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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赶集 在后世稍稍 ...
在后世稍稍发展起来的城市,是断然不可能看到这样的情景的。人们宁愿在网络上捐款、做好事,却对身边的一切都漠视无睹。
邻里间的亲密、守望相助,被一扇扇厚重的防盗门给隔绝开来,透过猫眼流露出的一丝感情叫做:“不信任”。
安逸凯有些动容,让他想到了自己生活的小村庄,自己那一群可亲可爱可敬的家人。
主动将事情挑拣着是讲了一遍,又道:“我知道大家都有些难处,小乐受了你们的恩惠活了下来,作为他的哥哥,自有一份报答你们的义务。”
“麻烦大娘跟大家伙说说,愿意帮我干五年活得银子的,都和小乐说一声,让他帮忙记一下。然后回头我就带大家把银子交了,当然是要签协议的。”
朱氏一听,连忙应承下来,欢喜的“唉”了一声,转身便往回跑,生怕安逸凯后悔。
这件事情几乎就这么热热闹闹的过去了,整个村子里只要有要去参军的人家基本上都来和安逸凯签了协议。五年三十两,这就是明摆着在帮他们了。要是再不知好歹,村里能说得上的话的人都觉得过不去。
上头的人收到南田村的银子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感受……但是这和我们也没有什么关系了,这件事情就先按下不提。
再说过几日就是镇上每个月的大集。附属的所有村子不论远近都会赶过来,基本上所需要的生活用品都能从集市上淘到。
听老一辈的人说,这个小镇子就是依靠大集发展起来,逐渐成为镇子的。
这次,安逸凯和余晓乐两个人身上带好了银子,准备去见识一下这几个月来,因为各种事情而错过的集市。
一路上和两人打招呼的人不知凡尔,有带着吃食去卖,还会顺手塞两个给他们“自家种的不值钱,你们两个小子尝尝鲜”。安逸凯的人气在经历过那些事情之后,在这个村子里已经达到了顶峰,连带着原本就疼爱余晓乐的那些人,对余晓乐就更加喜欢了。又小又懂事,还可以给村子带来这么大福气的娃娃,谁不喜欢?没听安哥儿都说了吗?他帮助我们都是为了余晓乐。
走了好长一段路,一群村中或者邻村的人陆陆续续到了集市上,流进人流中,分散开来。
“早知道就多买几头牛和驴了。”家里的牛车驴车都被借走拉货了,镇子上的马又不能骑回来,没人照看着不说,还会引起一阵轰动,还是走路吧。
余晓乐抿着嘴偷笑:“还不是你心善借出去的,现在抱怨什么?”
“没抱怨,没抱怨。等这生意发展起来,把村里人都安排好,哥想去两江看一看。”这个村庄终究是太落后了,而且现在国家战乱不断,他就算想隐居也不是时候。倒不如出去走一走,接受一下信息。
两人聊起了生意的发展,余晓乐好奇极了:“哥,你为什么不像说书的那样,被人打压呢?”
“啊?什么打压?
“就是生意发展的太快,引得别人嫉妒啊~””
余晓乐那一本正经的模样引得安逸凯一阵失笑:“你一天到晚在想些什么呢?我做的可是正经生意。再说了,西瓜的种植方法和种苗只有我有。你再看看那些吃食、用具,哪样是这里有的?哥画了一个大饼,他们想分吃都来不及,怎么会毁了做饼师傅呢?”
余晓乐似懂非懂,安逸凯就事打住了话题。为什么古代徽州商人做生意做到全世界闻名,依赖的就是诚实守信这四字金言。这里毕竟是小地方,没有上京那里的人弯弯绕绕。
其实说实话,他也担心过,自己的突然崛起让这里的地头蛇会不会起上一些什么不好的心思,事实证明是他想多了。
到了集市上,吃食与用具自是不用提,最有趣的是,现在早已失传或已经成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手艺人。
有捏泥人的,有用竹子编小玩意儿,更加精致一点的便是在扇面上画画儿~这里到底是个小地方,这些手艺人挤在集市的一个小角落里,冷冷清清,完全比不上别的地方的热闹。
安逸凯和余晓乐兜兜逛逛便来到了这儿。
两人并肩而行,身上穿的是农家并不常见的棉布衣服,安逸凯的头发已经长的半长,被余晓乐细心的用布襟包了起来。木色明亮,脚步稳重,但眼中是藏不住的好奇。余晓乐跟在一旁,也是同样新奇的打量着这些从未见过的事物。以前他到集市上都是将自己的猎物带过来,卖完再买一些必须要的东西回家就够了。
最先抓住安逸凯视线的,不是路旁那几个精致的泥人,也不是一把把上面画着美丽山水画的折扇,而是一堆特别简陋的钻了眼的竹子。
“哥,这是啥东西?”余晓乐好奇极了,这不就是山上面有的小竹子吗?怎么看安逸凯一脸……奇怪的表情?
