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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有些人比你还懂你在想什么 ...

  •   如果他们查到那件事,就一定会明白那件硕大的新闻下面有个副标题,“受害少女梦中低语哥哥。犯罪嫌疑人疑为受害人堂兄。”
      我被关在警局,整整一个昼夜。我处于极度的崩溃当中。
      我只说,“她是我的妹妹。”
      他们说,“你个畜生。”
      我甚至懒得去辩解。
      在他们对我拳打脚踢的时候,我多么希望他们真的能杀了我。
      我怎么能够那样做?我怎么能够那样做?我答应了她那么多的事情,为什么就是在这一件小事上面答应不了她?
      我怎么能这么像个混蛋。
      我想那是第三天还是第五天的报纸了吧,“少女从昏迷中醒来。”
      那个时候他们才把我放出去。
      因为当时端端还是个未成年人,所以一切新闻报纸都用了化名,但是与我们家亲近些的街坊邻居怎么会不知道?
      我的父母在那个时候搬了家,他们说没有脸再和街坊说话了。
      我再也没敢去见过端端。
      我的浪荡不羁的小叔叔,自从我八岁以后没见过几次的小叔叔和,他过来接走了自己的女儿。我的端端,我们一家人的骄傲。
      就好像在那一天死掉了一般。
      我变得更加自暴自弃。
      我的父母实在是无法劝说我,于是在签证下来之后和我说,“哲城,去了那边,重新开始吧。”
      重新开始,真是有趣。
      哪里有新的?环境是新的,可是人是旧的。
      千穿百孔的我是旧的。
      想过自杀的。
      在端端出事后的一个月,我一直都在疯狂的想着自杀。
      但是我的小叔叔摔了我一耳光,他说,“哲城,你要对的起端端。”
      哲城,你要对的起端端。
      她为了让你振作起来自己一个人去了郊外,她为了让你振作起来受到那样的伤害,她为了让你不蒙受不白之冤刚刚醒来,就坚持作证。
      甚至被记者拍见了照片她也要去警察局,说,伤害她的人不是你。
      哲城,你要对的起端端。
      他说完就带着端端走了。因为端端的照片被拍到了,用尽了所有的关系,才勉强压住那张照片,没有让它被登出来。
      于是小叔叔带着端端走了。
      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只是我去了美国、那么多年里我不敢回来,我害怕。我不给我的父母任何一点消息,我只是每年会收到一张照片,端端的照片。
      以及她用淡蓝色的墨水写下的钢笔字。
      我在深夜的时候一张张的翻看那些照片,看那些秀美的钢笔字。
      我看端端在照片背面的右下角用极小的秀美的钢笔字,写下,哥哥,你不要忘记我。
      我抱着那些照片哭的撕心裂肺。哭的不能自已。
      端端,这是我的端端啊。
      但是我不敢写回信,我不敢,我不知道我该写些什么,我不知道我能写些什么。
      有一次朋友突然来我们家,看见我没有收好的照片,他们问我,“苏,这个美丽的像洋娃娃一般的女孩是谁?”
      我说,“这是我的妹妹。”
      从那以后她得了外号,中国娃娃。我的朋友总是问我,“苏,你的中国娃娃怎么样了?她还好吗?”
      她的黑发,她的白裙子,她的轻轻浅浅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的笑容。她纤长如同梳齿般的睫毛。
      我记得那么牢,但是我又忘得那么彻底。
      我已经不再记得她的脸,自从我和唐克斯分手的时候开始。
      那个时候我们两个在同居,在我的前女友苏珊跑过去和一个爱她的男人结婚以后,我新交的女友叫做唐克斯,人很暴躁,虽然很美,不管是脸蛋还是身材。
      但是她与端端是不同的两种,端端美貌,并且聪明,而唐克斯仅仅只是美而已。
      她看见那些照片,虽然自从那次被人看见后我一直很小心的把它们夹在一本厚重的大书里。
      那个时候我与苏珊已经分手一年零三个月。
      但是唐克斯她总是觉得我们随时随地都会故地重逢,随时随地都会互通有无。
      所以她热衷于翻找我的东西。直到她翻找出那本书,一打开,书里面那个逐渐长大的姑娘,用那种无害的笑容对着她笑。
      她坐在沙发上,用她平时点烟的银质打火机一张张的烧掉。包括那些她看不懂的,用浅蓝色墨水写着小字的信。
      我回来的时候正赶上满屋的烟雾缭绕,我开开窗户透气,“你不要再吸烟了。”
      她的手指里一点橙红。在那么黑的晚上,她没有开灯,但是借着一点窗外的微光,我还是能看见,她被那种幽蓝的烟雾笼在里面,神色不明。可惜,幽蓝不是幽兰,她终究做不成一株空谷幽兰。
      于是我突然一下子厌倦了,我说,“我们分手吧。”
      我厌倦了她卷曲的金发缠在梳子上,那使得梳子看上去更像把刷子。我厌倦了她对我的盘查,我厌倦了她做的我不喜欢的菜,我厌倦了每天都要和一个精神接近崩溃的女人睡在一张床上,我厌倦了每天回家都要和她说,“你不要吸烟了。”我厌倦了,我厌倦了这种生活。
      她在那里嘿嘿的笑。不动。
      我这个时候开灯,看见她手里捻着一根烟,桌上的打火机,以及烟灰缸里满满的灰烬。
      她说,“我烧掉了你的论文。”
      我有点吃惊,却还是没有动怒。“你知道那对我有多重要,所以请你出去。”
      她还是没有动,只是妩媚的笑了笑,“还有一些老照片和信。”
      老照片?还有信?
