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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郑爽工作的第一天,无非是系统的了解一下农庄的运作方式。褪去了可笑的格子衬衫和平底鞋,她换上了吴凤笙洗的喷香的工作服,穿上厚重的皮靴,踢踢踏踏的向着鸡鸭们跑去。
      她六点就起床了,本以为吴凤笙还在会周公,谁知推门便看到她在悄无声息的铺着餐桌布。那桌布白得要命,像吴凤放空一切的状态。
      “你几点起来的?”
      “五点半。我习惯早起了。”
      郑爽难以想象的摇摇头,坐在餐桌旁等着她做好早餐。女雇主是慷慨的,早餐有鸡蛋和火腿,还有不知哪来的牛奶。吴凤笙简单吃完就去狗舍忙活了,至于郑爽,她当然是负责去喂那些起得更早的鸡鸭。
      她靠在围栏上,一边看着鸡鸭们挤来挤去的吃着饲料,一边闻了闻自己穿的工服。只有吴凤笙身上好闻的味道,再无城市里临时工工服上那股臭气熏天的味道。渐渐地,她萌生了一种可惜的情绪,但她一时想不明白有什么值得可惜的。
      管理完鸡鸭,她跑去狗舍,吴凤笙还在那里和小狗们玩耍。她瞥见了这一幕,似乎只有在狗儿面前,吴凤笙才能笑得如此惹人怜爱。
      吴凤笙注意到郑爽来了,放下食盆道:“你喂完鸡鸭了么?”
      “嗯。”
      “跟我来,我们把狗赶上山,我教你接下来怎么干活。”
      郑爽跟着吴凤笙撵着成年猎狗到了后山,吴凤笙解释道她在山上包了二十亩地,专门用作平常猎狗野训的场所。这片野地四周用铁丝网圈着,地上的草显出常年被踩踏的样子,无力的塌了下来。
      吴凤笙把狗赶紧去,看着他们撒欢的样子说到:“每天都要带他们来这里,好让他们接受山里的环境,保持野性。那几条老狗是师傅狗,也就是这里的领头,他们会协助你管理狗群。如果出现打斗现象,要及时拉开他们,然后对受伤的猎狗单独进行治疗。”
      “他们经常打架么?”
      “因为下司犬是猎狗啊,野性大,打斗很频繁。”
      “明白了。”看来她要做三个月的和事佬。
      “每周我们在山里进行一次打猎,到时我会通知你。”
      “这里有什么野兽?野猪?”
      “这一带的野猪差不多被打绝了,很难遇到,尽管野猪才是下司犬的主要狩猎对象。除了野猪还有浣熊、貂和各种野鸡等,其他山里有的这座山都有。”
      “哦。”
      “那我先回去了,有事再来找我吧。”
      郑爽目送着吴凤笙离开,然后坐在训练场外的树墩子上玩手机。山里的信号不是很好,时断时续,她索性望着狗儿们发呆,等着他们吵架再拉架。她后悔自己怎么没带本书过来。
      在这种无聊的等待中,她唯一还能干的就是猜想吴凤笙的故事。她不想想女人的事,那让她看起来像个同性恋,她认为自己应该是个异性恋,就因为她二十多年来没爱过一个女人。但现在,似乎除了揣摩吴凤笙背后的故事她也没什么可打发时间了。
      作为一个在农庄打工的无产阶级者,她不用向女雇主献殷勤什么的,只要肯卖力气干活就行。她以平等的角度看待吴凤笙,猜想这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在山上如何开创她的事业,如何度过这悠长寂寞的山中岁月,又是如何把自己保养得那么好。
      想了一会儿,她觉得自己应该着眼现实,先想想怎么把这些牲畜饲养好再说。于是她站起来,围着铁丝网转了一圈又一圈。
      一个星期很快就到头了。吴凤笙如约带着她和猎狗们走进大山深处打猎,郑爽第一次参加这种活动,内心很兴奋,她也很高兴自己不用再呆坐在一旁盯着牲畜们了,她像是回到了中学时代,盼来了一学期一次的出游一样雀跃。
      吴凤笙还是老样子,该笑的时候笑,其他时候面无表情的做好分内之事,受她的影响,郑爽也逐渐安于沉默。在吴凤笙打猎的时候,她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她像个真正的猎人一样用长杆枪狩猎,动作干净利落,那让人为之一震的气质郑爽没有在城里任何一个人身上见到过,她为之叹服,也渴望成为这样的人。她到底是年轻,还会为了生活中激动人心的时刻而拍手称赞。
      猎狗们团结一致,围堵了一只貉子。吴凤笙一枪射杀了它,就在她想拿走猎物时,狗群里一只很久没出来打猎的狗一口咬住了死貉子不肯松口。吴凤笙先是惊讶,后是叹息,喃喃自语道:“可惜了一张好貉皮。”
      郑爽见状赶紧上前拽住死貉子的尾巴,硬是把它从猎狗口中扯了出来。她拿给吴凤笙道:“你还要么?”
