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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我喜欢你 ...

  •   向瑯明知他现在有多拮据,明知钱是他最敏感的软肋,却还要故意让他难堪吗?

      抑或,希望他战战兢兢地感恩戴德?

      他现在住在几百平米的别墅里,穿得光鲜亮丽体体面面,出入开的都是豪车,可讽刺的是,现在也是他人生的最低谷,负债累累,寄人篱下,出卖自己的所有,只为逃脱这样的现状。

      他一直用尽全力去维护的尊严,总能轻而易举被向瑯击得粉碎。

      他们是那么相似,他们又是那么不同。

      他们都承受过不可避免的人生之痛,痛过之后,赤luo裸的现实是,向瑯那些人的世界,他奋斗一辈子都可能进不去。

      可他好歹还有最后一点自由。决定去留的自由。

      他不信这个世界真的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然而,眼前,看着向瑯欲语还休的神色,林青竟有点于心不忍。

      他和向瑯相处快一年了吧,从什么时候起,向瑯的一颦一笑,他都了然于心了?

      他的每一个小动作,他的每一种肢体语言,他生气时的呼吸,他紧张时的目光,他不耐烦时不自觉拧起的眉头,他开心时嘴角扬起的弧度,林青都看得到。

      都看得懂。

      此刻,他在害怕。

      “对不起。”向瑯重复了一遍。

      接近恳求的姿态,让林青心中一梗。

      “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该怎么办。”向瑯的目光投射在地板上,声音很慢,很清晰。

      他没有勇气去看林青的脸。

      上演霸道总裁用钱去砸林青?

      他哪敢。

      这段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关系里,看似他是主导者,他是优势方,他有话语权,他可以有恃无恐。

      可没有安全感的,不是林青,是他。

      林青能置之死地而后生,他不能。

      他只有钱,但他用钱留不住这个人。

      那他便一无所有了。

      他发觉他真的很失败,活了这么些年,见识过那么多红尘过客,还是什么都不懂,不懂如何顺理成章地贴近一个人,不懂如何对一个人好。

      不懂如何走进一个人的心里。

      不懂如何去爱。

      向老爹曾骂过他,二十几岁的成年人,活得像个十几岁的小孩。

      没有骂错。

      拼命装得很潇洒的他,骨子里实则怂得要命。对至亲之人,对最爱之人,对这个世界,对自己,都是如此。

      他可能从一开始就有自知之明了。做很简单,爱很难,很难。

      难得他望而却步。

      他不是主导者,不,没有这么慌里慌张、茫然无措的主导者。

      向瑯以微乎其微的角度仰起头,试探性地望向林青,苍白的双唇微张,目光炯炯,在彼此沉闷的僵持中下意识地吞了下口水,喉结一突,又一收。

      林青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不知道要说什么。

      不知道要怎么回应。

      林青承认,向瑯比他坦率多了,然而林青一直认为,向瑯的坦率是建立在足够底气的基础上的,他要什么有什么,他又怕失去什么?他用得着顾虑谁吗?永远只有别人看他脸色。

      不像他,在风雨里、烈日下磨练出来的钢筋铁骨,也不得不在生活残酷的重负面前弯下腰。

      但,现在,向瑯在等他的回答。

      轮到他趾高气扬了,轮到他宣布主权了。

      他的大脑却一片空白。

      “林青。”

      “嗯。”

      “你喜欢过我吗?”

      “……嗯。”

      “嗯是什么意思?”

      “……”

      向瑯看着他。

      “我喜欢你。”林青说。

      向瑯怔了怔。

      “什么?”

      “……”

      “你说什么?”

      “我喜欢你。”

      不是喜欢过。是喜欢。

      向瑯那一双总是慵懒得像没睡醒的眼睛倏地睁大了,两人之间还是保持着数米距离,似乎谁也不敢去迈出那象征着什么的一步。

      “那我……可以抱你吗?”向瑯问道。

      不再是疯疯癫癫的入侵,而是认认真真的询问。

      林青顿了半晌,慢慢地张开双臂。

      向瑯扑了过去。

      他不在乎。林青的什么过往,他都不在乎。他反而很庆幸,原来他们一样不堪,一样浑身毛病,一样有不愿提及的曾经,他们都一样不是什么体面之人。这样很好,他们可以心安理得地彼此祸害,而无需有任何心理负担。

      他不是什么贵族精英,他也不是什么正直青年。

      他们,臭味相投罢了。

      哈哈哈。

      以后吵起架来,兴许还能肆无忌惮地挖一挖对方的黑历史,实在不行,痛痛快快地打一架也好——林青别太过份就行。

      “我能亲你吗?”

