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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第六十章 兀里余徒 猛将单挑 ...
因为双方所处地势的差别,还隔着十余里,石秋珍就得到斥候的报告,说是发现了狼族大队骑兵的行踪。
石秋珍立刻按照之前制定的计划,做出了新的部署:“吴提督,让弟兄们上山。还有,斥候营的人呢,咱们该诱敌去了!”
吴天鹤听得一愣:“副帅,你什么意思?”
石秋珍哈哈一笑:“咱老石好久没杀过狼族了,想出去过过瘾!”
吴天鹤连忙劝阻:“副帅,督帅有交代,不让你出阵!”
石秋珍才不理他:“我没出阵,就是带斥候去探查情况!”
吴天鹤本来想硬拦住石秋珍,可仔细一想,他又缩了回去,只是不停地在嘴里嘟囔。石秋珍哪里会听他的,带着十几个亲兵,如同风一般地跑开了。吴天鹤假装叹口气,然后带着其他人马上了山。
石秋珍离开大部队之后,好比脱了缰的野马,跑得无比欢实。他是故意直线对着乞斤只所在方位去的,不过一刻钟功夫,就与狼族放出来的游骑遭遇了。
狼族的游骑不过六人,看见对方人多势众,他们掉头就跑。乞斤只也看到了这边的情形,连忙分了两、三百骑兵过来接应,大部队则不慌不忙地包抄了过来。
依道理说,面对这种局面,石秋珍应该掉头逃跑才对。可他老人家好不容易得机会上战场,又如何肯放弃?他催动胯*下名为黑云的骏马,一个疾冲就追上了狼族最落后的一个游骑,舞动手中名为狼屠的长刀,嘴里大吼一声,如同一个杀神般,不管不顾砍了下去。
那游骑听得背后的马蹄声,转头伸出弯刀抵御。不想两刀一交会,弯刀就“咔嚓”一声断成了两截。狼屠似乎一点没有受到干扰,无比干脆地落下来,把那个狼族的半边肩膀连同胳膊一起劈了下来。
原来石秋珍这把狼屠乃是特制的,看起来与南军普通的长刀无异,实际却根本不是一回事。狼屠用材特殊,是专门找南朝最厉害的工匠锻造的,足以称得上削铁如泥。此外,狼屠也比普通长刀要厚得多、重得多,别说砍人,就是砸也把人砸死了。这把重达三十多斤的长刀,拿在石秋珍手里,与普通士兵挥舞普通长刀没什么区别,没亲身领教过狼屠威力的人,根本体会不到。
石秋珍一马当先,他的那些亲兵也不甘落后。不过他们的马匹比不得黑云,都落在了后面。所谓什么人带什么兵,对于石秋珍这种单人冲锋的行为,他的亲兵早就习以为常,非但没人阻止,反而跟在后面叫好起哄。
亲兵们的喧嚣引起了狼族游骑的注意,看到石秋珍一个人冲得过于靠前,那领头的十夫长唿哨一声,狼族游骑的速度就放慢下来,并且自动散开成一个弧形,等着石秋珍冲进包围圈。
黑云的速度太快,五个狼族游骑的队形刚刚散开,石秋珍就已经追了上来。那十夫长一声令下,五个狼族挥舞着弯刀,就把石秋珍围到了中间。石秋珍毫无惧色,手中的狼屠在头顶舞了个圈,离他比较近的两个狼族,手中弯刀瞬间就崩飞了,而狼屠再转一圈的时候,就看到那两个狼族的脑袋随着冲天的血箭飞了起来,剩下两具没有脑袋的尸体在马上一晃,然后掉了下来。
那十夫长是一个老兵,对关于石秋珍的传说并不陌生。一看这充满了霸气的回旋刀法,他立刻反应过来,一边拨转马头躲避,一边大声尖叫:“兀里余徒,石秋珍!”
