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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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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梦里的事情,方依依十分迷惑不解,梦里的场景明明都那么真实,真实的就像刚刚发生过一样。她以前也经常做梦,也有过连着做同一个梦的经历,可是事后想起,都只能记起个大概,像这次,连细节都记得那么清楚的,还是头一次。
其实,这些都不是最关键的,她记得,她在梦里摸过手链上的那颗血红色的玛瑙,然后出现一个笔记本和一支圆珠笔,她在笔记本上写下一篇日记,日记里有提过,想吃青椒炒鸡蛋,想喝酸奶,想念小爸……青椒没出现,酸奶没出现,小爸也没出现,醒来的时候,唯独出现了鸡蛋。
这不是很奇怪吗,因为她在日记里提到到过,所以醒来时,身边出现了其中的一样。
陆子城说她刚才不在那里,为此,他还因为担心她而去四处找她,可回来的时候,她却仍在原地睡着,并没有去过哪里。并且,除了梦里的那个地方,她肯定自己中途没有醒过,更不用说去哪里偷鸡蛋了。
那几十个鸡蛋,只能解释为,她梦游的时候去谁家偷来的了,但愿没有人发现才好。
试试手链吧,看它是不是真有那么神奇。
方依依很郑重的摸了摸那颗血红色的玛瑙,等了一会儿,却什么也没发生,并没有出现笔记本或圆珠笔之类的东西。不甘心的再摸几次,还是一样,什么都没有。
难道是记错了,摸的不是这颗玛瑙吗?挨着把所有的玛瑙都摸了一遍,依然什么都没发生。
吃饭的时候,方依依有些垂头丧气,时不时不死心的摸几下那颗在梦里无比神奇的红色玛瑙,暗暗祈祷着奇迹出现。
我一定是疯了吧,梦里的事,怎么能当真。
陆子城奇怪的看着方依依,将她奇怪的举动解释为傻病发作。
“看来我的厨艺有进步。”陆子城的声音平平的传到方依依的耳内里,她迷惑不解的望着他那张好看的脸。对了,忘了问他,毕业后为什么不选择留在大城市工作,偏偏要回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山旮旯里。
陆子城有些得意的看着三个空盘子,今天,做的菜终于头一次,被吃得这么干净。平时,方依依要么不吃,吃也只是一点点,像今天这么好胃口,真是不多见。
摸摸自己的脸,方依依也发觉今天吃得太多,不知不觉,味觉已经恢复了,酸甜苦辣全都能尝出来。
这也算是今天的奇迹吧,心里这么安慰着自己。
关于陆子城为什么不留在城市,方依依每次问他,他都不肯正面回答,总是故左右而言他。
方依依以前得过自闭症,所以很排斥跟陌生人接触,在生人面前,她就是个文静的乖乖女,只有方洁知道,她平时话到底有多少。
虽然现在不再害怕见陌生人,却仍然不太喜欢与人亲近,只与熟人呆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比如小爸,比如……王蕊,还有师父那些游戏的人,她很喜欢那个在游戏里无所不能的师父。
知道这样不好,却病态的不愿改变。
跟陆子城在一块儿的时间长了,她话也渐渐多了起来。看起来,陆子城似乎比她更不爱说话,如果她不主动问他的名字,她怀疑,两人就算在一起生活一辈子,也不一定会知道对方叫什么。
额,一辈子?她在想什么呀。
“喂,说呀,你为什么不留在城市工作?”他不可能有先见之明,知道城市即将要变成人间地狱,所以才回来的吧?
陆子城淡淡一笑,“想回来,就回来了呗。”
方依依看得痴了过去,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你应该多笑笑,笑起来真好看。”
陆子城愣了一下,方依依注意到,他的脸上微不可见的浮起了一层红晕,只是稍纵即逝,让人怀疑是不是真的出现过。
不想说就算了,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想说的秘密,比如她,不是也有不能告人的事吗?如果他知道自己曾经被丧尸咬过而不死,知道她对他的血有着一种近乎疯狂的渴望,还能像现在一样跟她相处吗?
