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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谁将获得永生? ...

  •   罗潇瘫坐在椅子上,旁边的值班警察忙问:“罗大夫,你怎么想到杨帆会有危险?”
      罗潇长舒口气解释说:“其实我也不是很确定。莫炎和纪然都死于右手伤,这其实是很常见的现象,毕竟世界上右撇子比较多。而卫行之和任辛都是右手执刀的外科大夫,只有杨帆手表戴在右手腕上。那么他是左撇子的可能性就相当大。尽管他目前嫌疑最大,但却是最不可能杀人的那个。”
      “那他为什么会死?”
      “我不清楚,只是直觉。莫炎是任辛之弟死亡的第一嫌疑人,虽然已过了很长时间,但是他是第一个被杀身亡。
      此后,纪然刚被警方怀疑与莫炎的被杀有关,他就第二个被杀。
      现在,警方的最大嫌疑落在杨帆头上,那他当夜就被杀害。
      配合上凶手一直留下线索,明显属于对警方的挑衅。”
      几名刑警听着,倒抽一口凉气:“既然这样,仁和医院的X医大校友岂不各个都有被杀的危险?”
      罗潇摇摇头:“也不尽然,毕竟事态的发展还在警方掌握中。被害人还没有超出我们最初估计的范围。所以我们还要深入调查这几个人的关系,一定还有什么情况我们没有掌握。”
      大家严肃的点头,开始分头工作。
      有人依然有疑问:“但是,罗大夫,卫行之一直在警方的黑名单上,为什么他一直完好无损?”
      “那他就有可能是真正的凶手,”有人插话,“或者下一个受害人。”
      罗潇不言,暗忖:真相只有一个,但是那只狐狸,却狡猾的让人头疼。

      卫行之和任辛几乎是穿着睡衣被警察从床上揪出来,连夜带到警局。对于杨帆之死,都表现的相当茫然。
      任辛冷静的辩驳普通外科大夫都是右手执刀,不能据此判定自己是杀人凶手。况且当晚自己在科里写病历,没有作案时间。
      卫行之更出乎警方意料的声称自己是左撇子,昨晚在俱乐部打球无数人作证。
      罗潇忍了好久,终于斥道:“你说谎,你明明用右手打的台球。”
      连同卫行之,大家都惊讶的看着罗潇。
      罗潇硬着头皮接受大家的注目,依然炯炯的逼视着卫行之。
      二人对望一会,卫行之失笑:“我想罗大夫是搞错了,那间俱乐部的台球场门口有一面巨大的镜子,如果你看到的是镜中的倒影,那左右方向刚好颠倒。”
      众人恍然,而罗潇则愣在当下,回想自己当时确实急着逃走,台球场是否有面镜子自己完全没有印象,只记得卫行之从球桌上递来的暧昧目光。
      罗潇惊悟:他在笑,他当时在笑,他利用了在场所有人,包括自己,做他的证人。
      刑警又问:“可你的同事都说你用右手执手术刀。”
      卫行之做了个无奈的表情:“这个你要问我们主任啦。我在大学里都是左手执刀,来仁和医院之后,主任嫌我左撇子和他同台手术会互相干扰,这样我才改用右手。”
      众人惊讶:“你能改的这么快?”
      卫行之耸耸肩:“如果你也像我那样练习。”然后伸个大大的懒腰,笑道:“长官,明天早上我还要上班,实在无法陪各位进行这个智力游戏。你们慢慢调查好了,我保证随叫随到。”
      然后施施然站起,掸了掸皱巴巴的衣裤,趾高气昂的出了门。路过罗潇身边时,他微微俯身,轻声说:“多谢拉,罗大夫,借你吉言。”
      成功的看到罗潇脸色转为铁青,他鬼魅一笑,转身出门。
      罗潇难免热火上头,咬的牙咯吱响,深入一想却觉得从脊梁骨开始发凉,他听说过有人左右两手都能够利索的执筷夹黄豆,卫行之则显然属于这一类左右脑均衡发达的人,这种人已经超越了普通的左撇子右撇子范畴,简直是最令警察棘手的全能的犯罪者。
      众人忙活半宿,一无所获,索性还是各自回去休息,次日抖擞精神重新开始调查。罗潇也搭警车之便回了家。