在狼族语言中,兀里是死亡的意思,余徒指跳舞,所谓兀里余徒,也即死亡之舞。十年之前,狼族与南朝的战事十分频繁,石秋珍就凭借着长刀的旋舞,在狼族中挣下了兀里余徒的名声。这是石秋珍的标志性动作,长刀旋起,那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根本就没有人能够抵挡得住。
那十夫长一叫喊,另外两个幸存的游骑也明白了,跟着大喊大叫起来。石秋珍跃马追上一个,顺手一刀结果了他,同时左手摸出挂在黑云体侧早就上好了的短弩,瞄也不瞄,就把那个跑得最远的十夫长射倒了。剩下最后一个游骑见了,更是吓得没命地飞奔起来。
就在这时,乞斤只派出来的前锋部队已经不远了。马蹄声嚣,他们并没有听清那几个游骑在喊什么,只看到他们如同砍瓜切菜般被一个南蛮砍翻。带队的千夫长见了,也不下令放箭,一马当先就迎了上来。
这也不完全是这个千夫长托大。狼族资源匮乏,养成了尽量节约的作战习惯。对方就十几个人,如果大规模放箭的话,实在有点浪费。此外,狼族自封勇武,以近三百骑兵对付南蛮的十几个斥候,如果还要靠弓箭的话,实在是不符合狼族的思维习惯。
石秋珍本来略略收了收黑云的速度,打算见好就收。他虽然勇猛,还没到主动找死的地步。可狼族不放箭,石秋珍的想法又变了。这时他的亲兵也赶了上来,石秋珍双脚一夹马镫,黑云一声长嘶,四蹄一蹬瞬间提速,迎着敌人就冲了上去。
南蛮不退反进,那个狼族千夫长觉得受了侮辱,也不停地踢着马腹,一个人冲到了前面。
双方都在高速冲锋,不过几个呼吸,石秋珍就与那千夫长相逢了。也就在这时,千夫长认出了大名鼎鼎的石秋珍:“不好,原来是这个杀神!”
石秋珍端着狼屠,正想借两马错蹬之际斩杀对方。不想就在马头平齐的时候,那千夫长一个翻滚,就消失到了马腹之下。所谓射人先射马,骑将单挑,马匹也是重点攻击目标。正常情况下,骑手都要护住马匹。这个千夫长的做法,却是拿马匹当了挡箭牌。
既然对方这么识趣,石秋珍的反应也很自然,顺势狼屠下拖,把对方马匹从肩背到后腿划了一道裂口。
马匹跌落尘埃的时候,那个千夫长也跳了下来,嘴里高声喊道:“后面的人放箭,这是石秋珍!”
他话音刚落,石秋珍的亲兵已经跟了上来,一刀将他劈倒在地。
不过附近的狼族已经反应过来,一边喊叫,一边飞快地两边分开,想给后面的弓箭手腾出位置。这种情形,石秋珍见得多了,他拔转马头,横着朝狼族的队伍中冲去。他这么一打横,狼族就不好避让了。硬躲的话,马能不能拐过弯来是一回事,也没法抵挡对方的攻击。可双方这样搅到一起,后面的骑兵根本找不到敌人,也没法用弓箭进行攻击。
就这样,石秋珍带头,在狼族前锋部队中央横切一刀。有他这位名声在外,连狼族千夫长都能吓得往马肚子下面藏的杀神开路,狼族根本不敢靠近。那些勒不住马闯过来的,往往被他一刀就连人带兵器砍下马来。
前锋部队的纷乱情况,很快就报到了乞斤只这里。乞斤只一听石秋珍现身,心底也涌起了一股血勇之气,脚下一使劲,赶着马匹就冲了过来。他骑乘的也是万里挑一的好马,这一发力,石秋珍刚刚从狼族前锋队伍中脱离出来,乞斤只就冲到了离他不远处。
“兀那南蛮,我乃狼族万夫长乞斤只是也,可敢与我单挑?”
石秋珍并不懂狼族语言,可他认识乞斤只,听得乞斤只在后面大叫,便问旁边的亲兵道:“刘大力,乞斤只在说什么呢?”
刘大力大笑:“大人,他要跟你单挑!”
