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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选歌 我相信你。 ...

  •   在弹幕满足的嚎叫中,前期的花絮终于结束,正片总算迎来了真正的“正片”——第五期公演。

      秋明团毫不吝惜地动用了自己的特权,不仅有两次表演机会,而且这两次表演的自由度空前地高,由他们全权安排——包括演出次序。

      秋明团,准确地说是团长费斯,在外景结束的当天就决定了两个节目的演出次序和人员分配。

      第一个节目,他们首个上场。

      而第二个节目,他们压轴登场。

      这种极端的安排莫名地流露着一股霸气。当第一个节目的舞台准备完毕,灯光亮起时,观众席上顿时弥漫开一阵低低的哗然,带着几分好奇与几分期待。

      舞台上只有一个人。

      这个人是费斯。

      地球人都知道五音不全的那个费斯。

      费斯昂首挺胸,以一夫当关之势立在舞台中央,握着话筒,目不斜视,一副要上来高唱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气派。

      然而,费斯唱的只是一首很普通的流行歌曲,这首歌并不难,四平八稳地唱完了,全程没有跑调,仅此而已。

      至于感情……连他的队友在这方面都对他毫无指望。

      观众们给出的都是礼貌性的掌声,三个评委一时也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评价,卢蒙只好以守为攻,先问费斯:“你觉得自己唱得怎么样?”

      “不好。”费斯直截了当道。

      “哦?”卢蒙稍感意外,宫熙华和裘嘉美都忍不住微微笑了,卢蒙又问道:“哪不好?”

      “有人说我的歌声没有灵魂。”费斯隐去了朗和风的姓名。

      “噗——”卢蒙也绷不住了,观众席随之绽开一片哄笑。

      这话说的,很中肯了。

      “那你为什么还来独唱?”宫熙华问。费斯自己都如此坦诚了,他们便也没有遮掩的必要。几期下来,费斯已经铁铮铮地向所有人证明了他拥有着怎样一颗摔不碎的强大心脏,因此不必对他怀抱任何怜香惜玉之心。

      “是啊,”卢蒙说,“我也很好奇。”他清楚地记得,费斯的舞姿曾给大家带来过意外的惊艳。

      费斯看着三个评委,神色平静,“我是来送分的。”

      全场观众愣了三秒,随后是爆发式的哄堂大笑,还有人鼓起了掌,掌声迅速愈演愈烈,比费斯刚表演完毕时的掌声不知喧腾了多少倍。

      费斯场下的四位队友听到这话,心中百感交集。

      这个计划是费斯自己提出的。出外景那天,得知游戏规则后,他就萌生了这个想法。

      所以,他才在开打前和总导演讨价还价。

      所以,他才斩钉截铁地说,所有人都不是他对手。

      他对胜利志在必得,他对这个机会志在必得。

      四人一开始都被费斯这大胆的想法吓到了。费斯在男团里的生存哲学不就是浑水摸鱼吗?他单独上场……那简直是公开处刑啊!

      他知不知道他有可能会面临何等规模的诘难与吐槽?

      “在舞台上,你们都比我厉害。”费斯说,“既然争取到这么好的机会,我不能再成为这个团队的累赘。”

      四人一时语塞。

      他们都清楚,费斯说得对,如果他们想拿到真正与他们的实力相匹配的成绩,这是最好的安排。

      不仅剔除一个拖油瓶,拆掉团队的短板,还不会被两个节目分散时间和精力,能够专注于一件事上,以求做到最好。

      费斯从未想过他的队友们会不接受这样的方案。他怎么能体会得到队友们的不忍心呢?他们是一个男团,是一个队伍,为了团队的胜利,个人的牺牲很多时候在所难免,甚至理所应当,连委屈都显得矫情,这个道理,他早就学会了。

      费斯身为团长的权威不动如山,根本没费多少功夫,这个计划就定下来了。

      演唱过程中,弹幕里确实不乏骂费斯的声音,就连被他在那一场枪战中潇洒的英姿吸粉的观众,这会儿也不好为他辩驳——作为一个艺人,在舞台上的表演不出彩,那就是原罪,实在没太多可说的,强行洗白只会加倍招黑。

      不料,费斯一说完这句话,弹幕就又炸了。

      “秋明哥对自己的定位这么清晰的吗?”

