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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一章 春华 ...

  •   我折了一只小纸船,放到燕城河里。上面载着我的心愿,却被河水无情地打翻。我不禁怀疑以前那些纸船是漂向城外,还是半途中就翻船。

      面对现实吧……明明是自己折得太烂了,船不象船,倒象床,中间塌陷的那种。

      我已经有四年没收到神秘的礼物,只好自力更生自己折,希望神仙显灵。

      四年来,我的愿望只有一个——要炎回来。

      遗憾的是,神仙似乎在睡觉,听不到我诚挚的心声,看不到我亲为的纸船。

      落寞地望着河面出神。

      四年来,我养成一个毛病,出神的毛病,准确点说,是发呆。

      我一发呆,就会有人摇醒我,先是闻到那特殊的药香,颈项一偏,毫不意外看到万丈。

      宫里朝里都知道当今燕皇的近侍是个面容极可怖的人,也是燕皇最宠信的红人。

      他就是万丈,四年如一日在我身边陪我。

      “陛下,天黑了。”

      我晃晃脑袋,清醒了点。

      “回宫吧。”

      万丈不动。

      唉。无奈叹口气,“住客栈吧。”

      万丈持续不动。

      无力地:“去万华楼吧。”

      万丈动了,恭迎我上马车。

      万华楼是京城第一名楼,烟花之地,也是阎王宫在京城的分坛。曾经风靡一时的殷纤儿是万华楼的招牌。之后的花魁身价高得一般富贾望而却步。

      万华楼的花魁都是阎王宫的弟子,负责与朝廷接应。而这任花魁是火漓焰倒台后阎王宫中权势仅次于宫主的四大护法之首。她是阎千重的关门弟子,暗中培植的势力,所以崛起得众望所归。

      燕羽说若不是白霜是单风炎的人,想必会是阎千重最亲信的弟子。可惜啊……

      可惜,白霜现在成为我的爱妃,已被阎千重废除价值。

      我对那护法兴趣缺缺,燕羽却逼着我去结识,我不从,他就祭出万丈这招。摆明了,我会乖乖听万丈的话嘛。

      万华楼的老鸨一眼认出万丈是凤七少的朋友,而凤七少是他的常客,连带我这初生的牛犊也沾光,不费力地就招来千金难见一面的花魁……叫什么名来着?

      万丈责备地瞅我一眼,道:“春花。”

      我品味了一下,大俗即大雅,春花春花,春天里的一朵花,恩,既淳朴无华,又浮想联翩。

      知我者莫过万丈也,他拿过纸笔,更正二字——“春华”。

      还是春花好。

      花魁的房间布置得别具一格,一团乌漆麻黑,凭添无数神秘感。我和万丈坐在唯一的光亮处,看摆设,应该是待客用的圆桌,茶水,文墨俱有。

      春华在幽深的黑暗里浓重登场,她婀娜的身段在我眼里只是一团黑影,但这不影响她的魅力,因为她的手,在幽幽暗色里无比莹白,好似会发光般,指引着我知道她人在那里。

      她出现的刹那,空气都好象呆滞,那说不出来的感觉,不知是她的气质,还是气势,或者两者兼有。然而,最奇妙的是我对她的感觉,有种点亮黑暗一睹芳容的冲动。

      我觉得她还是该叫春花,她身上的气息,让人不自觉联想到春天里漫山遍野的野花,该是怎么一副美景。

      “春华见过陛下。”缓慢,悠扬。

      只闻其声便知这女子定是尤物。放心,我见过的美人不少,经得住考验。

      在外人眼里,我惜字如金,因此,我不开金口。

      万丈替我说道:“贵宫主近况如何?”

      “一切都好,包括宫主夫人。”

      “有何异动?”

      “九圣子已全,宫主打算近日放他们到江湖上祸害。”

      “也好,江湖最近太太平,到了打起阎王宫主意的地步,阎宫主并无违反当年之语。”

      黑暗里没了声音,春华已悄然隐退。

      万丈抿唇笑道:“燕羽说得没错吧,你的吟儿成为祸害。”

      “阎千重在开什么玩笑?吟儿才七岁就要他去当混世魔王,那么懒的孩子……”

      我已经有四年没见吟儿呢,他长成什么样都不知道,只知道他在阎王宫活得很风光,所有人当宝贝似的宠,小懒虫五岁就开始走路,并渐渐会说话,还扬言要当九圣子的老大,结果他六岁就身兼圣君圣子之位,狐圣君,猫圣子。

      “小孩子总会长大的。更何况他懒虽懒,却更好面子。”

      哦?

