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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妇与怪物 ...

  •   马车去的方向是外白渡桥附近的和平饭店。这里即将招开一个慈善拍卖会,拍卖所得的款项将全部捐献给红十字会以救援流离失所的孤儿。
      诸如此类的活动,上海滩上每隔一两个月就会由不同的机构以不同的借口举办一次,参加的人大多是社会名流。对于那些吃饱了饭没事干的社会名流们来说,这种活动是极好的宣传手法。
      一个人想要成为社会名流,光有钱是不够的。他必须经常在公众的面前展示一下自己,时时地提醒大家:不要忘记,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存在!
      脸混熟了后,他自然而然就成为了社会名流。而名流们也通常会形成一个名流圈子,只要你成功地打入这个圈子之内,你就会发现,自己的身价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许多。
      我并不关心参加什么活动,也不关心妈妈是如何将我绍介入这个名流圈子之中。我翻看着手中的小册子,册子的第一页上有我的资料:
      叶紫陌,海外华人大亨之女,十岁随父母迁居南洋。父亲经营橡胶企业,拥有大片橡胶园。
      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介绍,连父母的姓名都没有。如果有人问起我这位大亨老爸到底叫什么名字,我可怎么回答?
      翻到第二页,就开始介绍李超凡。这本小册子大概有二十页左右,除了第一页简单至及地写了一下我的情况,剩下的二十来页全部是写李超凡的。
      内容之详细着实令我乍舌,不仅有李超凡的身高体重,喜欢吃什么菜喝什么酒,身上穿的衣服由哪间成衣店制作,连晚上睡觉是否打呼,一个星期用光几块香胰子都写得清清楚楚。真不知妈妈是从哪里得来如此详尽的情报。
      我以最快的速度将手中的小册子看完,看完后唯一的感受就是:这个人很变态!
      他的生活习惯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他不吸大烟,定期参加体育运动,对于骑马射击之类的活动很感兴趣。唯一让我感觉到变态的就是他对于女人的态度,和他每个星期用掉的香胰子数目。
      小册子上记载,他和每个女友相处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星期。而且曾经成为他女朋友的人五花八门,包括社会各个阶层的各类妇女。其中颇具代表性的是一位当红的女影星,在与李超凡相处两个星期后,亦无法逃脱被抛弃的命运。那位女影星素来以貌美如花著称,被弃后百思不得其解,便雇佣了私家侦探调查。调查之下惊奇地发现,李超凡居然爱恋上了一个青楼女子。
      女影星又是委曲又是不忿,在某个公共场合借机与李超凡大闹了一场。大闹的结果,双方不欢而散,不过那位青楼女子也难逃被弃的命运,两个星期后,李超凡又看上了一位圣约翰大学的女学生。
      除此之外,便是他使用香胰子的速度之快,实在令人乍舌。他几乎每两天都会用掉一块香胰子,其时香胰子尚是泊来品,每块售价不菲。普通人家是绝不会去买这种奢侈品,而两天便用掉一块的人,不是钱多得没处用,便是洁癖到病态的地步。
      我颓然将手中的小册子抛在马车的座位上,这样的一个男人,我要怎样才能让他注意到我?
      马车停下来时,仍然不得要领,只得硬着头皮下了车。于是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绅士们或西装或燕尾服,女士们或洋装或旗袍,转瞬之间,我便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也许任务不能达成,我还能够活着回去!忽然想到这种可能性,心里便不由地窃喜起来,他最好看不中我的!
      门前的看门人大声地传报着到场的宾客,每个名字都是上海滩上尽人皆知的。我一边与一些名流太太们轻声谈笑一边饮着红酒,耳边则小心地倾听着来客的名字,但直到拍卖开始的时候,我都不曾听到李超凡。
      他会来吗?我有些心不在焉起来,如果他不来,那便不是我的错了。
      忽听拍卖主持大声说:“西夏古物,罕见琉璃花饰。色泽晶莹剔透,触手生温,据说由贺兰山顶天然琉璃所形成,为西夏太子李宁明一位宠妃生前所有。底价一万美元!”
      一万美元!
