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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求收藏新文 ...

  •   “关于这位统一四国,却被自己的原配夫人毒杀的孙天子,野史上曾有过这样的记载,孙耀光根本不喜欢原配姚姬,娶她完全就是为了巩固地位,两人成亲后甚至没有同过房,你们想一下,姚姬正值花季,美貌过人,那孙耀光又是史上著名的美男子,姚姬能情愿独守空房吗,所以说姚姬给孙天子下毒,也不单单是为了家族利益。”

      “老师,那孙天子不喜欢姚姬那样的美女,他喜欢的是谁啊?”

      这个……

      身着休闲西装站在讲台上的舒远琛一时语塞,看着底下茁壮成长的祖国花朵,他有些为难,“说到这个问题……我怕说出来影响你们的身心健康。”

      底下的学生们都笑了,他们都很喜欢这个年轻帅气还会讲故事的历史老师,“老师你不是说那个年代三观不正吗,你就跟我们说说吧,因为你,我们都成了历史迷了。”

      舒远琛缓缓走下讲台,“好吧,那就说说,其实我在一本书上看过关于另一个人的野史,里面就有关于孙天子的事,说真的,我喜欢这个年代的历史,就是因为喜欢这个人。”

      “老师你赶紧说啊,一会下课了!”

      “我都快成说书的了,用不用给你们点瓜子茶水?”舒远琛清了清嗓子,步入正题,“这个人名为南荣祈,在正史上对他的记载寥寥几笔,可翻翻野史,这个人在那个年代就是叱诧风云。”

      “南荣祈十六岁是便成了鲁国的将军,那会将军不招老百姓待见,杀人太多,身上的血腥味隔着十里地都能闻到,当然,这是夸张的说法,不过南荣祈十分的受爱戴,他十八岁那年率领三万精兵在焚尸岗埋伏赵国十万大军,也不知他用了什么方法,把七八万赵国士兵连同赵国君主都留在了那里,一把火烧了三天三夜,这就史上著名的一场以少胜多的战役,焚尸之战,焚尸岗之所以叫焚尸岗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这场胜仗打完,赵国元气大伤,没多久便被其余三国瓜分,而南荣祈因此成了鲁国的战神,成了鲁国百姓的神明……”

      “老师,这和孙天子有什么关系啊?”

      “能不能好好听,你们就是觉得孙耀光好看才想知道他的事吧,我告诉你们,这个南荣祈野史上有记,他比孙耀光还好看,身高大概在一米八五左右,面如刀刻,天生雪白,喜穿蓝衣,骑马执剑,可一人闯入敌营,取敌方首领的项上人头,啧啧啧,可以想象那是什么样的气度,他成为战神的时候,孙耀光还是一个妾室所生的庶子呢。”

      底下学生一阵惊叹。

      “哦,还有你们喜欢的孙天子,据说,他喜欢的人就是战神南荣祈……”

      “我靠!”“真的假的!”“老师什么书啊!我也想看!”

      看着那些两眼放光快要疯了的女同学,舒远琛有些不自在。

      巧了,下课铃响了。

      “压堂!压堂!”

      “我还不乐意呢。”

      舒远琛挑唇微笑,“剩下的我们下节课在讲,前提是你们得完成我布置的作业,下次考试平均分在四十以上。”

      “啊——”

      五十分满分,四十不是要了命。

      舒远琛不理会学生们的哀嚎,脚步轻快的出了教室门,“啊,你在这干嘛,吓我一跳!”

      守在门口的是他外甥女,这节课她们班是体育。

      “舅舅,舅舅,你继续给我讲讲!我还没听够呢,孙天子是不是因为喜欢南荣祈才会杀了自己的兄弟,登上王位啊?”

      舒远琛直直的往前走,“你这点小聪明用在学习上我哪还有操这么多心。”

      舒远琛这么说郁雨卉就更好奇了。

      “舅舅!你就给我讲讲吧~”

      “别跟我来这套,小心我给你妈打电话告你状,还有,你在教室门口蹲我干嘛?”