      躺在床上,罗潇只觉得这几日的犯罪场景在脑中走马灯般转换,想至累极,便沉沉睡去。
      恍惚中,他觉得自己似乎在坐云霄飞车,急速的俯冲、爬行、上下颠倒,不仅如此,他还一直感觉到有一束目光在时刻追随自己,无论他云里雾里如何急速滑行,那道目光似天眼一般穷追不舍如影随形。
      罗潇汗流浃背,双脚拼命的踩刹车,手使劲掰手刹,但是完全无济于事,车速越来越快。
      前方渐渐的没有路了,只见白茫茫一片……
      罗潇大叫一声突然坐起,梦中的焦急、无助、恐惧,甚至临死前的认命感清晰可辨。他仔细回想,总觉得自己忘了点什么,便坐起来看着窗外寂静的黎明。
      他到处摸手机想看看现在几点,突然摸到一块硬东西,扭开台灯一看,4点35分。
      宽大的表盘,粗糙的表带,是他大学打球时队里统一发的CBA(中国篮球联赛)纪念运动手表。自己已好久不戴了。
      他呆呆的抚摸着表盘,绞尽脑汁想自己上一次打蓝球是什么时候的事。
      “手表,手表……”他喃喃自语。
      突然,罗潇脑中似电光闪过:任辛之弟的车祸车里,碎裂的表盘,丢在地上。
      如果仅仅是手表掉在地上,那么撞车造成的冲击不至于击碎表面,这么这块表在车祸前放在什么地方?
      超速、越线、大货车迎面而来……罗潇努力想象自己是当时车里的当事人:车急速滑下,他第一反应就是拼命踩刹车,却怎么也不管用……
      踩……挤压……表盘……碎裂……
      罗潇急促的喘息着,突然想明白了这一切:表是被人系在刹车底下,开车人根本无法踩到底,急速的车辆,半失灵的刹车,车祸简直是偶然中的必然!
      车祸发生后,由于剧烈的碰撞,表带松开,碎裂的表盘滑落在地上……

      罗潇感到自己被一阵恶寒包围,这不是意外,是刻意的谋杀!凶手聪明的制造了一起车祸掩盖的谋杀,而逍遥法外已经两年!
      罗潇浑身战栗,努力想把整条事件串成线,但是似乎还有某些链条没有接上。
      他继续模拟自己是凶手,如何将表带系到刹车上。
      明显不可能!
      前方是方向盘,后面椅子活动的距离有限,怎样才能俯身进去,将表带松散的系在刹车下面?
      由于他自己身材高大,他很难想象自己如何弯腰进去将表带准确的系好。
      他将自己缩小一号,再缩小一号,最终想象自己是个较小的女生,才能勉强将表带系上。
      不对,目前的嫌疑人都是男人,而且身材并不很小,那他是如何做到?
      罗潇翻个身躺在床上,举着手表反复观察,继续想象自己在车里,双手在头顶摸索,方向盘、仪表板、再往下,方向盘杆,离合,刹车,油门……
      他脑袋突然开窍一般:原来凶手并不是俯身下去系表带,而是仰面躺在车里,手则刚好可以触摸到刹车、油门,然后轻松的将表带挂在驾驶员右脚左侧的刹车上,小心的移到刹车杆上方,挤住,固定好。
      罗潇激动的坐起,作案现场已经完全复现好了。
      他摸起电话就要往警局打,响了一阵没人接,才发现现在刚刚五点,还不到上班时间,而折腾了一夜的刑警们已经精疲力尽了。
      他丧气的躺回床上,仔细一想才发觉自己想的还是太简单:仅仅复现了犯罪现场还远远不够,依然不能确定凶手是谁。莫炎应该不会在自己的车上做这个小动作,毕竟发现之后第一嫌疑人就是他。然而这辆车还载过什么人,甚至任辛之弟开车时引狼入室,让什么人坐了他的车,那搜索面就大的无法想象。
      更棘手的是,两年前发生的车祸,车毁人亡,当时的事故车早已送往解体厂,现在估计连渣都找不到了。
      想到这里,他感到更加丧气,这次的凶手太聪明了,用几年时间准备,织就弥天大网,将他网罗的猎物一个一个干净利索的杀掉!不留痕迹!
      这个毒蜘蛛,毒蜘蛛……
      罗潇只觉得深深的乏力。
      他竟然连接杀害了四个人!

