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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曾经沧海难为水(番外之楚天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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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修罗和阿修罗来自于梵文,修罗就是‘端正’,国人称其为天神,梵文‘阿’是否定冠词,阿修罗翻译过来叫‘无端正’。无端正自然长相丑陋,且凶狠而好斗,而修罗的长相倒可称作气宇轩昂。
佛经中经常讲到“修罗”。其从六道轮回之中就有了“阿修罗道”。六道为一人道,二天道,三畜生道,四饿鬼道,五地狱道,六阿修罗道。人道和天道为善道,阿修罗本性善良,也是善道之一,但因其常常带有嗔恨之心,执著争斗之意志,终非真正的善类。
转生到阿修罗道者,过去生虽无大恶行,但是轻慢心很重,非常的骄傲,不是瞧不起别人,就是忌妒别人比自己优秀。《业因差别经》详细条列出十项业因,包括身行微恶、口行微恶、意行微恶、起骄慢、起我慢、起增上慢、起大慢、起邪慢、起慢慢与回诸善根。因业力的牵引,阿修罗可分为胎、卵、湿、化四生。卵生者身在鬼道,能以其威力,展现神通入空中;胎生者身在人道,投生的原因是原本在天道中,却由于降德而遭贬坠;湿生者身在畜生道,住于水穴口,朝游虚空,暮归水宿;化生者身在天道,诞生谈起。
有诗云:男丑女美好战功,名列八部真天龙。佛子见我犹胆战,不与灵山诸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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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峰顶,终年雪飘。
世人不知,传说中最神秘莫测的修罗门,本就建在天山之巅。从小就习惯了这个世界,是一片苍茫的白。所有的丑陋、污秽、黑暗,通通都掩藏在其下,看起来,只是仿佛无比纯洁的世间。
身为修罗门主,我从未怀疑,终将一日轮回于修罗道中,永世不得超生。每日,都在练习着杀人的技巧,以及如何避免被人所杀。也看到过为了求生之人,将襁褓中的婴儿掷向刀锋。也看惯道貌岸然,享誉武林之人,骨子里却是男盗女娼,无恶不作。手足兄弟,尚能为利骨肉相残;夫妻之间,大难临头,甚至可以生死相搏。杀手,自然不是光明磊落的活计;但这人世间,有光明么?如果不能事由我心,纵然修得正果,又有何意义?
杀手有杀手的规矩,修罗门亦有杀人之道。总之,纵然刺杀,亦要合乎天道,正所谓替天行道,否则,纵许万金,修罗门也不会接这个生意。
虽然要求苛刻,但奇怪的是,修罗殿年年都顾客盈门。来人由鬼使带入殿内,在往生签上写下需要暗杀的人名。我们不会问来人的身份、来历,当然更加不会问缘由。一般在十日内,告知其成或不成。若成,银钱放下,等待佳音。若不成,则此人不在可杀之列,银钱悉数退回。
守口如瓶,是修罗门的规矩。无论成或不成,都决不会泄漏往生签上的内容。千百年来,从未有变。
父亲常说,我是习武奇才。门中典籍,早被我逐一学遍,修罗掌达到七成火候时,父亲如释重负,立将修罗门传给我,与母亲携手,浪迹天涯,从此归无定日,快活逍遥。
修罗门到我手中,依然令武林中人闻风丧胆。且不论修罗门中好手如云,我们从来给门人足够的自由和庇护。再者,真有棘手的人物,我也自然会出手。
我还没有失手过,但我渐渐发现,让人烦恼的,是我的容颜。