好比狼族王子身边有精通南方语言的王庭护卫一样,南军的高级将领身边,一般也有一、两个精通狼族语言的亲兵,刘大力承担的就是这个职责。除了口头翻译,这小子还粗通文墨,在亲兵营混了个队正职位,算是石秋珍手下的得力人才。
由于文化、风俗上面的差异,对于单挑,狼族与南人的态度迥异。狼族勇士几乎都是靠巴图鲁大赛比出来的,而巴图鲁大赛的主要模式,就是一对一单挑。对于单挑,狼族勇士有着超乎寻常的热望。狼族发生内乱时,经常以单挑定胜负。南朝不乏石秋珍这样的勇士,不过他们都是靠战场搏杀挣来的名气,单兵作战能力确实很强,可他们更愿意在战场上打群架,却没有单挑的习惯。
因此乞斤只一说单挑,刘大力兵就忍不住笑。你自己带着黑压压一大片骑兵,却要跟对方搞单挑,可不是脑子有毛病!如果脑子没毛病,那就是有诈,这么粗浅的计谋,副帅大人怎么会上当?
石秋珍果然没有让刘大力失望:“你告诉他,让后面的骑兵停住,我就跟他单挑!”
刘大力连忙翻译。乞斤只听了,居然真的带头止住了,后面的狼族骑兵见状,也纷纷停了下来。
就在刘大力以为,副帅大人要借这个机会带着大家逃命的时候,石秋珍也停住了:“你们再让开些,让我来会一会这个乞斤只!”
刘大力有点傻眼了。南朝军纪,主将丧生,亲兵要遭受严重的处罚,如果是畏死不救,亲兵都要被处斩。石秋珍冒险,等于是把刘大力等人的命运前途也押了上去。
“大人,这不好吧!”
石秋珍眼睛一瞪:“滚一边去!老子做事,轮得到你指手画脚吗?”
刘大力不敢再多嘴。别看在董世光面前,石秋珍连摇晃人家胳膊的小儿女姿态都能做得出来,其实是个火爆脾气。谁要是惹了他,挨上一刀背都有可能。三十多斤重的狼屠,砸一下可不是玩的。
于是双方摆开架势,准备看主将单挑。在狼族一方,单挑带着浓重的宗教意味,所以没人喧嚣,都老老实实地勒住马,静静地等待着南北勇士的惊天撞击。刘大力带着那十几个亲兵,却免不了要说一说小话。
“吉锐士,准备好你的弓箭。万一势头不对,你一定要把乞斤只射下来!”
南人军队尤其是斥候中,也有少量精于射术的兵丁,吉锐士就是其中之一。可他的射术精良,脑瓜子却不太灵光。
“队正大人,我们隔得这么远,如何射得到乞斤只?”
为了保证对阵双方不受干扰,狼族骑兵与石秋珍的亲兵一样,都退到了数十丈开外。这个距离,除了当初赤温那鬼使神差般的一箭,绝对不可能射中目标。
刘大力忍不住骂:“笨蛋,我是说万一大人落败,你一定要阻绝住乞斤只的追击!”
吉锐士连连点头:“哦,大人放心,如果乞斤只敢追过来,我一定给他来个一箭穿心!”他又有点迟疑地问道,“不过,大人,你觉得咱们副帅大人会打不赢吗?”
如果不是脚被卡在马镫子里,刘大力真能踹吉锐士一脚:“我不是说了,这只是以防万一!你别再说话,他们要开打了!”
场地中央,石秋珍与乞斤只已经摆开了架势,两人拉开大约有百余步远,开始催动马匹逐渐加速。石秋珍左手揽着马缰,右手把长刀狼屠斜拖在身后,身体虽然在随着黑云的奔跑而起伏,手中的狼屠却没有任何晃动。乞斤只却只靠双腿夹着马匹,双手高高举着一根硕大的狼牙棒。
狼牙棒不单狼族爱用,天命皇朝的军队也有大规模的配备,不过南北双方制造的狼牙棒规制有所区别。狼族的狼牙棒比较短,通常在三尺左右,主要用于骑兵。南朝的狼牙棒很长,武库司监制的标准狼牙棒长七尺三寸,重达二十多斤,专门配发给挑选出来的力士使用。乞斤只手中的狼牙棒虽然远比南军的短,份量却一点也不轻,甚至比石秋珍手中的狼屠还要重上几斤。
就在两人即将相遇的时候,千余观众鸦雀无声,除了中间两匹战马奔跑的蹄声,暂无其它动静。马首交错的瞬间,狼牙棒、长刀猛烈撞击,发出当的一声金铁交鸣之音。
马匹很快错开,石秋珍一边控制黑云减速掉头,一边心疼地看了眼狼屠。狼屠的刀锋上,已经出现了一个指甲片那么大的缺口。他心底暗自后悔:不该跟这个狼族硬拼,这家伙不单力气大,居然还用的是全金属的狼牙棒!
