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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第三十四章 ...

  •   这一个多月间,安逸之曾派人给他送来两样东西。一样是秋猎的请帖,一样是木兰围场的地形图。然后告诉他,八月十七日在围场西边百米处汇合,那里有一棵两人合抱的老槐树,上刻有一个“早”字。
      唐御书在途中遣散了江离和穆七,只身往那边走去。
      其实他不太理解安逸之让他来做什么。不说把他放在武林高手、御林军中了,就是放在乡野大汉间,他也不一定能以一当十。他琢磨了下这个数字,默默改成了以一当五。
      再想想还是有点虚,羞愧地改成了以一当二。
      也没说不能用迷药嘛。

      但安逸之还是让他来了。
      给的理由是秋猎时守卫们定会防范他的面孔,不宜行事,所以有事需要他代劳。似乎说得过去,但又不是那么经得起推敲。
      唐御书寻思着安逸之指不定瞒着他不少事,但不论如何,他还是要来。一为劝阻他做最后努力,二为万一发生不测,他不希望是因为自己不在场而导致他出事。
      毕竟也是多年好友了。

      没多久他就来到一棵老槐树下,上面用利刃刻着一个一指长的“早”字。唐御书便停了下来,在此处等待与他接头的人。
      少顷,一个侍卫着装的男子便牵着一匹马向他走来,隔着五步远停住。
      唐御书挑挑眉。
      那人也挑挑眉,然后道:“猥琐发育,别浪。”
      唐御书道,“稳住,我们能赢。”
      暗号对上了,自己人无疑。

      那人这才又上前几步,将马交给唐御书。
      “安公子交代,务必请唐公子帮个忙。”
      “愿闻其详。”
      “杀了太子。”
      “……”唐御书喉间哽了哽,沉默了会儿,决定选择耿直,“安逸之高估我了。”
      “安公子考虑得十分周详,公子先不要忙着拒绝,”那人似乎对他的回答有些不满,“安公子说您是个战五渣,所以具体刺杀不用您来,只需要您把太子引到围场中心处的蓝山军马场就行。”
      唐御书松一口气,“哦。”
      “再说了,安公子不还给了您十二字真言?”
      唐御书一头雾水,“?”
      那人一脸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猥琐发育,别浪;稳住,我们能赢!”
      唐御书喉间又哽了哽,“哦。”

      “其实我还想见一下安逸之。”唐御书见遛马的转身就要走,忙道。
      “可是安公子说了,在您将太子引到蓝山军马场之前都不能碰面。碰面了,别人会起疑的。”
      唐御书无奈,只得问道:“那你总要告诉我太子现在人在何处吧?”
      “太子骑马,地点变化无常,在下也只知道他向东面去了。”
      “好吧。”

      唐御书目送那“侍卫”远去,便上了马向东行去。
      太子是绝对不能动的,动了安逸之就覆水难收了。他还是坚持,在种种谜团尚未揭开之前不能断然出手。一次改朝换代要流多少血,死多少人,二十一年前晋国便已重创过一次,唐御书不希望安逸之造反全凭意气用事。
      如果沈帝的所作所为背后真的有其原因,那放弃谋逆又有何不可?

      木兰围场东面,沈煦一路疾驰,忽而察觉到草丛中有细碎的声响。纵眼望去,只见一只白色的野兔正支棱耳朵看着他。沈煦笑了笑,抽出支箭引弓射去,那野兔却头一低身子一怂,顺着野草茂密处逃走了。
      沈煦作势跟着追了两下,也没太挂在心上,这围场猎物众多,一只野兔实是算不上什么。却没想,他没追多远又看到了那只野兔,还是躲在草丛中支棱着耳朵看他,不是很有戒心的样子,像是把这场生死决役看成是普通的追捕逗趣一般。
      沈煦有些好奇了,这次他用了八成的心力去射这一箭。
      他自幼和宫中的武师学武弄剑,箭术也差不到哪去,按照往常的水准,这一箭连猛虎猎豹都要去了半条命,这一只野兔更是不在话下。谁知那野兔却像对沈煦的箭矢有所预判一般,纵身又是一跃,全须全尾地又逃进了草丛中。

      沈煦顿时有些发愣,这兔子该不会成精了吧?
      他犹豫了下,虽然按理说那野兔这会儿功夫已经跑远,但这似乎不是一般兔子。所以他还是抱着一试的心态追出了二十余米。
      果不其然,在不远处的草丛中那只野兔还是无所畏惧地看着他。
      奇了。

