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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 ...

  •   龙在野没事就四处闲逛,现在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MONEY,还有一身难得的防身功夫,正是人生快意呀。
      但是逛了几天之后,龙在野就发现原来人真的很容易不满足,这里没有电,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花花公子,也没有花花公主,更重要的是没有牛排、PIZZA、烧烤、烤鸭,没有鱼翅,甚至连一碗白饭也很难得。他在大街小巷逛了四五天,吃了手工面条,吃了南瓜粥,吃了炖山药……几天的风土人情体验下来,他蔫了一圈,生活水平太低了,没娱乐,没消费,连吃的都不好,四天时间,他花了30文……那时他才知道“通达”客栈的老板伙计为何那么巴结自己了。
      还说回“鸽心珠”事件的上午,那天龙在野去“白氏当铺”印证了一下周老夫人的话,确实不假,店内没有一个熟面孔,那时的小伙计也不知去了哪里。他象征性地询问了几句,暴跳了一下就状似垂头丧气地回了“通达”客栈。
      中午用餐时,“异风阁”的小伙计来找龙大爷。
      那晚找来春儿姑娘的店小二一个劲的懊恼,怎么就没想到龙大爷好这口呢?如果那天合了这位爷的意,那得得多少小费啊。哎,真是失策!
      “你说江老板让你把这个交给我?”龙在野拎着两张巴掌大的卖身契,打量眼前皮肤黝黑身材矮小的青年。
      “是,江老板说是周老夫人派人传的话。”
      “哦。”龙在野挥手让店小二上了一壶酒,顺口道,“那林公子怎么样了?”
      小伙子一抓头,“林公子没事,……就是在地上拖得久了点,流了不少血,宝儿公子今天一直在照顾着他,眼睛都哭肿了。龙大爷,恕小的多句嘴,您是好人,要真是林公子的大哥,就将他带出……那个地方吧。他那种人……真不该受这种罪。”
      龙在野掂掂手中的纸,沉默不语。林慕风,他昨天已看得清清楚楚,可谓天香国色的一个美人,可惜看他那宁折不弯的劲就知道此人心高气、不知变通。龙在野挺瞧不上这种人,环境不好,就适应环境,努力改变环境,整天绷着个脸愤世嫉俗就是反抗?至于那个小丫环倒是忠心耿耿,让她跟着自己倒不错。
      “你可以回去了,告诉你们老板,请他好好照顾我义弟,待我处理一点私事就去接他们。”边从怀里掏出一串钱,扔过去,“这个赏你对我林贤弟的关心。”
      “这,这,这个使不得。”小伙计将钱放在桌角,退开一步,“龙爷,如果没有其他吩咐的话,小人先告退了。”
      龙在野点头,看着他离开的步子,突然叫住他。
      “龙爷还有什么吩咐吗?”
      “你……是‘海升’的人吗?”龙在野状似不经意地道,“听说你们‘海升’有种叫‘蛇鱼’的鱼特别美味。”
      小伙计先是一愣,脸色变了一变,马上陪笑着说,“龙爷说笑了,小人是‘中宋’台角人。不过倒也听说过‘蛇鱼’,城里的青云酒楼好像就有呢。”
      龙在野笑,“是吗?那倒要去尝尝了。”
      中午,龙在野当真雇了一辆半旧不新的马车去接林慕风,从“通达”出发一路到“异风阁”接收到的电波大概是他这两辈子中受到的最多的,从路边卖花的小姑娘到铺子中卖果哺的大姐,甚至“通达”看门的小伙计。
      更不用说一到“花衣巷”口,就被堵得寸步难行,各个楼子也都有几个小倌,但他们不敢明目张胆地过来拉扯,一见那些妓女还得低头行礼,就暗暗向龙在野抛媚眼……不过龙在野面对这一群花枝招展的女妓男倌,只有深深的无奈,现在他只想接出林慕风,然后四下闲逛,可面对这些狂蜂浪蝶,又不能动手,稍微大声一点都一脸哀婉欲泣。
      最后还是江从流让项宝儿过来佯装大吃飞蜡,才让他得以脱身。
      进了“异风阁”,龙在野看也没看刚刚与他大演亲热戏的项宝儿,这个小家伙一看见他就眼睛闪闪发亮,脸上的笑容禁不住地往外奔。
      对这种青楼楚馆的人,逢场作戏皆可,没必要投入太多感情。其实对谁,他能认真对待呢,上辈子只不过对一个女人想要认真对待,可是转眼她就受他连累,一家被杀。所以还是游戏人间的好。才不会害人害己。
      江从流一迎出来,龙在野就道,“林兄弟烦劳江老板照料了,如果没别的事就请引我去见他们主仆吧。”
      江从流脸色不变,眼睛却微瞄了瞄紧跟其后勉强笑着的项宝儿,口中道:“好,好,林公子我已请城中的薛大夫看过了,大部分都是皮肉伤,只是胸骨断了一根,已经接好了,不过怕有些不便移动。不如再在这边多休息几日。您看如何?”
