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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番外 ...

  •   第二十章
      翻外——式神的自述

      滴答……滴答……

      粘稠的,暗红色的血顺着刀锋蜿蜒而下,红色的血,红色的天空,到处堆着残缺不全尸体的大地……破破烂烂横七竖八立着的战旗,被凛冽的寒风吹得猎猎作响。

      寂静……到处如死一般的寂静!

      我握紧了手中的鱼肠短剑。仿佛有灵性般的,短剑发出嗡嗡的悲鸣,只不知是为主人的将死还是为自己日后的蒙尘。

      正所谓‘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会天生就喜欢杀戮,而我,也不例外!但是,一个人的成长与日后的经历息息相关,不巧,我杀戮的欲望正是这样培养出来的。

      或者你会问为什么,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回答的,但我可以告诉你——没有为什么!!这好比人饿了要吃东西,累了要睡觉一样,杀戮已经成为一种本能,深入我的骨髓,操纵着我的思想我的灵魂。

      在别人眼中,我是个十恶不赦的人。有鉴于我凌厉恐怖的作风,旁人表面上对我诚惶诚恐,恭敬得不得了,至于私底下,则是用尽所有恶毒得话语来形容,恨不得把我剥皮拆骨生吞了。真是典型得欺善怕恶!不过,直到目前,我还是活得好好的。俗话说得好‘咬人得狗不会叫’这些人也只能装装样子罢了。也因此,更多各种各样层出不同得谣言铺天盖地得飞来。

      谣言之所以会对人造成伤害,就因为本人对它的在意!如果连本人都不在意了,那么谣言就只能是谣言,时间过了后又会有别的新的谣言出现。他们以为用谣言,用社会得舆论就能击败我,我却在心底嘲笑,‘不好意思,本人刚好对这些不在意!’

      可能是活得太没意思了,一直一直都是不停的杀戮。要知道,吃同一个菜太多,就会腻的很。而我,也正好知道了他们的小动作,明知他们想利用战场的混乱来除掉我,但我还是亲自请缨去上战场。

      为何不呢?很有趣不是吗?!

      看着他们努力的装作一脸正经,但眼中透露出的满满是幸灾落祸的目光,此刻的我心里却是一种看透世事的哭笑不得和大彻大悟!人类,真是一种典型的喜欢自欺欺人的动物啊。有时,我也不得不为的为着身为人类的自己感到悲哀。呵!真讽刺!!

      所以,当我身在敌中却遭到不知名的人伏击时,我没有感到吃惊,毕竟——这是他们杀我的唯一机会了。我惊讶的反而是自己,莫名的,心底泛着解脱。可能,是太累了。没有任何意义的活着,有时,比死亡更加痛苦!

      作为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活着的目标的话,那么,活着就只是活着,犹如行尸走肉般的活着,没有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各种情绪的活着,真可谓生不如死!!

      所以,我明明可以避开的那一下重击,却结结实实的落到心口上。其它人见到偷袭成功,但碍于我平日的威名,没有一人敢过来查看一下。哈哈,有胆偷袭我却没胆走近我,看来我平时做人很不成功呢。

      滴答……滴答……随着血渐渐的流失,我的神智也开始变得不清。紧了紧手中快掉落的鱼肠短剑,我享受着剩下的为时不多的人生。可惜了这么一把好剑,因着我的死亡而埋葬尘土之中。

      然后,我就此沉眠于黑暗。

      人之所以畏惧死亡,大概是因为对未知事物的不解与惶恐。正所谓人死灯灭,这也死无可奈何的事;偏偏人类的欲望是无穷的,大量的妄念,执念,信念才形成了怨,化为各种不同的形态充斥着人间。

      魑魅魍魉潜伏在人间阴暗处,靠着人类的欲望为它们提供了源源不绝的养分,以此壮大自身;然后又利用人类贪婪的本性制作更多的怨念给自己;如此循环!

      黑与白,光与暗,既平衡又共生,不可或缺;神与魔,本是一线之隔,是同一事物的对立两面。

      可能是我生前杀的人多,杀气太重,死后魂魄竟然不灭,经过漫长岁月后,修为鬼仙。我现在天天呆坐,无所事事,不用自己动手觅食,自有狗腿的小鬼双手送上。以我这种懒散的程度,想起来也很错愕,自己到底是怎样修成鬼仙的。不过,想不通的问题多着呢,也没必要斤斤计较;不是吗?!

      我生前和死后倒是一样的豁达。初到冥界这个不毛之地时,为了打发无聊又空闲兼漫长的时间,我不停的挑战这里的所有高级生物,我又对杀戮这种运动有了不一样的认识。不断的挑战,不断的完善自身,不断的吸取战败后的教训,不断的消化失败者的力量和精魄。

      一览众山小的感觉确实不错,我总算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当王者了。现在被我踩在脚下的尸体是冥界以前的头头,他的精魄是最高级的紫红色,真是无上的美味啊!想当初,我还被他打得满地找牙呢。

      自从我干掉头头后,那些见风使舵得小鬼们就奉我为尊,凡事战战兢兢得。我心里暗暗好笑,这么怕我干嘛,我又不会吃了你;在我眼中,他们连塞牙缝都不够看好不好!!然后,我过着日复一日得单调生活。冥界得高级生物都被我答怕了,远远见到我就赶紧逃命去也;所以……我-很-无-聊!!!

      想去人界看看,可惜我得力量对于人间来说过于强大,所以被制约着出不去。你问为什么?笨!这种没营养得话也好意思问出口!!为了各界得平衡,在N万年前各界的君主就制定了公约,当力量超过一定的数目时,是被禁止出入人间界的。要不,你就等着成为各界的通缉犯好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正所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外边BT又强势的家伙多的是,要是不小心引来个神呀魔呀的,只能吃不完兜着走了。玩是要玩的,但把小命给玩没了就得不偿失了。

      这就是,我虽向往人间界,却迟迟没有行动的原因。几千年的修为,还是要好好珍惜的。本来我以为自己就这样过着,直到那天……

      他来到冥界这个著名的不毛之地。虽有着比女人更加漂亮的脸孔,但我却不会因此而轻敌。他有着连我也看不透的修为。只有在对方高于自身数十倍的修为,才会看不透对方。我身体每一个部分都兴奋起来,好久……好久,没遇到对手了。在他的压倒性力量面前,我输得口服心服。

      “怎么样?和我签订契约,成为我的式神,就可以到人间了。我也会供给你足够的能量。”他笑着对我说。

      “为什么是我?”他要找式神的话比我厉害的多的是。

      “这样才有趣啊!”他回答。

      我笑了,这性格,我喜欢!“好,我答应你!”

      强烈的白光笼罩在我们身上,待白光消失时,我的额上说了个刻印,我们正式订立契约,成为主仆关系。

      然后的然后,我就成了他的式神。我当然看得出他得目的不简单,但是,这么好玩得事错过了再后悔就来不及啦。在人间界,为了限制我的力量,我只能以鸢的形态出现。

      重来人界,我感概万分。上辈子为人时,我活着没有乐趣,所以,这次要玩个够本才行。跟着这样的主人,生活不缺刺激和乐趣啊。

      主人的事我从不插手,就在旁边当个小弟跑跑腿好了,主人身边为他卖命的人多着呢。从主人似笑非笑的表情中,我知道自己心中的小九九被他看穿了。不过,他也没说什么,我们都是同一类型的人呢。要是他时常喜欢整人的毛病改改就更好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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