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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这时候突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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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突然嘀嘀嘀,有一个好友申请。打开一看头像竟然是沈墨!
怎么回事!回头一看,沈墨竟然手里不知何时拿了台精巧别致的笔记本。那本笔记本顶天只有10寸,就像是他的笔记本的缩小版,但是看外观和工艺不知比他的这台要高级上多少倍。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
沈墨还对他露出了个甜甜的笑。
身为一个屌丝+宅男,沈墨手中的笔记本简直是高富帅的标配,还笑得这么甜,让他如何不嫉恨!
站了起来,三两步走到沈墨面前,居高临下,狠狠地,“你的笔记本哪里来的?”
沈墨眨了眨眼,“变出来的呀。”
这个答案~~
好让他抓狂。不过想想也没错,沈墨可是他宝贝柚子7变成的,也就是传说中的妖。妖要变出个什么东西还不是件简单的事!
可是之前沈墨表现得还跟个五六岁的人类孩子一样,还掉眼泪。转眼就告诉他,喂,我可是法力无边的妖怪哦。
这样的反差怎么不让他$%@$%$^%
不过好好想想,他可是和有法力的妖怪做朋友,那岂不是要什么有什么?看在他这两天这么殷勤的份上,小妖怪沈墨应该能给他变点好东西才对。
变脸,殷勤,“沈墨,哦,不,妖怪大人,你能不能也变个什么高级的笔记本给我。”他的笔记本可是四年前买的,配置早就跟不上了,玩游戏总卡。经常因此被打死,导致每次他看到自家的笔记本,就忍不住浮起淡淡的忧伤。
如果有一台高配置的笔记本,他的PK胜率就会大大增加,没准还能获得极品装备,真是棒棒哒。
沈墨摇摇头,“我的法力不够呢。只能变出这个。要不然你拿去用?”说完,手一送,将那个小小的,连键盘都小巧到让人无语的笔记本递到程枫面前。
看着这台分明配置绝对是顶级的笔记本,程枫欲哭无泪。这么小的键盘,他得怎样才能按得准,本来就是技术渣,这下要渣到底了!
法!力!不!够!这四个字真是破万点的伤害。明明看到了曙光,可是就在他挣扎地爬到曙光面前,突然啪地一声,曙光被遮住了。
再也不能爱了。
加了沈墨,原本程枫还想带着沈墨玩,怎么说都是一张屋檐下,虽然人妖殊途,但是能帮还是要帮下的。可是再一看,沈墨竟然已经二十多级了,早就出了新手村,关键是沈墨一个法师,竟然能升这么快?要知道前期剑客攻击高升得快,法师因为攻击不高,杀怪效低,所以升级要慢很多。
这种升级效率,连灭绝都没能达到!
真不愧为妖怪,连游戏里都这么妖。
不过嘛,再怎么妖,毕竟程枫也玩了两三年了,早就已经100多级了,虽然技术渣了点,不过游戏各个地图任务还是很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总不能让人沈墨自个摸索对吧,他决定带着沈墨做做任务。但是~~为什么给玉瑶仙子送信还有隐藏任务?隐藏任务还能送一颗灵珠!!!
灵珠属性还是顶级?服用后能直接涨几十万经验!不是吧!他玩了这么多年别说见过,就连听都没听说过!
沈墨服下了灵珠,唰唰唰白光变身,一个自带圣光的法师华丽丽地出现他面前。不过半个多小时,沈墨竟然已经到达了50多级!到了选择成仙还是入魔的时候。
这款游戏除了职业之外,还能分仙魔,服装和人物效果都非常漂亮。
程枫原本想要入魔,身为一个男人,还是一个单身汪宅男,化身魔君多酷呀,又招摇又能勾搭妹子。不过他当时看上的软妹子是个仙族,如果他入魔了,很多修炼都不能和软妹子一起了,所以程枫才含泪舍弃了入魔的最高理想,当了个仙族。
现在既然有选择的机会了,程枫当然力劝沈墨入魔。沈墨听程枫的话,成了魔族法师,身后的圣光变成黑芒,沈墨当时捏人物的时候,是仿造他自己的模样捏的,和他自己有七分相似,原本漂亮乖巧的脸,衬着高大的身材暗黑的气质,竟然显得邪魅狂狷,气势迫人。
程枫#¥!#,这竟然是他家那个萌萌的乖宝?
