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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深冷十三 ...

  •   “爷爷。”

      上午这一场追悼会办得简朴煽情,叶启峻致辞完后,全体默哀,然后由部分亲友上台讲话。叶鹤龄待到默哀完毕后,就想要离开。他拄着拐杖站起来,衣角上却忽然多了只小手。

      他低下头,看到叶朗轻轻扯着他的衣服,一脸稚气地仰头看着他。

      他对这个孙子颇有分怜爱之心,以为他是害怕自己离开,于是也丝毫不以为忤,只是动作轻柔地拍了拍他的头顶。

      叶朗却说:“刚才霍杨哥哥让我告诉你,他有话想跟你说。”

      叶鹤龄闻言,皱起了眉,“什么?”

      叶朗把刚才某人在洗手间里堵住他、偷偷咬耳朵说的话一字不落地复述了出来,“霍杨哥哥说,我有些话想单独跟您说,是关于朗朗还有叶叔叔的遗嘱的。我会在北边那个您经常喝茶的玻璃花房门口一直等着,今天您什么时候有空,什么时候去就行。”

      叶鹤龄没有立刻答话。

      他沉吟了片刻,却发问道:“听妍星说,这两天他一直住在你家里?”

      男孩用力点了点头。

      祠堂里香烟缭绕,他看着这个孩子,天真不谙世事,不解寂寞,劳累和困苦还将他打磨得郁郁沉默,心底忽地升起一种难言的滋味来,“他……怎么样?”

      “他对我很好,爷爷你放心。他给我做玩具,陪我玩游戏,晚上还抱着我一起睡觉……唐姐姐他们都很喜欢他。”叶朗语速很快,像是在迫不及待地向人展示一样,说完以后,他又期待地看着叶鹤龄,“爷爷——我以后能和他住在一起吗?他可以住在我们家吗?”

      稚子直语,叶鹤龄不置可否,“那也得人家同意才行。你去找你妈妈吧,爷爷累了,先走了。”

      叶朗失望地“啊——”了一声,不依不饶地追上去,“那我以后要跟谁住在一起?我不想跟着叔叔!”

      他没有得到回答。因为爷爷还没等走到门口,身后就传来叶启峻那存在感超强的声音:“爸您等会,我把车叫过来,送您回去!”

      “不用,我自己回去。”拐杖在地面轻轻一敲,叶老爷子面上看不出喜怒,平平地说,“你该歇歇,省得晚上打不起精神。”

      在座的亲友都默默地不敢说话,叶启峻也有些尴尬,说不出话来。大家都知道晚上还有宴会,也是叶启峻操办的:他打算将叶启儒的棺椁在祠堂里停灵一晚,择日再下葬,而主宅里会举行另一场盛大得多的酒会,招待的是那些名为吊唁、实来投机的商业伙伴、社会名流、投机政客等等——这帮人甚至都等不到叶启儒下葬。

      出身大家,做事却这么小家子气。难看。

      气氛一瞬间冷却了不少,没人插嘴,更没人敢拦。叶老爷子当然不理会他们,自己慢慢地离开了,依旧拒绝了汽车,十分倔脾气地活动着老胳膊老腿,自己走了半个多小时,才走到玻璃花房。

      老宅子据山傍水,这水就是北面的一片人工湖,人工湖再往北,与辉煌富丽的主宅只隔了一片西式园林。玻璃花房位于人工湖旁的一块高地上,可直接眺望伸入湖心的亭台和沙洲,房顶的玻璃墙采用钻石切割的形状,华彩缤纷,里面满是奇异花草,后厅还养着数十种珍禽。

      叶老爷子在路上时打过了电话,花房里的小茶室已经有管家备茶候着了。霍杨远远就看到了他,本想上去搀扶一下他,以表殷勤,但是又想起这倔老头子“自力更生,来去如风”的做派,还是很机智地没有吃力不讨好,只是替他拉开了门。

      “坐。”叶鹤龄毕竟上了年纪,走了这一上午并不轻松,有些气喘,言简意赅地一指圆桌旁的座位。

      霍杨也不虚礼,一屁股就坐了。

      管家上前,先接过拐杖,再收了插花,然后在另一旁的茶案上取过盛了第二泡的茶壶,在两只锃亮的骨瓷杯里倾入红茶,又挽起袖子,将鲜柠檬压进碾汁盅。

      “启儒给了你的遗产,我知道。”叶鹤龄歇过来以后,喝了一口水,才说道,“这笔钱对你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不算少。有什么打算么?”

      霍杨摇摇头,“暂时没有。太突然了,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还没公证,遗产还没分配,到时候你就得有一个自己的财管专员。启儒原先合作过的几个投资顾问,都不错,我可以帮你找一下。你年轻,要多听专业人士的建议。”

      “好,谢谢爷爷。”

      柠檬汁流入深红茶汤,将一碗残红暮色染成了朝阳璀璨。叶鹤龄端起茶杯,轻而无声地呼散了氤氲的热气,“好好做,前程是自己的事。”

      他低下头,啜了一口茶汤,却只字不提霍杨来找他的原因。

      “……”霍杨本来蓄了一肚子话,设想了无数种情景,此刻却全都卡在了喉咙。他前思后想,把要说的话翻来覆去过了几遍,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合计完了,才试探着开了话头,“李阿姨说她会回美国,那……朗朗,您打算把他过继给家里的长辈吗?”

      叶鹤龄慢条斯理地品茶,许久才道:“这个还要看大家的意愿,我不能一个人说了算。老伴儿的意思是,把他接过来,陪陪我们两个。”

      霍杨道:“那朗朗的意思呢?”

