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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皇城已经戒严三天了。
      街上到处都是身穿盔甲,面色冷漠,杀气腾腾的士兵。这些人身侧挂着佩剑,一身黑甲,胸前没有佩戴任何兵团的徽章,看装备也不像是皇城守卫军和地方守备军的人。今天出门买菜的时候,达伦听一个曾经在皇城守卫军里服过役的老爷子悄声说,这些人,是属于皇家的一支秘密力量,没有兵团编号,也不记录在军部档案里,所有人直接听从帝国皇帝调令。
      对外的名字,叫做皇室裁决护卫,对明白真实情况的人来说,这就是一群专门为皇家做一些放不到台面上来的事情的“暗卫”。
      而如今,这些暗卫在皇城四处张贴通缉令,并且三人组成一小队,挨家挨户地搜查,把本应该是皇城守卫军做的事给做了,这开始让帝都的民众十分讶异和茫然。
      你一支本应该是隐藏在黑暗里的力量,居然被捅到了台面上来,还越俎代庖,抢了皇城守卫军的活,这叫什么事儿嘛!帝国皇帝放着皇城守卫军不用,让这些平时不知道都干些什么肮脏活的暗卫跑出来跟民众接触,难道是得了失心疯?
      但是腹诽归腹诽,当他们围到墙边,看到了通缉令上面写的那个名字之后,过了几秒钟,纷纷反应过来,顿时噤若寒蝉!

      克莱门特·赫斯特。这个名字可算是家喻户晓。
      尤其是赫斯特这三个字的分量。
      赫斯特家族,原本是帝国一等一的豪门贵族。甚至可以说,整个帝国,赫斯特家族如果称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
      论爵位,上一代赫斯特家族族长,是帝国公爵。
      论权势,赫斯特家族下三万家族亲兵,精锐程度堪称帝国第一。而赫斯特公爵身兼北方军团兵团长,掌兵二十万!赫斯顿公爵的儿子,16岁刚成年就被提为了皇城护卫队的军团长!
      论身份,赫斯特公爵的女儿,嫁给了皇帝陛下,成为了当今的皇后!
      赫斯特家族,是如今帝国皇后的母系家族,要地位有地位,要兵权有兵权,帝国第一豪门,这个称号可算当之无愧。
      但是……这是在政变之前。

      几个月之前,罗萨亲王策反驻扎在帝国东北的狼牙军团,发动了政变。赫斯特家族坐镇北方,首当其冲,率北方军团迎敌叛乱……首战大捷!
      第一战,北方军团斩敌五千余,战俘一万。只一战,就几乎把狼牙军团四个步兵团全部打残。
      赫斯特公爵率五万军乘胜追击,从北往西,在卧龙涧追上敌军,双方展开激战,战至一半,西北军团高举亲王旗,从卧龙涧旁的山谷杀出,断了赫斯特公爵的来路,两面夹击,把北方军团给包了饺子!
      此一战,北方军团死伤三万余。赫斯特公爵当机立断,分兵五千断后,率余下军队向东十里,进入卧龙城,与十万北方军汇合,守城拒敌,同时发书帝国,请求援兵。
      皇帝陛下……未允!

      西北军团剑指帝都南下,被赫斯特公爵的北方军团堵在了卧龙城。围城三日,驻扎西南的风暴军团来援,激战西北军团,北方军团五万军出城援战。风暴军团阵前换旗,战场反戈。北方军团五万人,死伤三万,余下被俘!
      赫斯特公爵以五万对二十万,守城五日,赫斯特家族私军三万来援,于黑红涧遭遇八万狼牙军伏击……全军战死!
      当日,卧龙城城主私开城门,放敌入城。亲王招降公爵,公爵挥剑杀城主,率麾下北方军,巷战西北军,狼牙军,风暴军……重伤被俘!叛军占卧龙城,挥军南下!

      战报呈上皇帝陛下的案桌之后,陛下大怒,斥赫斯特公爵通敌,私开卧龙城城门,取缔公爵爵位,取缔军团长职位,全国通缉!
      赫斯特家族连坐,屠族!
      皇后赐死!
      克莱门特·赫斯特,公爵之子,取缔军衔,赐死!

