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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捡回一个侍卫 ...

  •   最终,马在距离齐向云只有几粒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而齐向云被吓得退后几步,但眼神一直盯着马背上的人。那男人在确定坐骑不再失控后,从马背上一跃而下,就那样一言不发地面向齐向云。
      很久很久以后,齐向云还能回想起自己第一眼看清这个男人的面容时,内心浮现出的熟悉感和第一句话——哪来的霸道总裁?欧,不是总裁,是将军。奇怪了一下哪来的熟悉感,不过这被束高的乌黑发丝、剑眉星眸、紧抿的嘴唇、虽被一身赤黑铁甲包裹但仍能看出精壮的身体,构成的这个英气十足的男人和旁边那匹一看便知优良的纯黑骏马到是让齐向云想起大众男神大多都是这样的。
      眼前这个男人优秀到齐向云觉得如果他穿越的是一本漫画,那这个男人不是主角就是反派大BOSS。齐向云不管是哪边都想抱大腿啊,跟着主角有活路,跟着反派大概不怕死。
      就在齐向云思考怎么搭讪,不对,是搭话时,他的侍卫一个个蹦了出来,凶神恶煞地用刀指着那人,紧张地问:“少爷,您没事吧?”然而心里想的却是齐夫人会不会怪罪他们没看好少爷。
      没等齐向云说没事,从那男人身后传来了丝毫不亚于刚刚吵闹的骚动。“让开让开让开!”
      瞬间,装备精良的骑兵出现,让这原本拥挤的集市更加狭窄,百姓们更是生怕出一点声音就被骑兵带走。其中领头的一人是一位长相平凡,身材修长,身着普通铁甲的年轻男性,他急促的翻身下马,走到差点撞了齐向云的男人背后,“扑通”一声双膝跪地。
      他将头紧贴于地面,说:“属下无能,只求速死。”
      啊?什么鬼?齐向云表示一脸茫然。
      而那个男人也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然后下跪的男人拔剑准备谢罪。
      “等等!等等!这位先生,快住手啊啊!别别,血啊!”就在剑刃入喉部不深的时候,齐向云狂奔过去拉住他的手,硬生生将抢了人家的剑,丢在一旁,开始说教:“先生,你知道人命有多可贵吗?自杀是非常非常不好的,你要想过你的家人友人吗?你就这么离开了对他们是多大的伤害!”
      话锋一转,指着那个依旧冷漠地看着这一切的男人,“你说你也是,跟个大爷一样,你什么仇什么恨不能好好说,你这样,还有多少人愿意当你手下?”骑兵众人挺想说这位比大爷还能大爷,不用有仇有恨,只要这位想,基本上谁都该死,还有,想当他手下的人估计有一个大陆那么多。
      下跪男子看着眼前这位为他鸣不平的青年,他有点点高兴,也许是第一次有人这样为他说话。但是,二十多年的观念深入他的骨髓,主子要他死,他绝不生。一把挥开青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再次闭眼抹脖,然而疼痛并没有如预想的那样来临,可是手中武器击中物体的感觉也不假,那是怎么回事?
      睁眼,看见了带着铁锈味的红艳艳液体,不用怎么思考,就能明白那是血。血的来源是一只握住了他的剑的手。那是一只没有任何伤痕的白净的手。顺着向上看去,明明是一张因为疼痛而过于扭曲的脸,此时却很动摇人心。至少他有一点点动摇了。奇怪,动摇了什么呢?
      “我说,你有没有听人说话啊!有什么必要寻死啊?”齐向云其实没有那种你就算罪大恶极也不能死,要好好活着一起创造新世界的圣母观念。之前会阻止这人是因为他觉得自杀要有理由。也许是他多管闲事。因为父母的职业问题,他们家每天饭桌上的话题有一半是哪里发生了自杀,谁的亲属又因为谁自杀而怎么样。所以齐向云讨厌自杀,看着这人要自杀,齐向云的火气就上来了。
      “护主不周,便足以身死百次。”下跪男子说完,看了一眼依旧背对他的人,再次伏地说:“属下罪该万死,还请主人……”
      “等等!”不等他说完,齐向云便打断了他的话,他算是明白了这该死的阶级观念。“你哪只眼睛看到他出事了?算了,我不和你扯了。”松开握着剑刃的手,对那个被称为“主子”的男人说:“开个他不死条件。”本以为那人会不理他,可下一秒就打脸。
      “送你。”
      啥?
