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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

  •   老爸拿着他那“削铁如泥”的宝剑,以教育未来为名瞒着奶奶和妈妈带上三岁的我,和十几个村中的好猎手门上山打猎途中,老爸还嘴巴不停地向我炫耀他“想当年的英雄事迹”,什么勇闯盗贼窝砍杀盗贼头目,一剑劈死沙漠巨狼,加入佣兵团为某贵族做事等等,听得我直打哈欠,眼皮好重。
      老爸,你吹牛不打草稿的本事我已经了解得很彻底了。什么一剑砍死沙漠巨狼,就你那点儿要蓝不蓝,要黄不黄的斗气,拿剑一抖三不稳,着力点不准的剑术,脚步上又根本没有玄虚变化,你能一招劈死一头成年的高三米,凶狠残暴,皮毛厚实如铠的沙漠巨狼?做梦还比较快!!(斗气的等级有低到高依次是:黄、蓝、红、紫、银,传说中的神级强者的斗气是无色的,可以随心转换,五彩同辉。)
      “臭小子,不许睡!”一记爆栗敲在我的头顶,痛得我立刻清醒了。
      “好痛!老爸打人!”我嘟嘴指控某人的暴行。
      老爸冷哼一声,用手指戳了戳我的额头,不悦地道:“一天到晚就知道睡,你是猪啊!我罗里家怎么出了你这样的打混儿小子,真是丢脸!你给我听好了,男子汉就要每天的精神饱满才受女孩子欢迎,你小子是我罗里家的人,从今天开始我就要训练你做一个合格的勇敢的战士,不许偷懒!!!”
      “才不要!”我很干脆地回绝,让老爸大气凛然、得意满满的表情一僵。教我?我教你还差不多。在我那亿万庞大的记忆中,我对武功的知识可是集万家所长,整个一活动式秘籍图书馆,随便挑出来一个最差的练了都比他强。
      “臭小子,你说什么?有胆子再说一遍!不许跑!”
      对着老爸做了个鬼脸,我撒腿就跑,专门在另几位呵呵大笑的大叔们之间和老爸玩起了老鹰抓小鸡,气得老爸直跳脚,怎么也捉不到我。
      笑话!三岁小孩的短腿怎么可能赛得过成年人的长腿,只能智取。
      “抓不到,抓不到!嘿嘿。”我继续对着老爸做鬼脸。
      被我躲在身后的多伦大叔笑着拉住老爸,好言劝道:“别急,法依人还小,慢慢来。他这么聪明,又不爱学武,做魔法师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
      魔法师?就是那些使用元素力量的人?我眼珠子转了三转,觉得这个提议非常好,可以光明正大地偷懒睡觉。“好哇好哇,宝宝要当魔法师!”我跳出来大叫,为将来的睡觉大业争取机会。
      老爸没想到年幼的我会这么积极,反是一愣。“怪了,这次你怎么这么积极?不当战士当魔法师,罗里家你还是第一个。不过听说魔法师不是想当就能当的,必须有资质才行。好吧,我会和你妈妈、奶奶商量一下,长老那边应该也没问题。”老爸很开明地道。在这个是世界,魔法师是很尊贵又稀少的,全部都是国家的财产,受到重点保护,曾做过佣兵的他很了解的这一点的。就算是一个最低级的魔法学徒也比初级战士身份受尊敬,我如果有能力选择做魔法师的话,老爸也不会反对。小村庄里的孩子们最初都是由长老来依靠口传来教授知识的,所以我的魔法知识也该由长老来教。
      听闻我的志向是将来要当个魔法师,疼我似宝儿的奶奶立刻二话不说就拉着我以年轻人都自叹弗如的速度直冲进长老家,反把人家给吓得不轻啊!一番客道送礼下来,我每天就有三小时到长老家学习的时间,而所谓的“放松心神感受元素,提高精神力的冥想”则变成了我的睡眠大法,天天光明正大地打着冥想的幌子睡大觉,心里乐地这个欢啊!
