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LOFTER下架风波的一点感想。
第一,我对同人的态度一向等同我做人的态度,爱护自己喜欢的,尊重他人的喜欢。但是,不相信有绝对的自由,法律应临界于一切之上。如果不懂,建议重读九年制义务教育和熟读科学普法概念。
第二,一切不与事实依据为根据的言论都是造谣。我大学是最喜欢法辩,所以要么你拿证据捶我,要么我怼死你。
第三,尊重他人,可以不喜欢,没必要伤害。一切自以为是的作恶,从来不可能成为所谓的正义。勿以恶小而为之,一切终将会反馈在你自己身上。
第四,如果盲目跟风,人云亦云,可以改变你对事情的整体认知,那么你需要反省的是你的三观浅薄。
以上,欢迎实名制带证据来辩,注意不欢迎九漏鱼和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