      “千重山近年出了一伙强盗,占山为王,公然与阎王宫叫板。阎宫主开始不理会,后来那帮人越来越嚣张,就派人去给他们点教训。狐圣君自告奋勇说要出宫溜达,就带领一批弟子走了。结果被强盗头子欺凌得哭鼻子回来,立誓此仇不报非君子,此后发奋练武,武功进步神速。此次,就是带着他的小弟们锻炼下身手,累积下经验的。”

      那山寨的名字很有意思,叫“披着狐皮的老虎”,简称“狐虎寨”。千重山还是第一次出现匪类,在阎王宫的地盘上,那帮人倒也真大胆。吟儿的事被传出去,加上阎王宫之后无所表示,让大多江湖人以为上代狐圣君消失后阎王宫无人,阎千重不过是个软柿子,就打着“除魔妖道”的名义策划围歼阎王宫。没办法,谁叫阎王宫里有无数武功秘籍,随便一本都可在江湖上扬名立万。

      “那寨主什么来历?”我对他有点兴趣了。

      万丈瞅了我一眼,垂下眸道:“无名。”

      好俗的名字。

      “派人盯着吟儿点,我担心他。”

      万丈微微笑,只要我对什么东西稍微表示点关心,他都会露出欣慰的笑容。

      而这四年里,能让我关心的东西实在太少了,少到我都怀疑自己有没心了。

      当年的话很多在心里模糊,所谓的野心梦想在时间的流逝下蓦然无踪。

      大概是无情诀日渐精深的原故,层次越高越没有欲望。

      无情无欲,无心,多好。

      趁万丈为我打水沐浴时,我把言棋之召了出来。这家伙影卫当得挺称职,平时若不注意真的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怎样?”

      他明白我问的是什么。言棋之身高长了些,脸还是那张肉肉的十岁孩童脸。

      “她消失得很快,我没来得及看到她的样子。”言棋之苦着脸沮丧地说道。

      “毕竟是四大护法之首啊,有点两下子。”

      万丈进来了,言棋之退下。

      我身边的近侍只有他和九灰,平时都是他服侍我,九灰我不让近身。万丈不喜跟人接触,服侍时小心翼翼生怕触到我。他的皮肤一到夏天溃烂得特别严重,药香也掩盖不了他身上那股异味,所以我更爱把他带身边,谁叫那些妃子宫侍烦人得紧。冬天的时候他皮肤好点,恢复正常些,那时却爱蒙着面示人,神神秘秘的。

      晚上就寝时,我也爱把他放在床边,有他在我才会安心,梦魇才会消失。

      万丈为我盖好棉被,我拉着他的手,他放下帐帘。知道他一晚都会守在这看我,满足地闭上眼睛。

      炎,待会见。

      ****

      今晚春华有表演,万丈问我有没兴趣留下。我想既然来了,就不错过了。

      春华的魅力在于神秘,有幸见过她真颜的人皆被震慑得形容不出来,因此,她的美貌被传得更神了。已有人说她的美丽不亚于当年的天下第一美人火漓焰,是当今的天下第一美人。

      “火漓焰”的神话传说已落幕,出现了新的接替者。

      我不禁感叹死亡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被人遗忘。

      “火漓焰”曾经如何受离国百姓爱戴,曾经如何受燕国百姓尊敬,都已成过眼云烟。就如当年一手遮天的单太师单风炎,人们如今道来,不过是遥远的说书里的故事。

      华灯初上。满室的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男男女女沉醉于堕落的酒色世界。

      我在二楼的雅阁里,透过飘扬的纱帘看清底下一众糜烂的脸庞,冷漠地吩咐道:“万丈,将这些大臣全记下来,扣他个一年半载的俸禄。”

      估计满朝文武有一半的臣子都来了,春华的魅力还真大。没来的那一半不论原因,定要奖励一番。

      悠远的银铃声从远方飘来,彩衣少女们凌空落下,宛若天女下凡,玉踝上的银铃奏出清脆动听的旋律,使得一室静谧,只闻这天籁之音。

      飘渺的白纱飞舞在空中,所有人都迷醉了,错觉闯进虚幻的仙境。乐声回响在耳边,似来自天际。白纱映出一道绰约的黑影,凌空起舞,似风似幻,乱了人的心志,眼中只余那抹翩然的舞姿。

      白纱在飞扬,蝴蝶在飞舞。那蝶儿不是彩蝶,而是神秘的黑色舞蝶。

      就象……春日里阳光下起舞的蝴蝶,灿烂的花儿们都不禁为之沉醉。

      从头到尾,看得到的只有春华飘逸的舞,她的容颜隐在重重纱雾中。

      当她退下时,所有人还回不过神来,彩衣们也退下时,人们方才惊醒。

      面面相觑:刚才……?