      “太真实了”

      “哈哈哈哈哈秋明哥是不一样的烟火”

      “确定了,秋明哥是我的快落源泉”

      “宝藏男孩实锤”

      “为什么莫名励志”

      “这个男人好可怕”

      “路转粉”

      “身残志坚啊,成功地感动到了我”

      “身残志坚的你是魔鬼吗”

      “我错了,我还以为这是个才艺竞演节目”

      “大家对这个节目有什么误会?这一直都是个搞笑综艺”

      “歌确实很一般,但我就是喜欢秋明,不接受反驳”

      费斯对观众们的掌声没有太大反应,事后,对正片里的这些弹幕也没有太大反应,自己有多大本事,他心里很有逼数。

      所以,当主持人当场公布他的现场得票率为8%时,他也没有受到丝毫打击。

      相反,在他心中,一切尽在掌握。

      费斯不知道,他的淡定使得他的四个队友很不淡定。评委含义复杂的问话,观众们含义复杂的笑声,以及那一阵热烈得反常的掌声,换任何一个正常的艺人,自尊心都指不定会遭到何种程度的蹂/躏。而费斯始终泰然自若,面不改色,一副毫发无伤的样子,仿佛自带免疫一切魔法伤害的隐形护盾。他如此风度满满地为队友们铺好路,四人今天若拿不到应有的成绩,就算费斯不责备他们,他们也承受不住自己对自己的责备。

      另外五个男团相继上场,各领风骚。最后,秋明团四人如期压轴现身。

      他们这次唱的,是朗和风自己作词作曲的一首歌——《怒》。

      *****

      这个节目刚开播时,很少有人知道朗和风是谁,也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个不起眼的男团里不起眼的一个成员。

      但是,其实真要说的话,朗和风并非一个不起眼的人。他有他独特的气质。他的模样很斯文,一头刚过肩膀、柔顺得略显细碎的黑色长发,常常把搭拉到额前的发丝以夹子随性地夹到脑后,露出一片雪原般的额头,看心情扎或不扎小辫子。他皮肤白净,眉眼细长,眼角稍微有点下垂,让他看起来很容易显得无精打采,何况他本就是个时常一身懒气的人。

      一眼看去,朗和风并不会令人觉得过于惊艳,他也不喜欢那种应时的唇红齿白的男神妆容,非要上妆的时候,也是能简则简,淡粉浅唇,越自然越好。他的好看,不是水嫩/奶油的好看,而是让人越看越舒心的好看。尤其是当他的声音、他的语言、他的性情、他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和他这整个人水乳交融、难分难解,让人整体去端详、去品味的时候,他那种无可替代的韵味,便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了。那时的他,每一处线条都透着让人难以挪开视线的美感。

      但是,要真正读懂他,需要时间,需要耐心,这对于一个艺人而言,在这样一个以快餐文化为市场主导的时代里是很致命的。所谓的综艺感、镜头感,以及观众缘,是一种很玄幻的东西,朗和风在这方面不见得有什么特别的优势。有可能他确实在血液里不具备这种天赋,而更大的可能是,他的死往往是自己作出来的。朗和风就是不愿意琢磨观众们喜欢看什么东西,喜欢见到一个什么样的他,甚至还会反其道而行之。原则上说,他热爱的是他所做的事,而不是这份职业。他对这份职业,只有一种出于责任感的尊重。对于他必须完成的任务,他会去完成,仅此而已。

      春姐作为朗和风曾经的经纪人,很早就发现了朗和风的这种倾向,他永远不会主动去抢镜、加戏,永远不会想方设法地刷存在感、制造噱头。他的懒散里,透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淡漠。他有一种本事,在任何镜头前,跟任何一个有话题度的大咖在一起,面对任何上热搜的天赐良机,他都能满不在乎地把自己稀释成路人甲,对外界不闻不问。很多艺人即便没有童才哲那样的清奇骨骼,也会努力朝他靠拢,学着他那样做作得毫不做作地表现自己,天分不够,脸皮来凑,不怕招黑,就怕连黑都没人黑。

      春姐跟朗和风开诚布公地谈过这事,朗和风虚心接受,坚决不改,下一回上什么节目,依然如故,一个节目下来,别人出表情包的出表情包,上热搜的上热搜,引战的引战,产生话题的产生话题,唯独他一如既往地安静如鸡。春姐是个心明眼亮的人,这般反反复复一段时日过后,她不再多说什么,某一天突然通知朗和风,公司给他安排了新的经纪人。那时,朗和风就全明白了。