      我不由自主地抬起头,并不仅仅是因为这天文数字般的价格,也是因为西夏太子李宁明这几个字。
      拍卖主持人的手中托着一个玻璃钟罩,罩子里放着一枚小小的头钗。头钗是由纯金打造,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但头钗上却嵌着一朵小小的琉璃花。花是能工巧匠用尽心思镶嵌上去的,全用金子托住,完全没有损伤琉璃花一分一毫。
      花是透明的,大概由天然的水晶石形成,灯光一照之下,碎裂的莹光便向着四下散开。
      好熟悉的头钗!
      好象在梦中见过。
      但我确知,我的梦是绝没有做到那么细节的地步。
      我不由自主地举起了手,我知道我不应该举手,但当此之时,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力量正在控制着我,让我下意识地举起了手。如果我投下了这支头钗,妈妈恐怕会破产。
      四下里传来妇女们的赞叹声和男人们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我固执地高举着手,我是南洋大亨的女儿,我家财万贯!
      “这位小姐一万,还有没有更高的!”
      拍卖主持人的声音是千篇一律地充满激情和煽动,最好再来几个人竞拍,价格越高越好!
      果然一个清朗的声音适时地加入:“两万!”
      赞叹之声更加响亮地从四面八方传过来。我回过头,一个男人,二十多岁年纪,身穿白色西装,脸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
      身边的人们窃窃私语:“是李超凡!怪不得那么大的手笔。”
      我狠狠地瞪着他,这就是李超凡?人确实长得不错,但怎么象唱文明戏一样穿一身白西装?
      我又举起了手:“三万!”如果妈妈在我身边,我一定当场毙命。
      李超凡的脸上露出邪恶的微笑:“四万!”他轻言细语地说。
      看来他对于这位东西是志在必得,我的理智恢复了,既然你那么想得到这件东西,我索性把价再抬高一点。我豪气干云地举手:“五万!”
      其实未必要一万一加,但既然他加了一万,我当然不能输给他。
      我挑衅地看着他,再加啊?!
      李超凡脸上的微笑更加动人,在这一刻,我充分见识到了他的恶魔本性,妈妈让我刺杀他,真是一点都没错。“既然这位小姐对这件古物这么有兴趣,当然是女士优先,我就不和这位小姐争了。”
      场内响起雷鸣一样的掌声,他优雅地弯了弯腰,在我的身边坐了下来。我却欲哭无泪,五万美元,我真地不必回去了,就算能活着回去,妈妈也一定不会放过我。
      拍卖主持激动的声音响了起来:“五万美元一次,五万美元两次,五万美元三次!成交!”
      我眼前一黑,几乎当场昏倒。
      我无力地坐了下来,身边递过来一方雪白的手帕:“擦擦汗吧!”
      我接过手帕,我在冒冷汗吗?没感觉到!我侧过头用尽全力微微一笑,虽然看不见我的脸,我却知浮现在我僵硬面部上的笑一定是十分恐怖的。
      对方亦是微微含笑注视着我,“还没请教小姐芳名!”
      “叶紫陌!”我咬牙切齿地说,心里却在想着以什么样的方式杀死这个该死的人。
      他点头,便不再说什么,低声向站在身边的黑衣人吩咐了一句什么话,那名黑衣人转身离去。我装做不经意地回头张望,身后至少还站着五个这样的黑衣人,每个都是精壮彪悍,想必绝对可以以一挡十。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杀死他是不可能的。
      我打消了自己不切实际的想法,思想又转回到那五万美元上,我该怎么向妈妈交待呢?