      “不需要无能的人。死了倒也可惜。”
      啊……出现了,这种把自己放得高高在上的人。这种高位者随心所欲的世界。
      “好。”适应这样的世界并不难,虽然这是因为齐向云自身的身份不低。可是既然有,为什么不好好使用呢?谁都明白改变很难,齐向云更不会奢望自己一人就能把这里改变成穿越前的那种社会。而且他几乎不用遭受这样的不平等,反而有去实施这样不平等的身份。虽然他不会去做那些欺压之事,但他也没有必要去改变。说到底,齐向云是明白的,自己是自私的。
      看着那男人骑上下跪男子原本的马,带领其余骑兵浩浩荡荡的离开,齐向云忍不住对着他离开的方向吐了吐舌头。再回头看依旧那个跪姿的男子,心里叹口气。
      “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无名无姓。只是主人曾用十七唤我。”他虽然嘴上回答着,但心里已经明白自家主人的用意了。自己没有服从命令,甚至回了一个平民的问话,对方还用那种相当不尊重的语气……那个骄傲到骨子里的主人岂会这样轻松放过他们。无非是“那件事”比他们重要得多,现下不适宜惹是生非。等到主人处理完“那件事”后,若是心情愉快,到是有可能让他们死得痛快。可若是不愉快,到时候……
      十七也在心里叹气,只求能死得痛快。
      “十七?怎么听也只是随便的编号吧?你有什么想换的名字吗?新名字新气象嘛。”十七看着眼前的青年兴致勃勃地和他讨论名字这种不重要的事,丝毫没有惹上世界上最不该惹的人的自觉。可是看着青年仍在滴血的手,第一次,有人袒护他。
      他是个孤儿,也是个奴隶。有意识开始就是日复一日的训练和鞭打。直到十岁被选为主人的侍卫后,才有一些温热的饭菜。再后来十五岁时被主人提拔为贴身侍卫长后,才少了鞭打。他本该感谢主人,可现在为什么只是一个陌生人的一句话一个动作,这十多年的忠心就有了一丝破裂?
      一边思考着自己求情救下青年一命的几率有多大的十七一边回答:“并无。”
      套路上齐向云就该为他取名了。什么都无所谓,反正他是一个奴隶。
      “这可不行!名字可是跟随一个人一生很重要的东西,不是你自己喜欢的,还改什么呢?”这是母亲告诉他的,齐向云的名字是在他满月时抓阄来得,虽然很无理,但也算是那时他喜欢的了。
      为自己取名这种事,十七从未想过。自己取名就代表,他不再是奴隶,而是自由的。这是一种诱惑,诱惑着他脱口而出:“雨,我喜欢雨。”反应了自己说了什么的十七愣了愣,将头低的更低,“我只是个奴隶。”
      奴隶与仆人不同,而最大的不同就是仆人有月钱有工期有自由,而奴隶什么都没有。就算被主人虐待死了,也没有人会说什么。说白了,还是上位者的天下。
      然后十七听到——“奴隶又怎么了?你难道要否认自己身为人的事实吗?”
      “……雨,我想要叫雨。”因为以前只要一下雨,那些苦不堪言的训练就会停止。并不是那些人重视他们,只是因为“东西”生病会很麻烦。特别是像他这样还有些才能的“东西”。
      “雨?会不会太简单……那么,这个字怎么样?”说完,拉过这人的左手用自己的血写下一个“霖”字。反正血都流了,不用白不用。
      却不料,这人极力反抗,“这怎么行呢?这可是大不敬啊!”那一位的名字里就带了这个字啊。那一位的名字确定以后不仅全辉阳国所有重名重字的人改了名,乃至整个中原、北雪区,部分南水疆的人都改了。
      “啧,那,这个字呢?”齐向云又拉过他的右手,写下一个“霁”。“这个字,有着雨过天晴的意思。”
      看着男人呆滞了一会的脸上出现了一些不同的表情,大概是向往着未来的表情,这使齐向云笑得莫测。
      而现在他要说一句很关键的话。
      没有人知道接下来的这一幕在十七心中激起了多大的涟漪。
      照射在青年脸上的光线无比耀眼,那青年的一抹柔和笑容却能照亮一些光线无法到达的地方,他说:“那从今天开始你就是‘齐霁’,能够使天放晴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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