      “……”

      “要不你把围裙穿上呗?”

      “喂。”

      向瑯打算从向家大宅里搬出来了,向老爹已不在,这房子向瑯住得越来越不是滋味,之前是破事太多,乱糟糟的,向瑯没心思也没时间想这些闲事,如今从各方面来说大局都差不多定下来了,向瑯决定,正式遣散向家所有员工,只留下一个老管家负责定期的维护,其余人等,包括他自己,一律从房子里清空。

      房子不卖也不租,就这么留着吧,至少以后想回来了,随时都可以回来看看,让向瑯不至于那么无所依托。

      要离开那宽敞亮丽的住所了,林青倒也没有太多不舍,他以前的小窝条件再差,也挺舒心的。

      刚回来时父亲给他的那辆小破车,向瑯还是留着自己开。自己的行李一股脑全丢酒店后,向瑯死活要到林青家里蹭住,任林青说了一万次他肯定住不惯都无济于事。林青也是服气了,得,让他作吧。

      这天,两人正开着车走在路上,这是最后一趟了,今天向瑯作了最后的清点,刚才算是正式告别了向家大宅,不想平稳行进中的车子呼哧一声响,慢悠悠地由快到慢降下速度,尔后干脆耍赖般瘫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两人都傻了眼,熄火了?什么玩意儿?

      林青试图再次发动车子,却怎么也打不着火,他转头看向向瑯,难得地流露出无助的意思,他能好好开车不出事故就不错了,修车?他不懂啊!

      向瑯也回了他一脸无奈,林青不懂,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他就更不懂了。

      “完了。”林青一靠椅背,揉了揉额头,竟然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抛锚,恰逢这几天天气都不好,雨说下就下,春雨惊雷,绵绵延延。

      “叫拖车吧。”向瑯给出了一个非常实质性的建议。

      也只能如此了。林青拿出手机,打了通电话。

      那边说需要点时间,因为两人的位置实在是远,加上现在晚班高峰……能怎么着,林青也只能接受这命运的安排了。

      挂了电话后,两人看着阴测测雾蒙蒙的前路,一齐发呆。

      “我饿了。”向瑯说。

      “……没吃的。”林青说。

      “可我饿了。”

      “忍着。”

      “不忍。”

      “……那你想怎么样?”

      “我们走回去吧。”

      “啊?回哪里?”

      两秒后,林青回过神来,“回你家?”

      “嗯。”

      “现在?”

      “嗯。”

      “这么远?”

      “嗯。”

      “快下雨了。”

      “别磨叽了。”向瑯转头就推开车门,嗖一下钻出去,在外面居高临下地看着林青,以眼神催促他。

      “……”林青也不是没见识过向瑯这种奇葩的节奏,除非动用武力把他扛回来,否则别指望他能乖乖讲道理。林青轻轻地叹了口气,开门下车。

      向瑯咧嘴一笑,“走。”

      走吧,那就走吧。

      两人步履生风地大步往家的方向走去,路上一个人都没有,甚至一辆车都没有,天地之中只有两个生命孤独地相互陪伴,并肩而行。

      谁都不开口,默默地赶路,好在他们开了不算太远,掐指一算,回去还要两三公里吧。

      向瑯以眼角余光去感受身边林青的存在,他们离得那么近,却仿佛在各走各的,没有任何牵连。

      向瑯的目光小心地往下瞟了瞟,林青的手随着步伐微微摆动着,手心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让人有种去填充些什么进去的欲望。

      向瑯盯着林青的手,一直盯着。

      林青却毫无自觉,一路向前。

      向瑯终于鼓起勇气,猛地伸出自己的左手,往前探去,手上的触感让林青一愣,那一刹那,他没有回头,而是很自然地握住了那只悄悄伸过来的手。

      紧紧相扣。

      向瑯的心陡地一安,细雨很冷,掌心很暖。

      他不知道他在害怕些什么,想想也是可笑,比这出格得多的事他们都干千八百回了,居然还能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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