      罗潇脑中逐渐将四个案子串成线:第一个案子发生在两年前,那时凶手的手法虽然巧妙但明显生涩,车祸不一定发生,开车的人不一定是任辛之弟,手表亦可能在车祸前脱落。凶手并没有完全的把握可以杀人,或者说他给受害人留了一线生机。
      但是两年后,他便不再怀有这种仁慈或者说犹疑,行动果断坚决,杀人杀的干脆利落。无论是莫炎胸前一刀,纪然颈上狭长的刀口,还是昨夜杨帆后脑遭受的捶击,都是一击毙命,显然是在内心演练了无数遍,对这些人充满仇恨的结果。
      但是,刑警们调查了这么多天,把这几个人的卷宗、档案翻来覆去查了无数遍,并没有多么了不起的矛盾,亦没有深层次的经济问题可挖,那么最大的可能性便是——情杀。
      毕竟人的感情是埋藏在人内心深处,最隐蔽,最飘忽,又最强烈的情绪,以此为杀人动机,便是世上最神秘、最具欺骗性,又最无理可喻的执着念头。
      相较剩下的两名幸存者,卫行之与任辛,哪个像是怀有这种执着情感难以自拔的人?
      卫行之?罗潇摇摇头。似乎不太像,这个人花名在外,行事高调,不像把感情深埋心底伺机报复之人。
      任辛?罗潇若有所思。他带着金边眼镜,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很有种伦理卫道士的感觉。
      罗潇觉得自己内心的天平开始倾斜了。
      可是分析了一会,他突然又想到今天凌晨,他和干警们分析杨帆的死因,凶手一个个杀死警察怀疑的对象,究竟是为什么?
      若按一般人思维方式来说,警察如果错误的怀疑了其他人,就是对真正的犯罪分子最大的纵容,一般的嫌犯只要安安静静的等待警察进一步调查,小心周旋就可以了,没必要把他最大的挡箭牌挨个除去。
      凶手这么做,究竟是为什么?
      罗潇在床上想的昏昏沉沉,很快又昏睡过去。

      早上头脑发木的来到警局,专案组的人一起讨论案情。随着凶杀案的调查深入,医院的财务审计也在迅速开展,莫炎的医疗器械公司在仁和医院的各个科,甚至本市的多家医院都检查出了账目问题。
      仁和医院的莫院长本想督促警察赶快查清儿子的死因、缉拿凶手,没想到调查的深入竟然威胁到自己的政治生涯,一口气没倒上来,爆发心梗,就住进了ICU。
      罗潇等人都觉得随着案子的发展,牵涉范围越来越广,掩盖真相的表象越枝蔓越多,有把一趟水搅混的意思。
      从死亡现场留下的纸条,到死者体内查出的毒品,再到夸张劲爆的两性关系,现在又出了医疗体系审计,医疗器械采购等等问题,明显的混淆视听,掩盖凶手杀人的真正目的。
      大家讨论了很久,还是没有特别突破性的结果,警长嘱咐大家密切观察剩下的两个人,无论如何不能再在警察眼皮底下发生重大案件。