      拍卖会在我如坐针毡的焦虑中终于结束了,接下去就是付钱拿东西。
      听起来这是天经地义,就算到菜市场去买棵白菜过程也不过如此,先讨价还价,然后付钱拿东西,可是我要付的是五万美元。
      一名侍者殷勤地走了过来,手中托着那个会出人命的玻璃盒子,“小姐,这是您的古物。”
      我苦笑着接了过来,打开手提袋,准备取出那本救命的支票。侍者却摇了摇头:“李超凡先生已经替您付过钱了,不必再付。”
      我愕然,抬起头,见那个邪恶如同恶魔般的男人站在远远的地方与一位年青美貌的女子倾谈,两人耳鬓厮磨,很是亲密。他似乎感觉到了我的目光,转头向我看了一眼,举起手中的酒杯。
      我也只得举起酒杯,莫名其妙的男人,真是钱多烧的。
      不过却松了口气,至少妈妈不会再派个杀手来杀我了。
      我向着门外走去,身后洒落一地艳羡的目光。我知道我已经得手了,一个男人不会白白地花掉五万美元,以后就算我不找他,他也必然会来找我。
      我已经不能再回到住了十年的地方,现在我住在苏州河旁边的河滨大楼里。推开窗户便能看见下面的苏州河和外白度桥,对面是西人颇喜光顾的划船总会。
      我站在窗前发了会儿呆,无由地觉得寂寞。十年以来,我早已经习惯了小红的鼓噪,现在是真地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何去何从再也无人帮我,以后的一切我必须独力去承担。
      电话蓦然响起,我深吸了口气,拿起听筒。
      对面是那个清朗的声音,他并不掩饰他的性急,才刚刚分手就打来了电话。对于他知道我的电话号码我一点都不觉得惊奇,他定是已经调查过了我的一切。不过他所调查到的,都是妈妈想让他知道的。他一定不会知道过去的十年我并非是在南洋,而是住在上海八仙桥的小巷子里。
      “半个小时后去看影画戏,我来接你。”对方挂断了电话。
      我怔怔地看着手中的听筒,什么意思,连我的意见都不问一下。
      照道理说,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他既然愿意主动邀请我,说明他已经看上了我。可是经过多年的训练,我知道一个女人太容易被男人得手,男人一定不会珍惜她。
      我打开衣柜,里面塞满了全新的洋装,我换了一件,打开房门走出去。赶在他来以前出门,让他知道我并不在乎他。
      信步在黄浦江边上走着,我完全不知何去何从。无论怎样严格的训练,都无法使一个人适应虚假的生活,那并非是自己,不过是戴上了一张面具。
      也不知走了多久,落日的余辉将黄浦江的水映上层层的红光,我倚在江边的栅栏之上,看着来来往往的红男绿女。我忽然感觉到我的寂寞,是的,其实我是寂寞的!
      “你为什么避开我?”
      那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并不出乎我的意料,他想找到我,应该是易如反掌。我回头望向他,他已经换了一件银灰色的西装,脸上仍然带着金丝眼镜。
      我笑笑:“我不想成为一个男人两个星期的玩物。”
      他爽朗地笑了:“看来你调查过我!”
      我点头:“不错,我本就是为勾引你而来。”
      他双眉微扬:“你应该知道我是很经不起诱惑的。”
      我不由露出一丝冷笑,用手拉住他的领带,将他的头拉向我的嘴边:“可是我是一个很危险的女人。”
      他脸上的笑也便暧昧起来:“有多危险?”
      我紧盯着他的双眼:“危险到你会死!”
      他收敛起脸上的笑容,双眸开始变得认真起来,他凝注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字道:“这些年来,有许多人想让我死,你知道他们都是什么下场。”
      我莞尔一笑:“你仍然活着,那么死的当然是他们。”
      他却摇头:“并非如此,有好几个仍然没死。”
      我心里一跳,这句话比“他们都死了”还可怕得多。
      果然他继续说下去:“有一个女杀手,她长得很漂亮,双眼灵动如同秋水,现在她的两眼只剩下两个黑洞,十个手指被我喂了乌龟,胸部被我喂了狼狗。但她还活着,她以前总是不停地哭喊,现在她连叫声都发不出了,因为她的舌头也被割了下来。可是她却仍然还活着。”
      我眨了眨眼睛,笑咪咪地道:“那只说明她是一个不太聪明的女孩子,如果是我,在你抓住我以前就已经死了。”
      他笑了,手指轻抚着我的面颊:“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觉得我被你迷住了。”
      我在心里冷笑,你每两个星期都被人迷住一次。
      他十分绅士地挽起我的手:“你已经在江边走了两个小时了,我一直跟在你的身后,你始终一无所觉。如果你真是杀手,一定是最失败的一个。”
      要是妈妈有他这样的觉悟就好了,我便不用来做这种绝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黑色的福特轿车在我们身边停了下来,他彬彬有礼地打开车门。汽车不知向何处驶去,他并不征求我的意见,不过这也是难免的,如同他这样的男人一向是发号施令惯了,又怎么会在意身边女人的想法。
      我的目光茫然地落在窗外急速退去的法国梧桐和路边那些纤细的旗袍身影上,我到底在做些什么?