      “顺便说一句,那个小贱人长得确实还挺好看。可是,她还没有成年吧?”
      “你他妈的干了什么?”
      我冲过去,虽然不想打女人,但是身体还是不受控制。
      “你个变态!你个恋童癖!”她对着我嚎叫,伸手把那只水晶烟灰缸砸到我的头上,我躲开了,但是巨大的惯性让她直接把那只沉重的烟灰缸摔到了地上,它变成了好几大块,里面的粉末和烟头撒的满房间都是。
      我说,“你闭嘴!蠢货!”
      那个时候还没怎么学会脏话,中文英文都是说来说去不过是你他妈的以及你闭嘴,再要么就是你个蠢货。
      不过就是这样,她在那里掩着脸哭,“你不爱我。”
      你又没有提出过要求,你凭什么认为我就该爱你?喜欢就可以了不是么?现在我不喜欢你了,你就走开。
      我的房间里像是下了一场浅灰色的雨,窗外的风吹起来,粉尘阵阵,整个屋子像是蹩脚的鬼屋。我说,“出去。”
      “为什么?就为了那个小贱人?”
      我走出去,“砰”的关上了门。我听见她在里面不停地哭泣咒骂,我走到房东那里,向她借了电话。她是一个人很好的老太太。还劝我,“这不算什么,会有比这更糟的。两个相爱的人总是需要一点时间来习惯住在一起,你们还年轻呢。”
      我谢过她,直接报了警。
      后面我再也没有交过女朋友,我不明白为什么她们一个两个都觉得我不爱她。或许是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爱人的能力了吧。
      于是慢慢的就习惯了一个人。
      但是自从我回来之后,自从我看见了慕容哲夫以后,我似乎就变了。
      我总是想证明些什么,我总是想表示我已经不再是当初的我了,我想表示我的确已经放下了。
      但实际上,你越是是说自己放下了,其实就是越没有放下的表现。
      我的脸慢慢的沉静下来。
      难道我还是喜欢他,难道我骗了自己这么久,却还是没有骗过自己吗?我真的不知道,我不知道啊。

      但是不管怎么说,没有超出我的预料。
      何家两叔侄早就知道我的事情了。何濯之来看我的时候,抱着一个大大的厚厚的文件夹。
      她坐到我的面前,轻轻的打开文件夹,从里面取出一份折叠的整整齐齐的报纸。她把报纸摊开,她说,“苏叔叔,这个姐姐,你认识么?”一切的一切都像是一次慢动作。
      我扫了一眼标题,答她道,“这是我妹妹。”
      “果然。”
      她说着,捧起我的手,将自己的脸贴到我的手背上,“你一定很不开心对不对?”
      我看她那个样子,想把手抽回来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又没有。只是就这样的被她握着。我轻轻的说,“是啊。”
      她说,“苏叔叔,你要不要找她?另外谦谦叔叔说,董姐姐的事都没有告诉你的父母,总是不太好的,但是告诉了,又怕老人家受不了。”
      “虽然我知道他们受的了,”我还是借着揉她的头将自己的手抽出来了,“但是为了避免麻烦,你们还是等一会再说吧。”
      “至于这件事……”我轻轻的道,“别说出去。”
      何濯之坐在我的床边,她的眼里都是怜悯,我想着这种事情何谦总不会让她沾手,但是这孩子都能带着这些旧报纸来找我,我可以想到这孩子到底有多聪明。
      我问,“你知道了么?”
