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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设定、设定还有设定 ...

  •   设定、设定还有设定

      姓名:格兰妮.妮.康马克
      发型:黑色、卷发
      身高:160
      种族:人类(达奴神族)
      外观:遗传自母亲恩雅的娇小身型与美貌,最喜欢的颜色为紫色,因此时常配戴母亲送给她的、透着深紫色泽的额冠,有一头黑而飘逸的秀发,喜欢烫卷,编织成精致的股辫并以华美饰品妆点
      喜欢:美丽的人事物
      讨厌:比自己美丽的人事物、虫子、脏东西...(省略万字
      害怕:同上
      习惯:梳妆打扮、参加宴会、跟闺密一起讨论英俊的骑士
      备注:某方面来说,至高王(前阿尔斯特王)的长女格兰妮是个茫然而敏感、自卑又忧郁的女性,格兰妮虽然看似拥有一切──美貌财富、身分地位、骑士闷的恋慕、吟游诗人的追捧……
      但在夜深人静时,她时常带着泪水入睡,她爱她的家人,虽然这样的爱没有超越她爱自己,这份爱依然真挚而执着,但她发现自己被屏除在外,一些父亲康马克、妹妹丽芙、恩雅……全家人都共有的秘密,但她却不能参与其中。
      平时,她会气呼呼地找到任何一个人逼迫他们说出来,这一回却是在无数次的冲动过后她却步了。
      她分明是家中的长女,为甚么任何事情都要对她遮遮掩掩?
      她是丽芙的姊姊,为甚么对方总把她当孩子照顾?
      为甚么科普雷有些话宁可与丽芙说,却不告诉她?他们的关系不是更好吗?
      ……

      ※※※

      姓名:丽芙.妮.康马克
      发型:亚麻色、微卷
      身高:175
      种族:人类(达奴神族)
      外观:小时候就是一颗球,不只肥肥胖胖的,也喜欢用衣服把自己裹得更厚实。
      但身高遗传到了父亲康马克,没几年便抽高再抽高,身高一度超过了友人奥斯卡,15公分的身高差距也使得她的姊姊格兰妮相当不满。
      亚麻发色,平时为了方便,喜欢绑成一束或者编成一大股辫子,好使她可以和科普雷、马库斯四处游猎玩耍,或者绘画打发时间。
      在外人看来,康马克的两个女儿反差极大,也因为格兰妮的美丽张扬,丽芙便显得没什么存在感。
      名字是为了纪念恩雅的曾祖母,「好战者丽芙」而取。
      生日:生于新年─森庆节第二日,约略为11月1日。活跃期间为:罗马帝国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及其子卡拉卡拉皇帝在位时期。
      喜欢:吃肉(猪肉)、苹果、强大实力、泡在水里、伊恩
      讨厌:不受控制的东西、弗克麦亚力
      害怕:火、火,还有克星火、弗摩族
      习惯:装傻,忽视旁人的暗示,将所有她认为重要的事物强迫症似的记在纸上
      备注:每当人们看见康马克的孩子们都会惊讶于格兰妮与丽芙姊妹的不相像,除了恩雅王后喜欢在宴会中将他们俩的造型打扮一致,否则几乎没有人在第一眼会认为这是一对姊妹。
      早年的丽芙相当困乏、被动,她的心智年龄远超过外表年龄,因此外界的嘲笑她不是不知道,只是过作不在意,实则受挫的放任旁人议论。
      但侍卫长伊恩充任了耐心的父辈,加之多年生活在此也逐渐习惯,丽芙更不希望自己再为丧女的伊恩增添烦恼,因此接纳了原先被视为外人的家人,对于现在的血统与家族,也多了一分荣誉感与捍卫的义务──但日后的际遇以及复杂的身分背景,则是不断与此拉锯。

      ※※※

      姓名:埃林
      发型:绿色、毛茸茸
      肤色:棕
      身高:8320000
      种族:复合有机物
      外观:庞大身躯,长满绿毛,气质优雅
      生日:不可考,早于一万年前
      星座:……自己去问,盖亚座吧?
      喜欢:人类
      讨厌:人类
      习惯:沉默(一旦真正发火相当可怕)
      备注:大洪水时期,由邦芭及其丈夫芬坦所率领的矮灵来到了埃林安居,以期躲避灾祸,但洪水在四十日之后降临,邦芭及其子民死于灾难中,只有芬坦存活了下来。
      三百年后,来自赛拉的帕尔赫德族大举迁移到了埃林,他们的到来为埃林带来了短暂的强盛,不只拓垦了埃林的沃土,也将骁勇善战的弗摩族驱逐到了北海,但弗摩族招来了风雨、疾病与罪恶,一日之内,兴盛的帕尔赫德成为了死城,弗摩族得以回到埃林,而降下瘟疫,日后也成了弗摩族最常用的手段。
      二十二年后,来自伊比利亚的娜培德族在族长的带领下踏上了埃林这块净土,他们同样试图驱逐弗摩族,并且势如破竹,弗摩族就差最后一刻落入与过往同样的窘境了,他们被迫到了滨海。
      北海之上、永冻之地,正是弗摩人的家乡、母邦,节节退败的消息传到了国王巴勒耳里,他怒不可遏,来到了埃林训斥了弗摩的战士,并再一次招来疾病与风雨,阴翳降罪于娜培德,一如他们曾经对帕尔赫德做过的。
      仅存的三十名娜培德战士离开了,但在海上他们与自己的首领发生了冲突、分道扬镳,族民踏上了不列颠定居。
      首领娜培德则回到了伊比利亚,与当地的土人结合,并敬拜那儿的女神达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力量。
      视线回到埃林,弗摩族获得了胜利却元气大伤,这时,一支海上漂泊的民族乘着皮筏而来,他们被称作菲尔勃格。
      菲尔勃格人又一次击败了弗摩,在埃林建立了国度,将王制与法规带入了埃林,统治了该地有三十五年。
      在伊比利亚,休养了三十五年的娜培德人决心要重回埃林。
      法理亚斯家族的圣石与族民们做出了选择,芬迪亚斯的努亚达、这位达奴的宠儿有着一切美好的品质,如今成为了这支远征军的统帅与国王。
      努亚达先是与宿敌弗摩人结盟,后带领着子民在祭坛上向达奴女神宣誓,他们将成为达奴的儿女,也是一支前所未有的家族,达奴族。
      达奴族在努亚达的率领下,乘着遮蔽了菲尔勃格视线的云雾,回到了埃林……
      (埃林表示:打架都在我头上打,玛德,真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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