      自此,赫斯特这个名字,算是彻底被连根拔起了。

      然而这些事,真正知道详细真相的,除了帝国皇帝,也就那几个大佬而已。普通人,能够得知的不过是什么亲王反啦,在北方打仗要打过来啦,赫斯特家也反啦,皇帝陛下震怒,把赫斯特家族杀光啦。带着血腥气儿的词落到民间,没人能体会其间的黑暗和阴谋,而只变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因为,没有人在乎。
      赫斯特家族,高高在上,很有势力。可是大人物的世界……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而在这个世界上剩下的唯一有关系的人,就只有克莱门特·赫斯特了吧。

      “原本以为他已经远远逃走了。”那个服过役的老爷子跟达伦小声说,然后又摇了摇头。“蠢,太蠢了。当初暗卫去捉拿他的时候扑了个空,本来以为他已经在亲卫队的保护下离开了皇城。没想到他还敢出现在这里,居然还胆大包天,去刺杀帝国皇帝,不要命了吗!”
      达伦吞了吞口水,看了看街上面色阴沉的暗卫,惶恐不安的人群。他叹了口气,指着老爷子面前的东西,轻轻地说了一句:
      “土豆十个铜板一磅卖不卖!”
      ……

      达伦出去买个菜的功夫,就被两次叫住站在街边问了话。暗卫的人虽然看起来吓人,但是对他还算客气,只是问了几个常规问题就放他走了。毕竟对于他这种小人物来说,能够窝藏如今大陆第一通缉犯的可能性太小太小了。
      回到了家,达伦先把土豆和肉放在了桌上,然后准备去洗个手接着做饭。这是一间非常普通的民居,天还没黑,不用点灯,屋里却还是有些暗。他在迈步进入厨房的一瞬间,突然心里一寒,还没来得及反应,旁边就伸出来一只手,紧紧地捂住了他的嘴。
      天旋地转,一个人从旁边闪过来,另一只手反扣住他的两只手腕,压在身后,顿时让他动弹不得。
      “出声,死!”这人一近身,顿时一股浓郁的血腥气就涌进了达伦的鼻子里。
      达伦很识相地,立刻紧紧地闭住了嘴巴。

      来人把达伦抵在墙角,四处看了看,似乎想要找一些绳子之类的东西把他绑起来。看了一会没有收获,想了想,干脆松开了握住达伦手腕的那只手,抬高了,对着达伦的后颈重重一敲。达伦顿时声都没吭,直接倒了下去。

      借着窗外的光线,能勉强看清来人是个大概十八九岁的青年,面色冷峻,一头金发,穿着一身黑色的军中制服。青年腰背挺拔,整个人站在那像是一只标枪一样,笔直坚韧!他走到窗边,谨慎地侧身避开光线,却不敢关上窗帘。天还没黑,如果现在把房子捂得严严实实,实在是太可疑了。
      他浑身上下血气冲天,此刻如果有人仔细分辨过去,就会惊骇地发现他的那身衣服,全身都被鲜血浸染了。只不过是因为黑色布料,所以不明显而已。
      此时离刺杀已经有整整三天过去,整个皇城却还是像个密不透风的铁罐头一样,连只苍蝇都飞不出去。他一路隐藏下来,已经经历了大大小小几十次的追杀。此刻也是强弩之末,实在无奈,才躲进了这个民居。
      他扭头看了看达伦放在桌上的那袋土豆和肉,叹了口气,走过去拿了起来。
      打晕的那小子没有一夜应该醒不过来……而他,已经三天水米未进了。

      想了想,他伸手进怀里摸了摸,此次刺杀,本是抱着死志,身上自然没带什么金银。他面上尴尬了一下,顿了一会儿,干脆伸手把自己手腕上的护腕摘了下来,放在了桌上。
      纯银的护腕,上面镀了层发亮的金属,镂空了一些华丽的花纹,隐隐散发着一种奇异的光泽,看上去便价值不菲。如果要抵这些土豆和肉的价值,估计能买个几吨出来了!
      青年却面色不改,拿了食物,就转过身去,面向厨房。

      没想到一回过头来,却正对上了一双看着他的眼睛……和迎面落下的大棒!
      那双眼睛瞳仁带绿,笑起来的样子,甚至有些好看。
      电光火石之间,青年脑子里不知为什么冒出这么个念头。

      砰!
      大棒正落在青年额头上,把青年打了一个踉跄,眼前一黑。
      随后耳边传来不怀好意的声音:
      “我打死你个不长眼睛的小贼!偷到小爷头上,算你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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