      不久后,汽车停在一座白色的小洋楼前,霞飞路39号,一看门牌,我便知道这是李超凡的住所。
      他全不掩饰他要得到我的欲望,而我也正是为此而来。
      贞节,不过是杀人的利器!妈妈的宝训,我时刻铭记在心。
      他带着我直接向楼上走去,一边走一边脱下身上的西装。站在门边迎候的女佣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笑容,想必她们早已见怪不怪了。
      然而当鲜血染红床单之时他仍然露出一丝惊讶的神色,“你还是处女?”他忍不住问。
      我翻身坐起,在他的耳边轻声道:“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
      有顷刻,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感动,到底是个男人,妈妈说过,男人多多少少都会对被自己□□的女子心怀愧疚和怜惜,而我们一定要好好利用这一点。
      但那抹感动之色一闪即逝,他伸出右手食指按在我的唇上,“那就用尽心机挽留我的心,让我不要太早厌倦你。”
      我微微一笑,两个星期,已经足够了。

      与此同时,在遥远的贺兰山上,两个放牛的小孩骑在自家的牛背上,悠闲地吹着小小的竹笛。
      两个小孩都只有六七岁的年纪,扎着冲天小辫。他们全不收束跨下的牛儿,任由它自由自在地在山间漫步。
      牛儿一路吃草一路走上山去,慢慢地到了一座小山的顶峰。
      山顶有一座小小的土丘,听山下村里的老人们说,这是一座古墓,墓里埋着一位很久很久以前死去的王子,因而山间的人们都称之为王子墓。
      但这不过是村里老人的说法,这小小的土丘上并无墓碑,也没有任何标志性的东西,也许不过是天然形成的小土包罢了。
      要知道山间的生活清静而无聊,人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编一些骇人听闻的话题传播。但就算是小孩子都觉得这个小土包是一座王子墓是不可信的,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山上有过什么国王。
      两个小孩在小土包旁边跳下牛背,背靠背地坐在小土包旁,编一些自觉有趣的话题闲聊,聊了一会儿就抓起地上的石子玩起猜石头的游戏。
      他们两个人头顶着头,专心致志地盯着对方的小拳头,努力猜测着对方手中的石子是单数还是双数,全没注意到,身旁的小土包正在起着奇怪的变化。
      土包中心的土似乎被什么力量吸引着,从中间向下塌陷,形成一个空洞。空洞之中,慢慢地伸出一只削瘦如同鸡爪般的手。那手似乎只是一层皮包着骨头,一伸出来便用力将空洞周围的土向着旁边扒出去。
      空洞被它越扒越大,逐渐现出一个长形的洞穴,一个人忽然自洞穴之中坐了起来。
      此时专心游戏的两名幼童总算注意到身边的异动,两人一起向着小土包望过去。只见一个人披头散发,只露出头和上半身,也正向着两个小童望过来。
      那个人全身黑乎乎的,脸上身上都是焦黑的泥土,只有一双眼睛的眼白是突兀的白色,直楞楞地瞪着两个小孩。更可怕的是,他的脸上还有一条长长的蚯蚓在蠕动!
      两个小孩一起尖叫了一声,跳起来便跑,一边跑一边大叫:“妈啊!救命啊!有怪物。”
      他们连牛也不顾一溜烟地向着山下的村庄跑去。
      墓中人看着两个小孩跑远,慢慢地站起身来。风一吹,他身上的衣服便裂成了碎片。他垂下头看着自己削瘦的身躯,骨骼清晰地浮现在皮肤之上。
      他有些惊异:这身体是我的吗?
