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8、秘密被揭穿 ...

  •   他们一行人都出去后,郭含给我倒了一杯茶说:“这是今年新春最早的一批剑雪茶,茶叶形状似剑,生长在剑刀侠谷的北面,一年只能采摘一次,味道清淡中带着一股凛冽,想必是小姐喜欢的味道。请尝尝。”我点点头,托起杯抿了一口,味道确实不错,是我喜欢的。但是过了良久,郭含都没有再说话,我不禁好奇:“郭国师,您不开始给我治疗吗?”
      “呵呵,小姐只需要想起你们族里圣女传承的那些秘术即可,又不需要想起其他什么,那还需要我治什么?小姐不是早都想起来了?”他笑着望着我,使我顿时汗毛竖立:“国师什么意思?”
      “小姐不必多心,我即把他们遣出去了,便不会对人乱讲,难道你自己的状况你不清楚?总之你只要把你们那个历代只由圣女传承的化梦迷踪之法想起来,一切就都万事大吉,不是么?”
      我惊讶无比:“你怎么会知道化梦迷踪之法?你都知道些什么?”
      他气定神闲的坐下,话说的高深莫测:“该知道的都知道,不该知道的也知道,只要小姐配合,一切都会如小姐所愿!”
      我听到这里心凉半截,他不会是故弄玄虚,这里不会有人知道我会化梦迷踪之法,在我来之前就已经让史国圣先把这个术法教给我,虽然我没有功力根本不能施展此法,但是理论东西我一定要先学会,因为我信不过史国圣,可这个郭含却知道!“你到底怎么知道的?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我站起来问道。
      “雪小姐,我知道你是穿越过来的,你根本不是这个身体的主人,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了,既然你灵魂到了巫伊族人身上,所以多半是靠此法而来的,那你又怎么会不知道此法?我们会巫术的人都是诊魂脉的,你应该清楚这一点。”
      “但是如果你能看出来,为什么我的族人都看不出来?他们在这方面并不一定比你差!”
      “因为你的灵魂设了禁忌,隐藏了你本身的灵魂特质,而我能够看出来,是因为这个。”他指着屋子西侧一个八卦盘上面的一块石头说道,“这块石头叫做彼岸石,传说是阴间每个死去的人在喝下孟婆汤前最后一滴眼泪,流入忘川河中汇聚而成,这种石头拿到人间,便可以使灵魂显露出最真实的一面,即使设下再多禁制,对它来说都没用,所以,它能够让人想起自己的前世今生。但是这里的人,影照魂魄时,都是呈现灰色,而你是黑色,说明你跟我们不是一类人。”
      我望着那块漆黑的石头,严重怀疑:“有这么神奇?那我可以知道我的前世么?”正要上前细看,郭含拦住我:“不可靠近,想知道前世,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轻者折寿,重者疯癫。”
      明白了,这块烂石头说白了,有点像有辐射的陨石。“国师想要什么,才能够替我保守秘密?”
      “雪小姐果然是聪明人,只要小姐将你们族的化梦迷踪之法教于我,你自可去做你的事情,甚至我还可以给与小姐一些帮助。”
      “没问题。”
      “雪小姐如此轻易就答应了我?“
      “因为我信得过国师!“
      “好,哈哈!雪小姐爽快人!“
      “如果国师能够再帮我一个小忙就更好了,想办法让我留在明国,我更会感激不尽!“
      “小事一桩,我只需以这里更适合修养为由,便可将小姐暂时留下!“
      就这样,我明面上经过郭含治疗,想起了化梦迷踪之法,准备将它传给下一任候补圣女,但我以需要调养身体为由暂时留在明国,同时进入明国的白马书院学习。我爹留给我十几个能够照看的手下仆人,他则需要带领其他人回族里,他对我进行了一番嘱咐,并告诉我,如果我不能想起所有,有可能会从圣女位置退下,这对他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巫伊族都是以圣女为荣的,虽然圣女一生不能嫁人,但是因为我的情况特殊,族中长老都建议回去马上令候补圣女承位,若不是因为我是族长唯一的女儿,明国的皇帝似乎非常喜欢我,有想与我联姻的打算,等下任圣女继位,便将我与一个皇子赐婚,否则我的结局可能是被永远囚禁于那个深山老林之中,因为他们不会允许族里的秘密有泄露的可能。我不明白,他们一个小小的巫伊族,何以明国皇帝会如此重视,甚至牺牲自己一个儿子来娶我这个小小的巫伊族的圣女,定还有什么事情是我不知道的。
      算了,现在能够顺利留下就已经很好了。我爹在京城比较繁华的地段长阳街给我买了一处院落,这里住的都是非富即贵的人家,而且离白马书院也比较近,他说我即使不去书院学习,也是要给我请先生的,而白马书院的院长大人正是我们的郭含国师,因此他叫我务必跟着国师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只想翻白眼。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