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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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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傅晓得知英伦时光面包房是陈子昂的姐姐开的时候,就开始常常往那里跑,那里的面包蛋糕都不便宜。相比起C市另一家家喻户晓的蛋糕店,英伦时光走的是小众路线。
每次傅晓都只买一个小杯的蛋糕,然后坐到窗边的位子等着。有时一个下午,有时几十分钟,她想用尽量多的时间来碰运气,说不定哪天就可以遇见陈子昂呢。
所以,陈莘会注意到傅晓的存在。一开始还不明白用意,不过既然是来的顾客,不管买多少东西,她都欢迎。之后就多聊了几句,陈莘马上就明白了,这个女孩来这里的原因。
对自己唯一的弟弟,陈莘还是很关心的,身体情况也是,感情问题也是。每次看到傅晓时,陈莘都会想,如果是这样的女孩子,应该没问题吧。看起来是很执着的人。应该不会放手吧。
另一个注意到傅晓的人,是李晔。陈子昂不常出现,可是李晔却常用常出现,只是傅晓从没注意到他罢了。
陈莘先提起的傅晓,说她想追陈子昂。李晔就多看了她几眼,很普通的一个女孩,也不是陈子昂喜欢的那类型,这一点,李晔很清楚。
不过,李晔是承认自己小看了傅晓的执着了。李晔说自己有空,就打电话给傅晓问她家在哪里,他想到她里来玩。
傅晓一个劲的强调自己家里没什么好玩的,可李晔说自己很无聊,就是想过来。半个小时之后,李晔拿着啤酒和鸭脖子出现在傅晓面前,鸭脖子是傅晓要求买的。自从青青结婚之后,和傅晓之间的联系少了,大概是还沉浸在新婚的喜悦当中吧。
于是傅晓很厚脸皮的要求,既然来了,就别空手来。李晔说女孩子吃鸭脖子很难看,傅晓说没关系,又不是当着陈子昂的脸。
就连一次性手套也不戴,直接就抓着鸭脖子上嘴了。“那么好吃的东西,你不吃?”她见李晔只喝啤酒,不吃鸭脖子就很奇怪,“你不喜欢?”
李晔摇头,脖子抓子肠子什么的,他都不吃。
“尝一口吧,尝尝?”傅晓拿起一根,知道李晔不会拿的,就拿着喂给他吃。李晔很勉强地尝了一口,“怎么样,味道还行吗?”
李晔说太辣,不喜欢。
傅晓哈哈笑着把余下的塞到自己嘴里。那是吃过的吧?李晔大眼睛,看来,他似乎可以明白那么点一点点为什么陈子昂不喜欢傅晓的原因了。不介意别人吃过的东西?
“有什么关系,就那么一口而,我很健康啊,你也是吧。”傅晓开怀大笑,还用油腻腻的手拿起啤酒,可手太油了,打不开易拉罐。李晔帮着打开,拿起来喂她喝了一口。
“酒量不行,少喝点。”
“李晔,你对女孩子是不是都很温柔?”傅晓说,“如果你是陈子昂就好了。”
“那你就不会在我面前这样肆无忌惮地啃鸭脖子了吧。”李晔说,“你当他是男神,可说到底,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你可以想象他抠鼻屎的样子,脱裤子上大号的样子,或是刚脱下的臭袜子随手一扔的样子。如果是这样,你还喜欢吗?”
“喜欢,当然喜欢啊,他所有的一切,我都喜欢。”傅晓自信地说,“不管他是男神,还是土豪,还是普通人,我都喜欢。”傅晓啃完最后一个鸭脖子,又拿起啤酒,“谢谢你来看我,干杯。”
见李晔没动静,傅晓就主动跟他碰了个杯,不过喝完之后,傅晓彻底倒下了。嘴也没擦,手也没洗,吃过的东西像个乱摊子。
“想要追到他,你还得更努力才可以。不过我支持你。”李晔喃喃自语着蹲下来,端详傅晓,“陈子昂那个人,我最了解了,我可以助你一臂之力,你不用谢我。”傅晓都醉得睡着了,也不知道李晔是在说给谁听。
C市的市中光,有个叫金黄广场的地方,这里有条人流量很旺的步行街,每到周末更是人头攒动。这里有很多年轻人喜欢的店,服装,饮品,饰品,KFC,还有上次陈子昂让傅晓去买的仙芋鲜。
不过,最近像仙芋鲜这类的甜品店是越来越多,某天傅晓在刷微博时无意看到C城同城会上有人在说步行街这边开了一家新的甜品店,开业那天为了吸引顾客特意安排了几辆豪车停在店门口,同时还会有一匹羊驼出现。
“羊驼,草泥马?”傅晓有了兴趣,她没见过真的草泥驼。既然能近距离看,为什么不去看看。傅晓本是约青青一起去的,可是青青说她跟她婆婆要一起出去办事,这结了婚的女人跟不结婚的女人就是有区别。