杀手自然要掩盖行藏,我习惯戴青铜面具。但总有不小心的时候,我也不可能要杀掉每一个看过我容颜的人,毕竟亦有无辜之人。然而这种一念之仁,使得玉修罗之名,在江湖上渐渐鹊起。随之而来的,是数不尽的纷纷扰扰,最奇怪的,是来骚扰我的,有女人,居然也有男人。
我变得越来越不愿意下山。我总是孤独的,我也习惯了这种孤独。这片冰天雪地,就是我和门人完整的天地。我曾经以为,除非杀人,否则我一定不会离开这里。
然而那日,天山依然白雪覆盖,我却突然多了个邻居。
那是一对师徒,为师者年事已高,仙风鹤骨,飘洒出尘。那弟子,年纪不会比我大多少,总穿着一身黑缎,凤眼潋滟,容颜竟也是出众的俊秀,刚毅挺拔,有如天山上傲雪的青松。
他们只呆在自己的一方天地里,从来不多管闲事。那少年每日,都在雪地里日复一日练剑。我觉得好奇,明知道是习武者的大忌,还是偷偷过去看他练武。
一看之下,才知道,原来仪表这么出众的人物,资质其实很普通。那落潮剑法,我都看会了,他还没能习全十招。
不过这人的毅力倒是不错,从早到晚,不间断地修习着。我用过晚膳,突然想起他,一看,他果然还在那里练着,反反复复,还是那十招。
我实在忍不住,跳出来,抢了他的剑,将那剑法给他从头到尾比划了一遍。
他的脸登时涨得通红,半晌,方省起来夺回剑。我存心戏耍他,将他摔得鼻青脸肿,才将剑抛在地上,扬长而去。
我本以为他必然会知难而退,谁知第二日,我再去看,他居然还在那里练着。
我于是又故伎重施,他竟然也还是老方一贴。当然了,最后获胜的,自然还是我。
他那师傅,竟然也没出来阻拦过。于是,这变成了我们之间每日必修的功课。
我不知道他在背后花了多大的努力,但,日复一日,我明显地感觉,我虽然也能夺过剑来,但越来越力不从心。
终于有一天,我用尽了招数,也无法再夺取他手中的长剑。四周的树木因了我们的打斗,东倒西歪,枝断叶落。我们一起摔倒在雪地里,都呼呼直喘气。他脸上还挂着一块被我打起的淤青,突然笑了,伸出手来,道:“我叫萧宁远,我们做朋友,好不好?”
杀手应该是没有朋友的------但是,鬼使神差,我居然伸出手去握住他伸过来的手掌,道:“好,我叫楚天行。”
那凤眼放出光来,笑道:“玉修罗?”
彼时我还没有意识到:天山之巅,我居然得到了今生的知己。
我们依然每天都过招,但渐渐就开始谈天说地,直至无话不谈。我终于明白,原来,在这个不比我大多少的少年心中,竟然有如许波澜壮阔的世界。他的博学,与他的坚毅、大度、百折不挠、凌云壮志,总让我折服。我早决定,要穷我修罗门之力,助他达成志向。
我终于有了第一个朋友,也渐渐走入他的生活,认识了他青梅竹马之交:素女曾柔。谁不喜欢美好的事物?素女不愧为武林第一美女,果然秉具闭月羞花之色,只可惜,她眉梢总有股淡淡的哀愁。这也难怪,据说她和宁远,都是孤儿,幼失扶持,其际遇可想而知。
她一听说我是宁远的朋友,也不问我的来历,立即待我犹如亲人一般,嘘寒问暖,无微不至,这热忱,让人忍不住想投桃报李。
江湖风雨,总未休止,但我的心中,却有冰雪在融化。原来有朋友,是那么温馨的感觉。
入世之后,烦恼也多,痴缠之人络绎不绝,特别是那个五毒教的春三娘,简直是无孔不入,也不管我给她多少脸色,总是置若罔闻,死缠烂打。若不是念她无大恶,再则小柔在旁边苦劝,我早就送她归西。也幸亏没有杀她,否则,我怎会遇上命中的那个人?
不知从何时开始,一直很羡慕宁远和小柔,郎才女貌,看起来是如此天造地设的一对,也是武林中公认的神仙眷侣。当然了,人生的真相,往往残酷。
但我曾经固执地将一切美好寄托在他们身上,也许,因为自己就是黑夜的产物,所以会情不自禁向往光明。杀手总是寂寞的,我本来已经习惯了寂寞,但看到他们,我突然发现,人间不是只有冬天。
我诚然是出色的,但既然天地孕育了我,也许,总该也孕育了与我相配的那个人?
这个人,终于在那一夜,出现在我面前。她将我的人生从此照亮,又突然消失在我面前,教我刻骨铭心,从此梦萦魂牵,寤寐思服。
遇见的感觉,其实很像她后来吟的一首词:
“正是辘轳金井,
满砌落花红冷,
蓦地一相逢,
心事眼波难定,
谁省?谁省?