      春华的真面目还是一个人也没看到。

      神秘的春华,天人般的春华,亵渎不了的春华。

      眼底向下一瞟,见众人都是遗憾惋惜的神情。摇摇头,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刚才的不过是场动人的幻象,意志清醒点,看到的不过是一群彩衣少女围着一团白纱奏乐,而白纱中,一只诡异的黑蝴蝶在翩翩起舞。

      春华从未出现,刚才,不过是道美丽的幻影。

      春华在愚弄世人!我竟对她有点兴趣了。

      “万丈,走罢。”

      那蝴蝶的颜色黝黑光亮,墨黑的翅膀似乎铺了一层金粉,肉眼可看到翅膀上血红色的纹路,米粒般的眼睛也是血红色的。

      这只蝴蝶让我想起一个人,一个多年不见,现在不知身在何方的朋友——火漓焰。

      同样由墨金与血红搭配而成的诡异妖丽。

      突然想念起这位美到让人肃然起敬的朋友了。

      凤七少很少提及他,按燕羽的经验来看,两人定在飞鸽传情,含情脉脉。

      真是,搞得跟红杏出墙似的干吗。我又没限制他的人身自由,爱上哪上哪去。

      当我用眼神这么对他说时,凤七少的眼神飘忽着到了我身后,深情款款地说:“丑儿,我们私奔吧。”

      他习惯叫万丈原来的称呼,我知道顾青椋他们都这么称呼万丈,所以我坚持唤他万丈。

      万丈不是爱笑的人,他给人的感觉成熟稳重,不苟言笑,偶尔的笑容只对几个熟人展露。如此他会对凤七少笑着道:“好啊。”

      凤七少眼睛一亮,欣喜之情来不及露出,万丈紧接着道:“带着陛下一起吧。”

      凤七少马上委屈地嘟起嘴,一副我哭给你看的架势。

      万丈轻笑着别开头,无奈地摇头。

      我也无奈地摇头,凤七少你都是离而立之年只差三载的老男人呢,还整天装可爱干吗。

      一提及他的年龄,凤七少就抓狂地扑上来,压着我恨声道:“都是你那死老爹抢走我的依依姐害人家守身如玉二十七载!情何以堪哪!”

      他骑在我背上,我只能挑衅地用眼角向后瞅他:守身如玉?你?哈!

      然后运起内力,奋起一脚,将他踹到地上去,踹人的感觉真爽,我决定以后看谁不爽就踹谁,专挑不顺眼的地方踹,比如凤七少的那里。

      他痛得眼泪直流,这回是真的流,任何一个男人被踹到那里,不太监也要疼个半天,而我只是控制了力道让他半个月立不起来而已。

      看着狼狈地蜷在地上的凤七少,心里爽翻了天,不枉我牺牲几个妃子任他糟蹋。

      我后宫的妃嫔没有一百也有五十,皆是女子,男宠一个没有,让百官欣慰不少。他们以为我当了那么多年单风炎的男宠,恐不为人道,哪知我一直在上面,而那些妃嫔也是为了应付他们才纳的,纳完摆在那里凉着。

      我不想碰单风炎以外的人,真正守身如玉的是我。

      日子久了,百官又开始瞎担忧,以文武丞相为首的一干老臣整日委婉地问我私生活如何,对后宫妃子可有不满等等,拐弯抹角地问我——为什么妃嫔们现在一个都没怀有龙种,是不是陛下不能……那个啥。

      我用冻死人的眼神阻止他们的废话。

      不久后,有妃子怀孕的消息传出。我惊了,我确定我没碰过那些女人,那么就是那些女人不甘寂寞勾搭别人喽?

      这是事关面子的大事,况且那妃子我依稀“宠幸”过一次,所谓的“宠幸”不过是用半调子的狐魅散让她产生幻觉而已。

      所以,她的怀孕并没人惊疑,老一辈的臣子们甚至激动得暗中抹泪。

      我叫燕羽去调查,他是知道我一切秘密的人,我对他亦毫无隐瞒。没几日,燕羽吞吞吐吐地告诉我他调查的结果。

      我冷静地把凤七少召来,残酷地命人把他阉了当太监总管。

      他尖叫一声,大呼不要,一蹦二跳三筋斗闪到万丈身后,露出一双无辜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我。

      他娘的!

      我生平第一次忍不住爆粗口!这死妖精居然敢染指我的老婆,还把肚子搞大,老子我不阉了他怎出这口恶气!

      是男人被戴绿帽子都想把奸夫给剁了,更何况我只是剁他身上一个部位,我真是太温柔了!

      最后是万丈心软将他从我的魔爪下解救下来。我警告他下不为例!

      怎想他变本加厉,到最后甚至易容成我的样子大摇大摆地作案!

      我气得差点吐血。

      燕羽同情地瞅我一眼,安慰道:“七少可是将冽国皇帝气半死,离国皇帝踹半死,商国皇帝调戏半死的角儿,陛下放宽心吧,反正那些妃子您不要,七少看得上,就便宜她们吧。七少是有原则的,不会太过分。”

      他的原则就是——不碰同一个女人第二次。

      所以,一百个妃子里有九十九个难逃魔爪,剩下一个是梅妃白霜。

      这还不叫过分什么叫过分?

      半晌,燕羽瞟我一眼:“没把主意打到你身上就不算太过分。”

      噗——

      一口鲜血终于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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