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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惜缘今生(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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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记不记得梁文帝有首称赞豆蔻的诗?”我张着朦胧的眼睛,目光涣散地看向专心开车的他。因为我突然想起梦里的豆蔻花瓣,我猜它应该是有含义的,何况伊丽姐当年提起喜欢豆蔻时,我的心底曾掠过一丝异样。
“我还以为你已经醉得人世不清了,倒还记得什么梁文帝啊。”他戏谑地看向我道,“豆蔻的诗……让我想想。”
听到此处,我的心往下沉了一下,他不该是脱口而出的吗?还要想想,看来是我的猜测有误。于是,还未听到他的答复便扭头睡向另一侧去了。
“啊,有了。”沉寂了片刻,利水哥激动地叫了起来,“哎,文,你还要不要听?睡着了?”
“说吧。”我慵懒地回答道,都没有睁眼看他。
“别观葡萄带实垂,江南豆蔻生连枝。无情无意犹如此,有心有恨徒别离。”利水哥抑扬顿挫地念着这首诗。
我的眼睛从紧闭到微闭,从微闭到猛然睁开。我想到那个满山绿色和紫色纵横的画面,那个梦里我始终眺望的山坡——百草坡。
原来如此,我不禁愣愣地看向利水哥。
“怎么,我说错了?”利水哥瞥了我一眼不解地问道。
“噢,那倒没有。”我坐直的身体重又松懈下来仰躺在座椅上,觉得很是好笑。
原来我这一世的物质和现实竟是你教会的。曾经在那紫色二月兰植满的绿坡小道上,你对我说了这首诗,跟我说这世上没有爱是不会变的,唯有“摘了你便疼了我”的利益牵绊才是永恒的。人与人是因为利益因而无法割舍,亲情如是,爱情亦如是。
只是这一世你有机会实践你的观点,却为何放弃了?我觉得咱俩似乎是互换价值观活在今世,难道是因为上一世的结局改变了我们?
那天的婚礼,让我对人生的意义又有了新的认识。我发觉毕业两年再聚首,我在很多人身上看到了她们前世的影子,有的只有一世,有的是两世。我不禁在心中感叹,穿梭在我生命中的人原来我与你们的相遇绝不是偶然,而是命中注定的必然,!
我有时候会手托香腮地坐在窗前冥想,利水哥会把这称呼为是我在思考人生。我的人生有什么好思考的?简直就是一眼就能底的透彻,哪里需要这么矫情地去思考!
只是不知何故,工作之后我竟然会经常做梦,梦回大学读书闲暇嬉闹的情景。有时也会梦到高中考试时的紧张画面,而这可能就是中国考生考试之毒中得太深的缘故。
有一日,一个男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女人,除了老妈、老婆、女儿还有姐姐的这个话题重入我的梦境。我还记得大一时赵欣悦捧着本杂志动情讴歌姐姐高大形象的画面。奚王紫当时插嘴说可以改成:一个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男人,除了老爸、老公、儿子还有哥哥。
老爸只是陪你上半辈子的人,老公和儿子是陪你下半辈子的人,只有哥哥是陪你一辈子的人。
是的,没错。利水哥即便不是亲哥,但从他今生睁开眼见到我的那一刻起,便注定会是陪我一辈子的人。
只是我的心头仍然存有困惑,为什么上一世的自己坚持要说“我不是归人,是过客”?