从此簟纹灯影。”
当时我没有想到春三娘竟然会疯狂至此,拚着中我的修罗掌,也要在我身上下那五毒教的情蛊,见自己不能得手,趁我蛊发功力全失之际,将我放置在青楼,要教我受尽屈辱。彼时全身如同火烧,但我的心中却是清醒的。我早就决定,如果抵抗不过去,我宁可自裁,也绝不给任何人占到便宜。
世间可以匹配我的人,恐怕难求。既然不是那个人,就算是孤独老死,也好过凑合度日。
但是,冥冥之中天注定,那个人,竟然在这等尴尬的情形下,来到了我面前。
一见钟情,到底缘何而生?又是什么感觉?这些,恐怕只有当事人才能明白。
坦白说来,当然首先是因为她惊人的美丽,在灯光下何等眩目,叫我在那一刹那有顶被雷击之感,只知道愣愣地看着她,生怕错过了她的每一个瞬间。小柔也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但她在我眼里,却还更胜一筹:年纪尚幼,顾盼之间灵动无比;绝色倾城,天生仿佛就为了魅惑众生。
那一眼,真应得那句:“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此人常说这不是她所作,但世间却未尝得闻。这个人身上的谜,我要猜一辈子,所以,不急。)
看到她的刹那,我便知道,她就是我一直等待的那个人,并决定,要将我的一生,与这个人紧紧捆缚在一起,直至海枯石烂,此心不变。
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得到她。我相信我也值得她的眷顾。果然,她看到我,也有一刹那的失神。那种眼光,本来是我最嫌恶的,但此刻,却叫我欣喜若狂。
情蛊在我体内流窜,逼我不顾她的惊慌失措,也非要在此刻攫取她的全部。我虽然没有经验,但门中再详细的典籍都有。更况且,我惊喜地发现,她简直是为我而设,我们好像天生就那么契合,非常自然地达到了鸾凤和鸣的一刻。
我是太满意了,也累极,拥她共眠,但觉心中突然充实无比。此生,将再没有缺憾了吧?
我哪里知道,世上还有乐极生悲之说,接下来的分离和重逢,都远远出乎我的意料。就差一点点,如果没有宁远,我恐怕就将在终生悔恨中度过余生。
梦幻般的一夜后,她便从此消失了踪影。“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只留下一颗罕见的夜明珠,还真将我当成了倌人?
我想苦苦寻觅她,又想着她应该不会就这样忘了我。我收好了她的明珠,准备用我的一生来等待。哪知道,她根本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
其实,虽然做了最亲密的事,我却根本不了解她。我在她身上寄托了我所有的梦想,却原来没有明白: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总是我的浅薄,让我没有发现面前这个五毒教的新教主(谁能猜到她居然是这样的身份?现在回想起来,春三娘还是功大于过的),如此刁钻的丑女,竟然就是我念念不忘的仙子。由于她总是与小柔针锋相对,惹小柔伤心难过,多年相交,我知道小柔虽然看起来柔弱,却最是眼里揉不得沙子,我看不过眼,便挺身相护。
以貌取人,有眼无珠,终于让我错失了眼前的挚爱,让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其实仔细盘恒往事,小柔好像早就知道,也曾数次点拨过我,当然,她是为了宁远,但我居然还是没明白过来)。而宁远为她的才华倾倒,更叫我嗤之以鼻。如果一切可以从头,以宁远的骄傲,恐怕不会与我爱上同一个人。而当时,我却是无比厌恶这个化名为青娥的女子,她让小柔黯然神伤,让宁远步步退让,最后为这个女人疯狂,昭告天下要娶她。这样美满的姻缘,这么般配的一对,就这样实际上作了孔雀东南飞。心如果不在,婚姻有什么意义?
一切沿着固有的轨迹,不由人的意志控制,默默发展下去。小柔竟然是双手沾满血腥的天绝宫主,最后死在宁远手中。我还没从震惊中醒过神来,更大的打击接踵而至。她的夫郎寻上门来,我才恍然大悟。而她,就这样生生与我错过。
终于明白,爱一个人,是无论她生老病死,都誓死相随。红颜易老,岁月沧桑,纵然历尽磨难,此心不悔。
我再没有后悔的机会。就算为她舍生忘死,或者千里陈情,她都无动于衷。是太晚了,但没有她的世界,是如此荒芜。古佛青灯,是否可以为我解脱?
幸而,有一个人,我从来没有看错。
宁远心里的痛苦,应该不亚于我。这个女人的薄情,也确实是世所罕匹。但宁远一旦决定的事情,就决不会放弃。他从来承认现实,并当机立断,想好了对策。
无论如何,我最终在洞房花烛,等到了我梦寐以求的那个人。不错,婚姻只是起点,我有一生可以继续我的爱情之路,我犯过错,但毕竟还有机会,可以弥补。
纵然得到的,只是几分之一;但,连宁远都可以不介意,我又哪里会在乎?
路漫漫其修远兮,求仁得仁,何惧将来要上下求索?
偷偷取下她一缕秀发,结在我的发冠中。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自此,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