      肚子发出咕咕的叫声,他只觉得饥肠辘辘,好饿,好象有一千年都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
      他忽然看见正在吃草的两只老牛,他怔怔地看着牛,目光深入浅出地穿过牛的肌理,他清楚地看见牛身体里正在流动着的鲜血。
      他咽了口口水,不知为何,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只要喝了牛的血,他就不会再觉得饿了。
      可是,他以前吃牛肉并非是如此。有专门的疱厨将牛杀死,然后精心的烹调,再装入精美的食器中送到他的面前。他也许会吃上一口,如果觉得滋味不佳,便再也不会看上一眼。
      他一步步向着老牛走去,心里却有些忐忑不安,他并不确知自己想要做些什么,只是觉得腹中如此饥饿,若再不吃些什么,他一定会被这种饥饿的感觉逼疯。
      他终于走到牛的面前,牛似也感到了危机,警惕地抬起头。他忽然伸出手抓住牛的脖子,一口咬了上去。
      牛“哞”地长鸣一声,角顶足踢,努力想要摆脱他的手,但他的手却如同两只铁箍一样死死地勒住牛的脖子。他从不知道自己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鲜血从牛颈上的伤口流入他的口中,莫名的畅快愉悦感自鲜血流经的地方扩散至全身,原来吸血的感觉是如此之好。
      牛慢慢地停止挣扎,他放开手,尚未死去的牛便瘫软在地上。牛眼仍然大睁着,鼻子也兀自“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他知道这牛就要死了,因为他已经吸光了牛身上所有的血。
      他的目光落在另一头牛上,那牛如同人一样一步步地后退,他便一步步地进逼。牛恐惧地看着他,却完全不敢反抗。
      他轻易地吸光了第二头牛的血,然后他发现自己身上似乎长出了一些血肉来。他伸出手在太阳光下观察着,刚才还是骨瘦如柴的手已经开始变得有些丰腴了。
      虽然他并不太清楚自己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他却也敏锐地感觉到,只要吸更多的血,他就会逐渐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他向着山下眺望,山脚下是一个小小的村落。太阳即将落山,村落中的饮烟也正在升起。他有些踌躇不安。不知为何,他对这个世界满含恐惧,似乎有什么东西改变了。
      他忽然听见吵吵闹闹的人声,一队男人手持着锄头铁铲向着山上行来,为首的就是刚刚逃走的两个小孩。
      他想他们一定是来找他的,他向着四处张望,要找一个藏身的地方。可是山上空空落落,连一棵大树都没有,根本无处藏身。
      他有些害怕,如果让那些人看见他,也许会杀死他吧!
      他自然而然地向着人们的反方向跑去,很快便跑到了一处高崖之前。这山崖很陡峭,直上直下的,崖顶离地面很远,根本无法攀登。
      他站在崖前绝望地抬头张望,人声越来越近,如果再不想出办法,就会被那些人看见。
      他心里焦急,不知为何,有奇怪的感觉,如果用力跳,也许可以跳上山崖。这感觉一产生,他便立刻向着崖上跳去。他真地腾云驾雾般地向着崖上飞了起来,有一瞬间,他似乎觉得自己的背上生出了一双翅膀,但转头去看,背上并没有生出任何东西。
      事实上,他也不是在飞,只是身体变得很轻盈,一下子能够跳起很高。
      他在山石上轻轻一蹬,便又向着上面飞了过去。这样跳了几下,他轻而易举地到了崖顶。
      他站在崖顶,张口结舌,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山下传来人们的对话声:“怪物在哪里?”
      小孩指着裂开的土丘,“他就是从这里爬出来的,太可怕的了,就象个鬼一样,脸上还有许多虫在爬。”
      另一个小孩却大声哭了起来:“我的牛!我的牛!”
      他好奇地向下张望,轻易地看清崖下的一切细节,原来他可以听得如此远看得如此远。
      小孩趴在牛身上号啕大哭,“我的阿黄死了!我的阿黄!”
      人们议论纷纷:“是那个怪物杀死了牛。”
      “不是说这个墓是王子墓吗?怎么会有怪物?”