等到她到步行街时,那匹羊驼还在,豪车也有。不过比起豪车,傅晓对真实的“草泥马”更感兴趣。白色的毛绒绒的毛啊,很是可爱。看着就像让人抱抱,不过那主人说不能抱,因为它会咬人。
会吗?傅晓本是想近距离拍照的,可担心会被咬到。“你喜欢?”旁边有人问傅晓,傅晓应了一声,这才发现问话的人是李晔。
“你怎么会在这里。”傅晓一看到李晔就想到了陈子昂,那个人说出国几天,可都一个星期多了,还不见有回来的消失。
“朋友开的店,过来捧个场。”李晔说这家甜品店是他朋友开的,他还送了一对花篮。
“那个,你知道他出国的事吧,他回来了吗?”傅晓没打过陈子昂的电话,心想他在国外的话,电话应该打不通吧。
“谁?”比起羊驼,李晔对停在外边的豪车更感兴趣,怎么说其中一辆是他认识的。“你说陈子昂。”他抬起一脚搁在其中一辆豪车上,也不怕把人家车给弄坏喽。“他早回来了,这是他的车,说明他也在里面。”
既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朋友,陈子昂肯定也会过来捧个人场,送上花篮,再把豪车借出来招个人气。
“你说这是他的车?他的车不是那辆土豪金吗?”傅晓可不会记错。
“太招摇了。”
土豪金招摇吗?这样的车也很招摇吧,傅晓看停在面前的那辆兰博基尼,这不是招摇还能是什么。C市这个地方,就算有再好的跑车也跑不起来,路小车多,虽然大马路上好车有很多,还照样被挤在车流里。
“走,跟我进去。”李晔很自然地一手搭在傅晓的肩上,亲密无间样子走进甜品店。傅晓想甩开李晔的手,也不知道李晔今天是怎么了,干嘛搞那么亲热。可李晔就是不放手,还一个尽得把傅晓往自己身上贴。
“很热,喂,很热的,放手啦。”傅晓不喜欢被人这样搭肩,可就在她要求让李晔放手时,看到了坐在甜品店里的陈子昂。这下子傅晓更是恨不得拉开李晔了,她可不想让陈子昂误会什么。“我跟他,没什么,只是在门口遇到,我——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不是跟妈妈出国去血拼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也没吱一声,不是说要带东西吗?那么带的东西呢?算了算了,这些事还是以后再问吧,当前是不能让他误会。
可不想李晔把傅晓揪得更牢了,还带着她刻意坐到陈子昂对面。怎么感觉像是是在示威啊,这示的是哪门子威。
一个俊俏的男人过来跟李晔打招呼,李晔说他就是这家店里的老板,姓胡。寒暄了几句之后,李晔叫了两个甜品,这才说胡家原来是在C市的某个镇上做轴承生产的。C市有很多这样的企业,可以说是轴承王国。这些企业家的二代吗,都是人们眼中的富二代,或者说就是土豪。
自然,也是陈子昂朋友圈子里的人。不过,李晔没有吃,而是两份甜都推给了傅晓:“多点吃。”
傅晓有点受宠若惊的错觉,心想李晔没事吧,怎么突然对自己那么好。“不用了,吃多了会腻,会胖的。”傅晓小声说。
“没关系,你胖点也很可爱。”
傅晓愣了一下,可爱吗……
就连坐在对面的陈子昂也是一脸狐疑。只见李晔招手示意傅晓耳朵过来,他有话要说。傅晓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便洗耳恭听,不想李晔那家伙突然就吻了一下傅晓的脸颊骨。顿时傅晓涨脸了脸。
搞什么!陈子昂莫名其妙地火了,她在亲自己时都没有害羞,现在只被人吻了一下脸颊就羞成这样?到是要看看这两个人搞什么花样。可心里却有点不舒服,看看傅晓笑的样子就更来气。
不是期待他从国外带东西吗,怎么没见几天就跟李晔走那么近了。陈子昂是在生气,可是他不确定是在生哪个的人气,是傅晓抢走了李晔这个朋友。还是李晔抢走了傅晓这个跟班。
不知道是哪一个更让他生气。
“走了。”陈子昂气乎乎地从傅晓身边走过,傅晓连忙起身要去追,可李晔却一把拉住傅晓,摇头示意她坐下来别走。
“你不知道什么叫欲擒故纵吗?”
“不知道。”傅晓当然知道,可这又中哪门的欲擒故纵,她可不想这样对陈子昂。她对陈子昂的心是日月可见。
北极熊有一个要好的朋友,是北极狐,它也是个全身有着纯白色毛皮的家伙。北极狐对刺猬很感兴趣,想知道它身上的那些刺是从哪买来的。
刺猬说,刺是生下来就有的。
北极狐问,那么刺激长在肉里,会痛吗?
刺猬说:见不到北极熊心才会痛。
傅晓是有多喜欢陈子昂啊,见陈子昂开着那辆兰博基尼走了,恨不得追出去。可李晔却不让她追,还说是为了她好,这样才能追到陈子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