      沈煦隐约察觉到这只兔子很懂人类的套路,索性耍了个心眼。他将弓箭放下,箭回箭篓,弓背肩上,不再去瞧那野兔,自顾自朝着另一个方向走了。
      余光中那野兔果然呆呆地瞧着他,见他走了耳朵颤了颤,似不甘心放弃这个玩伴,竟跟在他身后扑腾了两步。
      沈煦嘴角勾起,就是现在!
      他一手持弓一手抽箭,动作行云流水而又快如闪电,“嗖”的一声只见一道黑影掠过,向野兔刺去。
      野兔一惊,被他的突然动作吓了一跳,竭力躲闪却没快过沈煦的箭矢,即使避开了要害但后腿处还是被射中了一箭。它身子哆嗦了一下,全身像炸了毛一般弹起然后向后方的草丛中跑去,只留下了星星点点的血迹。

      沈煦丝毫不觉得和一只兔子玩心计很羞耻,顺着血迹就追了过去。受伤的的兔子跑不快,此次让他捕获该是十拿九稳了。

      可现实多么残酷,人生就是起起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在沈煦身上偏偏出现了那十分之一的疏漏。当他找到这只受伤的白色野兔,它已经在另一个男人怀中了。不仅耷拉着耳朵,三瓣嘴微微颤着,红宝石一般的眸子还一个劲儿地瞅他,十分委屈的模样。
      沈煦:“……”

      “是你?”沈煦的注意力尚在那只兔子精身上,却听那个男人突然道,“我见过你,潇湘馆那次你还送我酒喝来着。”
      沈煦这才发现这个男人他认识。

      潇湘馆那次他是跟着安逸之去的,想暗中查探他是与谁在密会,却没想到查探过程中还遇见一个傻子。
      傻子长得不错,自带气场,看起来很不好招惹的样子,但是沈煦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外强中干,被几个姑娘围着就立马手足无措起来。
      沈煦觉得好笑,就想调戏傻子。

      他拎着一壶桃花酿走到他跟前坐下,道:“江湖一水间,相聚即是缘。一人喝酒未免寂寥,兄台不妨一起?”
      傻子见了他愣愣的,瞬间变成了呆子,面红耳赤,倒像是在做坏事时被人当场发现一般。
      “好,好啊。”这下连说话竟也结巴起来。
      沈煦笑了,就一杯一杯灌他。他喝一小口,就让傻子喝一杯。
      傻子似乎不知道这潇湘馆桃花酿的厉害,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到了最后连话都说不出,只会看着他傻笑。
      沈煦见他醉了,就想欺负他,伸手拍了拍他的左脸,稍使了三分力。傻子也不恼,却跟着伸出手来作势要拍他的脸。
      沈煦当然不让,想躲闪过去,但傻子的动作却奇快无比,挥手间他只觉面上带风。沈煦这才知道傻子是会武功的,武功还不低。
      他只好闭着眼认栽由他拍,心想,这下明天上早朝可要出洋相了,堂堂太子脸上竟带着巴掌印。可等来的却不是狠烈的疼痛,而是轻柔的抚摸。沈煦睁开眼看他,傻子一脸的不好意思,给他看看自己的手,骨节苍劲有力,手指修长好看。
      许是看出他一脸纳闷,傻子解释道:“手上,练剑,有茧。”
      沈煦这才明白傻子是怕手上的茧弄痛了他,不由好笑,“你真傻。”
      傻子道:“你好看。”
      沈煦被一个男人夸了,还是个傻子,本应生气,但当时却有一种说不上的感觉,有点无措又有些羞窘。他急忙道:“你又傻又呆。”
      傻子却笑笑,“你又美又好看。”
      沈煦一时无语,傻子却笑得开心,像是把他整蛊住了一般。
      好像有人说笑是会传染的,所以沈煦终于没忍住,眨眨眼,也跟着笑了。

      如果他不是和唐家公子一起来的,还真想和他结交一番。
      沈煦还记得离开潇湘馆时自己这样想道。

      沈煦从回忆中醒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只白兔紧紧扒在傻子身上,一双红彤彤的眼睛还不忘死死盯着他。
      沈煦嘴角勾了勾。
      既然有交情在,那就好办了,他得把那只兔子精讨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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