      “还是去找村长吧!也不知道怪物会不会到村里来做怪!”
      人们施着两头牛的尸体向着山下走去。他看着人们消失,注意到他们都穿着怪异的服饰。那样的衣服,似乎是北方最不开化的民族所穿的服饰。难道说,北方野蛮民族已经向南入侵了吗?
      他从崖上向下跳下来,如同一只巨大的蝙蝠,在风中悄无声息地滑翔。轻飘飘地落在地面上,完全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他的心却更加不安,为什么他会变得如此奇怪?
      回头张望,他清楚地知道这就是贺兰山。无论世界怎么变,贺兰山却永远都不会变。
      天色很快暗下来,他向着山下的村庄中潜去。他想知道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而且他也需要一些衣服来遮盖他裸露的身体。
      他在村庄的房顶上轻松地奔跑着,不曾带落一片草叶。一只狗窥见了他可疑的身形,向着房顶大声嚎叫。他瞪了那条狗一眼,那狗被他森冷的目光一扫,立刻便垂下头,夹着尾巴逃走了。
      他因此知道敏锐的动物们都在惧怕着他。
      他停在一间灯火通明的房屋顶上,掀开屋顶的瓦片望下去,村里的许多男人都聚集在这里。一个德高望众的老人居中而坐,听两个小孩和男人们述说发生在山上的事情。
      人们七嘴八舌地猜测着从土中爬出来的怪物到底是何方神圣,那老者却以手拈着胡须,闭目不语。
      等人们的议论终于告一段落时,老者才长长地叹了口气:“他终于回来了!”
      房顶上的他心里一震,老者知道他的来历吗?
      村人也一起望向老者,“村长,你知道他是谁?”
      老者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村人们面面相觑:“村长,你又点头又摇头,到底是知道还是不知道?”
      老者道:“我们这个村姓什么?”
      村人们笑道:“村长是胡涂了吗?我们这个村姓路,谁不知道?”
      老者淡然一笑:“你们知道我们姓路,可是知不知道我们的先祖是谁?”
      村人们一起摇了摇头,先祖就是先祖,每年祭祀的时候拜祭而已,这便是目不识丁的村人们所能知道的一切。
      “先祖是一位精通巫术的神仙,他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位修道之士。在他临死前留下过遗言,山上的墓中埋着一位王子。有一天,王子会重新醒来。我们所要做的就是留在这里守候着那个墓,等待王子醒来的日子。”
      村民们不解地眨着眼睛,“可是醒来的却是个怪物。”
      老者手拈着长须,“先祖并不曾说过王子醒来以后是否会变成怪物,但千年来,我们路氏一族,无论世事变迁,朝代更迭却一直没有离开这里,就是为了遵守祖先留下的遗言,看守那个坟墓。”
      屋顶上的人敏感地听到了“千年”两个字,已经过去一千年了吗?他的心便更加忐忑,他应该已经死去了。
      村民们却感觉到不满:“不管他是王子还是怪物,他已经杀死了两头牛,如果他还要到村里来捣乱,杀死更多的牛该怎么办?”
      这个具体而实际的问题一下子难倒了村长,如果王子变成了怪物,难道村民们真地要任由他宰割吗?
      几名年青力壮的年轻人大声说:“不管他是不是王子,他要杀咱们的牛就不成。如果他再来,我们一定要把他赶走。”
      房顶上的人不由地苦笑,他从不知道在普通人的眼中,牛是如此重要的东西。这也难怪,他从来不曾关心过这种芝麻绿豆的事情,他曾经的生命,那久远的生命,充满了恐惧与无奈。每日在悲伤与欲望交织的煎熬之中度过,他所关心的,不过是他身边的女人和他父亲的想法罢了。
      这也许很狭隘,却是他生命的主要基调。
      他知道再听下去,也不会有所获益。他拿了村长家晒着的几件衣服,套在身上。又顺便吸了村长家一头奶牛的血,便离开村子向西行去。
      他想他总是要去一下敦煌吧!就算已经过了千年,敦煌应该还没有改变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情妇与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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