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第二章》Mars 番外 ...


  •   当两年前,香港警务处..也就是我们上级长官。
      他们特别成立一组专门对付僵尸和灵异事件的特别连后,
      我便从文职调到了这个特别部门..
      香港特警队,也就是大家俗称的飞虎队、SDU。

      收到调派书后,我看到被派到了SDU:B,也就是SDU的B组..
      成了B组的队长,代表着我将带领这群组员开始执行特殊的任务。

      其实SDU不是只针对僵尸还有灵异事件,
      在其他时候我们执行的是比一般警察更加危险的任务..

      收到调派书的同时我也收到了组员资料..
      看到资料后,一开始会期待是一群比别人更菁英的队员。

      但是一起执行多起任务,相处一阵子后..
      我发现他们说好听的是一群命硬又阳气旺盛的孩子,比其他人更适合SDU。
      不过坦白说是一群别的部门都觉得头疼的问题儿童吧

      但除去他们那些令人头疼的问题,他们依旧是我的好部属..。

      一年前,一次政府医院的血库窃盗案缉凶行动中..
      我们击毙了一名僵尸凶..,不对!应该是说毛忧协助了我们,我们才能顺利完成任务。
      几年不見,毛忧就从我的同事成了我的上司..

      而后我们SDU就经历了马小玲的训练,虽然早就知道她并不想要教我们..
      但在经过一起帮婴灵投胎的事件后,她表象出比以往不同..
      我想这是认同我们的表现吧?

      经过半年的时间训练,刘SIR觉得我们已经训练了一段时间,
      提议要我们实际展示操演测试。
      在那之前,我们谁也不知道在不久之后会经历一段终身难忘的事情..

      通过测试后的不久,刘SIR私下要我到维京酒店帮忙寻找一样东西。
      我到了维京酒店酒店后发现了一个摄影团队私自跑去里面摄影..
      为了不让他们发现我,我和长官通完电话后并在外头等他们出来..
      到了晚上他们依旧没有出来,我只好先回去了。

      但不久后新闻消息便报导他们失踪一事..
      在此同时,刘SIR便找了我们SDU和况SIR、毛忧、马小玲一同开会。

      要求我们到维京酒店执行任务,但因为牵扯到了灵异事件..
      马小玲担心我们的安危,便极力阻止我们出动..而和长官起了冲突。

      要是早知道她被请出这个任务群组会让我们遭受严重伤害的话..
      我想大家会一同极力反对吧?但这些都是后面我们才知道的了!

      进到了维京饭店后发生了一连串的事情..
      而我也自己亲手杀死了自己的部属..我一点都不想要这样!

      要是知道刘SIR给我的任务是如此的危险..
      我就不会因为想要证明给毛忧看我的能力而答应了..

      小R、木村、乌龙在这次的任务中殉职了..
      尤其是木村更是因为我..他才会失去生命的!
      这辈子,我会尽我最大努力来弥补木村的家人..也会愧疚一辈子。

      在维京饭店的事件中,虽然最内疚的是这件事情..
      但最令我印象深刻却不是这件事..,而是就在之后大家向乌龙开枪时候..
      对我们SDU从没有好脸色的况天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
      虽然我不知道她做了什么..从哪冒出来的..但她救了我一命!

      后来我醒来后,SKY说他回想起来,若是依照那子弹方向的轨迹…
      我本来也许会心脏中弹、肝脏中弹、胃中弹、脑袋开花,
      当场被乱弹射伤,而伤亡的。

      我却只有右肩中弹和其他地方中弹..
      朝着我脑袋的那子弹偏离轨道打到了一旁的铁柱上。
      虽然其他子弹只差心脏等重要器官1公分的危险距离..但始终安全度过了!
      只是因为失血过多,让我差点失血过多而死..。

      经历了这一切,并且逃过死神的我更能珍惜一切身边的人事物。
      还有毛忧终于答应我的求婚了,虽然目前离结婚还有段距离..
      但毛忧终于接受我了呢!

      啊! !说了这么多,我都忘了自我介绍呢!
      我叫MARS,是SDU:B的队长,毛忧的男友兼未婚夫! ~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二章》Mars 番外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