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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可怜(修) ...

  •   “我找了你很久,天气这么坏,也该回家了,小朋友。”

      淅淅沥沥的雨声里,男人的声音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有些低沉。

      最后那句话混杂在雨里,模糊了对方身上无形的压迫感,就显得有些温柔了。

      正常16岁少年,被叫成小朋友,多多少少会有叛逆心理,但馥碗从没被人叫过别的称呼,或者说他从小到大,说过话的人算起来也就两个。
      那个老头从来不叫他,总是直接命令,就没有什么可比性。

      因此,听到这么一句话,馥碗竟是抬起头,眼中带着些奇异的光彩,直勾勾地看向男人的脸。

      那是雀跃的神色。就像小孩得到了一个亲昵的小名,自己不知道好不好听,可听着大人叫出来时的宠爱语气,还是会忍不住觉得高兴,觉得自己在对方心里是不一样的。

      罗域将男孩的反应看在眼里,耐心地没有出声,只静静地等待对方的回应。

      可惜男人眼里的小可怜馥碗,在一时间的新奇高兴之后,就变回了面无表情的模样,低下头看了一眼男人制服上的勋章,轻声说:
      “没关系,等会儿有人来,我就走,不影响别人。”

      顿了顿,馥碗又说:“你不用带我走。”

      这就是明晃晃的拒绝了。

      “你的伤势很严重。”罗域低头看了一眼馥碗伤痕累累的脚,问:“这样怎么自己离开?”

      馥碗听了这话,竟是弯下腰,直接伸手,速度极快地把脚底扎着的最大的两块玻璃碎片拔了出来,眼看着双脚瞬间血流如注,他却眉头都不皱一下,用手撑着地,就要站起来。

      罗域眉头瞬间拧起,抬手按住了少年的肩膀,铁钳似的手掌力气极大,力道却控制得很好,仅仅是让虚弱的馥碗动弹不得。

      少年脚底扎着的全是细碎的玻璃,这么站起来走路,脚还不得直接废了。

      馥碗脾气不好,被摁住了就很不爽,口气很差地说:“你们提过的超级人种,你知道的,不治我也不会死,熬几天就自己好了。”

      罗域怔了怔,终于意识到一个问题。

      虽然他很清楚面前这小孩已经五天没吃没喝甚至没睡,身上的伤还不是一般地严重,但是,这是个没接受过社会主义知识教育的孩子,长期的非人训练已经让他习惯了压抑生理上的需求,跟他解释人不吃不喝流血过多会死,他显然是不信的,因为他的身体素质比常人更好。

      沉默了几秒,罗域转而摸出了一只手机,对馥碗说:
      “你先别急,我知道你的体质和普通人不一样。不过……”

      罗域打开手机里的电子书app,随便搜了本高中历史课本,打开后,把屏幕转向男孩,低声说:
      “我记得,你很喜欢读书。如果你跟我回去,我能安排你去上学,你可以从书上学到任何你想了解的东西,变得更强。”

      这句话倒是戳中馥碗的死穴了。他活了十六年,住在地牢里也发展不出什么爱好,唯一遏制不住的就是强烈的求知欲。

      那老头除了让他做超出人体极限的体能训练之外,什么东西都不肯教他。
      毕竟超级人种,只要能完美执行命令,就足够了,不需要会思考。

      馥碗骄傲,从来不服气,老头不教他,他就自己学,靠着偷听研究员的对话,他学会了说话,懂得了很多专业知识。

      在偶然发现他偷偷学习说话之后,老头为了哄骗他去学爬井,给的许诺就是有朝一日让他上学。
      后来他发现老头仅仅是在欺骗他,才发狠决定破釜沉舟弄废那个组织。就算没有水井里那个盒子的出现,凭他自己,也能扳倒组织里的所有人,就是代价大了点。

      馥碗的长相实在太过漂亮,明明落魄至此,可此刻坐在那里冷冷淡淡地看着你,就仿佛生长在淤泥里,即将盛开的娇嫩花朵,有种矛盾到极致的美感。

      罗域耐心地等着,眉眼间看不出一丝一毫的犹豫或是算计。

      片刻后,馥碗伸出细瘦的手指,把那只手机接了过去,看着上面的文字。

      片刻后,他轻轻地点了下头。馥碗难得有这么一个愿望,不想放弃实现的机会。

      他衡量了一下自己和对方的武力值,确定现在的自己打不过对方,逃走的可能性为0,拒绝并不理智。
      只不过是跟对方一块换个地方治伤,男人还是行动部的人,馥碗不止一次听过研究员的手机里传出来的广播,那些广播里总是会报道全国各地的新闻,其中说得最多的就是这个部门今天又完成了什么新的行动,对社会做出了什么新的贡献,老头最害怕的也是被这个部门的人抓住……那么,面前的人起码短时间内是安全的。

      罗域满意地收了雨伞,径直脱下身上黑色的外套,弯下腰仔细地将动弹不得的少年裹了起来,随即打横一抱,大步走进了雨里。

      朦胧的雨丝笼罩里,馥碗被温暖宽大的外套裹着,感受不到一点冷,他手里依旧紧紧攥着那只手机,脸上木木的,忽然皱眉,问: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念书?”

      罗域短短的黑发已经被雨水染湿,冒着雨赶路,步伐却丝毫不受影响,此刻馥碗看不到他,他也不笑了,俊美的脸看着极冷。
      换作平时,他确实很少笑。

      听到馥碗的问话,男人面不改色,说:“以前遇到只挺聪明的小猫,他告诉我的。”

      馥碗听到这个回答,微抿唇,不高兴地不说话了。

      两人都是一张冷脸,比谁更酷,冷也真不算事。

      罗域走的方向停着一辆映着行动部标志的车,他抱着人走过去,车窗很快摇了下来,一个光头青年紧张地探出头说:
      “boss,刚刚顾先生打电话过来问找着人没有,我说你去找了,不一定能找着。他就说,要是找到人,就劳烦你送他家里去。”

      罗域闻言剑眉一挑,扯了扯唇,说:“你跟顾晏说,要找儿子,去找民警挂寻人启事,我一特殊行动部的,还管这个?”

