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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2 ...

  •   还是不习惯穿鞋。
      双脚远不如猫的爪子的耐磨,只能穿着沉沉的鞋子来保护自己。就像寄居蟹只能找个壳子躲起来才能生存,住腻了住旧了,动不动还要换一个。

      三步两步上了电梯,按了地下二层。一摸口袋突然发现没带车钥匙。
      可恶,都是我自己瞎着急。
      如果现在坐这蜗行蜗速的电梯从17层下去,再上来又要耽误不少功夫。我看着正在闭合中的电梯门,不管不顾的就上去用手扒住,现在出去还来得及。
      但我显然高估了自己的力气,电梯门的门缝还是越来越小,我放弃了。看来只好一会儿再坐上来了。
      突然!一双手出现在电梯门缝中间,正在用力向两边扒那厚重冰冷的电梯门。

      哦,那是一双怎样漂亮的手啊。
      戴着白手套的手指还是异常的修长纤细。
      更漂亮的是那手指上成串成串的亮闪闪的东西。
      哦,那不是珠宝又是什么?
      这人真暴发。

      我去伸出援手一起掰电梯门,电梯里突然警铃大作!
      吓了我一跳。门开了。

      走进来一位好闪的先生。
      我很难想象,在现实中还有人穿成这样。
      这男人从头到脚的一身雪白,看得我眼睛生疼。只能用一个词概括他,珠光宝气。
      除了他刚才开门的那只手外,手腕,脖子,耳朵,嘴巴,墨镜……甚至腰上,都是珠宝。
      他一进来整个电梯里小小的空间都亮了起来。
      怕没人抢他么?

      他抬起珠光宝气的手托了托白框的墨镜,哦,我的眼睛。
      我才看到他的脸,刚才目光都被那一身暴发的珠宝给勾去了。

      虽然大大的墨镜把脸挡去了一半,但不用看眼睛都知道这是张精致到妖娆的脸。
      这家伙头发也很嚣张,跟他那一身衣服到很搭调,银白银白的。应该是做的漂染,但是漂染又不大可能做到像他这么自然光滑。这,这不会是天生的吧?

      哦,这个风骚的男人。

      他似乎才发现我在角落里,面无表情的透过墨镜瞥到了我,马上又转了过去。我可还是发现他的眉毛略微惊讶的动了一下。
      不用惊讶,这么晚才发现我很正常。

      我继续研究他。
      我不曾记得我们这个中档的小公寓里有过这样的人物,而我这17层似乎也只有三户住户,有一家几乎半年没有回来过了,另一家也是普普通通安安分分的小市民。似乎,怎么也不会跟这种人扯上关系吧?

      “叮”
      电梯门应声而开。我在原地没动,看着他怎么办。
      他也没有在门开时像一般人那样直接走出去,而是停顿了一下,感到我没有立刻出去才迈出去。
      比普通人警惕。

      我紧随其后的走出了电梯,向我那辆丰田走过去时,我加快脚步跟他擦肩而过。
      他身上有脂粉味。
      我站在车边从反光镜里看着他上了一辆银色的凌志,车的驾驶座上坐着一个应该挺漂亮的女人。哦,原来是个孔雀男。

      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个美人,是那种走在乌压压的人群里一眼就能看认出来的人。
      美是这样一种东西,没有人能定义它,但谁都能一眼认出它。

      银色的凌志从我的车后面开过,我马上低头装作掏钥匙。我小心翼翼的又往反光镜里瞟了一眼,终于看到他把眼镜摘下来的样子。
      这一看,我吓得差点没咬掉舌头。
      红眼睛!

      天,纪梵希,你可不可以告诉我,这世上除了白,到底还有多少像我这样的,生物。

      ^-^-^-^-^-^-^-^-^-^-^-^-^-^-偶滴分界线口耐不^-^-^-^-^-^-^-^-^-^-^-^-^-^-^-^

      我右手扶上额头,愣了愣,马上狠拍自己脑门一下。
      我瞎操心什么?错觉一定是错觉。兴许是隐形眼镜。
      转身撒丫子往回跑,去公寓里拿钥匙。

      火急火燎的上楼拿了钥匙,又火急火燎的朝局子里狂飚。
      今天走平常不怎么爱走的一条偏僻小道,虽然有点远但是总比走大道堵车要快。

      唰!!!!!!!
      一个脏兮兮的,没错,是脏兮兮的东西惊呆在我的车前。
      我喵的一下停住车。
      “不要命啦?!”我今天真是够便秘的,从早晨一睁眼就没顺过,这一路上算算不知道被吓多少回了。

      我不停的逼逼按着喇叭,可是车前面那东西显然没有一点让步的意思。我没法子往前走,我后面的车也没法往前走,一个个都恼人的按着喇叭。周围房子里面被喇叭声吵醒的人越来越多。
      这条小路本来就很窄,比单车道还窄,一两大货车走过去都很勉强,我要是现在掉头那根本不可能。没办法,只好下车把那堵着我东西赶走。
      我开门下车,趾高气扬的走到那一小团抹布似的东西面前,说它像抹布都有点玷污抹布了。因为这东西实在是,太脏了。

      地上的生物听到我的动静,动了动,抬起貌似脑袋的东西。
      哦,原来是只狗。
      这是怎样的一只狗啊?
      脏。真脏。

      但是这小东西的眼神太过楚楚动人,竟让我收回想要把它踹开的脚,而鬼使神差的弯下腰轻轻的把它抱了起来。
      哦,好吧,我承认我是有那么一点同情心啦。
      我也承认,我在把这又脏又臭的小东西抱在怀里的时候我是有那么一点心满意足啦。
      但也只是一点点,就一点点。

      我把这脏兮兮的小玩意儿放在副驾驶座上,竟然恶心巴拉对它几乎可以称得上温柔的笑了一下。
      哦,我想我一定是疯了。
      梵希,我想我不仅接管了你的身体,甚至还遗传了你的同情心泛滥。

      善意是一种可以确信其存在,令人欣喜,可以信任,但不能依赖的东西。忠诚也是。
      我希望这小东西不要对我一时的善良产生依赖。

      捡完了垃圾,我风驰电掣的往局里赶。
      白是那种外表很温柔其实比谁都坚强的人,可我还是忍不住的操心。
      火急火燎的差点没把车开进传达室里去,我利落的找了个车位把车泊了。
      瞥了眼旁边的车位,还多了辆奥迪,看来有领导来了。嘿,这领导很有情趣嘛,竟然挑大礼拜天来视察。
      我飞快的下了车,把那脏兮兮的小东西留在车厢里。

      跑进警事厅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那刚才还老老实实的小东西现在正无助的不停挠着玻璃,冲着我的方向求救似的哀叫。只可惜我听不到它在叫些什么。

      我笑了笑,对天上的纪梵希说:你当初捡到我的时候,我是不是也这样又脏又丑?
      嗯,我应该比它安静一点吧?

      但我也没能笑多久。
      因为一进了办公室,我就发现两件火大的事:
      第一,白这家伙不见了。
      第二,我竟然被人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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