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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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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追见那梅花鹿四肢修长,肌肉虬健,鹿角也比一般所见更为舒展,皮毛光滑呈苍色,脊背分布着梅花状的褐色斑纹,肚皮下被两寸白毛覆盖,左臀虽中了一箭,但精神不减,双目炯炯,便知这是一只极为罕见的珍兽。
“爷,这鹿个儿这么大,拔毛蜕皮,收拾干净内脏,架上火堆生烤了吃,又香又脆——”袁飞伸出舌头陶醉地舔了舔唇,眼睛放光,“够我们开上三日大荤!”
“荤你个头,”沈追把烧火棍招呼到他屁股上,问道,“这鹿是你打的吗?”
“那个…不是小人打的,小人哪有这本事?”袁飞摇摇头,吞吞吐吐说,“是在一处草丛里发现它的,也不知哪个打来忘了拖走,我见四下无人,当然顺手牵羊啦。”
沈追蹲到鹿跟前,运气将箭拔出来,梅花鹿哀嚎了一声,眼里流露出苦楚。沈追不忍,吩咐袁飞给它上药止血,袁飞不解道:“咱们要吃它,作甚还要给它包扎?”
沈追冷冷说:“不吃!这种鹿十分罕见,毛发和鹿角生长至少有百岁以上,聚汇了天地灵气,吃它会遭天谴的。况且,它所中的箭十分特殊,箭头以马口铁削尖铸就,两端设倒钩,箭杆是用生长在峭壁缝隙的白松制成,质地密实,千年不腐,而箭羽——”他勾起食指,在尾羽上轻刮了一下,羽丝分开又迅速合拢,“若我没猜错,是用了雪雕羽翼的毛。”
“雪雕的毛?”袁飞吐了下舌头,“看来使这箭的也非常人啊。”
沈追点点头:“正是。我头一次见实物,但据春秋的《考工》上记载,只有在长白一带才能找到这几种材料,会制箭的想必也是山林里的土著,不是秃发就是勿吉族。”
袁飞听得入神,钦佩道:“爷懂得真多,还真不像个匪。”
沈追啐了他一口, “你哪只眼看我像匪?”
“是是,爷虽出身山匪帮派,但俊伟英豪,敢偷玉玺敢炸王宫,就算是匪,也是匪中的大侠,是侠匪!”
“油嘴滑舌!”
沈追白了他一眼,将他手里的布衾夺过来,给鹿仔细包扎:“看这伤口,射箭人显然是要捉活的。只是不知怎的中途竟把它丢下了?”
“一定是遇到什么中断了捕猎,藏到草丛里,办完了再回来找吧。”
“嗯,看来你还不笨,”沈追一笑,将随身带的短刃扔给他,“所以这鹿肉吃不成了,你再去打些别的野味来吧!”
袁飞哭丧着脸:“明明有珍馐爷不吃,还要养着,不是馋我么?”
沈追笑得深:“那恐怕以后你都要养着口水了,这鹿我甚爱,不许你动。”
“我看爷是把他当老婆了。”袁飞觉得那鹿甚是好命。
沈追哼了一声:“我倒想娶头雄鹿做老婆!”