直到有一日,我恍然记起那个玉柱被打得遍体鳞伤只由两个家丁搀扶着的画面,他对我含笑的那一眼,是宽慰更是……,以玉柱的身份和地位到最后竟只为护住“听玉轩”的房契而甘愿忍辱负重。
雍正六年二月二十四,当我在畅春园蕊珠院里打开首饰盒,发现那封装有休书的信封里还有“听玉轩”房契的时候,是心如刀割,泪如雨下。金银从来都是身外之物不足以抗衡情感,但倘若有人愿意为你用性命去相护金银,这金银便不只是金银,胜过人间千万情。
“格格,十三爷差人来报说十四爷今日要来圆明园述职,是有关明日清明景山寿皇殿里的各项事宜,然后打算趁归途借道畅春园。大概申时左右,他会在鸢飞鱼跃亭等您。”侍女小红欢快地走进来对我说道。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在杨柳依依、荷叶青的鸢飞鱼跃亭前我会对十四说:“对不起,我不是归人,是过客。”即便不再是佟佳氏的儿媳,即便佟佳氏一族永无翻身之日,我也不能背弃曾经的誓言,背弃玉柱对我的情意。雍正帝所定的“四十一条”罪状颠覆的是权倾朝野的“佟半朝”,但无法颠覆这些年我与佟家荣辱与共所积淀的情意,占我血液里1/4的佟氏值得我花下半生去维护。
我们真如仓央嘉措的那句诗句“先是在雪山的两边遥相误解,然后用一生的时间奔向对方的胸怀。”只是,那一生时间的奔向是属于心的奔向,而非身的奔向。
“重来已是朝云散,怅明珠佩冷,紫玉烟沉。前度桃花,依然开满江浔。钟情怕到相思路,盼长堤草尽红心。动愁吟,碧落黄泉,两处难寻。”
不知上一世的我在弥留之际,是否有幸如《高阳台》里的少女得见你最后一面,你是否也如叶元礼一般为我的人生悲泣不止。然而……
这些,今生对我已不再重要,因为你就在我身边,不离不弃。
还有一个令我困惑的梦境,估计终我此生都是无解。那就是高考那年暑假看了《飞天舞》之后的那个梦境,那种身中一箭垂危临死的感觉,我不知道是看了《飞天舞》的结局才激发了这样的遐想,还是它本身就这么存在着,只是由此触发了尘封的记忆。梦境里那滴温热的鲜血溅在了我的左掌心,是否就是大清那一世我左手带痣的来源?我曾感受到有股暖流从他的体内渗出,一路浸湿了我的手臂滑下,是否代表了他的结局?这……只是,我的胡乱猜想,我想我不可能冲破大爷爷的生命界限来感知他身后的事情,只是小王子身为太子,到最后竟没有继承他父亲的汗位曾是我心头掠过的困惑。
2007年5月2号,当绚烂的烟火点亮夜空,楼下传来小孩子们的惊叫声:“哇,真好看!”
我站在乡下洋房的阳台上看着灿烂如菊花绽放的烟花,心头并不是惊喜而是安慰。大概上一世看尽了人间最美的烟花,因而这一世看什么都觉得平常。不过,今夜的烟花意义不同,它是为迎接我而绽放!
“新娘子,怎么偷偷跑到这儿来了?”利水哥悄悄从我身后抱住了我,紧贴着我的身体道,“刚才看你咬苹果的时候脸都红了!”
“还好,姜毅丰是提议咬苹果,要是咬糖果该怎么办?”想起刚才在楼下大厅里,当着这么多亲戚邻居的面和利水哥对着一只苹果,我就觉得心里特别别扭。
好在姜毅丰还算知趣,没有故意把系着线的苹果晃来晃去,我们同时咬了一口就算过关了,我是捂着嘴巴逃一样地上了楼,根本没尝出那苹果是什么味。闹新房一点儿也不好玩,简直就跟受审似的,也就自己小的时候不知情觉得特别有意思,长大了真换成自己是主角就觉得特别别扭。
利水哥一边抚摸着我的腹部,一边嬉皮笑脸地道:“糖果就糖果吧,一样咬。”
我回头白了他一眼,他立刻收了嬉闹的架势搂着我道:“我想过了,等以后有空的时候,我们去蒙古玩吧。你不是说那是你的老家吗?”
我诧异于他的这个旅行建议,他怎么会想到要去蒙古?我觉得利水哥不是完全没有前世的印象,但是我想他应该不会同我一样带有前世的记忆,但一定是有前世的感觉。
他说过全中国有两个地方他此生都不会去——青海和西藏,说是怕我晒黑还是不去为妙。可他怎么不说不带我去海南?我要是去那里也一准晒黑。还有就是他99年高考之后的暑假去北京游玩上了景山,他说到了景山就感到莫名的心情低落和忧愁哀伤。那是上一世囚禁他一生幸福的地方,故地重游岂会不觉得哀伤?!