      “不必,我住在‘通达’客栈,将义弟接过去也好就近照顾。哎,我这位义弟可真是吃了不少苦啊。”
      “嘿,是啊。”江从流微咳着道,须知林慕风吃的苦,也有大部分经他的手的。
      龙在野见到林慕风的时候,大吃一惊,这哪是人,简直和木乃伊差不多。
      只见林慕风僵直地躺着,两条腿上绑着厚厚的几层纱布,胳膊腹部双手也全打上了绑带,脸上贴满了狗皮膏药,东一块西一块,十分滑稽,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伤得有多重。
      其实一般来说林慕风这样已算是伤得非常严重了,但是在我们龙大爷看来,却只不过是小伤,只要不危及性命的伤,龙大爷都不会看在眼里的。
      小平一直坐在床前的搭板上看护着主人,一见这一大帮人进去,紧张地站起来往床边靠了靠。
      “龙爷,林公子的腿都磨破了,我让人用了我们楼中特制的润肤膏,十天之后就会完好无损。”
      “恩,多谢了。江老板果然够意思。这一点小意思,江老板不要客气。”龙在野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扔给笑出一脸花的男人。
      江从流接过,笑得十分市侩,一点也不像个间谍。“应当,应当。客气了,客气了。”
      抱起林贤弟,径直出了楼上了马车,小平也自动跟了出来,却不敢上车,直到龙在野喊她才敢飞快地爬上去。
      快进“通达”的院子时,林慕风才悠悠地醒了过来,看见自己在一个男人的怀中吓了一跳。
      小平在一旁轻声道,“少爷,这是龙爷。”想必什么时候两人也讨论过这位英雄救“美”的龙爷了。
      林慕风虽浑身疼痛还是向他点头微笑,“多谢龙爷。”
      龙在野不知为何,见他虽脸上微笑,眼底中有着深深的警惕,不由生了一股自己也说不清的戏谑之心。“不用谢。”左手同时似不经意地狠狠地抓了他的屁股一把,林慕风浑身一震,随后像浑身脱力一样闭上了失神的双眼。
      小平看向主人的眼中满是怜惜。
      将林慕风安顿好,又让店小二去请了薛大夫,在薛大夫说一切无大碍之后,龙在野放心地出了门,四处采集这个世界的各种信息。
      二十一世纪,由于龙在野的工作的关系,他并不喜欢逛街,衣饰装备有专人打理,连内衣内裤安全套都是服侍的人收拾得妥妥当当。在逃亡的日子里他更是不会在街上乱晃了,一切都尽可能地依靠着网络……到今天在街上一走才知道有那么多好玩的事:胖胖的妇人拿着棍子追打着瘦瘦的丈夫;有小孩子骑着大狗,恹恹欲睡;卖面条的大叔喜欢别人夸他的面好吃;卖烧饼的小贩总是不吃自己做的烧饼…………
      也许老天也觉得以前太对不起某人了,近几日某人运气好得无法挡。
      当然好运气有时候是由不顺郁闷之类的来衬托的。
      话说龙在野在某小巷看中了一套古朴的房子,原打算购买,但一打听才知道在中宋国只有民籍以上的人才能购买房屋,他如今只能算一个流氓,无权购买。如果他想买房屋店面等不动产必须得办理一个民籍或以上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共两份,一份自身携带,另一份就是在所办理府衙存档,与此相关的会有一份财产证明,里面会记载本人所持有的部分财产。
      龙在野讨厌在政府部门去挂号,这与他在二十一世纪的经历有关。他是个习惯自我隐藏的人,不自觉地就想隐藏自己真实的一面。不过他已经决定从新开始,过新的一生,他不知自己怎么去重新生活,是以后都遵纪守法吗?事事循规蹈矩?可是他的内心深处并不相信法律,所有的法律都是为当权者服务的。只有道德才是为所有人所设的。
      他需要好好想一想,决定自己以后是个什么样的人。虽然龙在野跟大部分人不同,有了第二次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随便调换人生。
      就在他尚在思考人生方向的时候,他认识了两个在他以后人生中起到非常重要作用的人――周子安大将军与奇珠大商人。
      很多年以后,龙在野也只承认自己认识这两个人,而不承认他认识的是屠杀万人的周国侯与海升的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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