      说着,男人转头绕过那辆车,走向另一边的路虎,很快就有一个同样一身制服的青年从驾驶座跳了出来,跑过来给他开门,等他抱着馥碗上了后座,才驱车离开。

      开车的是罗域的下属,叫陈景,他虽然知道这次解救“超级人种”的行动,但还真是第一次见罗域抱人,啥时候boss变得这么体贴了,简直太阳打西边出来。

      馥碗被放在后座,身上还裹着外套,他抬头扒拉了一下露出脑袋,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黑毛,抬起头准确地同后视镜里投过来的那道目光对视。

      此时车开了一段路,雨几乎已经停了。漫漫日光从厚厚的云层间攀爬而出,从广袤的天际倾泻而下,映照得少年锋利的眉眼愈发白得晃眼,点漆般的眸子深而静,薄薄的唇没有一丝血色。
      那是一种超乎性别的美,如此惹人注目的长相,若是稍微柔软可亲些,必定勾得人神思不属,可他眸色清凌,仿佛能映照人心,旁人只看一眼就恍然回神,只觉得眼前人遥远如孤天高月,不可染指。

      陈景一时就有些愣住,反应过来后又急忙收回打量的目光,心里嘀咕着,这他妈长得也太要命地好看了,不会是啥星二代吧。

      一时间,陈景看罗域的眼神就不太对了,抱个这么漂亮的小孩回来,难怪boss今天这么温柔。

      可惜,罗域根本get不到下属的脑电波,见小孩顶着软乎乎的头发低头看手机,显然已经被高中历史课本迷得神魂颠倒,转身就取了备用的医药箱出来。

      他一手托起馥碗的双腿,一手握住馥碗的腰,把人挪了下位置,让那双流血的脚丫子搭到自己膝盖上。

      馥碗警觉地放下了手机,见男人拿着酒精和棉花给他的伤口消毒,脚底感觉凉丝丝的,又有些刺痛,一时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只好说:“它会自己愈合,不用理。”

      罗域根本不听他的话,消了毒后又用镊子把玻璃碎片一点一点地夹了出来,头也不抬地说:“有些碎渣埋进肉里了,掉头去医院。”

      陈景忙应了一声,调转方向。

      脚底擦拭的棉花软绵绵的,男人处理伤口的动作非常熟练,并没有感觉到多少不适。

      馥碗想把脚抽走,又想起自己刚刚答应了对方,这时候反悔万一没书读了怎么办。

      罗域似乎知道小孩在想什么,边动作边说:“普通人受了伤,都是要治的,不治伤口会恶化,恶化了哪也去不了。你要想去上学,就得记着你是个人,伤没好,没书读。”

      馥碗顿时皱起眉,看起来就有些不服气,可他实在想不到反驳的话,干脆臭着脸去看书。
      他眸色比常人黑很多,黑白分明的桃花眼一冷下来,看着就很凶。

      罗域抽空瞥了小孩一眼,啧了一声,不经意般说:
      “过两周高中放假,到时候送你上补习班,把落后的进度补补。九月正好和其他人一块军训。”

      “军训也是读书么?”馥碗撑不住问,又抿紧了唇。他本来打定主意不和罗域说话的。可看罗域一本正经的样子,好像又在说正事。

      “军训是上学的一部分,起码这儿的高中,每年都要军训。”罗域解释着,手上动作利落地给小孩包扎好伤口。

      做完这一切,他抬头看向馥碗,看着小孩一脸冷冰冰的其实又躁得像只炸毛的小猫,问:“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馥碗之前说了自己是超级人种,这一类小孩基本都不是正常出生的,那就说不定有没有名字了。

      这话一出,偷偷炸毛的小猫愣了一下,明显不太熟练、甚至有些磕磕绊绊地说:
      “馥碗,吃饭的……那个碗。”

      “那馥呢?”罗域问。

      谁知这问题一出,馥碗就凶巴巴地瞪过来,看起来心情极差地说:“不知道。”

      他转过头看着窗外,隔了几秒又觉得自己没有礼貌,只好轻声说:“研究员说是馥郁的馥。我也不会写。”

      原来是不会写字的小猫。

      罗域垂下眼,把馥碗的手拉了过来,没等男孩发脾气,就放缓了声音说:
      “我写给你看。”

      馥碗心里的小炮仗顿时被不知哪里来的雨水浇灭,他跟着垂下眼,一动不动地看着另一只修长的手指,在自己的掌心里一笔一划地写出他的姓氏。

      馥。

      那根手指骨节分明,看着就比自己大了两号,写字的速度很慢,也很稳,却没有任何不尊重的意思在里面。

      一个字写了两次,罗域松开手,又把手机拿过来,打开记事本,分别用五笔、拼音26键、笔划打出了三个“馥碗”,说:
      “名字是一个人非常重要的东西,代表了你,要记住怎么写才行。”

      馥碗手里被塞了只手机,突然说:“名字意思是一只碗,也很重要么?谁用这么随便的名字。”

      那时候他年纪小,研究员也只是图省事,因为刚好在吃饭,就随便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甚至读起来还有些拗口。

      不想,罗域听了竟是一本正经地说:“馥和碗都寓意美好,怎么不重要了?”

      何况,这明显是只不爱吃饭的小猫,不叫碗都不适合。

  • 作者有话要说:  罗域:这是只可怜的小猫。
    小碗:我这么凶好像没有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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