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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第四十四章 朔风漫卷搅建章 番花惊舞落承乾6 ...

  •   “上!”武士彠一声令下,军士从四面八方向红衣公子围拢,几个胆大的以为人多势众,先冲了上去,谁知人未到马前,却突然数声惨叫,几人刀剑脱手,直直飞了起来,摔出十几米远,落地之后抽搐两下都断了气。成千上百双眼睛却无人看到那红衣人出手,只见他依然笑眯眯得在马上悠然自得。

      这下武士彠再不敢轻敌了,他立眉瞪目,甩开马鞭怒吼,“给我一起上!拿下他不论官、兵,赏银千两!”

      重赏之下自然勇夫倍出,哗啦一下又有几百人扑了上去。这一次我定睛细看,只见那红衣公子待人靠近,右手不医察觉得在马鞍上轻轻一扣,数十微如麦芒的银针激射而出,刹那间又有几十人飞了出去,倒地而亡。

      “大家小心他的马鞍会放银针!”

      “对!针上有毒!”

      几名冲在前面,侥幸逃得一死的漏网之鱼大声惊呼!

      “哼!还真有些本事!”武士彠也是久经沙场的老将,毕竟经见得多,方寸不乱,他指挥手下兵马暂停冲击,围而不攻。

      那红衣公子见武士彠攻势稍减,反而侧马向站满俘虏的高台冲去,他挥舞手中弯刀,一路砍杀,所向披靡,不一会儿便马到台前,他纵身跃起,脚尖点在马鞍上借力跳至台上,一阵破空碎风之声,红影和着弯刀的青芒,舞得艳姿夺目,鲜血四散飞溅,台上官兵死得死逃得逃,那红面武官见势不妙,早跳下高台,钻入人群溜得不见了踪迹。

      “好身手!”随着一声沉稳清利的男中音,官兵包围圈自动向两侧分开,让出一条通路,秦王世民高倨马上缓缓行至高台之下。

      那红衣公子正欲砍断俘虏脚镣手铐,听到世民一声轻叹,便令三军肃静,旋即住了手,扬着下巴顾盼。

      “秦王!”武士彠跳下马上前行礼,世民略一点头算是回应。

      “原来你就是李世民!”红衣公子双眸晶亮,释然一笑,唇红齿白。

      “大胆蛮夷!竟敢直呼秦王名讳!还不速速缴械投降!”武士彠面沉似铁,手指台上怒喝!

      “你也说了我是蛮夷,所以不懂你们汉民那些礼数,而且他是你们的秦王,我只叫他李世民!”红衣公子笑得豪放淳朴,笑声婉转清扬。

      “你。。。!”武士彠气得脸色越发铁青。

      “哎,武将军,不必计较!”秦王大方得一摆手,睨着那红衣公子目不转睛,“我有个妹妹,最喜欢扮成俊俏公子,想不到你们突厥的女子也有这样的习惯!”世民的笑象阳春三月的嫩芽,似有还无,面部深刻的轮廓闪耀着绝对王者的灼然光辉。他幽幽慢语,口气竟有几分戏噱。

      红衣公子闻言脸色一变,踌躇道:“你。。。怎么知道?”

      世民仰头轻嗅,边垂朔关清冷的空气中,新鲜的血腥气之下弥漫着一抹难以掩盖的麝香,他满意得点了点头,“终究是女子,要扮成男人还是舍不得弃掉香囊,这应该是铁门的国王但度设向你们大汗进贡的印度香料吧!”

      红衣人略吃了一惊,本能得握紧弯刀挡在胸前,清利的声音变得骤紧,“你这人真怪,什么都知道!”

      世民面色并无稍动,自信的笃定和征服的渴望在他眼底肆意得升腾,寒风将他的裘绒披风掀起,列列有声。

      “李世民,我要带走这些人,他们是我的兄弟姐妹!你昨夜偷袭了我们的一支狩猎队伍,抓了我们的人,既然他们还活着,就依然是阿史那社尔汗的子民,就必须跟我走!”红衣人逼视着秦王,一番话说得淳朴自然,却真情实意。

      世民笑着摇了摇头,一丝轻柔冲进了他的眼底,“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就是阿史那社尔汗最小的女儿那雁吧!那雁公主你知道我在这牢口关有多少兵马?连你此刻也是插翅难飞,更不要说带什么人走!”

      那雁公主!那带我穿越一千四百年的时空,尘封已久的使命之委托人?会是她吗?我脑中飞快得勾勒出初见她时的模样:一身盛装的她象是刚参加完隆重的宴会,华服之下她的脸异常惨白,但丝毫掩盖不了她惊人之美,她的明眸中流淌着清溪,鼻梁高挺,唇瓣丰润,尖翘的下巴微微颤抖,似有千言万语,却无从开口。。。

      “李世民,我听说过你,你和我父汗还有几个哥哥都交过手,他们都说你厉害!我却不怕你,今天正好跟你过过招!”那雁公主双眸灼然,将双手弯刀一交,在胸前合成个十字;她略一弓身蓄势待发。

      世民眉心一压,似乎很不愿意伤害这位雏雁一般的公主,所以在武士彠建议调用弓箭兵的时候,他断然制止了。

      他们这么两相僵持,我更是心急如焚。耳边听到世民吩咐武士彠:“去请罗元帅来!”