“这个叫做萧。”问清楚了价钱,安逸凯递上三个铜板给那个摆摊的半大少年。然后笑着摆了摆手问余晓乐:“想不想听我吹一吹?”
“想。”
“回家再。”逗了这小子一把的那位心情不错的吹着口哨。
余晓乐小跑着跟了上去,仰起脸用自己亮晶晶的眸子看着他:“你哼的是啥曲子?怪有意思。”
“这个啊,叫《小三》。”当年他们寝室那个失恋的室友最爱唱的一首歌。导致他后来一开心就要唱这首歌,毕竟人不是有那么多机会,能够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
“小三?好名字。”虽然他不懂,但是读起来简单上口,真的蛮好听的。
“是吗?那我改天教你好啦。”想象一下小乐子一本正经的唱这首歌的样子,真的是有够好笑。
这傻小子自然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哥教的,肯定是好东西。
两人又逛了一会儿,突然听见不远处有人在争执,等两人挤到前面去的时候已经发展为打架了。
“这是……相扑?”不怪安逸凯惊讶,实在是双双躺在地上的两人目测都有着两百多斤的体重,打起架来浑身横肉直飞,效果堪比专业的相扑选手。
来到古代这么长时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胖的人,毕竟大多数人都处于吃不饱的状态,猛的一见,颇有一种来到后世的亲切的感觉。
“大娘,这是发生什么事了?”正巧他们身旁站着的是本村的一个人,那个大娘一见到是他们两个人,连忙将发生什么事情告诉他们。
原来这两个胖子都是他们邻村的人,那个村子叫白果村,村子里的生活水平比南田村富裕的不止一个档次。这俩人又都是当地的富户,所以就满身横肉,也就不惊奇了。这个世界有点像早唐时期,颇有些以胖为美的趋势。所以当大娘看着两人的神情稍有些不屑,但目光里还是掩藏不住的羡慕。
安逸凯不由浑身打了个哆嗦,然后面色僵硬地看向身边的余晓乐:“你不会也觉得,胖是一种美吧?”难不成这小子以后也想往这方面发展?如果是的话,他可要控制关于饮食方面的问题了。
余晓乐先是点头,后来想了一会儿,还是摇摇头:“还是算了吧。”虽然胖一点看起来就让人心生欢喜,但是做事肯定就不会那么灵活了。他和虎子约好了,还要去山上打猎呢~
说回到正题,两个胖子原来都是亲家,不过孩子是少有的男男夫夫。嫁人的那个孩子是家中幺子,家里是做生意的。人们都说最小的孩子一般最受父母疼爱,但是在这一家就恰恰相反。
不仅比不上上头的两个哥哥,就连这时社会地位十分低下的姐姐都比不上。身在那样一个富户家里竟然每餐都吃不饱,衣服也尽是哥哥们穿小了不要的衣服。身上大大小小都是伤痕,大娘说她自己曾经看见过一次,那小孩子被他爹打的真的是体无完肤。
好不容易熬到15岁,那瘦瘦小小的样子竟然被同村另一家富户卖水果的儿子看上了,那人也算是有情,没一阵子就提上聘礼去他们家下聘。
做生意富户生气极了,觉得自家的小子没什么大本事,竟然还学会勾引男人,又是好一顿毒打,差点去了半条命。
还好上天垂怜,从阎王殿走了一遭,他又回来了。
后来卖水果的儿子见自己的心上人被折磨成这个样子,闹着说要报官。村长急了,请出了族长,将这件事情压了下来,让做生意的富户和自家的小幺儿分家了。竟然是只分得一间瓦房,两亩的地。
这件事情在当时可引起了特别大的风波,所以就住在邻村的大娘能知道完全不奇怪。
卖水果的富户家的小子将这个孩子就娶回了家,父母也都还算开明,对他们都蛮好,两个人好不容易过了几年安稳日子。
没想到征兵令一下,嘿,这做生意的竟然又想到了自己的小儿子,想让他回家,替他的哥哥们去参军。
你说这卖水果的家人能答应吗?这孩子在他们跟前呆着也有四五年了,又乖巧又懂事,对两个老人家十分孝敬。他们疼着护着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还往那个家里面推呢?
这两天又是吵又是闹,两个大人一见面就打架。这不,在集市上碰见了,又开始了。
快了,等我把人招好,就开始你们正真的种田生活啦~你们喜欢不喜欢官场啊?反正我个人是很讨厌的,要是你们喜欢我加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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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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