石秋珍的身材不算特别高大,但力气惊人。在军中这么多年,他还没有遇到过比他力气更大的人。所以他冲阵时,最喜欢玩那招兀里余徒。一般的狼族士兵,根本挡不住炫舞的狼屠。
这次与乞斤只单挑,石秋珍还是想靠力气大、武器好欺负人。从骑兵的近战武器来说,南军的长刀与狼族的弯刀基本处于同一档次,南军的短弩可以克制狼族的弯刀,但狼族的狼牙棒也可以克制南军的长刀。可石秋珍是个例外。
他的狼屠又快又重,弯刀碰上来,要不被磕飞、要不被砍断。狼牙棒倒是可以与狼屠对抗,可石秋珍掌握了一个诀窍,那就是先砍狼牙棒的把。狼牙棒的把都是木头的,狼屠一削就断。所以石秋珍的兀里余徒那么奏效,因为几乎没有任何近战兵器能够与狼屠抗衡。
有人可能要问,干嘛不把狼牙棒的把也做成金属的?说白了也简单,太重!狼族骑兵使用的狼牙棒,棒头不过拳头大小、一乍长短,就已经有十几斤重了,如果再加上一根近三尺长的铁把,那至少有四、五十斤重,即使是天生的大力士,也不可能挥舞着这样的兵器长时间作战。
正因如此,石秋珍也没想到,乞斤只居然拿的是全金属锻造的狼牙棒,还能运转得如此轻松。
第一次对抗吃了点小亏之后,双方回马再战的时候,石秋珍就不愿意硬碰硬了。两马相交之际,石秋珍刀背横拨,把乞斤只的狼牙棒卸到了一边。
第三次会面时,乞斤只也改变了战术,不再一味地催马冲锋,而是提前降速,最后索性停了下来。骑兵冲锋,主要是为了借势。同样一刀劈下来,借马匹速度劈下和站在原地劈下完全是两回事。可乞斤只测出了石秋珍的力气,加上占了兵器的便宜,觉得没必要再借势。更重要的是,提前停下才好掉头,才能趁对方冲过去的时候来个反追,形成敌逃我追的有利局面。
石秋珍立刻明白了乞斤只的意图,也把黑云的速度降下来。乞斤只的时机把握得很好,石秋珍不可能完全停下。但石秋珍的脑子也很快,左手一带缰绳,黑云就朝左边一偏,从离乞斤只丈余远的侧面跑了过去。
乞斤只转头就追,石秋珍故意放低速度,双方过几招后,就形成了并驾齐驱的态势。
这就看出石秋珍的狡猾之处了。他走在左边,刚好右手发力。乞斤只在右边,怎么都有点不得劲。两人一路骑行一路打斗,石秋珍占了顺手的便宜,乞斤只的兵器更合用,谁也不能彻底占得上风。可这种看似僵持的局面,其实惊险无比。双方使用的都是重兵器,只要稍微有点闪失,即使被擦一下,战斗也就结束了。
南人总是比狼族机变,即使石秋珍这个猛将也是如此。看看拿不下乞斤只,他就动起了歪脑筋,假装力气不足,催着黑云脱离了战斗,朝远方快速奔去。乞斤只哪里肯舍,自然催马追了上来。石秋珍把乞斤只诱离了大部队视线所及的范围后,又不动声色地调整了行进方向,绕了好大一个圈,偷偷地把乞斤只朝自己亲兵所在的方位引。
不知不觉,《红颜》即将进入第三卷“孤城残照”。许是中年人写书的毛病,总是慢热,一直想加快节奏,却总是快不起来。“孤城残照”算是本书的第一个大高潮,自己比较满意,尤其是李夫人殉城那两章。喜欢的书友,且慢慢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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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第六十章 兀里余徒 猛将单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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