袁飞冲他翻了个白眼,就提着弓箭麻绳出洞打猎。
沈追在洞外摘了些果草和清水喂那鹿吃下,闲极无聊就与它说自己的身世和遭遇。那鹿仿佛真有灵性,不仅能听进去,偶尔还与他有目光交流,沈追欣喜,称它为“鹿兄”。
到了傍晚,袁飞又打了一些野味回来,这次收获颇丰,山鸡、土獾和野生榛果,另外还找到一种叫不具名的紫红色浆果,味道极为甘美。将这些收拾干净就和沈追一起享用了。
经过连日来的休养,沈追体力恢复大半,用了慕容恪的药,牢狱里的伤结痂很快,只是武功内力尚未全部恢复,但已能在洞外十里内自行散步。白天袁飞去打野味,他就与鹿吃饭睡觉谈心情,那鹿也知恩图报,一直绕在他身边,不舍得离开。
又过几日,袁飞见沈追外伤都好全了,就催他去温凉泊里祛毒。
爬上紫霞峰需要持久的耐力,袁飞携着沈追攀爬了两日方到得峰顶。
温凉泊被十六座险峻的山峰围拱,四周草木不生。仅在天豁峰和观日峰间有一狭道池水溢出,飞泻成一条颇为壮观的白练瀑布入池。湖面略呈椭圆形,正值夏季,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幽蓝深邃,甚是瑰丽壮美。
两人对这奇景感叹了一番,袁飞从随身携带的木箱里取出一件蚕丝软甲说:“爷,这件宝贝天蚕冰丝甲能抵御湖水寒冷,我家将军特别嘱咐给你穿上的,否则一入这湖受不了片刻就会冻死。另外,记得要全身没水啊,只能露出头来,否则冷然不均,毒素会扩散的。”
沈追心下感激,褪下貉麾和衣衫,将软甲穿在外面,一步一步试探着走到湖里。
水一没脚,极寒即深入骨髓。他咬牙坚持走到深处,直到湖水没颈的地方,如同置身于一个巨大的水下冰窟中。
“好冷…”
若非不是极强的毅力支撑,即便穿了软甲,恐怕也要冻死在湖中。
“爷——一定要挺住两个时辰才能上岸——”袁飞远远喊着。
“如果不被冻死的话——”沈追回喊道,凝神提气与湖水的冷绝对抗。
没入湖中不多时,白气自从头顶渐渐升起,一个时辰过去,面部竟早就结了一层冰霜。在巨大的寂静下,沈追一度以为自己到了另外的世界。
“爷,时辰到了!”
沈追一动不动。
“爷,时辰到了!该上来了!”
袁飞又放声喊道,沈追依然不动。
袁飞在岸上急得直跺脚,生怕他冻死,灵机一动将几段麻绳结系在一起,顶端扣了个套,就下水将沈追套马一样地套拉上来。
沈追上岸后依然昏迷,浑身僵硬,犹如一个人形冰块。袁飞听听他心跳,弱,连忙将貉麾裹了上去,又是搓又是揉,又将自己外套脱掉裹上,把他揽在怀里捂,又过了一个时辰,可算是捂回来了。
“哭了?”沈飞一睁眼,就见袁飞红彤彤的眼和湿漉漉的身体。
袁飞狠狠抹了下眼睛,破涕为笑:“爷你终于醒了,我以为你死了呢!”
“傻瓜,那么容易死?”
“心都停了几次呢!”袁飞嘴巴一裂,又要哭,“冻成冰人儿了都,差点没命!”
“哎,我还死不了…”
沈追挣扎着从他怀里坐起来,闭眼养神,袁飞伸手探了他额头叫道:“好烫!爷你在发烧哎。”
“唔。”
沈追将内力运行一周天,气血竟意外通畅,也无之前的滞涩感,惊喜道:“这湖水果然神奇,不过两个时辰,血脉全通畅了。”
“啊真的?那传闻是应验的,爷你以后就天天来这里泡,泡上半年,祛毒养生,说不定功力还能大大提高呢,说不定泡成神仙!”