      吴凤笙露出真心高兴的笑容:“当然。”
      一月份的天总是黑的很快,他们再捕猎了一只獾子后便打道回府了。吴凤笙打猎不留活口,全部当场捕杀,郑爽把它们扛在肩头慢悠悠的赶着狗群走下了山。她身上的动物,以往只在城市里的动物园见过,可只要离开了那里,到了吴凤笙这样的山民眼里,便全部都是猎物。特别是那只獾子,肥嘟嘟的一只,看样子储存了不少秋膘,它水汪汪的双眼让郑爽心生怜惜,却被吴凤笙毫不犹豫的一枪毙掉。她以前会用枪,但她打的全是野鸡和野兔。她有点明白为何山里的野猪几乎被杀绝了。
      吴凤笙扛着枪一言不发的走在后头。夕阳的余晖缓缓浸染了整个大山,那片红像血般泼洒到她身上。郑爽看着她没有表情的漂亮脸蛋,仿佛看到一个沉默坚定的战士。在荒无人烟的大山里,她不去战斗,又怎能一个人活下去呢?
      郑爽发现她对吴凤笙更好奇了。
      他们把狗赶进狗舍,走进洋楼旁的仓库,那里是干净整洁的屠宰场。吴凤笙宰杀动物的模样让郑爽想起了自己的化学老师,将危险液体倒进试管,精准而又利落。
      吴凤笙似乎很喜欢兽皮,她美滋滋的对着割好的獾子皮一阵欣赏,随手将剥好的被狗咬坏的貉子皮扔给她:“拿去给猎狗们咬吧,做野性训练。”
      毫无疑问,今晚的晚餐是各种兽肉。吴凤笙把獾子皮郑重其事的钉在客厅里,用以彰显她作为猎人的战绩。
      郑爽好奇的问道:“之前打到的那些野兽的皮毛都在哪呢?”
      “那些啊——过了冬天后全部卖给客户了。这样一张獾子皮,能卖三百多块呢。不过刚才的獾子是我遇到过的皮毛最油光水滑的獾子了,而且他看上去真的很可爱。怎么样?挂在这里好看吧?”
      只要是女人,都是爱美的,哪怕她挂的是兽皮。郑爽对她挂兽皮的理由不做评判,因为她搞不懂她的逻辑。
      两人吃完了野味,留在客厅里休息。一个礼拜相处下来,郑爽了解吴凤笙每天晚上九点半就要上床睡觉的习惯,在那之前,她不是在喝茶就是在看书。
      喝那么多茶也不知她是怎么睡着的。
      郑爽看着电影,偶尔耐不住寂寞的和吴凤笙聊两句,在山中夜晚慢吞吞的消耗着时光。她看着电影,心思却还在大山深处,闪着荧光的屏幕似乎是照耀在吴凤笙脸上的斜阳,在这样的思绪里,她渐渐沉睡。
      而这时她才想起,她所可惜的,不过是现在才遇上吴凤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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