我轻轻打开他的右手,掌心的痣赫然映入我的眼帘。虽然我的两世记忆都以大爷爷的死为终结,因而我无法看到上两世我们各自的结局,但是我猜在蒙古的那一世我们的结局一定很惨烈。若不然你的执念不会如此之深,两世都带着同一个印记。而我虽然在大清的那一世带着相同的印记,但在这一世却没有。我偷偷打开自己的左手看了看,除了掌纹之外什么也没有。是我在大清的那一世偿还了对你的所有亏欠,因而不再对你有那般执着。
我轻轻转过身体,搂住他道:“再低点,弯下腰。”
“你个小矮子!”他嘀咕着顺从地弯下了腰,我正好把自己的下巴搁在他的肩头。
“感觉怎么样?”我在他耳旁轻轻说道。
他带着些许陶醉回答道:“嗯,很熟悉。”
那是我前世最喜欢与你的拥抱方式,你当然会觉得熟悉了!我微微闭上眼睛,想象着那年在热河“万树林”的拥抱场景,一切仿佛都回到了最初始。没有青海,没有西藏,也就没有痛心,没有折磨!我竟然感动到流泪了,还把泪蹭在他的脸上,这是我以前最喜欢做的。
“不是吧,娶了你,你就激动成这样!我让我看看,怎么个梨花带雨?”他抬起我的下巴要细看我的表情。
我立刻打落了他的黑手:“就因为娶到了我,你才有功夫在这瞎叫。要是娶不到我,还不知在哪哭呢?”
利水哥用食指轻刮了一下我的脸,笑道:“就你长这么龊,扔大街上也没有人捡去,我放心的很呢!”
是啊,今世这么优秀的你怎么就会看上我了呢?只能说是宿命!无论我是黄发还是黑发?无论肤白还是肤黑?无论带痣还是不带痣?无论富贵还是贫穷?在你见到我的第一眼就已注定。
不过我还是最喜欢与你在大清的那一世,因为在那里我感受到的是平等和宠溺,我无须仰视你的光芒,因为我觉得自己就不可一世。还有在那一世里,我遇到了阿兴,虽然只是一种擦肩而过的缘分,但却让我记忆了一世。还有,还有……我的浩彰!
“我以后叫你什么?哥,陈逸杰?好像都很别扭!”我突然想到了称呼的问题。
利水哥调皮地眨巴着眼睛道:“那就叫老公吧,不是很亲切?”
“来个特别点的,叫你‘十四’怎么样?”我向他投去征询的目光。
利水哥挠了挠后脑勺道:“我还以为你想叫我‘十三’!”
十三?十三阿哥?我好像至今没有遇到他,也不知道今生还能否遇到他?利水哥竟然能联想到十三阿哥,他也算是……
不过当我抬头看他的眼神时,才发现完全是我想多了,此十三非彼十三。
“哎呀,比十三还多了一点,这不很好吗?”我笑着回答他道,然后便跑开了。
“蓝嘉文,你给我站住!”利水哥吼了一声,随即追了上来。
“不要叫我全名,我最讨厌别人叫我全名!”我转身呵斥住他。
“那你刚才想叫我什么?”他上来对着我身上一阵挠痒。
“求饶,求饶!”我蹲在地上缩成一团。
利水哥见状嘟着嘴巴拉我起身,疼惜地抚摸着我依然扁平的腹部道:“当心!”
“不过我真喜欢叫你‘十四’。你不觉得很顺口?”我一本正经地对他说道。
利水哥从背后搂住我的腰,感慨地说道:“文,你能不能正常一点,把幻想和现实分开?”
我鼓起腮帮子,嘟起嘴巴,撒娇地摇了摇头:“不行!”
利水哥无奈地叹了口气道:“随便你吧,又是你的哪个阿哥!反正你长这么龊,我也……”
他拧了一下我的脸,然后轻拍了一下我的屁股道:“不早了,快去洗吧。”
哈,原来你也会自己吃自己的醋啊。十四,我就喜欢这么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