      郁雨卉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有正事,“舅舅,明天顾奈来新建成的体育场开演唱会,我要去看,票我都买好了。”

      舒远琛停下脚步,侧头看她,“先斩后奏是吧?不准去,你也不看看自己考的那几分,丢人。”

      郁雨卉咬牙,像是把命都堵进去了,“我下次考试一定进一百名,进不了你就把我房间里顾奈的所有周边都扔了!”

      舒远琛想了一下,“还有一个要求。”

      “舅舅你说!”

      “我和你一起去,反正你有两张票。”

      郁雨卉愣住了,“你怎么知道的。”

      舒远琛哼了一声,“你们班主任跟我说,你和你们班那个叫什么杰的走的很近啊,怎么,还要一起去看演唱会?”

      “这个……这个,怎么可能呢,就是给你买的啊,演唱会那么晚,我一个女孩子多不安全啊,舅舅当然要陪我一起去啦~”

      “很好,哪凉快哪待着去吧。”说完,舒远琛大步流星的走进了办公室,留下郁雨卉咬牙切齿的看着那道门。

      真过分!

      她懵懂的爱情啊,又被无情的掐死在摇篮里了。

      A市体育馆。

      “顾奈到了吗?今天还得彩排呢。”

      “到门口了,粉丝堵着进不来,估计还得一会,先准备一下吧。”

      顾奈是现在当红的人气小生,去年夏天参加了一个选秀节目,因为一首原创歌曲,红遍了大江南北,获得了该选秀节目的总冠军,不仅如此,去年的新人奖,最佳年度歌曲奖,最佳作曲人奖,最佳编曲人奖,最佳国语男演唱人奖统统被他一个人承包了。

      十九岁的顾奈,从一个刚刚出道的新人,一跃成为华语歌坛界最炙手可热的音乐人,并且制作了两张全原创的专辑,每一首歌都是脍炙人口的精品,短短一年,粉丝飙升到三千万,满大街都是他的歌。

      当然,他能这么火也不单单是歌唱的好,更重要的是颜值高,那张时而痞雅时而可爱时而妖冶的脸蛋吸引了万千少女为他疯狂。

      现在他二十岁,在乐坛已经达到了一个其他歌手可望不可即的高度,同期的选秀歌手看到他都要毕恭毕敬。

      “顾奈!顾奈!”

      从保姆车上下来的人让守在体育场的粉丝一阵骚乱,那人穿着简单干净的衬衫长裤,带着鸭舌帽看不清脸,他也不说话,在七八个黑衣保镖的簇拥下徐徐的向前走,颀长挺拔的身姿,雍容优雅的步态使他在人群中极为显眼。

      帝王之势。

      不知为何,一个刚上大二的男孩,竟有如此惊人的气场,刚刚还嘶声力竭大喊他名字的粉丝此刻纷纷屏住了呼吸,仿佛怕惊扰到他似的站在原地,除了痴痴的看他便再无动作。

      很快,顾奈消失在她们的面前。

      站在旁边看热闹的路人甲长舒了口气,“看视频还不觉得,见了真人简直要窒息了。”

      小粉丝立马安利起来,“知道顾奈什么背景吗,京城的红三代啊,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粉丝都知道顾奈这个名字是一个艺名,可顾奈的真名究竟是什么所有人都不得而知,他就像是凭空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一样,出道之前的过往干净的可怕。

      几个月前,一个不知名的微博小号突然爆出顾奈强大的家庭背景,称其祖父和外祖父都是和主席坐在一起吃饭的角色。

      这条微博三小时内被狂转十万次,而三小时后便被删除了。

      紧接着该微博言辞诚恳的澄清和道歉,表示自己所说的都是胡编乱造,顾奈的经纪人也发出声明,他宣称顾奈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阶级,并且会对造谣者追究刑事责任。