      罗潇回了物证中心,继续检查杨帆的尸体。
      小心的摊开第三张纸条“应得到”,与另外两张纸条并排放在一起。罗潇仔细的观察,将他们的顺序颠来倒去,依然凑不出完整的意思。凶手究竟想说什么?
      再想想凶手挨个杀死警察的怀疑对象,罗潇又完全不得其解。
      凶手这样做当然不可能想要暴露自己,他一个个铲除自己的仇人,除了想向警方宣战之外,还有什么企图?
      现在还剩下最后两个,凶手究竟想怎么做?如果这几人全被杀掉,没有人可以掩护真正的凶手,那他就无可遁形。因此,如果凶手就在二人之间,那他必定会做一个选择。
      那么……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真正的凶手会以此造成一场意外,嫁祸给另外那个,然后自己依然逍遥法外。
      想到这里,罗潇只觉得冷汗从脊梁骨丝丝密密的冒出来,这两个人,无论凶手是谁,都将冒着极大的危险。事不宜迟,形势已经迫在眉睫了。
      他迅速向警长报告了这一情况,警长严肃的说他也有这种怀疑,但是依照现在的证据,还不能拘捕两人中的任何一个,只能搜查出更有力的证据才能做下一步行动。然后还补充,他们对凶手留下的纸条,正在紧张的进行字迹分析,相信马上就会有结果。
      罗潇挂了电话,摇摇头,字迹是一个问题,但是凶手想要表达的一定还另有隐情。
      他越想越觉得恶寒,而事态紧迫,他已经不能再耽误下去了。于是直接上线寻求帮助。
      正巧林惟芝在线,罗潇立刻叫住她。
      当然,还在调查中的案件,不能随便吐露信息,所以他省略了所有的细节,只告诉林惟芝凶手在犯罪现场留下三张纸条,分别是:“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应得到。”请林惟芝分析凶手的心理。
      林惟芝琢磨了很久,只觉得凶手果然胆大包天,竟然向警方发出这样明目张胆的挑衅。这些话串在一起,应该不只是向警方挑战的意思。
      林惟芝就问:“还能再给点信息吗?比如嫌疑人和死者的关系?死者的职业等等。”
      罗潇想了想,还是回复:“很抱歉,我不能。”
      林惟芝就回说很难办呐,线索太少。
      罗潇急切的问:“没关系,不需要你猜出凶手是谁,只要帮我想想这几句话在世界范围内,是不是还有什么别的意思。是不是另有所指。”
      林惟芝继续琢磨,半晌才说:“不好办呐,这话在东西方都是一个意思,吃肉喝血总是与魔鬼联系在一起。”
      罗潇失望的点点头。
      林惟芝又说:“不过那个‘应得到’表达的意思却有点诡异,好像没完成。应得到什么呢?”
      罗潇心脏提到嗓子眼,等待林惟芝的回复。
      林惟芝沉默一会,突然说:“我想到了,这是《圣经》中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主说:Those who eat my flesh and drink my blood have got eternal life.”
      “圣经?”
      “是的。凡吃我的肉,喝我的血者,应得到永生。”
      “凡吃我的肉,喝我的血者,应得到永生。”罗潇机械的念着,皱眉说道:“怎么会这么血腥?主会这么说话?”
      “是的,这句话在非教徒看来确实有点奇怪,但是主本意是说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之后,每个人都可以通过信仰他,分享他的精神力量,从而依靠我主带走他所犯的一切罪孽,得到灵魂的升华。即信我者得永生的意思。这句话的本意其实是非常美好的。”
      罗潇反复咀嚼着这几句话,美好的?永生?凶手借用这样一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永生?谁得到永生?谁又吃了谁的肉?喝了谁的血?罪有应得的是哪个人?”罗潇百思不得其解,只得又问:“这句话出于圣经,你给我上下文看一看吧。兴许能有更多线索。”
      于是林惟芝就给他发了长长一段英文来,每一小段后都有几个奇怪的数字。
      罗潇问:“很不好意思,我不是基督教徒,这英文又写的文言文一般,看起来有点困难。你能告诉我每一段后面的数字表示什么意思吗?”
      林惟芝呵呵一笑:“很简单,这些数字表示出处,如刚才那句:Those who eat my flesh and drink my blood have got eternal life. John 6:54. 表示我主耶稣的信徒John传递的福音,在圣经《约翰福音》中第六章第54节记录的。”
      “John 6:54.”罗潇痴痴的看着这些字,仿佛被吸进去一般。
      林惟芝微笑着拍拍白大衣,起身走出门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谁将获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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