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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

  •   程凡发烧的那几日,过得极不安稳。按理说,病人都是大爷,应该有求必应。可惜他面对的是沈凌,是大爷的大爷。当惯了大爷的人,只习惯被人伺候,从来都不懂要怎么伺候别人,更不能指望他能懂柴米油盐酱醋茶这类的事情。
      发烧的那晚,托沈大爷的急救电话的福,程凡被拉到了市医院。打完了两瓶吊瓶,程凡的意识稍微有些清醒,却惊恐的发现自己竟然身在医院,旁边还有个漂亮的公子在自顾自的啃苹果。程凡当即拔掉针头,沙哑着嗓子狠狠甩了句:“我要回去!”
      沈凌只以为他烧糊涂了,冲过去想制住他,按了铃叫了护士,还不忘朝程凡大吼:“你烧糊涂了吧!”
      程凡这边也急得跳脚,“你才糊涂呢!你知道来趟医院要多少钱吗?我只是发烧而已!”
      周围的人都有些尴尬,不知道该怎么搭腔。倒是沈凌很理直气壮的又顶了回去,“又是钱!能有命重要吗?”
      医生也审时适度的出来打圆场,连声附和:“是啊是啊,别小看发烧这种症状,也可能是急性肺炎的并发症。要是不理睬就危险了。”
      “我一个大男人哪能那么弱!”程凡想都没想,直接顶回去。
      结果在程凡的强烈要求下,上午就出院了。只不过打了两瓶点滴,直接花去他八百大洋,程凡心疼得直皱眉头。
      沈凌对他这幅模样更是嗤之以鼻,要钱不要命的不是傻瓜是什么?同时也感到无限委屈,难得他能做件救人的好事,却被无端的指责。想到这儿,一口气又压不下去了。刚到家门便一脚踹下去,本就不很牢固的小破木门遭此一截更是摇摇欲坠。
      “又怎么了?”
      程凡顾不得按住仍然流血的针孔,皱着眉头一把拉住他。
      “又有什么惹着你了?”
      “哼!好心没好报。”
      沈凌甩开手,打开冰箱翻箱倒柜,又“嘭”的关上。冰箱都禁不住震动抖了好一阵。
      “连瓶喝的都没有!”
      一屁股坐在床上,摆出嫌弃的嘴脸。
      程凡知道他现在火气大,也没打算辩解,只是从包里掏出钱包,开了门就往外走。
      “我现在就去买。”
      关门的刹那,程凡似乎看见,床上的人似乎动了一下。
      正值夏末的晚上,热度虽然有些褪去,空气还是很燥热,出门的人走上十来步,都会因分泌出的黏腻汗水搅乱了好心情,更何况是本就没什么好心情的程凡。
      在便利店里转了一圈,最后结账的时候才发现,拿的都是那家伙爱喝的东西,都是贵得吓人的牌子,让程凡很有退货的欲望。
      “先生这边请。”
      “啊……”
      收银员已经在催促,程凡脸微红,只能硬着头皮去结账了。
      正掏钱的当口,突然听到一阵尖叫的女声:“小偷,抓小偷啊!”
      紧接着一阵风从程凡身边呼啸而过,他只来得及看到对方灰色的鸭舌帽。
      “追、追小偷啊,包……包……”
      一个头发散乱的女人,蹬一双闪得耀眼的十寸高的高跟鞋,一手拽着程凡的衣袖,一手撑着膝盖,嘘嘘的喘气。
      大家都知道,程凡从不是个热心的人,一般遇到这样的情况,都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不沾染事非才是王道。当然,沈凌的事情算是例外。
      可那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因为烧还没退,才做了与真实想法想违背的行动。卷起袖子,蹬地就往前追着小偷跑,也不顾营业员拎着本来属于他的便利袋大呼小叫。
      说起体育,得追溯到程凡的学生时代,成绩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但众多项目里头,有一样算是程凡最拿手的,那就是耐力跑。小时候家里很穷,没钱买自行车,所以程凡从小学一直到初中,从家到学校几公里的地都是靠走的,有时候不小心睡过头,还得用跑的,久而久之就培养出了极好的耐力。能量充足的情况下,绕城跑上两三圈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小偷靠的是腿脚吃饭,耐力和速度都是专业级别型的,已经够牛逼了,结果他没想到,竟然还有比他更牛逼的。
      “呼……呼……行了,大哥,大叔,大爷!我不跑了,你……也别追了行吗?这个……”可怜的小偷拎着手提包在程凡眼前晃晃,“我也不要了,你拿走吧,也放过我。”
      程凡看着近在眼前的钱包,喘息的当口同时也有点懵。他到底是为什么那么拼命的追,这种不必要的正义感怎么又莫名其妙的冒出来了?
      “小偷!你别想跑!老娘今天一定要逮住你!”
