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明一下,我仔细看过金瓶梅,其中对丫鬟小厮的来源,一是买的,二是经人介绍主动上门的,三是送的,这三类,都没有月银。主人只给提供吃穿,偶尔会赏钱,小厮去别人家办事,礼节上会有答谢银子,再就是从主子交付的办事银子中克扣,还有别人托他办事,贿赂的银子。
金瓶梅原著中,大户人家买卖丫鬟,我没看到有签订契约,或者说是卖身契,会有保人,充当保人角色的是媒人牙婆等等。文中出现契书,一般都是用在商业上,比如原著,西门庆和乔大户等人合伙开铺子,签订分成合同,还得有保人。向别人借钱,也得写欠条,这也算契书一类,也需要保人做第三方见证。
最后,就是潘六儿的性格设定。大姐别忘了,潘六儿既不像主角花狐狸魂穿过来,也不像西门庆的重生,他本身还是个半大孩子,行事肯定不周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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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问题,我再修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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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冒泡,这段时间我要开始高速更新了。文太冷,又不想坑,拖久了怕坚持不下。
摸摸大,说一句吃到的圣诞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