      老爷子抬起了头,冰锥一样的眼睛里毫无情绪,只是冷冷静静地盯着他,嘴上却换了话题,“我听说,你这两天和朗朗住在一起。”

      “是。我以前也经常来看他。上周我听说出了事,就赶紧去了医院看他。李阿姨说她忙不开,我就照顾了朗朗几天。”霍杨决定不绕圈子了,直言道,“爷爷,我今年也成年了。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能以后能照顾他,我会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弟弟……”

      叶鹤龄脸上的皱纹如刀削斧刻,几乎纹丝不动,“以后你也可以经常来看他,什么时候都行。我看你对叶家总有点距离感……”

      霍杨忽然站起了身。

      “不是这个原因。”

      他站到叶鹤龄面前,脱下了自己的衬衫,半跪下去。

      阳光滤过了拉花刻丝过的玻璃砖,扭曲成彩虹色的图案,打在青年挺拔的腰背和紧绷得光洁的皮肤上,连带着那上面陈年的伤疤好像都渗着新鲜的血。胸口上的烫伤,手臂上的划痕,肩膀上暗沉的咬痕,一道接一道,交错纵横。

      叶鹤龄不由自主地眯起了眼,“……”

      “我是收养的孩子,养父母是叶敬之和林芝。”霍杨一开口,发现自己的喉咙干燥沙哑,用力清了清嗓,才勉强说了下去,“他们去福利院的时候,听说我和他俩的孩子叶谦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就收养了我。他比我早出生一点。”

      “您应该也听说过了……叶谦他有天生的精神分裂症,还有躁狂症,可能是有家族遗传的因素在。叶敬之和林芝收养我,是为了给叶谦找个伴儿,改善一下他的病情,”他轻轻摇了摇头,“但是没用。”

      叶鹤龄扶着椅子扶手,沉默不语地听着。

      “我进家门的第一天,就被他拿台灯打得头破血流,在医院缝了五针,还有轻微的脑震荡,那段时间整天头晕恶心。每次他想跟我玩,我躲开,他就在家里疯狂大哭大吼,然后拿什么能拿起来的东西都扑过来砸我,说我是来给他治病的,说我会用针扎他,给他吃拉肚子的药。有一天晚上我起来上厕所,看到他趴在我房门前的地上,一动也不动。他发病严重的时候,我天天拼命锻炼身体,每天跑十几圈,好在他发病的时候摁住他。”霍杨语调并不沉重,甚至有点轻松,好像在回忆着什么趣事似的,说的话却令人惊心,“可能他觉得这样是和我交流感情吧,我就不记得他打过他爸妈。就前两天,他一听说我这几天不回家住,一句话没说,把手机给摔坏了——当时还有点庆幸,不用听他发疯。”

      叶鹤龄只是抬抬下巴,“把衣服穿上吧。”

      “不好看,我知道。”青年笑着又把衣服扣上了,“以前交女朋友,打球都不敢脱衣服。”

      他重新坐下,接着说道:“给您看这个,也不是为了抱怨什么的,叶敬之和……嗯,我养父母,他们从来没给我缺吃少穿。叶谦打我,他们第一时间把我送医院,也从来不对我发脾气。但是我可能是被打怕了。刚考上大学的时候,我说这四年我会经济独立,不拿你们一分钱;逢年过节回来尽孝,将来会赡养你们,也不会放着叶谦不管,如果他们百年之后这小子的病还没着落,我也不会把他扔在精神病院里——但仅此而已了。想过回福利院,可是前几年发生了火灾,那里被烧没了……亲生父母更找不着。我有时候会想死了算了,又没有亲人,又没有家。”

      “原来很羡慕朗朗,可是现在他和我一样了。”他看着叶老爷子,那目光非常澄澈,凝聚着星星点点的微光,糅合着身上那种年轻人少见的持重沉静,说不出的违和,又说不出的干净简单,“我知道,你们会栽培他,他那么聪明,肯定可以成为像叶叔叔那样的人……但是,我很希望他能有无忧无虑的童年。做自己喜欢的事,玩玩闹闹,累了就休息,我会保护他,也会让他自信地长大……我害怕他长大以后,突然发现自己能记起的总是不幸的事,没有过真正开心的时候。”

      风声寂寂,茶杯里水烟弥散。

      叶鹤龄还是神色不动,不知在心里给他什么样的判决,只是淡淡地说:“你刚才说,你已经成年了。孩子,你觉得成年了,考了个好大学,并且还有了一点钱,就能担负得起这种责任吗?”

      “家里的长辈……”霍杨还没说完,就被叶鹤龄打断了话音,“启儒他们两个,给叶朗安排的教育是机械的,只能打个缺乏创造力的基础,长此以往肯定不行。如果你来培养孩子,就是照搬他们的方法的话,那跟教育是大相径庭的。”

      霍杨顿了一顿,“我承认我在这方面没有经验,也没有什么见解。如果是接管家族企业这方面的教育的话,这个家里的长辈绝对做的比我好得多。我想的是,能让朗朗有个轻松自由点的童年,能有个人给他家庭的温暖。”

      老爷子冷冷地看着他,“接管企业?那也不算教育!”

      霍杨无言以对。叶鹤龄横眉冷对完了以后,沉默良久,自己又叹出了声,“你是个好孩子。这事不小,记挂朗朗的人也不少。等过两天再说吧。”

      “好。”霍杨一口喝完了杯中茶,不卑不亢地道了谢,才起身走了。

      待到走远了,他把西装外套拎在手里,鬼鬼祟祟地蹿到假山后面,四下瞅瞅,没人,才扒开衬衫。

      身上出了点汗,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前胸,指腹用力搓了搓身上的哑光疤痕贴,差点搓烂了皮,才掉下来一点,于是满意地拢起衣襟。

      “多亏了我这男神体质,”他想道,“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深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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