      朗和风没有向春姐求情,甚至没有为自己辩解一两句,默默地接受了新的命运。

      和这家公司签约的时候,朗和风还没从大学毕业。他是在学校公派的一次交流演出中,被这家公司的人——大约就是传说中的星探给勾搭上的。那时候的他比现在更年轻,更青涩,也更纯真,清瘦的身影,干净的脸庞,在偌大的舞台上,独自坐在一架钢琴前,自弹自唱他作的一首简单而清爽的小曲子。他的画风和普通人格格不入,如书生文雅,又蕴含着新时代的不羁,低调而耀眼,自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冷气,只是他从来不拿这些东西来故意卖弄。在学校里,朗和风已经有一小群粉丝。向春姐推荐他的那个工作人员,这么对春姐形容——好好雕琢,精心包装,他有成为一颗流量新星的潜力。

      对自己的未来根本没有想得太清楚的朗和风,就这么跟公司签约了。他临近毕业,同学们好些都已为自己找好了出路,工作合同都签了,唯有他还在不清不楚地浪荡着。如果不签约,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去找份工作,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在办公室里拼打。他学的当然不是音乐专业,艺术这一行太奢侈了,不仅要求家长有从娃娃抓起的先见之明,还要具备足够的家庭财力支撑一个人漫漫的修行之路。朗和风没有这样的运气,他就是个平凡人,只是在平凡的生活之余,一直没有放下他喜欢的事情而已。

      可是,理想和现实永远都是有鸿沟的。在签约之前从来不关注娱乐圈、因而对娱乐圈一无所知的朗和风,在这个圈子底层那几年的求生生涯中,不得不越来越深入地摸清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

      了解了,却不代表学得会,更不代表做得到。春姐承认,朗和风是个有灵性的人,比很多人都有灵性,但那不是她需要的灵性。他聪明,又还不够聪明,他不懂何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人人都要在时代的浪潮里竭力求生,和时代作对,那不是胳膊拧大腿,那是蚍蜉撼大树。他的灵性是浑然天成的,却经不起雕琢和包装——他内心深处极力抗拒着,那种抗拒坚定得超出了他的年纪和阅历,看似柔弱,却永远坚守在一条无形的底线面前,让她无从下手。

      春姐很惋惜,但不得不忍痛割爱。她做的是生意,不是慈善,她没时间,也没资本赌博。

      这一次,春姐明知朗和风不会乐意去参加这样一档偶像综艺——朗和风从来没把自己定位成偶像,但还是那句话,春姐是经纪人,不是幼儿园老师,手下的员工,尤其是无足轻重的员工对工作满不满意,会不会因此哭鼻子,她不关心。

      朗和风不是使性子的性格,他不愿妥协的灵魂里也有与现实和解的一面,他最初想的,只是老老实实地把这节目录完,他什么都不求,只要不节外生枝就好。

      岂知费斯硬生生地扭转了他的轨迹,强行带领着这个团队糊里糊涂地迈向一个朗和风绝对想不到的方向,歪得七零八落。

      于是,朗和风的目标从“不节外生枝”,不得不降格到了“不被全网黑出翔”。大红大紫什么的他早就不指望了,但不管以后的路怎么走,他都不希望被公众以这种不光彩的方式记住他。

      前四期,朗和风的选曲标准基本没有离开过“安全范围”。要是他自己上台表演,他肯定不会考虑什么安全不安全,干就是了,观众们爱听听不听拉倒。可现在他不是一个人,他们是一个团队,这几个月里,他们荣辱与共,他们共同争取来的不仅仅是当前的成绩,这些成绩很有可能影响到他们未来的发展。欧伦、田乐心、雷常都那么年轻,对前程还充满向往,朗和风看得出,他们都是认真地想在这个天地里拼搏一番事业的。所以,他自己可以任性,但他的任性不能拖累别人。

      他不是爱豆,他是个创作歌手,一直都是。可是,这个节目直到第五期,他才使用了自己原创的歌。

      这本来也不是他的计划。是他们在讨论选歌时,田乐心突如其来的一句话生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我们为什么一直唱别人的歌啊?”田乐心歪着脑袋不明所以道,“和风哥不是自己写了很多歌吗?”

      刚组队时,大家彼此都不熟悉,就算从资料上得知朗和风是个创作歌手,大家对他的具体情况也没什么概念。这年头,能自己写几首歌的,都能叫做创作歌手吧?

      可才华这种东西,有时候是压不住的。由于大家都是新人,团长还是个废柴中的废柴,朗和风想客气都客气不了,整个团就他一个会编曲的,他再不出来主持大局,这个团就没法玩了。很顺理成章的,一涉及到音乐方面的问题,朗和风就成了实际上的领袖,他的音乐素养,他层出不穷的想法,他一些巧妙的改编,他对于节目的排兵布阵,都让几人对他越来越感到打从心底的佩服。

      田乐心一提出这话,大家也才跟着一起疑惑,对啊,为什么朗和风选曲从来不考虑自己的原创作品呢?这不是一个加分项吗?