见他天真,沈追扑哧笑了出来,刮下他鼻子,“刚才在哭,现在又笑,又哭又笑,你是猴子吗——”
“爷好了,我就高兴。”袁飞摸摸鼻子,红着脸撇了撇嘴。
此后,沈追每隔两天就来温凉泊浸泡一次,身体渐渐能抵御极寒。每次持续的时间从两个时辰逐渐延长到半日,碰到峰顶天气好,还能从日出泡到日落。这样又过了数月,体质强健了很多,对山中生活也更加适应,最奇的是容貌也跟着发生了很大变化,黑发有一半变成银白。山中多云雾,肌肤很少被暴晒,本来黝黑的肤色渐趋白皙,因为多走山路,筋骨也更健壮,竟没有一丝之前做山匪时的痕迹。
除了慕容恪的貉麾,两人还用猎得的白虎皮做长袄,通常活动范围从密云洞向东南扩大,从长虹岭到影壁山,一主一仆的身影常在晨晖或落霞里出现,身后还跟着一只仙气十足的梅花鹿,偶尔被上山砍柴的当地居民撞见,难免不被当作世外高人膜拜一番,更有一些村民带着祭祀用的牺牲瓜果送到他们常出没的地方贡献,希望得仙人保佑太平,惹得沈追和袁飞哭笑不得。
这日中午,他俩打完了野味,正靠在一座高耸奇绝的石壁上养神,忽然从前方一片茂盛的千年竹后耸动一阵声响,沈追听音辩物,飞快抓起脚边一块石头向那方向射去,只听“啊”地一声喊,从竹林里滚出一个人来。
“神仙饶命!”
那人一身农户打扮,身材矮壮,眉毛浓黑,却长着一双狭长眼目,从地上爬起来倒头就拜:“小人冒犯唐突,还望神仙爷爷饶命!”
沈追心里好笑,知他不过是山野村夫,放下戒心道:“爷爷不对,祖宗才对。”
那农户立马捣蒜磕头:“神仙祖宗,神仙祖宗!”
袁飞上前一脚踹翻他,啐骂了一口:“你是谁?鬼鬼祟祟藏在林子里,想要暗算你爷爷不成?”
农户抬头一看,两人都是十七八的年纪,一个身量不高,古灵精怪,另一个身材长些,一头半白银发,目光中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寒意,以为就是村人口中相传的世外仙人,忘情地扑了过去:“小人叫长喜,是山下龙岗村的农户,今日上山是来求两位神仙爷爷为俺们村子除害的!”
沈追抵住他要拥抱的心,问:“除什么害?”
长喜鼻头一酸,抹了抹眼泪:“近日村里来了一个妖怪,不仅偷吃麦谷,还将村里的孩子掳去大半,咬伤俺兄弟。村长征人上山请仙人去捉妖怪,俺就自告奋勇来了。”
“是什么样的妖怪?”袁飞忍不住插嘴道。
“一人半高,全身长着雪白长毛,獠牙有那么长!”长喜手舞足蹈地比划,“最近村里闹灾疫,日子很难过,再被这妖怪袭击,俺们都过不下去啦——”说着他又呜咽起来。
沈追与袁飞对望了一眼,袁飞心领神会,“爷,是它?”
沈追点点头,低声说:“正是,它大概醒了。”
“醒了肯定肚子饿,肚子饿就下山去打人吃。”
“别瞎猜,没那么简单。”
“爷打算怎么办啊?”
“捉妖救人呗!”
沈追将长喜扶起来,问道:“怪物一般什么时候袭击村子?”
“一般在下午,人都去田地里干农活了,它就到家里掳孩子。”
“那好,你且先回去,明日下午我们自会进村。”
“真的?爷爷是答应了?”
“嗯。你今天回去让家里有孩子的明天晌午前把孩子都集中在别处,我让袁飞护着。它找不到人,就会发脾气,一发脾气就好对付了,到时我会与它正面交锋,将它引上山,再捉捕。”
“嗯嗯!”长喜连连点头,作揖道,“神仙爷爷,解决了它,俺们一定给你起个土地庙,代代香火供奉!”
“行了,庙就省了罢!”
沈追头皮发麻,让袁飞护送他下山。
长喜千恩万谢,回到村里就按他说的安排一番。
很快到了次日天明。沈追和袁飞都换上普通装束,用过了午餐,带着武器和麻绳赶到龙岗村里,等候那只毛怪现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