      身后传来一阵狠狠的女音,远远就看见一个娇小的身影正往这里赶,必是失主无疑了。
      小偷一看加起来两个人,寡不敌众,苗头不对,扔下手提包,脚底抹油一溜烟跑了。
      等那个女孩子叫嚣着赶上来的时候,看见地上的包包,十分欣喜,抱着它又擦又亲的,嘴里还是骂骂咧咧的,无非是诅咒小偷出门被车撞,全家死光光之类的。恶毒得让一旁的程凡直冒冷汗,心中切记不能得罪女人。
      “咦?你是刚才帮我……”女孩像是想到了什么,原本瞪着程凡的眼睛顿时璀璨发亮,一把勾住程凡的手腕,紧紧贴在他的臂弯,直呼:“英雄啊英雄,我终于找到你了!”
      程凡也觉得尴尬,干笑着想掰开她的手,没想到这女人的力气也不小,意识也顽强,动作了好一阵愣是没掰开。
      “那个,小姐,你这样不觉得热吗?”
      “能跟英雄亲密接触,我不觉得热。”一脸崇拜。
      “可是我觉得热!”咬牙切齿。
      女孩吐吐舌头,松开了手。“英雄,我请你吃饭好吗?”
      “不好,我要回去了。”很果断的拒绝。
      “不要这样嘛,就喝一杯,就一杯!”女孩比了个“一”的手势,合掌做拜托样。
      程凡看着,突然莞尔失效,觉得这个小妹妹还真是很可爱。
      “好,就一杯。”
      结果被灌了好几杯。
      两人去了附近一条街的烧烤摊,成打的点羊肉串,最后还觉得不过瘾,吵着要全羊,让老板很为难。当然人家老板在小店里跌打滚爬沧桑了那么多年,还是能看出来,这两个人已经喝醉了。
      “你说,我怎么就那么倒霉呢。你看,我长得也不丑,当然我自己认为还有点小漂亮。人又聪明,又不笨。不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也能拿来唬唬人。要学历有学历,要修养有修养,又没什么性格缺陷,就是家底薄了点,怎么就那么不受人待见呢?工作上不顺心,到现在连男朋友都没有。啊!生活怎么会是这样的!”
      女孩已经打了好几个酒嗝,有些抓狂,原本就松散的头发现在更是乱成一团。
      “嗯嗯。就是,生活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程凡也跟在后点连忙点头,又灌了一大口。
      收到肯定的讯息,女孩很开心,趴在桌上向着程凡傻笑。“不过,我今天总算遇到了英雄。这年头像你这么有正义感的人已经很少了。”
      “不不不,”程凡连说了几个“不”字,摆摆手就辩解,“我不、不是英雄,是大坏蛋。我用一片面包骗了一只漂亮的小豹子,虽然天天被它啃咬,还是舍不得放开。所以我是大坏蛋!嗯,是大……坏蛋……”
      说完,“咚”的应声倒地。
      女孩看看倒在地上的程凡,呵呵笑起来,下一秒也倒在了桌上。急煞了一旁的老板。
      天微亮的时候,程凡从睡梦中清醒,环顾四周,自己竟然就在路边的躺椅上睡了一夜。因为宿醉的缘故,头还疼得厉害。夏末的清晨,凉意如水。昨日的女孩已经不在了,应该是先走了。也对,只是一面之缘的陌生人。
      起身想点根烟,继续默默的往回走。
      突然停止掏口袋的动作,敏感的手指碰到了一张卡片,掏出来一看,是一张彩色的名片,上面详细的写着主人的名字和手机号码,那个顽皮的女孩甚至在背面画上了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猪,尾巴上托着一行字:期待再次遇见。
      程凡笑笑,“邵玉诗,还真是好名字。”
      吹着口哨,无情地将它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
      有些人,本来就该形同陌路。
      打开门回到家的时候,看到沈凌蜷缩成小虾米,窝在那个破旧的沙发上。沙发是二手货,尺寸也不大,完全容不下沈凌的身躯,这样的姿势真是难为他了。给他盖毛毯的时候,程凡也会暗自揣测,他睡在这里,是不是表示一整夜都在等他。想到有这样的可能性,眼里就不觉染上的笑意。
      沈大公子一向敏感惊觉,几乎是刚一碰到就醒了。倏地睁大了眼睛,安心的眼神只是一闪而过,立刻就换上了刻薄的蛮横。
      “我的饮料呢?”
      刚睡醒的沈凌总会带着鼻音,一向是程凡的最爱。但却不喜欢他用这么可爱的声音说这样的话。
      “丢在店里了。”
      程凡站直了身子看着他,有些居高临下。
      小兽明显被惹恼了,脾气又开始暴躁。“这点事都办不好你还能干什么!没用的东西,给我滚!”
      周围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被当作武器,迎面袭来。程凡边挡边苦笑,觉得这个清晨不但凉,而且还很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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