转身为魔的沈墨打出了一段话,“爹地,以后我会保护你的。不会让你被人欺负。”
程枫~~无语~~,身为一个直男为什么听到这句话,感觉怪怪的?
仙魔修炼方式不一样,入魔后的沈墨需要到魔界里练级,而身为仙族的程枫自然是无法踏入魔界。沈墨入魔后,程枫当然就不能再带沈墨。两人便各玩各的。
程枫公司的待遇其实还不错,在普遍公司5:30下班的情况下,他们硬是在5:00就解放了。所以程枫到家才5:20分不到。要不是中途拐到了手机店去,可能还要更早就到家了。
程枫作为一个独居的宅男,非常忠诚地贯彻了单身汪的颓废生活,尤其是玩起游戏后简直不能再沉迷了,有时候干脆就不吃饭了。这样吃一顿不吃一顿的,年前还差点因为胃痛而进了医院。
他的房间更是乱七八糟,几个星期的衣服堆在一起,洗好的一堆,没洗的一堆。床单也早就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程枫正在努力打怪准备爆个极品装备,好送给心爱的妹子。
有人扯了扯他的衣服,“爹地,吃饭了。”
嗯了声,“一会呀。”
不对,又不是在老妈家,哪里会有人叫他吃饭了?
转头,外面的小客厅亮着灯,哪怕在自己的小房间里,都能闻到饭菜的香气。不是吧,难道是他出现了幻觉?
“爹地,这都是我做的哦。”乖乖萌萌的小男孩仰着头,眼睛亮晶晶。
难道这个小妖怪竟然还是个田螺姑娘?
这间公寓有一个小厨房,程枫租的时候确实想过将来交个软妹子做女朋友,两个人甜甜蜜蜜,软妹子还能给他做饭。他一回到家就能吃上热腾腾的饭菜。
可没想到软妹子没找到,热腾腾的饭菜先吃上了。
问题是,沈墨的身高还没有炉灶高呢,而且他什么时候点亮了做饭的技能?
没听说手机还会做饭呀。
沈墨唇角弯弯,“我在网上搜到了做菜的视频,照着做的。爹地,我做了水煮肉片,酱爆鸡丁,糖醋排骨,枸杞红枣瘦肉汤。你看看好不好吃。”
“本来想做你今天中午点的菜,不过你中午吃过了,晚上再吃一定腻了。我听郁静姐姐说,你喜欢吃这些菜。所以就做了,你快点尝尝看吧。”
程枫尝了口,眼泪都要流下来了。自从上了大学后,除了寒暑假,他就再没有吃过这么热气腾腾新鲜出炉的饭菜了,尤其是上班后,作为一个单身汪,天天晚上除了游戏就是手机,过着狗也不如的生活,现在竟然有人喂投了。而且还是用他喜欢的饭菜,还那么香!他差点将舌头吃下去了有木有!
果然现在的手机太智能了,都进化出了给主人做饭的功能!
程枫几乎将所有的饭菜都一扫而空,吃完后,还伸着舌头舔盘子。虽然很想吃完后就去玩游戏,不过沈墨辛辛苦苦地蹬着凳子给他做菜,那么小的小孩,那么嫩的小胳膊,他都怀疑能不能拿动炒菜锅。
他总不能还让沈墨再蹬着凳子给他洗碗刷锅吧。虽然程枫是很不要脸,但是这么不要脸他还真是做不出来。
收拾了吃过的碗碟到了厨房,洗刷刷洗刷刷,擦干放到消毒碗柜。
沈墨乖乖地站在一旁帮忙。乖巧地,“等我长大了,我会更好地照顾好爹地的哦。”
好感动~~
不过,什么意思?沈墨还会长大?难道他还要从小妖怪变成大妖怪?
沈墨眼珠子又黑又亮,唇角弯弯,“当然啦,爹地,我可是很快就会长大的哦,到时候爹地可就是我的啦。”
程枫觉得自己的生活太幸福了。买只手机买到了个“儿子”,会做饭会帮他打怪,将来长大了还会帮他做事,伺候他。他几乎可以想到他未来幸福的生活,都镶着金边的,金光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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