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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二十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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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羡是第一次来上海,遇意反而不是,听上去让人觉得有些滑稽,一个摄影师居然没有去过全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
言羡拍摄并不爱往大城市里跑,北上广这样的城市太冷漠,藏着的万千故事大多都心酸又刻薄。
她喜欢拍人多过于拍景,她喜欢人的各种情绪,嬉笑怒骂,悲欢离合,每一种在镜头下记录都是最好的一幕。
她更喜欢上山下乡走访一些田野村落,虽然看起来比城市更破败,却有最真挚的笑容和眼泪。
遇意倒是不同,她喜欢上海,她来过许多次上海,可下一次的到来仍能看到一些以前未看过的场景。
这是最吸引人的地方,上海这座城市,华美里带着颓败,破落中装有风骨。
遇意让言羡把相机带上,说带她去一个好地方。
“哪儿啊?”言羡尽是好奇。
遇意不告诉她,笑着卖了个关子,“等到了你就知道了。”
她带着言羡从灯火辉煌的人民广场上了出租,大约十分钟后,到了目的地。
这里尽是棚户区或者平房,弯弯绕绕的胡同巷子,看起来灰暗,沉默,寂静,跟言羡眼中的上海完全搭不上边。
两人往里走,看见了穿着睡衣出来洗头的漂亮小姑娘,光着屁股甸子跑来跑去的小孩子,老阿姨烧菜的油烟味儿香得要命,一群老大爷坐在树下下着糟烂的象棋聊着各自的家常,直到被老太婆揪着耳朵回去吃饭。
这里不如魔幻现实主义的陆家嘴那样金碧辉煌歌舞升平,却自有一股烟火气。
言羡找着姿势角度去记录那些真实的面孔,他们也配合着笑嘻嘻的对着镜头。
遇意站在一旁看着老大爷下棋,包里的手机震动,她看看手表,八点整,是初怀瑾,她滑开屏幕接起。
或许是她这边太过于吵闹,又兴许是他那边太安静,初怀瑾能清晰的听到遇意身边混杂着的每一个声音。
“在外面?”
“嗯,”遇意点点头,“带言羡过来拍照。”
初怀瑾哦了声,表示知道了,他详细的跟遇意说着他今日度过的具体细节,从早饭吃了什么到上课讲了哪一个章节,从他中午午睡了半个小时到北京下午又下雨了。
遇意换了个相对安静一点的地方,她坐在一根粗树藤上,勉强能透过微弱的灯光看清言羡的影子。
听筒里传来初怀瑾的声音,缓慢的说着一些琐碎的小事,在这个深秋的凉夜里,温暖极了。
他不停,遇意也不去打断,她并不会觉得无聊,反而极喜欢这种感觉,会给她一种缱绻的错觉。
遇意会时不时的给初怀瑾一些语气词,表示她还认真听着。
这是他们这段时间的通话常态,初怀瑾并不知道恋人之间该怎样去打电话,他除去在课堂上,并不是个多话的人,他也不清楚到底该跟遇意说些什么才会显得亲昵。
后来他后知后觉的试探着聊着关于自己的日常,比如昨晚的天气预报又不准了,明明是下雨却预告成了晴,今天的茶比昨天略涩些,不知道是不是水少了些。
他发现遇意似乎没有不适,相反对于这种形式比较喜欢。
若是换了其他姑娘,恐怕早就觉得无趣,偏偏就是遇意,觉得这样恰到好处。
你的琐事对我而言都是乐趣。
大约二十分钟,通话结束。
遇意找到言羡,两人回到黑夜如昼的主城,随意的在街上逛着。
大街上有个小男孩吵着要棉花糖,他身旁的年轻妇人指着他手中的小糖人,“刚买的孙悟空都没吃呢,怎么还要?”
小男孩不停劝说,赖在原地,哭闹不止,非要棉花糖。
言羡拉着遇意在街旁看热闹。
眼看小孩哭声越来越大,年轻的妈妈无奈,只好同意了。
小男孩终于拿到了棉花糖,开心的对小糖人说,“大圣你看,你的筋斗云来了。”
言羡举起相机,小孩脸上毫不掩饰笑容被框在镜头里。
她似有感悟的跟遇意说,“记得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人也是孙大圣。”
遇意也想起她伪童年的时光,当时她的母亲还在,总会抱着她讲西游记。
她记得母亲曾经跟她说,西游记中最棒的一幕,不是大闹天宫,不是石破天惊,不是落地成佛,是那只猴子出世之后,坐在山巅之上,一身懵懂,满目孤独。
遇意点点头,“大约小孩子都是喜欢齐天大圣的,通天本领,七十二般变化,神通广大,那大概是对于英雄人物最初的理解。”
“那也只是儿时,”言羡也去买了根棉花糖搅着吃,“等长大后才明白孙大圣不过是个悲剧人物。”
遇意颔首,表示同意。
曾经羡慕大圣,身如玄铁火眼精金,有知己敢冒险有理想,灵石所化,无亲长,无羁绊。
后来终于明白,我们所敬仰的是齐天大圣,可大圣终归是要成为斗战胜佛。
他成为弼马温的时候没有输,戴上紧箍咒的时候没有输,唯独他成为斗战胜佛时输了,因为他妥协了。
那个曾经上天入地下海,曾经捣南天门战十万天兵,曾经不惧雷劈不畏火烧的猴子,他妥协了,他输了。
遇意微微思索,无奈的口气,“这多像我们大多数人,最初的一身反骨,怀抱希望,最终被生活磨平了棱角,和最初的那个咋呼的自己握手言和,还要自我欺骗的想着这是成长了。”
言羡叹息一声,“这就是人生啊,让我想起了一首诗。”
“愿闻其详。”
“月色和灯火,
你总要选择一个
一个是人间的喧闹,一个是天上的清冷
就譬如
梦和生活
你总要爱一个,辜负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