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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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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的三个多月里有九十天都感觉日子过得不太顺畅。
我已经吃不惯这里的饭菜了。菜偏辣,吃两口嘴唇就要烧起来。
我不是能吃辣的人,这一点随我妈,长到15岁之前甚至没吃过火锅,看看就知道那种鲜红是舌头负担不起的。幸好会做蛋炒西红柿,马马虎虎竟也应付了这么久,只是最近好像也吃厌了。
还有就是,我好像,落后了很多。一个多月前在上课时出了洋相,那天不知怎么的忘了给手机关机,常年不响的的手机蓦地叫起来还吓我一跳,学生们看我拿出手机就开始窃笑,诺基亚直板已经入不得他们的眼了。满教室的人都在拿手机点点点,我才知道原来智能手机已经普及了。我站在讲台上愣了愣,觉得自己看起来有些呆。
其实也没什么,我不怎么在意时髦洋气什么的,只是,离开这里太久了,虽然是故乡没错,可它并没有轻易接纳我,或者我还没有再次融入它。这么一想,总让人心里有些空落落。
心中不定的感觉伴随了我三年,一直到我回来前还满怀期待地想摆脱它,我以为故乡有这样的力量,可事不如我所想。大概是因为,至亲不在而朋友又大多疏远了。
想养盆花做个伴,还有就是,要报个厨艺班,不能是网络的,我没把握能搞定它。
星期一要向学校交份相片,要准备论文,还要备课。事情不少,可没有丝毫干劲,越忙我就越想说话,越想说话就越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跟前也没什么熟人,真叫人烦躁。
我坐在花坛边上捧着一本书做出勤勉的样子。这个季节已经没什么要开的花了,不知为什么连残枝败叶也没见到多少,看到的只有光秃秃。我察觉到有人在朝这边走的时候赶忙翻了一页。
“程述。”有人叫我。
我一听这声音莫名高兴起来,来的是老张,以前的室友。
老张全名叫张定,因为有一张很高中生的脸,被宿舍其他几个面相颇老成的怀着复杂的动机起了老张的绰号。人挺不错,我虽比他年纪大但老是受他照顾。
老张坐到我边上:“一起去吃饭?”
我立马合了书站起来。我挺乐意和老张一块吃饭,他点菜水平高超,慧眼慧鼻见识广大,不像我,总点不到个好吃的。他和我几乎都从未失手过。
老张带我去的果然是家新馆子,其实也说不好,总归是三年内开起来的。
他点菜的时候我翻着手上的书,就这三分钟的间隙竟然看了五页,相当这整个没效率的下午的量了,我不由感叹老张奇人也,我以前只要是跟他一块儿做任务时效率就会变高,现在还是这样。
他点了三个菜,半个小时后盘子就被我俩清干净了,我撑得不行,感觉嗓子眼儿被撑得圆圆的。老张好像不是很高兴,也许是没吃饱。
我有点不好意思,毕竟是他出钱,而且人家个儿高该多吃,倒是我吃了个肚皮鼓鼓,哎。
老张已经开始赚钱了,而且还有闲钱请饭,不像我,哎。
我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问了他是不是没吃好。他一愣果断否认了,我心里这才踏实了点,自我回来他可是第一个请我吃饭的人,起码不能让他感觉太糟糕。这样说不定还有下一顿。
我俩走在回学校的路上,他突然说:“今天吃得挺好,我这段时间就这顿最好。”
说得我挺开心,老张难得说什么好不好的话,今天摆明是强调了我的作用呗。他说这一段时间,于是我自作多情地给这段时间定了个比较久的跨度,虽然对老张好像有点不太厚道,哈。
快到校门口时我被叫住了,是一个老头儿,声音又低又沙的:“蓝褂子小伙子,你过来一下。”
我吓了一跳,赶忙看了看老张,黑长袖。老张看着我,我低头一瞄我穿的正是蓝的,周围再没什么人。应该是叫我。可我认识的人里明显没这号人,老头儿我只认识卖杂志的那个,而且我穿的也不是褂子。
“就是你别瞅了。”,他坐在一个小板凳上抽着烟,旁边是水盆和轮胎,应该是个修自行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