      “知道什么?”
      “我是个同性恋。”
      “你不过曾经是个同性恋。”
      “那又有什么差别呢?”我说着,视线偏离开她。
      “有差别,你对董姐姐是真心的。”她抓住我的手,将它垫在自己的下巴下面,“你对她是真心的。”她用自己那双清澈的眼睛看着我。
      “你怎么分得清真心还是假意?”
      “因为,因为你是苏叔叔啊。”她说着,突然低低的唤我,“叔叔。”
      我嗯了一声,她又变了,“哥哥。”
      我勉强挤出一个微笑,“端端……”
      不要这样的叫我。我本想这么说的,我本想这么说的。
      但是我又叫错了名字,我说不下去了。“叔叔,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说着,死死的抓住我欲往回抽的手,“叔叔,算上这一次。你已经有好几次叫我端端了。”
      “端端,是这个姐姐的名字么?这上面写的是化名,我不知道是谁。她的名字叫端端吗?端这个音,常用的字里面似乎只有一个端正的端是这个音。”
      我干笑着。
      “苏叔叔,我查了好久你们H市的报纸,很奇怪,本来这个应该变成全国性的大新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H市都没有登出一张照片,我只是根据年龄推出来可能是这个。”
      “苏叔叔,谦谦叔叔说,这个不是小孩子能管的,可我不是小孩了,我已经十六岁了,但是他不告诉我,我只有自己查,H市晚报在报道这件事情之后就被上面罚了。说是侵犯未成年人隐私,但是苏叔叔,上面怎么会管这个?”
      “苏叔叔,你怎么不说话?”
      我低声道,“濯之,我累了,我不想说。”
      何濯之面色很安静,“苏叔叔,你真的不说么?”
      穆瑾玉正好过来看我,我说,“穆瑾玉,你帮我打电话给何谦。”他看着我们,何濯之凄厉的叫我,“苏叔叔,我不是孩子了。”
      “不,你要明白,囡囡,永远做个有人帮你挡着一切事情的孩子才是这世间最最幸福的事情。穆瑾玉,电话。”
      何濯之气的直接从我旁边跳起来,穆瑾玉一边打着电话一边跟着她向外冲,他和何家叔侄呆久了,居然学会了何谦的“小祖宗。”我听着他叫着,“我的小祖宗诶,你就不能消停一点么?”突然就笑了。
      这世间,果然还是挺好玩的。
      但是我才抬起头来,就看见一个让我心脏简直要麻痹的人。
      慕容哲夫站在门口,微微皱着眉头看着我。
      我抓起一旁的水杯,恨不得直接砸过去,却终是平静了下来,你要我说,“慕容先生,好久不见。”我肯定说不出来。
      我只是坐在那里看着他。手上的水杯在微微的抖。
      他看着我半响。
      “怎么把自己弄成了这个样子?”他沉下眉头,对着我低声问道。时光咔嚓一下倒转回九年前。那个时候我因为和白宝璐分手,出去喝酒,喝的醉了,不过是因为一个座位问题,居然勇敢到一人单挑三个小混混。
      很明显的结果。我输了,我在那之前这辈子干过的最消耗体力的事情是一千五百米长跑。缺乏运动以至于四肢一向不协调,自然被打的难看的很。在医务室第二天悠悠醒转的时候,看见抢走我女朋友的男人在一旁看着我,他皱着的眉头和现在一模一样。自然没有人能对情敌有什么温柔的好脸色。
      我说,“你看什么?”头痛欲裂,“要不是你,老子会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么?”我说着,觉得想吐。
      他端过一旁的痰盂对我说,“吐吧。”
      我看着他,“你怎么知道?”他没有回答。
      我吐得昏天暗地,最后还是决定礼尚往来一下,都说他有成熟男人的风度,我们也不能比他差不是,好歹也要有看见自己敌人的伤口不幸灾乐祸的表情。
      我只是看见他的手上有着厚厚的绷带,“你的手怎么了?”
      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从一旁端起杯温水,“小伤,你先喝水。”
      后面我才知道,他当时是用一把椅子替我挡了一下某个小混混的自来水管,不幸那把椅子貌似有颗钉子,结果就割开了一道伤口。结果那一下把他老人家砸的见血之后的情况,就像是一句老话,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最后他用左手,挥舞一根自来水管,咔嚓嚓打趴下两个,吓跑一个。
      本身只是我一个人在喝闷酒,后面被小混混给打了,而他正好带着几个实验室的出来吃宵夜。结果他过来来个勇救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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