      我暗暗叫苦,若是罗成到了不知道局势会怎样?那雁公主与世民是有渊缘的,只能让她心悦诚服,若此刻捉住了她,以她的性情必定倔强怨恨,她与世民之间更要多费周折。看看罗成将到,我把心一横,去了隐身落在台上,指尖一弹放出一道结界,将那雁笼罩起来。

      世民的惊异可想而知,他瞪着我,唇间嗫嚅,却没有吐出一个字。我无暇多想,制住那雁的手肘,趁她吃惊迟疑,携着她荡入空中,一直向北飞去。

      出关三十余里,我才将她放下,四边苍寥大漠,一望无际,人迹罕至,寸草不生。风卷尘沙,如利刃扑面。昏黄的赤日之下,烟埃在空气中放肆得弥漫。

      “你现在安全了!”我撤去罩在她身上的结界,一阵飞沙袭过,遮天蔽日。

      “多谢你!”那雁左手抚胸,向我略一行礼,转身疾步向南。

      “你还要回去吗?凭你一个人救不了他们!”我衣带当风,发丝轻舞飞扬。

      “救得了要救!救不了也得救!我去捉住李世民换我们的人!”她头也不回,步伐迅捷坚定。

      “李世民是那么好捉的么?你是自投罗网!”我荡到她面前,拦住她的去路。

      她无奈得停下,犹疑的目光巡视着我,“你不是突厥人,尽管你穿着我们的衣服!你为什么救我!”

      “是!我是李世民的属下!救你是为了帮你!”我平静得迎视着她,按住她的手将她出鞘的弯刀推了回去。

      “帮我?为什么?李世民是我们的敌人,你凭什么帮我们?”她步步紧逼,单纯得将心底的疑虑全部写在脸上。

      “李世民为什么一定是你们的敌人呢?也许他并不想与你们为敌。”我拿出世民上奏李渊的那道疏的誊本递给她。“这是秦王给大唐皇帝的奏疏,攻打你们并不是他愿意的。”

      她仔细看罢,并不存疑,“就算这样,他还是要听唐朝皇帝的话,还是要将我们赶尽杀绝。昨夜他的大元帅罗成就袭击了我哥哥的狩猎队,抓了我们的人!”
      “你哥哥的狩猎队?”我簇起眉心,“你们不是已经回大漠王廷了么?怎么还有狩猎队在牢口关?”

      “哥哥说要捉了李世民送给我父汗,只带了自己的亲信到关外一边狩猎,一边打探消息,谁知你们的罗元帅似乎早获得消息,哥在关外十里的广碛山中了你们的埋伏。。。”那雁似乎言犹未尽,她迟疑了片刻,看定我眼眸清澈晶莹,“我相信你不是坏人,其实刚才那些人中就有我哥哥,我想李世民并不知道,不然他一定会杀了哥的。”

      她率真、单纯、毫无心机,我轻笑道:“李世民怎么会不知道!如果他不知道,怎么会演了那一出拍卖俘虏的好戏,又胸有成竹得认为你们一定会自投罗网呢?也许有一件事他没有想到,那就是突厥可汗最小的女儿那雁公主会单骑救兄!所以刚才他犹豫了,他并不想难为你!”

      “是吗?那他会放了我哥哥吗?”她急切得询问,伸手过来挽我,从她怀中坠出一件物什,银光灼灼得落在黄沙之中。

      是一把匕首!我弯腰拾起,仔细端详。匕首长四寸许,匕首柄和鞘都是银制的,均精工细雕,花纹细腻;匕首的鞘身上下边缘都刻有奇怪的文字,中间一枝牡丹,花开并蒂,若迎风而舞,煞是妖娆;刀柄以鱼线般粗细的银丝密密缠绕,既防滑又大方美观,柄尾刻有一图案,似画似字,又象是部落图腾。“这把匕首。。。”象打开一扇门,记忆汹涌而来,“在牢口关我买过这样一把匕首,几乎。。。不是完全和这把一模一样!”我拇指一弹,匕首出鞘。意料之中,那刀锋并无寻常利器的青芒,虽已开刃,却是通体墨黑,看不分明是何种金属制造。

      “现在那把匕首呢?”那雁神情紧张,我的手腕被她扼得生疼。

      “在。。。李世民那!当时他与我同时看中,我最后让给了他!”我反复研究着手中的短刃,这样的宝贝世间只存其一,已经很难得了。不知这中间有何奥妙?

