在信纸上,睁著朦胧的眼睛,擦亮沾上泪珠的镜片,刘末年把视线落在林挚的文字上,细阅这封迟到了数十年的信。
      ……
      亲爱的末年:
      你还好吗?还活着吗?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恐怕我已早你一步归天了。
      我隶属的110师团已经在郑州驻守近一个月,这一个月来,连鬼子的毛也没见着,这样缺水缺粮下去,怕是鬼子来之前就得饿死了。
      那年离开你后,我先后辗转在山西、河北等地当壮丁,干的全是体力活,还是走在最前线,很多同行的壮丁都死了,我的腹部和手臂也中过枪,中枪的滋味很不好受,那一刹那还以为自己快死了,没想到竟然活了过来。
      后来,我被编排调往110师团,当时师团刚好经历一场突围行动,死伤无数。当时团长瞄到我,撒手就向我扔了一把枪,是他手把手教我开枪的,让我从壮丁升任为士兵也是他的主意,据说我是特例。不瞒你说,我还杀过鬼子,虽说不是我的意愿,但团长大夸我一番,也不免有点飘飘然。
      团长是个好人,可能因为是东北人吧,大大咧咧的,特有义气。这封信也是他叫我写的,据情报所说,鬼子的军团已渐渐靠近这边,不出所料,过几天会有一场攻防战,我们已经做好牺牲的准备,要是我死了,会有人替我把信交给你的。
      末年,怎么办?其实我不想死,我还想再次见到你,我很想你。不管多少年过去,我的心里还是只有你,可是我却有一种讨厌的预感,我感觉我会在之后的战役中死去,我很害怕,尤其你不在身边,我的心总是平静不下。
      你有想我吗?末年,虽然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可还没向对方说过一句我爱你呢。
      末年,我爱你。要是我早你一步死去,也会一直等你,等已经百年归老的你。是啊,就算我死了,不在你身边,也要长命百岁。等你老了,厌倦这个世界了,再来到我身边也不迟,我一直都在。
      再见,我的丈夫。愿你安然无恙。

      林挚绝笔

      一九四四年四月二日
      ……
      刘末年读毕信时,泪已干涸,他以为自己会悲痛欲绝,可心里感受到的,只有一股释然。四十多年里一直心念念的人,终于有了消息,最后一个心愿总算了了。刘末年只知道,他已经急不可待要跟林挚见面了。
      就在这一瞬间,刘末年突然觉得身体一阵倦怠,眼皮重重的抬不起来,他就握著信纸,靠在椅背,双眼牢牢紧闭了......
      只是一转眼,刘末年赫然感觉自己变得轻盈,他站了起来,双腿变得灵活自如,可刘末年并没有为此感到不解,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容颜已变回年轻的模样,他所有心思都落在眼前这个熟悉的身影上。
      逆着一束不知从何而来的光芒,林挚站在他面前,摆着一副温柔的笑容,向他伸出了手。刘末年没有感到半点惊愕,他只是欢愉而平淡地上前紧抱着林挚,嘴巴吐出的是年轻的声音:“终于找到你了,林挚。”
      林挚没有作声,只是微笑着握过刘末年的手,引领他往光芒的源头迈进。
      ———杜鹃树下,刘末年的躯体静谧地躺在摇椅上,暖和的风缓缓吹拂,那是春天的气息,老人脸上恬静安详。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5章 第三十四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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