      睡觉一是我的爱好加习惯,二也是为了强化□□,调节体内平衡。第一次拥有自己的身体,我不得不小心奕奕地调节体内平衡,怕这个身体承受不住我哪怕微乎其微的意念而爆体,所以我必须在一边加强这个身体的“强度”,一边压抑压缩作为魂魄的意念力量,让体内的天平不至于倾斜。
      我的神识从不受身体的限制,可以轻松覆盖整个星球,这其中免不了会和其他强大的生命意识相接触,我偶尔会捉弄它们一下,结果闹得那里周围方圆百里内天翻地覆,万兽悲鸣,好不热闹!最后,那些自称强大无比、高傲尊贵的的生命一一拜我为主,大有我不收它们,它们就自杀的架势。听到它们要和我签主仆契约,我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再者,大家想象一下,一头高大如山的烈炎巨龙像个吃不到糖的小孩般在地上打滚耍赖闹着不收它就自杀的场景,谁人不汗?有碍观瞻+破坏环境+制造噪音+无可奈何=心软地勉为其难收了它,放入我新开辟的空间里。
      不要问我为什么会魔法,因为元素即我魂,我魂即力量,我只要一个念头就可以轻松放出十几个禁咒,还不会有代价和反噬的可能,是个天生的超级魔法师。怎么样,怕了吧?
      作为人类,我有个美满的家庭,亲人们很疼爱我这个独子,而且我长得十分、超级、非常之漂亮可爱,让所有女性见了都双眼冒红心,为我尖叫痴狂的程度,恨不得把我带回家里当自己儿子养来疼,只要我小嘴甜甜地叫那么一声,把什么好东西都塞进我的小衣兜里,塞不下还让我捧着大包小包的糖果点饼回家,从来不愁没有零食,美女妈妈只道省钱真好。
      谁都知道村里的法依·罗里是有名的万人迷宝宝,只要笑一笑就可以迷得让人头脑发昏,稚嫩的声音甜得像蜜糖,直把你夸得乐呵呵,不知东南西北,还掏心掏肺地送上好东西。当小宝贝脸上蒙上愁云,失去那讨喜的可爱笑容时,那么惹宝宝生气的倒霉家伙将会是全村女性的公敌,然后演变为全村的公敌。男人怕老婆,老婆一声令下,老公哪敢不从,坚决消灭某个破坏家庭和平的混蛋,揍了再说!所以,大家有心的不去惹这个可爱到无良的宝贝万人迷。
      “呵呵……”坐在半人高大石上的小小少年小口咬着甜饼,乐的十分开心。暖洋洋的阳光穿过层层叶隙撒下点点金光斜柱照在少年漂亮柔顺的金发上,如碧空如大海的蓝眸闪着灵动狡黠的光芒,这在一个三岁大小的白嫩娇小的小男孩身上出现也只能为其增加魅力点数。从远处看去,很容易把这个乖乖坐在石上,娇憨模样惹人怜的孩子错看是女孩。再者,小少年身穿超级可爱的熊宝宝连衣帽儿童装,摸样简直通杀了所有人,连平时三大五粗的猎人叔伯们都都不禁疼他入骨,不时变出点东西逗他一乐。
      当然,这个万人迷就是本人我!
      自从我发现拥有可爱外表的自己只要稍微软软声、撒撒娇,好处就滚滚来后,我就决定了自我形象该向哪方面“发展”了。人类常会被事物的外表所迷惑,有甜头不占是傻瓜!反正不拿白不拿,不吃白不吃,又不是我抢来的,我心安理得地扮猪吃老虎,表里不一,迷倒了所有村中比我大的人,还有不少新人妈妈羡慕死了生了这么可爱儿子的美女妈妈。
      奶奶和妈妈都擅长做衣服,半精灵的妈妈见儿子我这么可爱,于是骨子里对美的追求开始骚动,突发奇想地每套衣服不论春夏秋冬都带了一动物为造型的可爱连衣帽,有兔子的、有小狗的、有狐狸的、有小熊的……总之,是把所有能想到的动物全做了个遍,力求让儿子的魅力值飙升到史无前例的最高点。天生丽质+可爱服装+甜言蜜语=村中上至百岁老人下到三岁孩童无人不知我的大名,走到哪里都有不少喜爱的视线追随。
      叔伯们有时犯了错怕老婆生气赶人都会聪明地偷偷找我,用点心或零用钱来贿赂我这个女人杀手帮他们求情,这点小事只要利用一下自身资本很容易就能解决。美女妈妈常笑我是个小谗猪,吃那么多也不怕胖到没女孩子喜欢,对此我不予置评。虽然我意外得到了一次拥有□□的机会,但是并不表示我一定要做人类,被人类的思想和道德规范所束缚,因为我就是我,与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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