也许,他也有个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
自此,方依依再也没梦见过那个迷人的院子,而是在陆子城家里过起了心安理得的米虫生活。
也许是因为从小住在舅舅家里,陆子城养成了很独立的生活习惯,尤其炒得一手好菜。自从方依依的味觉恢复以后,为了给她补充营养,每顿饭他都会给她炒好几个菜,她也不负所望的将盘底都打扫干净。
对着满桌子的空盘子,方依依很不雅的打了个隔儿,有些感叹的说:“唉,再这么吃下去,我要变成猪了。”
陆子城意味深长的看了看她那未完全发育的小身板,和几乎能与丘陵地带相媲美的前面,说:“多吃点,你太瘦了!”她说以前跟叔叔一起生活,他真怀疑,那个是不是她的亲叔,居然把个好好的姑娘,喂成了这副模样。
还好还有发育的机会,不然以后得砸手里了。
像是看透了他的心思,方依依胸堂里一股莫名火蹭蹭的上涨着,他居然说她……小?虽然真的不太大,可是,可是,被人这么公然的嫌弃,叫她一颗少女心,怎么能接受得了?
接触到她眼里的火苗子越烧越旺,陆子城很识趣的收拾碗筷去了厨房。
“明天给你做烤乳羊。”厨房里传来陆子里平平淡淡的声音。
烤乳羊?呀,好久没吃了,虽然心疼小羊,可敌不过肚子里的馋虫啊。想着明天又能吃到好吃的,刚才的不快早就被抛到九宵云外了。
厨房里,某人的嘴角向上扬了扬,这个傻丫头,还真是好打发,只要有好吃的,便会乖顺的像只小猫。
米虫的生活既舒适又惬意,如果不是还有所牵挂,方依依也不想自讨苦吃,去外面的世界担惊受怕。可是,她还有小爸,不能丢下小爸不管,无论如何,得找到他,至少得知道他过得好不好,这样她才能安心。
告诉陆子城她要离开时,心里竟然有些不舍,哪怕是养条狗,时间长了,也会有感情了,何况是个大活人,一起生活了这么长时间。
“我陪你一起去吧。”听完她的话,陆子城这么说。
“你没有必要陪我去冒险的,我力气很大,能保护自己。”这倒是真话,对付一两个丧尸,如今,她还是有自信的。
“我去外面找些东西,家里调料什么的都没了,人要是缺盐,会生病的。”
不说她都忘了,本来陆子城储存的调料什么的足够他一个人用好一阵子,因为她的缘故,都提前用完了。
也好,两个人一起走,也好有个照应。再说,据说出山的路,十分荒僻难找,没有这个向导,她不知要在山里转悠多长时间呢。
……
“抓到两个乞丐,很像可疑分子。”一个寸头男子报告着。
被称作老大的人,叫陈宇,今年23岁,本来也是S市人。因为头脑聪明,又有一帮玩得好的兄弟,病毒爆发后,就和一帮兄弟辗转到了C城。
陈宇看了看被抓的两人,一身粗布衣裳,做工粗糙,也不知道是哪个年代的款式,浑身还脏兮兮的,头发也乱蓬蓬的,不过能活着来到这里,也算不易。
离这里最近的城市,是S市,方依依就是从那里逃出来的。一路往北,就必然会经过C城,那里人口相当稀少,如今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形。
方依依和陆子城决定去那里看看,才进城不久,就被人当成可疑分子给抓了起来,现在正被堂审。
那个被称作老大的人,方依依觉得有些眼熟,很像一个人。但因为之前也只是视频里见过一两次,所以也不敢确定。
“我们不是坏人,只是路过这里。”陆子城说。
陈宇看了他一眼,又瞅了瞅方依依,“是活的就行。带他们去洗个澡,换身衣服,明天跟兄弟们一起干活吧。”老大就是老大,行事果然很有风范。
为了出行方便,离村时,方依依作的男装打扮,好在她的身体还没发育完全,也不容易被人认出来。为了装得更像,一头长发也剪短了。
她也并没有亮出身份的打算,与陆子城以兄弟相称,化名陆子遇,好方便行事。
在这里,所有人都必须要干活才能得到口粮,大家分成许多个小分队,十个人一组,每天去各个地方寻找食物,然后带回来,由陈宇分配。
一些老弱病人之类的,就种殖大米蔬菜,以此来赚取他们的那份口粮。
第一天出去行动,由于陆子城和方依依都是新手,并没有让他们具体做些什么,只是让他们在一旁看着,熟悉熟悉。
“娘的,我们这个队本来就弱,现在又分来两个废物,以后可怎么混。”一个长发青年抱怨道,完全无视另外两只的存在。
“发哥,忍忍吧,”说着,不怀好意了看了陆子城和方依依一眼,“他们干不干得下去还不一定呢。”如果在行动中死去,是很平常的事。一个队里,如果死掉几个人,就会再派新的人进来顶替,如果同时有两个队同时都伤亡严重,就会被合并。
他们这是被排斥了,看样子,他们还希望他俩能在行动中消失,好摆脱两个累赘。陆子城和方依依互看一眼,提醒彼此都要小心,怕这些人会使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