      “怎么会在他那?”她倏然松开我,兀自喃喃自语,“在他那里!娘,我怎么办?为什么是他?”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匕首上的文字是你们突厥文么?写了些什么?”我盯着那些奇怪的文字发呆,视线最后落在那对仙裾翩然,似乎在风中展姿而舞的富贵花上。

      “你带我回去找李世民!”那雁缠住我的眸光,口气又硬又直。

      我知她天性直率,并不过多计较,但是若她再要去以卵击石,我可绝不答应!“你是要跟他去拼命,还是打算破釜沉舟救你哥哥啊?你确实很有本事,可凭你一人能敌得过千军万马么?”

      “你说过李世民不想与我们为敌的,我要和他做朋友!”她将那把匕首抱在怀里,十分孩子气得说。

      我摇头,“战与和都是两边朝廷才能决断的,你父汗会与大唐和平相处吗?”

      “从前也许不会,现在不一样啦!”她轻摩着那银鞘上的并蒂牡丹,棕色的瞳仁晶亮熠熠。“这匕首原本是一对,是龟兹国王赐给我娘的!我娘原是高昌国的公主,龟兹国王还是太子的时候曾奉命到高昌征赋,与我娘相互衷情,就将这对宝贝做为定情信物,一把送给了我娘,另外一把留在了自己身上。后来龟兹国内发生了兵变,国王被乱贼杀死,那把匕首就不知了去向。我娘临死前又将她那一把传给了我,她说这鞘上刻的是百年好合,若此生再见到另一把,便是有缘人。。。”

      “你的意思是。。。?”我脑筋转得飞快,这真是最好的结局,世民娶了那雁,岂不就是‘和亲’?这样一来边境就暂时无忧了。

      那雁直视着我,坦诚得说:“我要把这个故事讲给李世民,他要么娶我,要么就放了我哥哥,再让我杀死他!”

      我不由轻声啜笑,她真是率直得可爱。“你喜欢他吗?”我歪着头凝住她。

      “喜欢!”她回答得毫不迟疑。

      “好吧,我就带你回去找她。世民一定会答应的!”我牵起她的手荡至空中。

      那雁爽然一笑,“那我就不用杀他了!可是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答应?”

      “因为他也喜欢你啊!否则刚才他不会拒绝武将军动用弓箭兵的请求的!他一向很尊重部下的意见,如果合理绝不会轻易拒绝的。”我狡缬得眨了眨眼睛。

      那雁豪迈得笑开,婉转清扬的笑声飞入云外。

      我携着那雁悄悄潜回关内,向世民说明原委,秦王自然十分欢喜。当晚的酒宴上那雁换回了女装,自是与汉女不同,别有一番飒爽,真是‘有画难描英姿,无花可比芳容’。世民不时望着她笑得灿烂,赞赏和愉悦在他眸中激跃的闪耀。

      “哼,男人都是见一个爱一个!”我皱了皱鼻子,小声嘀咕。

      罗成坐在我身边,听得真切。他睨我一眼,倏然轻笑,“这桩亲不是你保的么,小媒婆?世民若是不纳,倒是坐怀不乱了,可那时你又该说他不解风情了吧!现在不正好成全了你的盛情么?”

      “是我成全他好不好?”我嘟了嘟嘴,心里郁闷得不行,“凭什么男人就可以左一个右一个啊,瞧他那高兴的样子,真是有了新欢,忘了旧爱!”

      罗成笑得肩头窜动,“他的新欢和旧爱都愿意,你抱什么不平!”

      我俏丽得粘住罗成深黑晶莹的瞳仁,“成哥哥,你不觉得天很黑很黑么?”

      “嗯?”罗成一时不解,大大的黑眸纯真清澈得望着我。

      我骤然瞪圆双眼,凶悍无比,“哼,连他也是乌鸦!你们都是乌鸦!连天都是黑压压一片!”

      罗成笑得将头歪在我肩上,“宝贝,怎么办啊?这就是男人!”

      我歪着头,十分认真得问他:“男人真得可以把自己的爱分给很多女人么?”

      罗成想了一下,无辜得望着我,“看情况吧!”

      “什么看情况啊!”我挥拳轻捶他的胸腹。

      “好了,好了,宝贝,我投降啦!我是黑乌鸦也被你洗白了!”罗成大笑着捉住我的腕子,我无奈得笑开,滚进他怀里。

      世民当晚将欲迎娶突厥公主之事写成奏疏,快马报送长安。隔了一日方收到李渊的批示。旨言:‘天子有道,和柔四夷,则守在四夷。’,所以有德行的天子应该能够和柔四方蛮夷,这样就可以守住中土。皇帝基本对世民的做法表示赞同,又封了阿史那社尔汗的长子为承武王,赐姓李,御配李渊第十四女衡阳公主。另着世民即刻释放全部突厥人质。不久突厥可汗也向大唐递了盟书,一场干戈化为玉帛。秦王携美凯旋而归。

      世民班师回到长安,刚到近郊,百姓夹道相迎,有数千人之多,他们以往饱受突厥侵扰之苦,如今怎不对秦王感恩戴德!整个长安亦是一派欢乐祥和的气氛,李渊亲到北门迎接,又大摆庆功宴,犒赏三军。举坐之中,唯有建成、元吉面色铁青,郁郁寡欢,未到席散两人便借故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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