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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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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场活动,是学校送给他们的最后一次表演。他们学校有点儿厉害,为了防止学生租床位给外人,扰乱学校秩序,到了时间,索性关了他们的宿舍。
下周之前,所有学生都必须搬出去。
不想搬走的,还得走流程给学校递申请才行。
正好唐莎莎下周就要去科研所报道,现在心里有了目标,也就不怕了,把找房子的范围缩小了很多。
回去宿舍之后,方缘也和她说到了房子的事情,言下之意是想要和她一起住。
唐莎莎觉得惊讶,和她小声说道:“我可能会搬到科研所附近,那边儿不是商业区,你真要和我一起住?”
“真的。”方缘信誓旦旦地说着,“大不了我就找附近的工作就行。”
唐莎莎挺了解方缘这人,虽然热心肠,但是人极不靠谱,她狐疑看她几眼:“现在租房子合同基本都签一年,你真能住?”
“真能。”
“你保证?”
她这个态度是绝对的不信任,方缘有点儿动气了:“我保证!”
“那行。”大多数时候,唐莎莎做事都更加看重眼前,是喜欢走一步算一步的类型,便点了点头,“那这周之内,咱们得找到房子。”
方缘拍着胸脯和她说:“你妈今天不是才做了手术么,你尽管去医院照顾,找房子的事情交给我。”
李湘玲做的是头部伽马刀,不是开颅手术。现在做的是第一次除水肿,然后输几天液脱水养神经,过个几天,还要再做一次核磁共振照片子,看看里面肿瘤的情况,需不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
这手术创口不大,做的时候要在头上架铁箍,所以头上被钻了三个小洞,需要每天喷两次止痛喷雾。
这样一来,照顾起来就方便了很多。唐莎莎现在就盼望着千万不要再做第二次手术,一来怕李湘玲身体承受不住,二来她这边最近忙的要死、分身无暇,三来做一次手术下来费用都极其可观,想着能少花点就少花点。
输液的时间是每天早上和晚上。下午的时候只需要照烤灯,让李湘玲头上的创口愈合更快,其它就是伺候李湘玲的吃喝拉撒。
唐国华之前被数落了一通,最近也乖了,每天过来和唐莎莎换班,父女两个轮流守着李湘玲。
这样过了两天,方缘那边就传来了消息。她懒得在网上自己一家一家找,索性就找了一家中介帮忙介绍房子,这家中介挺大也挺有名气,下面房源很多,很快就帮着锁定了一套房子。
是一对小年轻夫妇要出国,急着把房子租出去。他房子所处的地方路段好,靠近地铁站,走个十来分钟还有高架,小区环境好,房子装修好,价格也挺便宜。
唐莎莎并没有亲自去瞧过那套房,不过是从方缘拍摄的照片上看了一二。房子还挺大的,差不多八十平,两个人住绰绰有余。就是房子面朝着东边,眼见着马上要到夏天,到时候肯定热得不着边。
整体来说,还是非常不错了。
方缘是亲自去看过房子的,瞧样子很喜欢,唐莎莎也觉得不错,就这样拍定了。
她俩趁着这会儿时间早,七手八脚的赶紧收拾起东西来。好在宿舍其他同学都已经搬走了,倒也没人再嫌她俩吵闹。
方缘看唐莎莎捣腾东西就觉得着急,连自己那边都顾不上了,眼睛盯着她不动,一副指点江山的样子:“唐莎莎,你怎么能把衣服和工具直接放在一起?”
唐莎莎莫名其妙看她一眼:“不然呢?”
“你就不怕剪刀什么的把衣服划破吗?”
“那放在那里?洗漱用品类吗?”
方缘用匪夷所思的目光看着她。
这姑娘看着是个强硬派,看着光鲜亮丽,看着锋芒毕露,然而全都是表象。如果世界上有种“改头换面伪装罪”的话,她会毫不犹豫地举报唐莎莎的。
在生活方面,比起把东西收拾好,唐莎莎更适合把东西弄得一团糟。
她们宿舍每个地方,每个角落都有来自唐莎莎的东西。看了一半的漫画,洗好晾干后随手搭在爬梯上的衬衫,手机的充电器数据线,还有没有盖起的签字笔……
宿舍里面加上唐莎莎,一共四个人。其他三个人在初见唐莎莎的时候,都觉得这是个精明能干的姑娘,可能不太好相处。
结果熟了之后,才发现这姑娘性子软和乖巧,有点儿随波逐流,特怕麻烦,关键是邋遢懒散。
所以有的事情,只看看表象就好。
但是正如那句话所说,有缺点的人相处起来才更加轻松,正因为唐莎莎人前干练,人后死宅,她们和唐莎莎之间的相处,才变得愉快起来。
现在让最不擅长收拾东西的唐莎莎收拾东西,对于唐莎莎也好,对于围观的方缘也好,都是一种折磨。
唐莎莎被她的目光盯得有点不好意思,索性扔下手里东西,往地上一坐:“要不今天不收了?”