      高/潮来了,与爆料微博交往密切的另一个微博在深夜感叹。

      希望大家不要过于虚荣,为了博人眼球在网络上无所顾忌,我的朋友就是不懂这点,下次和他撸串,大概要一年后了。

      这事态的发展让人所料未及,有不少满腹阴谋论的看客认为这是顾奈团队自导自演出的一出大戏。

      顾奈粉丝虽然表示不管顾奈是什么家庭,她们喜欢的是他的歌,是他的人,但是心里少不了要犯嘀咕。

      有明眼人看出了关键,那些整天黑明星蹭热度的大营销号在这种时候居然一致的保持安静如鸡的状态,就算带上顾奈两个字也是一水的赞扬和宣传他的新歌。

      顾奈的背景显而易见。

      这下粉丝对顾奈更是趋之若鹜,有才华,有颜值,有背景,还那么低调,那句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的话从她们口中说出来那叫一个底气十足。

      “顾奈到了。”

      “来来来,音响准备一下,先试音。”

      顾奈循环演唱会的音响设备耗资近七千万,环绕体育场的喇叭墙足有140分贝的音量,比飞机引擎起飞时所发出的声音还要震慑,这是B市体育场建成后的第一次演唱会,在加上顾奈本人对音效十分重视,为了保证每一个观众都能听到录音棚般的音乐享受,每每到一个地方开演唱会都要提前一天做准备,工作人员也都非常谨慎。

      顾奈独自一人站在舞台上,将耳返佩戴好,看着台下的工作人员,微微颔首。

      现在,只需要随便唱一首歌即可。

      顾奈有一首歌,藏在心里许久,有人说杀气重,过于压抑,有人说含义暧昧,易有遐想。

      今天不知为何,除了这首,想不起来其他。

      漆黑的舞台,一束追光,似乎天地之间只剩他一人,落寞而孤寂。

      “我生来落地成尘埃,你受千万人膜拜,我卑微俯首,你微醺轻笑。我说风雨凄苦,你为何哭,我说一将功成万骨枯,你踏破鎏金铜瓦宫。刀剑挥舞鲜,血铺洒一路,君临天下,盛世槐南一梦 。病骨一身,唱彻悲歌,铁骨铮铮,杀伐无由,将军好走,莫扔风华傲骨……”

      “待来世……我与将军还相逢。”

  •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新文,《重生后我成了老板的小心肝》
    迟绪的人生就像是狗血电视剧里经典款的反派角色。
    他以为自己和高高在上的总裁有血海深仇,费尽心机不择手段的成为了总裁心腹,在即将要报仇雪恨的时候得知真相,生无可恋,悔不当初,从高楼上一跃而下。
    跳下去,就更后悔了。
    幸而老天给了他重新来过的机会,三十二岁的迟绪回到复仇计划尚未开始的七年前,决定洗心革面,做一个效忠老板的好员工。
    他很快发现,上辈子累死累活的自己实在太傻了。
    只要马屁拍的好,升职加薪跑不了。
    有事没事撒撒娇,老板主动给他撩。
    然而,倒霉催的日子并未结束。
    迟绪患上了间接性失忆症,十八岁之后的记忆凭空消失,小可怜恐惧的望着这个陌生的世界,望着那自称他老板,还要喂他喝粥的仇人。
    路源重生后才知道,原来他是小说里的配角,一生都在扮演着男主的跟班小弟。
    他存在的价值,只是男主的金手指,女主的垫脚石。
    他要给男主第一桶金,让男主发家致富,他要给女主做嫁衣,让女主成为男主挚爱,他要闯祸,他要上当,他要被逼到绝境,以此来推动剧情的发展。
    眼看小说就要大结局,他还要为男主挡枪子。
    所有真心实意,都不过是书中的寥寥一笔,就连死了,也没能得到半点笔墨。
    重活一次,路源想做自己人生的主角。
    去你妈的男主女主!谁要和你们做好朋友!劳资就是翻脸不认人!劳资要做这条街上最渣的崽!
    等等……
    男主,你你你你你你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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