      “我的歌不合适。”朗和风实话实说。

      “为什么不合适?”田乐心不明白。

      朗和风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他写的歌,很少粘稠的情情爱爱或非你不可的生死绝恋,也很少撕心裂肺的痛苦和思念,大部分内容都避开了热门题材,曲风也是充满他自己特质的调子。总体而言,他的作品,说是流行曲,风格很显然不主流,说是其他类型的音乐,又不符合任何一个类型的标准。一个人唱,他可以毫无顾虑地想怎么唱怎么唱,不管讨不讨喜,那都是自己的风格,可是让一个男团,还是一个偶像男团来唱……那画面太美。

      “你们自己听听就知道了。”朗和风只好说。

      “我听过一些,”没想到雷常马上说,“我觉得很好啊。”

      朗和风有点意外,看向雷常,想从他眼神里判断他这是不是善意的场面话。

      雷常也看着他,黑色的瞳孔中透着没有杂质的真诚。

      “我也听过,”田乐心也邀功般踊跃发言,“我特别喜欢那首《怒》!”

      欧伦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朗和风的歌他一首都没听过,大家组队也有一段时日了,看来只有他没有表现出对队友的足够关心。

      “《怒》?”朗和风一怔。

      “是啊!”田乐心兴致勃勃地问其他人,“你们有听吗?”

      “我不知道有这首歌,”雷常说,“我现在就听。”

      朗和风:“……”

      嗯,他的宣传工作确实做得挺失败的。

      《怒》是朗和风几个月前才写的作品,也就是来参加《成团时代》前不久,词曲全部自己完成,没有拍MV,可以说没耗什么经费。这也是为何作为一个闲云野鹤般的三十八线小艺人,他还是能频频出原创作品的原因——他不花公司钱,就连租录音棚之类的费用,他都是自己掏腰包的。许多歌手背后有一条龙的团队为他们把所有事情做好,专业写词人、专业作曲者等等必不可少,这些歌手负责唱得好听就行了,即便参与创作,也是偶尔的事情。但所有这些的前提是公司愿意在这个艺人身上投入资源,愿意为他花钱。这一点,朗和风想都没想过。

      连他所谓的“宣传”,也只是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布一下新歌的出炉。而他微博里那点寥寥无几的粉丝,完全不顶鸟用。

      田乐心正是在他微博里翻到的这首歌。

      “你居然喜欢《怒》?”朗和风忍不住问田乐心。

      “是啊!”田乐心理所当然地答道,“很奇怪吗?”

      朗和风点头,“很奇怪。”

      “啊?”田乐心不明白。

      雷常很快翻出了那首《怒》,用练习室的播放器放了一遍。

      “我明白了,”欧伦一听完,就拍了拍田乐心的肩膀,“和风的意思是没想到你这么傻白甜,居然会喜欢这么酷的歌。”

      田乐心:“???”

      田乐心:“我……傻白甜?”

      朗和风、欧伦和雷常一齐点头,欧伦还惊讶地反问:“难道你不知道吗?”

      田乐心:“……”

      田乐心:“哦。”

      欧伦的话,却正是原因所在。田乐心崇拜费斯,是因为费斯身上有他望尘莫及的强大气魄。田乐心喜欢《怒》,是因为这首歌里,有他创作不出也表达不出的锋利与倔强。

      因为做不到,所以才更为欣赏,也更为向往。

      “我们就唱这首歌吧,”田乐心一秒回到正题,期待地看着队友们,“好不好?”

      “好啊。”雷常想也不想道。

      “我OK。”欧伦说。

      三人转向朗和风。

      朗和风语塞。

      半晌,他才犹疑道:“这首歌可能不适合比赛……”

      从竞演的角度说,舞台演唱的选曲,传唱度越广越好,气氛越热烈越好,观众的参与度越高越好,情感越大众、越能引起普通人的共情越好。这里不是新歌发布会,唱一首没人听过的歌,无异于实力作大死。

      重点是,这个机会,是费斯好不容易给他们争取来的,很可能不会再有下一次了。

      推门声和脚步声在身后响起,田乐心头一昂,说道:“秋明哥,你觉得呢?”

      费斯刚练完自己的歌,过来看看他们的情况,听几人说了个大概,又听了一遍原曲,费斯低头看向朗和风,正好和朗和风视线相触。费斯说:“就唱这首吧。”

      朗和风实在不忍心在团队气氛这么温馨的时候吐槽费斯,但他的专业素养让他不得不开口:“你听得懂吗?”

      “我可能听不懂。”费斯说,“但我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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