方缘板着脸:“不许坐在地上,不许犯拖延症。”
唐莎莎一动不动,看了眼旁边杂乱的东西,撇撇嘴:“好麻烦。”
麻烦这个词果然是会说的,方缘由衷感叹道:“我预见和你在一起的生活,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明明同样都是数落和鄙夷,偏偏方缘做起来的时候,一点也激不起唐莎莎的斗志。
唐莎莎不太理解,用手指了指:“化妆品这些应该放在哪里?和衣服放在一起可以吗?”
方缘摆了摆手:“你负责把衣服叠好,东西归类,其它我来收拾。”
这样子就轻松了很多,仅仅是归类的话,她还是很拿手的。唐莎莎得令,做起方缘要求的事情来。
不过除开吩咐的事情,她又多加了一件事,她自己捣腾出来一个小小的纸箱子,从杂物里面翻找了点东西。
都是些纸做的玩意儿,不外乎是杂志、明信片、会刊等等。可是难得的,这些东西都被保管得很好,一尘不染。
方缘看过去:“你在做什么?”
唐莎莎笑了笑:“收点纪念品。这东西不能折。”
看样子并不太想让她知道,方缘心里好奇万分,最后还是忍不住,偷偷摸摸往那箱子里面看了一眼。
待看清楚里面的东西之后,方缘忍不住抽了抽脸颊,重新转回身子,一边收拾一边和她说:“唐莎莎,你现在面前有两条路。”
“什么?”
“要么,你以后就找一个会收拾东西的男朋友。”方缘伸出手,背对她比了个2,又说“要么,你就好好学一下怎么收拾东西。”
唐莎莎没吭声,手上动作忽然慢了一些。
她记得有人和她说过似曾相识的话。
大概是高三开学的时候,学校临时通知,高三和其他年级不再混合学习,高三单独搬去学校的新校区,那是唐莎莎唯一一次面对收拾东西的噩梦的时候。
在某个地方住习惯之后,总是会莫名其妙冒出来许多后来的添置品。原来的东西已经束手无策,更不用说后来新购置的大大小小的东西。唐莎莎看着一床铺的物品直发愁。
正好那又是迫切想要证明自己能力,想要独立的时候,身边没有能帮忙的朋友,她也没有求助家里,反而求助了秦知年。
那阵子感情还好,秦知年对她有求必应。
没想到这人翘了课风尘仆仆赶到之后,对着小山似的杂物,也露出了和她一模一样的傻眼的表情。
唐莎莎原本发愁的感觉,在这一刻戛然而止。
她甚至开始觉得兴奋起来。
原来秦知年也是有弱点的,在别人眼中无所不能的秦知年,也会有毫无办法的时候!
明明她也半斤八两,可她在一瞬间,就像是打赢了一场仗一样,趾高气扬起来。
最后那些东西是怎么收拾好,怎么送去新校区的,唐莎莎已经有些不太记得了。
开学季在九月份,夏季还没过完,太阳依然炙烤着这片土地。
完工的时候,别的人都去食堂吃晚饭了,他俩像是散架了一般,都瘫软在了刚铺好的宿舍床上。吊顶风扇在头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送下来有些温热的柔风。
唐莎莎觉得收拾东西简直比做三百张数学卷子还要难,她瞪着天花板,生无可恋。
片刻后,旁边那人伸手抱住她。
秦知年的声音还没有现在那么低沉,他似乎笑了一声,胸腔发出些微震动。
“这样不行。”
秦知年缓缓说道:“你有没有想过,要是以后我们结婚了,要怎么生活?”
唐莎莎从来看不到那么远的事情,听到秦知年蓦地说起结婚的事,只觉得遥远无比,遥远到考虑一下都觉得麻烦的程度。
偏偏秦知年却说了下去:“我们两个都不会收拾东西,到时候,家里绝对乱得像是狗窝一样。我觉得,我没办法在那种环境里面生活下去。”
他伸出手,笑起来:“现在摆在我面前的,有两条路。”他比划着,“一,找个会收拾东西的女朋友,二,自己好好学一下怎么收拾东西。”
唐莎莎总算转过脸,看着他近在咫尺的面孔,问道:“你选哪个?”
秦知年懒洋洋地睨她一眼:“你猜?”
他是不会给她明确的答案的,因为不管给她哪一个答案,都只会有一个结果,就是让她自尊心膨胀。
他拒绝唐莎莎站在高处。
所以后来唐莎莎每每回忆起来,都觉得比起恋爱,他俩压根就是在打仗,谁先把对方自尊的旗帜踩在脚下了,就是谁赢了。
不过虽然当时的秦知年说了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后来时光还是给出了明确清晰的回复。
——他选择要一个会收拾东西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